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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意识 程亚林 2668 字 12天前

朱光潜在《悲剧心理学》第十二章谈到了悲剧的衰亡问题。他认为,悲剧在古希腊走过它的辉煌历程之后已经衰亡,古希腊的悲剧精神只在莎士比亚的近代悲剧中得到部分体现,中国人、印度人、希伯来人,甚至罗马人都没有创造出过一部严格意义的悲剧,主要原因在于:后世的西方人没有继承希腊悲剧诗人那种深刻的命运感,其他民族则缺乏或不重视这种命运感。

如前所述,朱光潜特别强调命运感与悲剧的联系。在谈到悲剧衰亡时,又特别强调了命运感对悲剧兴衰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命运感既产生于原始人对超人力量的迷信,又产生于人对自身知性局限的意识。在原始时代,“追求幸福的自然欲望使人相信,人生来就是为了活得幸福。当不幸事件不断发生,人的自然欲望遭受挫折,在悲欢祸福之间又找不到合理的正义原则时,人们就会困惑不解,说不清楚为什么在一个看来遵循道德秩序的世界里,竟会出现这样悲惨不幸的事情。对于原始人类,显然的答案就是:人不能理解的一切都是命运注定的。一般理解的‘宿命论’就是这个意思”[104]。从这个意义上说,宿命论是人类各民族在原始时代共同的信仰。但由于气候、气质和文化各方面的差异,不同民族对命运力量的感受和思考在深刻程度上不同,对待命运的态度互有差异,这又出现了有的民族有悲剧,有的民族没有悲剧的现象。而从更宽泛的意义和范围来讲,人在被逼得进行思考而又发现思考没有什么结果并且不满足于任何思考的结果时,就会产生悲剧感。这又意味着,当人迷信任何对人生问题的宗教的或哲学的解决时,就不会生成悲剧感。“虽然悲剧也和宗教和哲学一样,试图解决善与恶这个根本的问题,但悲剧的精神与宗教和哲学却是格格不入的。当一个人或一个民族满足于宗教或哲学时,对悲剧的需要就会消失。哲学试图把令人困惑的一切都解释清楚,在一定程度上,宗教也是如此。哲学一旦找到可以从理论上加以论证的教条,宗教一旦找到可以给情感以满足的信条,就心满意足了。对宗教和哲学说来,恶的问题都已经解决了。然而悲剧却没有得到这个问题的解决,也不满足于任何一种解决。最后,悲剧也心满意足了,但不是满足于任何教条或信条,而是满足于作为一个问题展示在人面前那些痛苦的形象和恶的形象。换言之,悲剧不急于作出判断,却沉醉于审美观照之中。正如尼采所说:‘受难者最深切地感到美的渴求;他产生美。’我们现在可以明白,为什么对悲剧的道德论的解释往往是错误的,因为这类解释把悲剧归结为一种宗教信仰,或一种哲学教条。”[105]即使是被称为“宿命论”的宗教或哲学,也总为人类提供某种信仰、希望或解决恶的问题的办法,以保证人在善恶之间作出选择,为相信它的人提供平静和满足。而当人一有信仰,有希望,迷信某种人生教条和承诺时,命运感就消失了。“在这一点上,悲剧就和宗教或哲学不同。一方面,它并不把宿命论作为一种确定的信条,所以不是哲学;另一方面,它也不同于宗教,它深深感到宇宙间有些东西既不能用理智去说明,也不能在道德上得到合理的证明。正是这些东西使悲剧诗人感到敬畏和惊奇;我们所谓悲剧中的‘命运感’,也正是在面对既不能用理智去说明,也不能在道德上得到合理证明的东西时,那种敬畏感和惊奇感。”[106]

正因为悲剧诞生于命运感,所以悲剧在不同的时空就具有不同的命运:

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宗教,没有固定的宗教信仰和整套神学,将神设想为半神半人,始终让宇宙观人生观处于极不统一和混乱状态而又对现存的一切持怀疑追问的态度,是古希腊民族的特点,所以古希腊时期产生了辉煌的希腊悲剧。“悲剧所表现的,是处于惊奇和迷惑状态中一种积极进取的充沛精神。悲剧走的是最费力的道路,所以是一个民族生命力旺盛的标志。一个民族必须深刻,才能认识人生悲剧性的一面,又必须坚强,才能忍受。较弱的心灵更容易逃避到宗教信仰或哲学教条中去,但希腊人却不是那么容易满足于宗教或哲学,他们的心灵是积极进取、向多方面追求的心灵。他们面对着宇宙之谜时,内心感到理想和现实之间的激烈冲突。正是这种内心的冲突产生了希腊悲剧。”[107]“希腊人创造的悲剧是异教精神的表现,他们一方面渴求人的自由和神的正义,另一方面又看见人的苦难、命运的盲目、神的专横和残忍,于是感到困惑不解。既有一套不太明确的理论,又有深刻的怀疑态度;既对超自然力怀着迷信的畏惧,又对人的价值有坚强的意识,既有一点诡辩学者的天性,又有诗人的气质——这种种矛盾就构成希腊悲剧的本质。为了认清埃斯库罗斯及其后继者作品中那个十分阴郁的世界,我们必须克服通常的偏见,不仅仅看到希腊蓝色的晴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完整的哲学,以及希腊人超凡脱俗的静穆。希腊悲剧是一种特殊文化背景和特殊民族性格的产品,它不是可有可无的奢侈品,而是那个民族的必然产物。”[108]

