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10年十年间城市化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其中劳动力转移贡献率为2%,规模优化贡献为2.4%。约翰逊认为,若逐渐取消劳动力转移障碍,则今后30年平均每年至少创造1500万个非农工作岗位,部门间劳动力的转移对GDP的提高在2~3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3个百分点左右。我国县域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基本上都是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的地区,譬如多数百强县处在浙江省、江苏省南部、山东省东部、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均表明县域经济和县域城镇化发展的正相关性。
(一)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关键——县域城镇化
城镇化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从世界范围来看,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其城镇化率一般也越高,城镇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城镇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极点,具有强大的集聚作用和扩散功能,对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1.形成增长极并发挥带动扩散作用
(1)城镇化可以形成增长极并强化其集聚功能,推动县域经济的快速增长。法国著名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在其“增长极”理论中强调通过集聚发展、规模建设形成增长极,使增长极通过自身对各种要素的集聚效应吸引其周边地区的各种生产要素以带来规模效应从而实现经济增长。县域城镇化正是通过在农村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和城镇范围的工业化使大量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并同时推动资本、技术、信息等各项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形成县域经济增长极。城镇人口增加、乡镇企业相对集中、城镇规模扩大,这正是城镇极化作用的结果。这种极化作用所带来的并不仅仅是生产要素的简单加总,而是一种综合放大的“乘数效应”。
一般而言,增长极的集聚功能与其规模成正比。据有关专家研究,对一个县而言,财政支出与其规模大小相关性不大,但是规模大的县城对于生产要素的集聚功能却强大许多。据统计,规模大的集镇比规模小的集镇至少可节约土地5%~10%,提高能源利用率40%左右;此外,大规模有助于形成商机并节省管理成本。一般认为,在发达国家,小城镇以15万人为上限。国内有学者认为,中国农村城镇人口在5(±1)万人、土地在60(±10)平方公里时规模效应最佳。
城镇化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农业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过程,与此同时,城镇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将不断增多、规模也将不断扩大,这将进一步吸引周边农村的人口、资源、资本等因素向城镇集中,这就是增长极形成并发挥集聚效应的过程。目前,我国平均每个建制镇仅有7000~8000人,有的镇甚至只有2000~3000人,城镇规模过小使得极化效应难以发挥。如果每个城镇平均增加数千乃至数万从农村转移而来的农业富余劳动人口,则城镇规模会扩大数倍,极化作用将大大加强.城镇经济也会快速增长。
(2)中心镇会通过扩散效应辐射周边经济腹地并推动整个县域经济发展。扩散作用即通过生产要素的流动,由增长极不断向周边输出经济动力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看,城镇化过程是极化效应与扩散效应复合作用的复杂过程,在此过程中,不仅所形成的增长极会吸引生产要素以促进城镇经济实力的提高,增长了的城镇又不断向其经济腹地输出创新成果和经济动力。
中心镇作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信息流通中心,在整个县域经济中处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层次,必然会向周边地区进行资本、技术、人才、市场、信息、观念等方面的辐射,促进整个县域经济结构提升、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县域城镇的辐射功能主要体现在:中心镇以相对较强的工业力量、商业规模、金融服务和其他服务设施,不断开拓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空间,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空间,引导农业生产从操作方式到经营观念的不断升级,通过培育依托于城镇的龙头企业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带动非农产业的发展壮大,畅通城乡之间的人流、物流、技术流、资源流、信息流,缩小城乡差距,并进而最终形成城乡一体化格局。
此外,城镇化的推进有利于县域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拉动整个国民经济需求增长。2003年我国城市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265元,而同期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只有3993元,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6.5%和41.0%。据统计,一个市民的货币购买力和一个农民的货币购买力的比例一般情况下为3∶1或3.5∶1;市民占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对农产品的需求总量折合成间接的粮食需求将高达1054万吨;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单是增加的消费需求就可拉动经济增长0.2~0.3个百分点;更何况城镇化不仅会带来消费性需求的增长,而且持久增长的消费按加速数原理会持续创造投资需求并拉动经济增长。在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国内需求近年来始终处于不足状态,特别是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外需迅速下滑,更应当将促进内需增长作为拉动国民经济的首要举措。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且当前农民需求相对城镇居民需求而言非常之低,提升空间很大,扩大农民的需求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我国内需不足的难题。
