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克尼·哈迪是个意志坚强的人,跟随老麦克开始军旅生活后,她更需要刚毅的精神来适应她的新生活。她曾接受过为人妻的教养,但不是军人的妻子。她仪态动人,擅长舞蹈、刺绣、水彩绘画和瓷器装饰,但这些并不适合随军生活。一次,他们需要跋涉几百里路,八天八夜都在行动局促的军车中,老麦克曾要求调任公使馆武官,格兰总统虽表同情,但碍于国会和新闻界的敏感批评,未敢徇私。
哈迪怀孕后,只好留在娘家待产,所以长子阿瑟第三和次子马尔科姆出生在他们的外婆家。那个时代,医药还不发达,生育孩子都是战战兢兢的,马尔科姆6岁时得麻疹死了,第三个儿子道格拉斯·麦克阿瑟1880年1月26日在防地阿肯色州出生。
防地的生活对男人来说已经很苦,对女人来说,简直是受苦受难的地方。夏天酷热易于染病,冬天严寒难耐,经常受印第安人袭击。就是这种生活,哈迪都忍受下来了,她的确很勇敢。就这样奋斗了10年,她辛勤劳作,手脚都生了老茧,尽管美貌已消逝,但她仍昂首自豪。
道格拉斯·麦克阿瑟的童年,几乎全是跟随父母在军旅中度过的。他5岁那年,父亲率领着他统领的K连到利文沃思堡驻防。道格正是淘气的年龄,而且防区内没有玩伴,道格只能和他的哥哥阿瑟玩耍,另外还有一位与他们年龄相近的毕廉·休斯(K连一个中尉的儿子)。
他们在塞尔登堡的时候,上学前就懂得骑马和射击了。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马,赤着脚,光着背,跳上马背,就向旷野奔驰,打野兔,或观看父亲检阅部队,晚上围坐在地上听士兵们讲故事。
哈迪很注重孩子们的礼节,不管有什么特别事故——升旗降旗、年长客人来访等,她都要孩子们举手行军礼。
她每晚照顾孩子上床,并告诫孩子们,将来要做一个大人物,就像他们的爸爸或者是像罗伯特·E.李将军。事实上,他们的父亲和李将军在战场上相互对抗。她不在乎这些,她只注重他的才华。
麦克阿瑟晚年时回忆:“在塞尔敦时,母亲开始教我读书和演算,同时告诉我要有责任感。”他还记得母亲曾教训他:“做正当的事,不要计较个人得失,凡事以国家为先。有两件事永远不可以做:说谎、搬弄是非。”
他们对母亲很依恋,有一次妈妈告诉他们,男人不该哭泣。他反驳说父亲在降旗的时候,眼睛常是湿湿的。母亲立刻解释,那是不同的,那是爱国的表现,是被允许的,但是恐惧的眼泪是绝对禁止的。
麦克阿瑟的母亲一直跟随着他,直到他50多岁的时候,所以早年时候,母亲对他的影响最大。如果说他的父亲给了他一个男子汉的榜样和爱国的热诚,那么,他的母亲教了他许多其他的品德,使他终生受用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