虔信基督教,强调世界的道德秩序、原罪和最后审判以及人对神的服从和人在神面前的卑微渺小,或者不再相信神话,将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神化,并进而崇拜理性与科学,则是近代西方人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中世纪的戏剧不过是戏剧化的圣经故事和圣徒传说,都有进行宗教教育的明确目的,没有悲剧意味。文艺复兴之后,除间接继承了古希腊悲剧形式和具有条顿民族的悲剧精神的莎士比亚创造了真正的悲剧外,高乃依和拉辛等人的悲剧已缺少命运感,让基督教精神占了主导地位。当命运和天意都退缩以后,科学以及与它紧密联系的唯物主义和写实主义兴起,占了统治地位,“一切都用因果关系来解释,甚至偶然和或然也进入了精密数学的领域,甚至昏暗的潜意识领域也被心理学家们暴露在意识的光天化日之下”[109],一切奥秘都被斥为迷信,悲剧更遭到了致命的打击,因而,古希腊悲剧在西方近代衰亡了。

最讲实际,最从世俗考虑问题,不大进行抽象思维,不想费力解决与现实生活好像没有什么联系的终极问题,宗教感情淡薄,道德感强烈,深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乐观地“乐天知命”,对命运问题既不会在智能上表现出特别的好奇,也不会在感情上**不安,是中国人的特点,所以中国只有喜乐之剧而没有悲剧。即使创作悲剧,也以大团圆结尾,如著名的《赵氏孤儿》等。

相信天意而不相信命运,甚至天意、命运都不相信,而只相信通过宗教修行可以拯救自己,勇于为自己的言行、幸福和痛苦承担责任,是印度婆罗门教徒和佛教徒的特征。人间苦难只是促使他们皈依宗教的媒介,而不是他们乐于观赏、思考的对象,所以印度也没有悲剧。

尽管历尽艰辛,长期过着动**不安的生活,对灾难和痛苦有深切感受,但始终保持了深刻的道德感和强烈的宗教感情,坚信上帝创造的世界秩序井然,完全服从正义的原则,一切均由天意预先安排,而不是由命运支配,是希伯来人的特征。所以,尽管他们不乏丰富多彩的诗的意象、真挚的感情,也没有创造出悲剧。

这意味着,古希腊悲剧——也就是真正的悲剧——只是人类历史上在特定时空中开出的孤伟花朵。

朱光潜关于悲剧兴衰有无的议论在逻辑上和实证上是否站得住脚,是个可以讨论的问题。既然宿命论是人类各民族在原始时代的共同信仰,人在被逼得进行思考而又发现思考没有什么结果并且不满足于任何思考结果是一种普遍心理现象,那么,认定某个民族或某个人没有命运感显然在逻辑上说不过去。而且,各民族要举出自己心目中的悲剧作为例证来证明本民族具有悲剧也并非难事。西方人在他们词典的“悲剧”条目中尽可以说:“至于在东方,固然印度、中国和日本都有艺术水平很高的戏剧,但是,却没有足以在规模、精湛程度和形式灵活性方面同西方悲剧相比的悲剧。”[110]但东方人也可以说:“中国传统戏曲中有许多描写悲剧性矛盾的优秀作品,多数并具有强烈的反传统精神和理想化的结局。悲剧是戏剧的主要类型之一,为各国戏剧作家广泛采用。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其内容和形态也不断发生变化。”[111]显然,朱光潜持悲剧为各民族各时代所共有的观点。因而,朱光潜在这方面的议论是否正确,东西方人和东西方内部不同的悲剧学家还可以长期争论下去。

但是,朱光潜提出的悲剧与命运感的联系的问题却值得注意。这至少证明,他不仅不同意文学史家、文艺理论家对于悲剧类型(如命运悲剧、性格悲剧、社会悲剧)的划分,还不同意过失论、社会正义论、永恒正义论等悲剧观。

