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城乡分割的现实是由城市化水平低所致,而城市化水平低意味着工业化的滞后,特别是农村工业化的滞后。这是目前许多发展中国家城乡分离的根本原因。
(一)印度的做法
印度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城乡差别促使其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政策。第一,实施农村工业项目计划。对农村工业项目在资金与人才培训上给予倾斜,在农村有计划地实施旨在振兴农村经济的大批工业项目。第二,为了保护农村工业免受大工业的竞争挤压,规定一些产品只能由农村企业生产。印度从1967年推行此项政策开始,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已有870种产品由农村企业生产。第三,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减免优惠。国家的长期贷款向农村工业和中小企业倾斜,贷款数额每年不断增长。政府出面修建厂房、购置设备、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然后租给农村工业企业家使用。第四,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印度的农村工业化成就巨大。到1985年,农村工业及小企业数达到127万个,就业人数达900万人,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一半,出口额占全部出口额的1/4。农村工业化的发展,不仅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也改变了农村就业结构,到80年代初,农村劳动力中有21%的人从事非农产业,特别是印度的家庭手工业及传统技艺,因政府的保护得以生存和发展。
(二)韩国的经验
韩国的农村工业化不同于印度,有自己的特色,走出了一条由政府推进的、扩散型的农村工业化道路。韩国在工业化过程中一度出现忽视农村、农业的偏差,使城乡经济差距过于悬殊。韩国在1961—1972年期间创造了“汉城奇迹”,但当时农村还很落后,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曾达3 ∶1左右。为了缩小城乡差距,1970年韩国提出了“新村运动”的构想。经过几十年的“新村运动”,韩国基本实现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到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1 ∶0.84。
韩国自1970年开始实施新村运动,由初始阶段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到后来的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村工业化,并在城镇大力强调全民的精神文明建设,并于1981—1988年间,通过建立完善全国性新村运动民间组织,把新村运动转变为民间主导型运动并达到**。从1998年起又开展了以“生活改革运动”和“构建新的地区共同体”为核心的第二次新村运动。韩国的新村运动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1970—1997年,韩国农业人口减少990万人,农业总产值增加2767万美元;1998年农户平均收入达19897.10美元;2001年农业人口比重下降到7.7%。其基本经验和做法有:
1.尊重村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政府进行引导和激励
韩国政府认为,尽管地区间发展条件和目标不同,但具体哪个村选择什么项目,则由村庄独立决定,不强制推进。而政府为了将扶持落到实处,则将扶持方式定为实物形式。据统计,1970—1978年,平均每个村获得水泥84吨,钢筋2.6吨。在引导上,政府实施奖优的开发政策,这充分调动了村庄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2.厉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韩国对新村建设的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有明确详实的规定。一是面(乡镇)级管理职责。面政府公务员在村调查研究,检查督促新村运动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有关数据。二是郡级(县级)管理职责。郡级管理监督的目的和任务是及时发现农村基层组织有关情况,检查监督中央分配下达的支援物资是否及时、准确地送到面、村并合理使用。三是道(省)、中央级管理职责。及时掌握郡、面、村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措施,加以矫正或推进。内务部部长收集分析全国的情况,及时制定或调整有关政策。
3.推荐精神文明建设,提倡奉献精神
韩国在“新村运动”过程中,为了推动乡村文化的建设与发展,修建了村民会馆、敬老院、读书室、运动场、娱乐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农村文化设施,通过举办文艺活动,各类培训来启发村民们的勤勉、自助、协同、奉献精神。中央研修院通过新村教育,培养了一大批献身于国家经济发展的社会骨干。另外,韩国政府在新村运动中还实施了“志愿指导员”制度,这些志愿者都是义务工作,没有报酬。
(三)巴西的实践
巴西的国内收入差距非常大,20世纪70—80年代,巴西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60和0.57。目前占全国10%的最穷者占国民收入的1%,而10%的最富者占国民收入的46.7%。巴西未能实现统筹城乡发展,主要原因有:
1.工业化和城市化没有协调发展,未能实现城乡统筹就业
1950—1980年的30年间,巴西的城市化水平从36.2%上升到67.6%,而同样的城市化水平增幅,发达国家大约用了50年才实现,巴西出现了过度城市化现象。期间,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2.5倍,而巴西只增加了60%。由于工业化速度低于城市化速度,造成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进城后找不到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种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变为城市剩余劳动力的空间转移形式。1998年以来,巴西的失业率保持在两位数以上。
2.土地过于集中,影响社会稳定
巴西在现代化进程中忽视了土地改革,土地过于集中,造成了社会不公和经济发展失衡的双重危机。2003年巴西土地占有面积低于10公顷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31.6%,仅占全部土地的1.8%,而面积超过2000公顷的农户只占农户总数的0.8%,占全部土地的比例高达31.6%。近年来,无地农民组织的抗议活动频繁,有时甚至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巴西社会治安。
3.低收入人群的权益被忽视
巴西城市化的特点是大城市化,农村人口集中进入大都市,现在巴西超过50%的人口居住在1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中。巴西城乡统筹中的突出问题是在城市中形成了大量贫民窟,这些贫民游离于社区和正常社会管理之外,影响社会安定。80%贫民的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他们很难在城市获得建房用地和住房,又不能退回农村。城市规划、建房用地、基础设施、社区发展没有考虑低收入人群的要求,贫民窟里的居民生活惨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