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位新上帝吗?
这并不是故作惊人之语。
也许,思特里克兰德身上的确缺乏一种仁爱精神。他甚至鄙视爱情,认为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122]。在毛姆笔下,我们这位主人公还未出场,就已被描述为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一个冷酷无情、卑鄙自私的恶棍。作者引用书中一位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的看法,指出正是思特里克兰德身上的这种恶劣形象,使他成为了一个令人崇拜和同情的偶像,这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然而,实际上,同样的一种品德,当人们用人的标准来衡量时,它往往成为恶;而当人们用上帝的标准来衡量时,它就成了至高无上的善。事情通常并不取决于做什么,而取决于谁来做。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在圣经《约伯记》中,上帝曾以可怕的酷刑来考验约伯的忠诚。人们在斥责一桩罪恶时,他们的愤怒往往并不来自罪恶本身,而是来自这样一种诘难:“他如此为所欲为,难道他是上帝吗?”
上帝并不因仁爱而成为上帝,恰好相反,上帝正因为是上帝,所以是仁爱的。上帝也可以嫉妒、仇恨、报复,但由于他是上帝,这一切就都成了善,成了仁爱的一种表达方式。耶和华说:
我呼唤,你们不肯听从。我伸手,无人理会,反轻弃我的一切劝诫,不肯受我的责备。你们遭灾难,我就发笑;惊恐临到你们,我必嗤笑。惊恐临到你们,好像狂风;灾难来到,如同风暴;急难痛苦临到你们身上,那时,你们必呼求我,我却不答应。(《旧约·箴言》第1章)
基督谕示:
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新约·罗马书》第12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类的一切怨恨,在上帝、天道、逻各斯或命运面前,都将消散于无形并得到拯救——只要人类还信。
然而,人类已经不信了。不信有各种方式。柔斯·瓦特尔芙德的不信是玩世不恭型的。“她把生活看作是给她写小说的一个机会,把世人当作她作品的一个素材。如果读者中有谁对她的才能非常赏识而且慷慨地宴请过她,她有时也会请他们到自己家招待一番。这些人对作家的崇拜热让她感到又好笑又鄙夷,但是她却同他们周旋应酬,十足表现出一个有名望的女文学家的风度。”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不信是附庸风雅型的,她虽然对这种文学家风度趋之若鹜,对于与高雅之士结识受宠若惊,但她却小心地与这种生活方式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以不至损害她立身处世的小市民生活原则和伦理规范为准——不是为着她信仰这些规范,而是因为这对她更有利。
思特里克兰德在出走之前,甚至比他的太太显得更为庸俗,“他只不过是一个忠厚老实、索然无味的普通人”(第27页),有一个稳定的职业,一笔可靠的收入,一个有艺术修养和魅力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在40岁上,他的前途可说是“一片光明”。但他抛弃了这一切。这40年的平静生活对他来说可能意味着什么呢?长期的怀疑和动摇不定?苦行僧般的忍耐?从他的突然出走看来,他绝不是偶然一时的心血**,书中也极力强调他出走的不可理解性。对此只有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早已不信了。
人类还只是假装在相信着他们曾经相信过的东西:爱情、友谊、人道、良心、理智、天性、羞耻、义务、公正、同情心……更不用说上帝、天堂和地狱了!当一个人仍然相信他还保持着对自己早已不信的东西的信念时,他的灵魂里就会渗透着虚伪和卑鄙,他的真诚是庸俗和不可靠的,他的行为就像一场滑稽戏。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在丈夫出走、自己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就是如此。她见到前去慰问的“我”,抹过一阵眼泪后,劈头询问的却是:
“人们是不是都在议论这件事啊?”