“命运悲剧”这个概念当然包含了造成悲剧的原因是不可知的命运这个意义。性格悲剧以性格为悲剧原因,社会悲剧以社会为悲剧原因,内涵却比较复杂。如果性格悲剧是指人先天的气质、禀赋是造成悲剧的主要因素,社会悲剧是指人类不得不处于社会之中,而处于社会之中的人因各执伦理之一偏或各有合理的生存欲望、理由而互相矛盾冲突,不得不酿成“社会处境悲剧”,那么,这种所谓性格悲剧和社会悲剧实际上也就是命运悲剧。因为气质、禀赋是命定的,无法改变的,人不得不处于社会之中而又不得不各执一偏、各执一理也是命定的,无法改变的。由此酿成为悲剧实质上也就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命运悲剧。因而,与命运悲剧相区分的性格悲剧实际上应该只指因后天培养的性格上的缺失酿成的悲剧,社会悲剧实际上应该只指因社会上的恶势力存在造成的悲剧。但从命运论悲剧观看来,这种悲剧是否为悲剧或是否为真正意义上的悲剧却值得怀疑。因为这种意义上的性格悲剧以后天能培养出良好性格防止悲剧生成为前提,社会悲剧以正义社会能抑制甚至消灭恶势力造成的悲剧为前提,以道德理性、知识理性万能和社会正义、永恒正义必胜为信仰,是具有特殊性、偶然性的悲剧。这种具有特殊性、偶然性的悲剧是否能称得上悲剧或真正的悲剧就成了问题。与此相联系,过失论、社会正义论、永恒正义论悲剧观是否为真正的悲剧观也成了问题。

由这个逻辑向前推,解脱论或生命论悲剧观是否为真正的悲剧观也值得怀疑。因为:解脱论信仰审美或涅槃这种暂时的或永久的解脱,认为人在审美或涅槃境界中能获得一种全新的生存方式;生命论信仰生命永恒,认为人以生命与命运搏斗、嬉戏于命运带给生命的痛苦之中能使人获得一种全新的生命境界,同样认为命运悲剧可以避免,赋予了命运悲剧以特殊性、偶然性。这样一来,命运论悲剧观就与其他一切悲剧观相对立,成了朱光潜心目中唯一真正的悲剧观。

这是否太绝对?

应该承认,重视并强调命运悲剧,坚持命运论悲剧观,启发了人们思考:一般所谓悲剧,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悲剧,是人作为社会存在无可避免的悲剧,所谓避世、出世、玩世以消解这种人类性悲剧不过是人心造的幻影;一类是具有特殊偶然性的悲剧,是健全的人或健全的社会可以避免的悲剧,是有过失的个体或社会的悲剧。前者使人全身心地震撼、战栗,对冥冥中不可知的力量充满敬畏;后者使人愤怒,对一切过错或恶势力充满惋惜或憎恨。前者可称为命运感悲剧,后者可称为过错感悲剧。这两类悲剧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应该予以区分。

对这两类悲剧的关系可以这样来看待:

生而为人,因为不可能是全能至善的上帝,反而是各有欲望,各执一理的凡人,又不得不在社会中生活,就必然有矛盾冲突,酿成无可避免的悲剧;但人要生存下去,又必然以孱弱之躯、有局限之智为世界立法,建立理性、道德、信仰等等,以使自己能活下去,因而又不得不常常忽略人类具有根基性的悲剧性,视许多悲剧为过错性悲剧,以可以避免来安慰自己。这样,就出现了不同层次的两种类型悲剧。不承认命运感悲剧,人不可能有深广的悲剧感、悲剧意识,但不承认过错感悲剧,人简直无法获得生存的根据和勇气,无法活下去。因而,两类悲剧的存在都是合理的,为人类之所需。

由此也可以看出,以命运论悲剧观排斥其他一切悲剧观,也会将人类引向死胡同:既然人类悲剧普遍必然,不可避免,活着又有什么意义?自杀岂不是人类唯一的解脱之途?

也许正因为考虑到了这一点,朱光潜并不单主命运论悲剧观,同时又主生命论悲剧观,让生命与命运形成的张力作为自己悲剧观的基点。于是,他又走向了尼采,形成了“命运论与生命论悲剧观”。这意味着,与无可避免的命运悲剧相对抗的只有无论如何也要生存并生存得有意义的生命!从哲学上说,唯一的“命运”概念不成其为概念,只有与“生命”概念对立,“命运”和“生命”才成为各有意义的概念。这也就是说:是谁在感受“命运”?是“生命”。是谁在使“生命”成为能思考、要行动的“生命”?是“命运”。二者密不可分。

当然,如果作更深广的思考,人们还会发现,命运不仅在制造人类的世俗“不幸”,也在制造人类的世俗“幸福”。中国古人所谓吉凶祸福、寿夭贵贱均由“命”或“天命”支配的观点,倒是一个比单纯把凶险、灾祸、夭折、贫贱归之于命运的观点更为深刻的观点。命运难道只是在为人造祸而不在为人造福吗?反省人生,广察人类,恐怕很难否认命运的这种双重性质。这样一来,人生虚无感也就是一种更为深广的悲剧感就会袭人而来。而感受这种“虚无”的,又是人的“自我”。因而,“自我”如何在“虚无”中挺立或寻求安慰,又是一个更为深刻的命题。现代许多哲学正围绕这一对命题而展开。由此,悲剧意识、悲剧问题又有了更丰富的内容。

因而,提出“命运论和生命论悲剧观”并强调“命运论悲剧观”是朱光潜的一大贡献,因为它引发了许多益人神智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