雍正的“独”字谋略(1 / 1)

雍正谋略 麦迪编著 1467 字 8天前

雍正继位之初,政权很不稳固,他在诸王大臣中的威信也不高,要想剔除前朝积弊,在政治上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他必须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为此,雍正毫不手软地惩治了一切与朋党有牵连的王公大臣。

雍正具有刚毅果断的性格。他常常教诲臣下,办事要拿定主意,不能瞻前顾后,游移不决,莫衷一是。如雍正五年,雍正在浙闽总督高其倬的奏折上写了一段很长的文字,批评他优柔寡断:

观汝办理诸务,必先将两边情理论一精详,周围弊效讲一透彻,方欲兴此一利,而又虑彼一害,甫欲除彼一害,而又不忍弃此一利,翼转游移,毫无定见。若是则天下无可办之事矣。夫人之处世如行路,然断不能自始至终尽遇坦途顺境,既无风雨困顿,又无山川险阻,所以古人多咏行路难,盖大有寓意存焉。凡举一事,他人之扰乱沮挠已不可当,何堪自复犹豫疑难,百端交集,如蚕吐丝,以缚其身耶!世间事,要当审择一是处,力行之,其余利害是非,概弗左盼右顾,一切扰乱沮挠,不为纤毫摇动,操此坚耐不拔之志以往,庶几有成。及事成后,害者利矣,非者是矣。无知沮挠之辈,不屏自息矣。今汝则不然,一味优柔不断,依违莫决,朕甚忧汝不克胜任,有关国家用人之得失也,奈何!奈何!

这一朱批贯穿了反对优柔寡断思想,表明雍正主张办事不怕艰难,不顾阻挠,认准了就干。

他的这一性格,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决策果断。对一件事情的利弊,一旦有所把握,就做出裁决,即如山东巡抚黄炳创议实行摊丁入粮,他认为时机不成熟,不准许,数月后李维钧又提出来,促使他进一步思考这一问题,及至议出实施办法,立即决策施行。又如山西巡抚诺岷倡议火耗归公,遭到廷臣的强烈反对,他表示支持。朝臣没法,退了一步,希望先作试行,雍正讲可行就行,试什么,于是全面推行。拖泥带水,颠三倒四,犹豫不决,和他的性格不相容。他办起事来,说干就干,干就像干的样子。如他为推行新政策和整顿吏治,大批的罢黜不称职官员和破格引进人材。别人批评他“进人太骤,退人太速”,也毫不顾恤。这种坚毅性格,才便于冲破反对势力的阻挠,坚定地实施他的政策。凡是做开了的事情,他就坚持下去,力求达到目的,所以他的重大的社会政策都没有改变。

有人批评雍正,“性高傲而又猜忌,自以为天下事无不知无不能者”。有人指斥他“以黑为白”,“群臣莫能矫其非”,“为人自圣”。还有人把雍正说成是独断专行、刚愎自用的暴君、独夫。昕不得不同意见,不能采纳臣下的建议。这样说并不完全符合事实。雍正常对许多问题的决策,事先同有关官员商讨,就中他进行考虑,吸收众人的意见。前述在朱批奏折中讨论政事,已说明了这一点。他对于有些事情中的错误也是乐于承认的。年羹尧的事情发生之后,他在多种场合表示自己识人不准,用人不当。两广总督孔毓珣因与年羹尧有往来而引罪,雍正则说:“朕无识人之明,误宠匪类,正自引咎不暇,何颜复株连无辜。”认错的态度是诚恳的。再如四年九月甘肃巡抚石文焯建议在该地开炉铸造制钱,以便禁绝私钱,雍正朱批不允,不久,在石文焯的十一月的一份奏折的批示就改变了态度,他写道:“禁止私钱一事,果如所议,钱法既清,而民用亦裕,区画甚属妥协。彼时朕虑未周详,故谕暂缓,今已准部议矣。”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原来考虑不周全,很自然地把事情改过来。雍正对他的纳谏问题向大臣作过表白:“朕非文过饰非之人。人非圣贤,熟能无过。尔等果能指摘朕过,腾心甚喜。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人皆见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改过是天下第一等好事,有何系吝!”把他完全看成是文过饰非、刚愎自用的人,与事实不合。