目前我国广大地区的农民的需求并非已经达到饱和,恰恰相反,他们的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主要原因在于农民收入低、增收困难,其需求由于受到收入限制并未形成有效需求。县域是我国众多农民居住的辖区范围,在县域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被吸引进入城镇,一方面,使得农村劳动生产率提高,可以通过农业产业化实现现代生产经营方式,仍然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民收入得以提高;另一方面,进城农民将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参与分享城镇经济发展的成果,进城务工农民的收入也将得到提高。由此可见,推进县域城镇化可以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水平,使他们能够将自己原先的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我国国内需求的数量及质量将得到巨大提升。
2.推进农业产业化
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在世界范围内比较处于相对偏低水平。据统计,我国农业劳动力人均每年生产粮食约1450公斤,只占发达国家的1.45%~7.25%,劳动力人均年产肉类70~80公斤,不足发达国家的3%。生产率的低下严重阻碍了农业及农村的发展,要想提高农业生产率,就必须开展农业的机械化、产业化规模经营。
一方面,农业集约化经营必然使得大量农民离开土地,城镇化的顺利推进不仅将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并且将使离开土地的农民有生活保障,使他们能够顺利融入城市生活。同时,留在农村的农民人均拥有的生产资料将增加,在生产中形成的竞争将使得优质生产资料不断向生产能手集中,农业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集约化规模经营得以实现。另一方面,由于农民的生产经营相对分散,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弱势地位,并且由于单个农民难以实现社会化经营,就需要将农业生产中的一些由农民难以承担的经营职能分化出来,由社会化服务体系来承担,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的一条龙链条。这种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服务了广大农户、增加了农民收入,更延长了农业生产链,使农业向商业、服务业扩展,为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这些领域的转移提供了便捷途径。在此过程中,关键在于要有上接市场、下接农户的中间环节即龙头企业。目前,很多应该发挥该功能的企业由于没有繁荣的城镇作为依托,难以实现市场扩张,自身效益不佳,也难以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因此,要想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服务带动作用,就必须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
县域城镇化有利于土地集中和土地规模效应的发挥,不仅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也降低了城镇用地成本,加快了城镇各类生产经营的步伐;县域城镇化的推进会带来县域内有效需求的大幅提高,其中对农产品需求的数量、种类都会有极大提高,进一步促进县域农业结构升级;同时,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起到带头作用的龙头企业一般都依托于县城,城镇化程度的提高一方面会扩大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会产生集聚效应,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以更低的成本开展服务,这将提升其服务质量,并进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3.推动工业化进程
城镇化作为社会现代化过程的综合表征,反映了整个国家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成为分析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的主要指标之一。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家马尔科姆·吉利斯在分析城镇化与工业化的相关关系时指出,“随着工业的发展,今天城镇化在各国比较中已十分明显了。随着人均收入大约从200美元增加到1000美元,工业产值从占GDP的18%左右增长到30%左右,对于一个典型的国家来说,其城镇人口从有关总人口的20%会增长到30%~50%以上。”著名的经济学家钱纳里和塞尔昆在《发展的型式:1950—1970》一书中,通过对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比较分析,也得出了人均GDP越高、工业化水平也越高的结论。根据钱纳里等人的分析,人均GDP在100~1000美元的发展过程中,生产结构、人力资源配置结构和城乡人口分布结构等变化完成其结构转换的90%。在人均GDP为1000美元时,生产结构中的第一、二、三产业比重依次为13.8%、34.7%和51.5%,人力资源配置结构中的第一、二、三产业就业比重依次为25.2%、32.5%和42.3%,城镇化水平为63.4%。
