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天路历程:中世纪神学美学(1 / 1)

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早期希腊哲学的理性主义和唯智主义始终作为一个主导因素而外在于希腊宗教,虽然与宗教长期并存、时有冲突,而终究保有自己的地盘,这正反映了希腊宗教意识的不彻底和不成熟。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以来,以目的论和理念论为标志的神学学说开始使希腊理性精神变质,但并没有完全消除理性主义和唯智主义的基础。相反,他们眼中的神还仅仅只是费尔巴哈所说的“无限的、普遍的、不具有拟人说性质的理智本质”[267],他们已开始在培养一种宗教神秘主义情绪,但他们的宗教哲学原理本身仍然是理智清明的。“因此,一位仅仅表现出理智之本质的上帝,并不使宗教感到满足。他并不是宗教之上帝。理智不仅对人感到兴趣,而且也对人以外的东西,对自然感到兴趣。理智人甚至因了自然而忘记了自己。”[268]这一点甚至在神秘主义者普罗提诺那里也还是适用的,他将神性的灵魂看作整个感性世界的生命的原理(泛神论)。但普罗提诺的“太一”学说,他的“众神即一神”“一神即众神”的思想,已显示出从古代异教的多神论和泛神论向基督教一神论的过渡,在这里,真正的神还未成为人格神,它还覆盖着一层不可知的(因而是非人的)面网。但古代的唯智主义已被打破,善的原则已凌驾于理性的原则(理念)之上,理念世界由它产生,它本身却不再是一个理念,而是“太一”。

基督教正是从善的原则开始的。基督教的道德性质正是早期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得到最广泛普及的一个重要原因[269]。古希腊罗马意识形态结构中所缺乏的道德精神,特别在上升为罗马“国教”的基督教中得到了报复性的强调,而希腊科学精神则和希腊艺术一起被当作道德的对立面抛弃了。罗马帝国巨大的官僚军事统治在其濒临死亡的时候,关心的仅仅是如何用一切欺骗方式维持亿万臣民的意识形态的稳定,而早期基督教中有关诚实、睦邻、贞洁、慷慨等道德信条,在经过上层人士(如保罗)加以改造,加强了温柔、忍让、谦卑和来世报应的因素后,便逐渐为统治者接受,成为缓和阶级冲突、规范群众思想的一个有用工具了。

然而,众所周知,基督教教义与希腊思想有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布·鲍威尔早就指出,罗马斯多葛派哲学家塞涅卡是基督教的“叔父”,新柏拉图主义的神秘主义者、犹太神学家斐洛则是基督教“真正的父亲”。的确,我们可以在希腊精神和晚期罗马帝国的意识形态之间看见千万条鸿沟,还可以把整个中世纪都看作对古代的遗忘,但在历史的表象底下,始终隐藏着积淀在起点上的希腊文化土壤。希腊精神不是被抛弃了,而是腐败了,它渗进这个土壤的深层,被新生长起来的新型文化群落所覆盖、所吸收。如果说,基督教和中世纪群体意识(道德意识)其实只不过是个体意识的异化形态的话,那么这种个体意识及其对象化和异化倾向都是古代世界的产物。但是,古希腊小国寡民的城邦公民们随时都可以通过频繁的政治活动(立法和选举)、科学信息的传递和艺术的情感交流而消释掉自身的异化物,复归到个体意识的独立性,而庞大的罗马帝国和后来的教会与王权却只有靠有意识地加强异化、剥夺个体意识的一切内容,才能维持自身的统治和意识形态的统一。一切克服异化的精神手段(政治、科学、艺术)都被压抑而衰落了,群体道德得到了抽象的强调,这种道德远离尘世生活,成为了彼岸世界(和僧侣们)的专利品。于是,个体意识成为虚幻的、软弱的、不能自足的了,它只有向着彼岸漫漫长途作艰苦的跋涉,舍弃自己的一切,才有可能为天国所接受,才有希望成为永恒的实在——与上帝合一。

毫不奇怪,中世纪的美学只能是在本来意义上的“反美学的美学”,它不是人的美学,而是神的美学。不过,从“神的本质不过是人的本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仍然可以认为中世纪有一种“美学”。基督教和其他一切宗教一样,强调人与神的相对立、相分离,但它高出其他一切宗教(也许除佛教之外)的地方,却正是承认每个人和神在本质上的同一性,虽然它把这种同一性理解为:不是人按自己的模样创造了神,而是神按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因此,这个时期的美学已不能简单地称之为“客观美学”,它一方面抛弃物质世界而退回到人的主观心灵,从这点上说它应属于“主观美学”;但另一方面,它又从人的心灵出发走向客观的上帝,从这点上看它又是客观的。因此,我们宁可用一个更加明确的题目,把这一时期的美学称为“神学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