和这种“独夫”性格密切相关的,是雍正以“一人治天下”的思想。雍正继位之初,政权很不稳固,他在诸王大臣中的威信也不高,要想剔除前朝积弊,在政治上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他必须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

为此,雍正毫不手软地惩治了一切与朋党有牵连的王公大臣。雍正是从朋党斗争中过来的,深知它的祸国乱家的危害。他曾说:“朕在藩邸四十余年,凡臣下之结党怀奸,夤缘请托,欺罔蒙蔽,阳奉阴违,假公济私,面从背非,种种恶劣之习,皆朕所深知灼见。”雍正当然力图改变这种状况。他有一个最有力的法宝,就是充分使用君主的法定权力,并以军臣大义名分来要求和制驭臣下。为了让臣下们认识到朋党的危害,同时也为了从道义上孤立对手,雍正二年七月,雍正宣布了他亲书的《朋党论》,并要求臣下对这篇文告“洗心涤虑,详玩熟体”,为此特谕诸王贝勒满汉文武大臣,他说:

朕即位后,于初御门听政日,即面谕诸王文武大臣,谆谆以朋党为戒,今一年以来,此风犹未尽除。圣祖仁皇帝亦时以朋党训诫廷臣,俱不能仰体圣心,每分别门户,彼此倾陷,分为两三党,各有私人,一时无知之流,不入于此,即入于彼。朕在藩邸时,黾勉独立,深以朋党为戒,不入其内,从不示恩,亦无结怨,设若朕当年在朋党之内,今日何颜对诸臣降此谕旨乎?……

夫朋友亦五伦之一,往来交际,原所不废,但投分相好,止可施于平日,至于朝廷公事,则宜秉公持正,不可稍涉党援之私。朕今《御制朋党论》一篇颁示,尔等须洗心涤虑,详玩熟体。如自信素不预朋党者,则当益加勉励,如或不能自保,则当痛改前非,务期君臣一德一心,同好恶,公是非,断不可存门户之见。……

朕之用人加恩,容有未当之处,或不能保其将来,至于治人以罪,无不详慎。……夫朕用一人,而非其党者嫉之,罚一人,是其党者庇之,使荣辱不关于赏罚,则国法安在乎!嗣后朋党之习,务期尽除。尔等须扪心自问,不可阳奉阴违,以致欺君罔上,悖理违天。毋谓朕恩宽大,罪不加众,倘自干国法,万不能宽。

《御制朋党论》集中地体现了他“一人治天下”的君主专制思想:

朕惟天尊地卑,而君臣之分定。为人臣者,义当惟知有君,惟知有君则其情固结不可解,而能与君同好恶,夫是之谓一德一心而上下交。乃有心怀二三,不能与君同好恶,以至于上下之情睽,而尊卑之分逆,则皆朋党之习为之害也。

夫人君之好恶,惟求其至公而已矣。……人臣乃敢溺私心,树朋党,各徇其好恶以为是非,至使人君惩偏听之生奸,谓反不如独见之公也,朋党之罪,可胜诛乎?……

宋欧阳修朋党论创为邪说,日君子以同道为朋。夫罔上行私,安得谓道?修之所谓道,亦小人之道耳,自有此论,而小人之为朋者,皆得假同道之名,以济其同利之实,朕以为君子无朋,惟小人则有之,且如修之论,将使终其党者,则为君子,解散而不终于党者,反为小人乎?朋党之风至于流极而不可挽,实修阶之厉也。设修在今日而为此论,朕必诛之以正其惑世之罪。

朕愿满汉文武大小诸臣,合为一心,共竭忠悃,与君同其好恶之公,恪遵大易论语之明训,而尽去其朋比党援之积习,庶肃然有以凛尊卑之分,欢然有以洽上下之情。虞廷赓歌飏拜,明良喜起之休风,岂不再见于今日哉!

雍正在文中强调,人臣应以君主的是非为是非,若敢于私树朋党,各自按照自己小集团的利益去判定是非,那就是“罔上行私”,犯了背叛君主的不忠之罪。他还说,人臣结党,讥讪朝政,扰乱了君主的视听,而朋党之间互相攻击,则干预了君主用人去人的权柄。总之,朋党干扰了朝政,妨碍君权的充分发挥,所以他说:“朋党之恶,可胜诛乎?”对朋党恶习,可谓深恶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