经济发展过程中城镇化和工业化相伴而生:一方面,现代城镇是非农产业(尤其是现代工业)的集聚地,城镇的繁荣使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扩大,单个工厂生产成本下降,工业企业为了实现规模经济将不断集聚,新工业也将随着专业分工的细化和生产技术的提高而不断产生;另一方面,随着工业不断发展,新增就业人口不断增多,其需求不断增大,各项经济活动更加频繁,城镇规模也将随之扩大,可见,城镇化又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工业化与城镇化的相互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循环累积的因果关系,彼此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依赖于前一发展阶段,发展的动力互为因果,其中的循环因果关系不仅具有累积效果,而且往往以一种加速度积累,不断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
与农村的孤立和分散不同,城镇的特点是集中和集聚。城镇所产生的人口、资本、消费、市场、信息和观念等多方面的集聚,决定了城镇化是推动县域工业化发展的重要载体。
(1)城镇化为县域工业的发展提供集聚经济效益。在城镇,各个企业可以分担诸如供水、供电、排污、交通、电信等具有规模效应但耗资巨大的公共基础设施的费用,降低企业成本;同时,由于企业集聚.具有相关产业链条的企业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容易;城镇内集聚的各类金融机构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使企业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资金、信息及技术支持;此外,由于城镇也带来人口的集中,企业可以在大量工人尤其是技术人员中挑选其需要的人才。
(2)城镇化为县域工业的发展提供外部经济效益。首先,城镇为工业大规模的生产提供了可能。其次,城镇为建立在人力资本积累和面对面的交流基础上的高度专业化的劳动力的形成和新思想的产生提供了便利。同时,位置的邻近有利于知识外溢,有助于各类的信息的传播与扩散。最后,城镇发展过程中建设的各种现代基础设施为工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外部环境。
(3)城镇可以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从而为工业化的扩张创造更好的市场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销量不仅受价格约束,同时受到市场需求的约束。城镇规模大、城镇居民多,则需求数量大;城镇繁荣,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需求进一步向多样化、高质量方向扩张,数量众多、多样化的消费者为企业专业化生产提供了可能,也为企业提供了某种程度的市场保护。
4.推进人口非农化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任何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都必须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部门,把大部分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高度密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任务的艰巨程度可谓举世无双。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指出:“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这就是20世纪下半叶和当今世界给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
根据2000年人口资料分析表明:流动人口的迁移距离以各乡、镇、区之间的流动(近邻流动)为主,约占总迁移人口的45.5%;在省内跨县、市的中程流动占25.2%;省际之间的远程流动占29.4%。可见,以近邻流动为主的县域城镇化占了全国城镇化的近一半,县域城镇化对促进全国城镇化具有重大积极意义。
据测算,到2030年,我国约有3亿农民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如此众多的人口若全部转移到大中城市必然带来一系列问题。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工业资本构成提高,且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与产业结构调整,下岗职工增加,大中城市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下降;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整体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偏低,难以适应大中城市对高素质人力资源的需求;大中城市现行的户籍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也限制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同时,也应考虑到,若大量农民进城,会造成城市人口过度膨胀、就业岗位紧缺、交通拥挤、水资源缺乏、社会秩序下降的所谓“大城市病”。此外,新建过多城市在目前也不可取,若要新建200个人口为100万人的城市.要占地约6亿亩,相当于中国总耕地面积的40%,还需投资12000亿元,这是难以实现的。以近邻流动为特点的县域城镇化为构建合理城镇体系提供了必要的先决条件。特别是那些各方面条件都较好的县城、中心镇,比大城市进入门槛低,就业机会、社会服务等方面又优于农村和一般小城镇,对农民形成较强吸引力。
农村富余劳动力在选择是否进城时主要考虑其迁移成本。当前农民进城务工的年收入大概在8000~10000元之间,但是据建设部最新观测数据显示,如北京、上海、广州这类一类大城市的商品房平均房价甚至已经达到了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其他大中城市的房价也基本在每半方米1万元左右。仅仅从住房一项考察,进城务工农民在大中城市定居几乎没有可能。但与此同时,我国广大县域地区的房价仍基本保持在相对低价,对有进城倾向的农民尚属可接受范围。由此可见,我国县域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不能走向大中城市转移和依靠新建城市的老路。通过发展县域城镇化,使农业富余劳动力向县域小城镇转移,是现阶段的客观、必然选择。
