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大陆出版了王季思先生编辑整理的《中国十大古典悲剧集》(包括元代的《窦娥冤》《汉宫秋》《赵氏孤儿》《琵琶记》,明代的《精忠旗》《娇红记》,清代的《清忠谱》《长生殿》《桃花扇》和《雷峰塔》,共十部)等书,激发了学者们研究中国古代悲剧及其特点,探讨它与中国传统文化之关系的热情。还有学者由悲剧联想到悲剧意识、悲剧精神,在中国古代各类文学、史学作品中发现和梳理这些意识和精神的体现及其与传统文化的关系,更拓展了研究范围,深化了人们对悲剧、悲剧意识、悲剧精神以及中西文化比较的认识,涌现了不少成果,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见解。了解一下这些见解,可以为我们展开进一步研究提供帮助。
有一种意见认为,中国的悲剧与西方的悲剧相比,缺少了多种力度,比如,人对自身终极价值进行刨根究底追问的穿透力;人与命运冲突时爆发的彻底的破坏力;作品中主人公的行动及它们带给读者的震撼力等等。根本原因是因为中国文化是柔性的,西方文化是硬性的。因而中国悲剧无论是凄美还是壮美,都体现了一种哀婉的基调,缺少一种力的锋芒。
有一种意见认为,中华民族同世界各民族一样,遭受过深重的苦难,感受过苦难,并不缺乏悲剧意识,也不缺乏对苦难进行追询、抗议的勇气和对生命意义、价值、正义之所在进行探究的热情,但在悲剧文化方面总体展现的审美风格却是:哀而有节,亦悲亦喜,圆融完满;多诉说人间苦情,少表现人物自觉的意志选择和悲壮的抗争;多感伤和哀怨,少闪电和雷鸣:多悲凉的优美感,少动**不安、亢奋宏壮的崇高感。究其原因,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一种强大的由儒、道、释和天命观铸造的“反悲剧意识”。儒家追求中庸的道德精神,道家的无为无争、顺世安命的人生哲学,佛家的忍受苦难、相信因果报应的信仰,以及沿着信天命到畏天命再到听天命这条路线发展的天命观,都是反对、压抑悲剧意识发展深化的强大力量。由于中国古代悲剧诞生于悲剧意识和反悲剧意识这两种意识的交接面,就只能产生前述具有局限性的总体风格。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悲剧是由悲剧意识和悲剧精神两个要素构成的,但这两个要素并不总是结合在一起。从悲剧意识而言,中国文化的悲剧意识不是更少于西方文化,恰恰相反,全部中国文化几乎都是建立在人类的这种悲剧意识的基础之上的,都是建立在人与宇宙、自然、世界的悲剧性分裂和对立的观念之上的。悲哀,是中国所有文化的底色。但在这个底色之上,中国文化建立起了自己的乐感文化。这种乐感文化是通过抑制**、抑制悲剧精神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因而,悲剧意识和悲剧精神的分化以及二者之间的复杂组合方式,带来了中国悲剧美学特征的复杂性,同时也带来了全部中国文学审美特征的复杂性。这也就是说,中国并不缺乏反映了悲剧意识的悲剧文化,而是缺乏体现了悲剧精神的悲剧文化。所谓悲剧意识,指人对悲剧性事件和悲剧性处境的感受,悲剧精神则指人意识到自身在与宇宙、自然、世界永远对立、永远无法制胜、永远没有安全感这种处境之后,依然坚持人的独立性、主体性和自由意志,从不放弃反抗而展现的那种精神。
看来,他们都认为中国古代有悲剧和悲剧文化,但又有局限、不足。原因则在于中国传统的主流文化压抑了中华民族悲剧意识发展深化或抑制了悲剧精神。当然,他们对什么是悲剧意识,如何概括传统文化,也有不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