我非常吃惊,她竟认为我知道她家的这件不幸是想当然的事。
“我刚刚回来,我就见到了柔斯·瓦特尔芙德一个人。”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拍了一下巴掌。
“她是怎么说的,把她的原话一个字不差地告诉我。”我有点儿踌躇,她却坚持叫我讲。“我特别想知道她怎么谈论这件事。”(第36页)
自己的丈夫出走了,首先最关心的却是周围的人对这件事的看法和说法。也许人们会把这归结为女人的爱慕虚荣,但这是不够的。爱慕虚荣当然是多数女性的一个常见的弱点,这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什么大的害处。然而,在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身心受到如此严重震动的情况下,是什么使这种本来是可笑而无害的虚荣心充当了一个人生存的价值基础呢?是一种比单纯的虚荣心更糟糕得多的痼疾。在现代人的灵魂深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被淘空了,人性早已泯灭,如果没有外在的支撑(如面子),一个人马上就会陷落为一个空洞。正因为这点,人的生存才变成了一场做戏。例如,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在深深的悲痛中仍“没忘记使自己的衣着合乎她脑子里的礼规叫她扮演的角色”(第40页),为了激起人的同情,“她也很会把她的不幸表演给我看。她显然准备要大哭一场,因为她准备好大量的手帕”,“我看不透她要自己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呢,还是因为怕别人议论是非”(第47页)。她一会儿故意将一个莫须有的“情妇”强加于她出走的丈夫身上,到处宣扬,为的是能扮演一个传统意义上贞洁的受害女人形象,以赚得人家的同情和自己的名望(第78—79页);一会儿又以一种宽大为怀的姿态对可怜的丈夫表示关心:“如果他的生活真的贫困不堪,我还是准备帮助帮助他。我会给你寄一笔钱去,在他需要的时候,你可以一点一点地给他。”(第81—82页)也许她还指望自己这一切会被某个小说家写进一本通俗小说里去,被大大小小的布尔乔亚(bourgeoisie)们传颂赞叹,流芳百世吧。但无论如何,这并不是出于仁慈的心肠,而是出于报复(拼命对丈夫的人格进行践踏)。在这种报复中,她甚至会很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向世人展示她那美好的情怀、高尚的品德,否则,生活不是太乏味了吗?
在众多做戏的傀儡人物当中,可能只有“我”是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戏的(正是这一点,使他有了皈依新宗教的可能)。他帮助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去规劝丈夫时自己还很年轻,但他已能“从做戏的角度看待自己”,对自己扮演的角色“非常欣赏”(第48页);第一次碰壁后,由于这种做戏的态度,他就能够从他被派定的角色中超脱出来,他开始“害怕这出戏自己演得不像,而且不能一直演到底:这就妨碍了我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第62页)。
装模作样原是人类的天性。人既是社会的生物,在其一生中都在表演某种角色。然而,当这种演出中失落了真正的自我,当这种表演从一种艺术下降为一场买卖,当真正的我不能超越自身,跳出这种可笑的圈套,从旁边自觉到这种做戏,反而被物化为其中的一个道具、一根筹码时,这种表演越是严肃、沉痛、真诚,就越是滑稽。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人要跳出自身,要意识到自己演出的滑稽性,就必须有一种不真诚,一种“姑妄行之”的玩世不恭,甚至一种邪恶的幽默。然而,这种不真诚恰好是另一种真诚的体现,是人忠实于自己的真正自我的标志,是对一切虚伪的“真诚”的嘲讽,对一切“道貌岸然”的拒斥,对各种“假深沉”(如我们今天许多作沉思状的文学作品所表现的)的厌弃。人性的发展采取了这种非常奇特、非常矛盾的形式。人们很难懂得,“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第48页)。
上帝之死是因为人们不信了。只有当人们发觉上帝已死,人们才猛烈省悟到,上帝的生命全系于人们的信仰。是谁杀死了上帝?是大家,是那些不信的信徒,那些假装自己还信的不信者。
但人们仍然不敢承认这一点。只有少数人勇敢地戳穿了他们的谎言,宣布了自己的不信,因而他们达到了真正的信。他们成为了自己的上帝。
这需要的不是论证,甚至不光是勇气,而是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