一方面,县域小城镇具有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据统计,1999年,小城镇吸纳的农村劳动力已达8000万人左右。根据农业部对2000—2010年10年问中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安排的专项研究表明,今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渠道主要有两个,即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且小城镇将表现出更强的吸纳能力。可见,小城镇具备聚集农村人口的可能,且对劳动力的吸纳规模正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入小城镇,必然会推动城镇经济增长并进一步带动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展。我国县域的城镇化水平长期滞后于工业化,造成县域城镇发展缓慢,多数城镇人口规模小,经济活动集聚程度低,基础设施落后,客观上迫切需要扩大规模,加快发展。因此,推进县域城镇化,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既可以使上亿农村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定居,为县域经济增长提供人力资源;又可以使这些小城镇较快地成长为带动当地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域性中心,为县域内农村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创造条件。
从转移的可能性和成本考虑,加快县域城镇化建设,发展县域小城镇也是目前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战略选择。一方面,小城镇对劳动力的技术含量、文化素质等各方面要求较低,而且农民进入小城镇后的就业、安家等各种费用比大中城市低,受到排挤的程度也较低,这使得农村富余劳动力更易于融入城镇生活;另一方面,我国县域小城镇的主导产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仅可以避免与城市工业过度竞争,也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并使劳动力优势转化成为小城镇的经济发展优势,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据世界银行研究数据表明,我国自1978年以来,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1~1.5个百分点。
(二)县域经济的充分发展是推进县域城镇化的保证
1.县域经济的发展是城镇化的基础
据统计,我国城镇化水平与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线性相关关系;从全国范围来看,二者相关系数为0.909,为高度相关;东部地区二者相关系数为0.895,为高度相关;中西部地区二者相关系数为0.462,为低度相关。受各区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我国东部地区县域城镇化水平较高,县域内县城、中心镇规模较大、经济活动更为频繁;而中西部地区县域城镇化承平则较低,县域内中心镇数量较少、规模较小,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也较低。我国城镇化水平之间的差异也正反映了各区块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2.县域农业的发展推动城镇化进程
农业作为基础性产业,为其他非农产业提供粮食及其他生产要素,县域非农产业所需要的资金大部分也是通过金融市场直接或间接地从农业中转移而来。没有农业的发展,非农产业水平也难以提升。城镇居民从事的主要是第二、三产业,其所需粮食、蔬菜等生活资料都要由农业提供。因而,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尤其是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而言,农业的发展程度、粮食的自给程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国城镇化水平。
同时,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将为城镇的发展壮大提供持久动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必然使得大量农民进入城市。人口增加将带来消费需求的持续扩大;而农业产业化实质上就是将农业产业链条延伸至工业、服务业,在这个延伸的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由专业化的生产经营实体来经营。这些经营实体所需的生产经营场所的建设将扩大城镇规模,需要的人力资源将增加城镇就业岗位,同时各经营实体之间为了共享基础设施会趋于集中,城镇正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选择。
3.县域工业化为城镇化提供根本动力
工业化是农村城镇化的加速器,工业的集中性和规模性要求其必然向城镇集中,使各项资源和经济要素集中于一定地域,推动城镇化发展。目前我国县域工业化呈现出水平不高、布局分散等,正是阻碍农村城镇化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4.县域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城镇化提供后续动力
由于县域农业的不断发展,产业化经营成为可能;县域工业水平不断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客观上要求提供的生产性和生活性的配套服务不断增多,第三产业会迅速崛起。而第三产业对各个水平的劳动者均有相当需求,对劳动力容纳的弹性相对较大,将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非农就业机会,进一步助推了县域城镇化进程。
5.县域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可以推动县域社会进步
科学教育水平的提升、医疗卫生状况的改善、文化娱乐生活的丰富作为城市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改善人口居住环境、提升人口素质,而这些正是县域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提升县域城镇化水平的动力。
6.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县域,其财政实力也较强
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能够在建设基础设施、提供社会保障、提供社会服务等各方面更有作为。因此,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域,其政府也将更有能力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政策及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