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杜尔班后,甘地一行人商量了一下派代表去见张伯伦先生的日期,他们还起草了一份陈情书,要求英国人不可歧视住在纳塔耳的印度人。张伯伦看完陈情书后冷淡地说:“英国政府一向不干涉殖民地的事,但你们的生活看起来确实不太好。我将尽我的力量帮助你们,但是如果你们想生活在欧洲人中间,你们就得尽可能和他们友好相处。”
接着,张伯伦又准备访问德兰士瓦。德兰士瓦的印度人要求甘地到比勒陀利亚作同样的陈情。那时,由于布尔战争的关系,德兰士瓦的入境手续非常严格,甘地拜托杜尔班警察所的警长亚历山大帮忙,好不容易才拿到一张入境许可证,顺利抵达比勒陀利亚。
他草拟了一份同样的陈情书,要求废止对印度人的差别待遇,同时,他也想再和张伯伦谈一谈。上次在杜尔班,张伯伦很快就接见了他,但这次却要求他们先递上陈情代表的名单。不料,两三天后,纳塔耳政府亚洲局方面来了一份通知,说是由于甘地在杜尔班已经见过张伯伦先生,这次最好改派别人参加。
张伯伦根本没有诚意,他的答复仍和杜尔班时一样冷淡。代表团中有人就抱怨说:“甘地先生,以前发生布尔战争时,我们听从你的指示,为英国人效劳,可是,英国仍然对我们这样冷漠,没有半点感激的表示,我们的努力不是白费了吗?”
“我不后悔我的建议,我认为我们成立救护队是对的。我们这样做,只不过履行我们的责任。我们做一件事情,并不是为了要求什么报酬,不过我有一种坚定的信念,一切好事最后一定会开花结果。”接着他又说,“虽然向殖民大臣所作的交涉已经失败,但是我们已尽了全力,我想今后仍留在德兰士瓦工作,和各位共同从事争取印度人权利的活动,你们觉得怎么样?”
甘地话刚说完,在场的人立刻发出一片欢呼声,大家都赞成他的主张。
在约翰内斯堡,有很多由英国人经营的金矿公司,所以,这里的英国人更加盛气凌人,相较之下,印度人就显得更弱小了。因此,甘地便在约翰内斯堡开设律师事务所,重执律师业务。
他在约翰内斯堡开业以后,便想为印度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做点事,以保障他们的安全。约翰内斯堡有许多官员,负责管理亚洲人。不过这些官员不但没有好好地保护印度人、中国人和其他的亚洲人,反而拼命压榨他们。
几乎每天都有人来向甘地控诉:“有权利的人都得不到入城的许可,而那些没有权利的人只要花100 英镑就可以进来了。如果你不出来主持公道,谁出来呢?”
甘地觉得如果不消除这种现象,那他就等于白住在德兰士瓦了,于是他便开始收集证据。收集到了相当多的材料后,他便控告了两个渎职的英国官员。虽然英国籍的法官一直偏袒两个官员,判决他们无罪,可是由于这件事已传遍各地,亚洲局迫于压力,不得不开除这两名官员。从此以后,亚洲局的官吏便不敢再有渎职行为了。
这件事结束后,他的律师事务所生意越来越好,为他带来不少收入,这是他意料之外的事。因此,他就想把大部分的收入用来从事一项新的工作——发行新闻周刊。
在1904年,有一个叫做马丹吉的律师曾向他建议说:“甘地先生,你应该办一份报纸作为宣传工具,以便有效地发展印度自治运动。”
其实,甘地早就有这个想法,经他这么一说,他更坚定了。因此,甘地就立刻开始准备新闻周刊的工作,并决定把这份周刊命名为《印度舆论》,同时发行印度文版与英文版。英文版是要让英国人了解印度人的疾苦,印度文版是为了唤醒印度人的自觉,并促进大家的团结。
这个刊物就在 1904 年创刊了,曼苏克拉尔·纳扎先生是第一任编辑。他便把社论一栏交给甘地负责。这个评论,从创刊到1914年10年之间,除了甘地被捕入狱的那段期间外,每一期都有刊载,甘地集中精神,把他想告诉大家的话,经由这个评论专栏表达出来。在这些文章中,他除了提出争取平等权利的事之外,也谈到世袭种姓制度的缺点、各宗教的教徒对立所造成的祸害,以及改进卫生习惯等问题。
虽然他们全神贯注于出版周刊,试图唤醒印度同胞的自觉和英国人的理解,但是,住在德兰士瓦的印度人的生活并未因此而得到改善,印度人的人格、权利也未因此得到改善。相反,情况越来越糟。1906年,又发生了一件严重的事,就是所谓的《新亚洲法》即将在德兰士瓦议会中讨论表决。
《新亚洲法》的内容如下:被准许住在德兰士瓦的印度人,年龄在8岁以上者,都必须到亚洲局登记姓名,领取证明书。登记时,须交回原来的居住许可证,并在登记卡上写明姓名、地址、年龄、出生地、世袭阶级等;然后,再由亚洲局的人把印度人的长相、特征等记载下来,例如缺了几颗门牙、身上哪一处有伤疤等。最后,再盖上十个指头的指纹。
如果不在限期内办好这项手续,就视同罪犯,被送入牢狱,而且还要取消居住权,强制押回印度。警察为了检查他们是否随身携带证明书,可以随时搜查印度人的身体,自由进入印度人的住宅。
那年8月的某一天,在回约翰内斯堡的火车上,甘地买了一份报纸,才看到这则令人气愤的新闻。想想看,在这个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会制定这样侮辱人的法律呢?真是欺人太甚了!
抵达约翰内斯堡后,甘地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印度的朋友们。他们听了都显得既惊讶又愤怒,便到处奔走,告知散居各地的同胞。在很短的时间里,便发动居住在约翰内斯堡的所有印度人,于9月11日聚在一起开会商量对策。
大会中,大家一致反对英国政府对德兰士瓦的印度人所订的《新亚洲法》。反对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主张采用暴力抵抗,并立刻购买武器;另一个意见是,既然英国人这么压迫他们,那么干脆离开南非算了!
这两个意见甘地都不赞成。使用暴力抵抗一定会造成伤亡的悲剧,这是不值得的,而且会授人把柄,认为是印度人故意挑唆找事。至于主张所有印度人都离开南非,这也是信口开河,谈何容易呢?
甘地心里非常明白,一旦《新亚洲法》在议会中通过,就必须遵从它的规定,否则,就会被捕入狱或押回印度。可是,他与英国人斗争到底的决心已不可动摇,宁可受到刑罚也绝不屈服。于是他把早已想妥的办法——“非暴力抵抗运动”告诉大家:“即使《新亚洲法》在议会中通过了,我们也绝不遵从这个法案。万一因此而遭受刑罚,也要坚持到底。同时,绝不可采用暴力的手段来对抗。”
当然,如果只有10人、20人响应这个行动,也许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但是,若相应的人数达到1000、5000,甚至1万人,那么,德兰士瓦的政府就不得不加以考虑了。
甘地想替这个新斗争方法取一个适当的名字,于是通过《印度舆论》征求读者的意见。不久,应征信纷纷寄来,甘地发现他的堂弟马干达·甘地所取的“撒达·哥拉哈(择善固执)”不错,但仍不尽理想。因此,甘地就稍微改了改,称这个“不合作运动”为“撒地亚·哥拉哈(把握真理)”。接着,甘地们又决定把设在德兰士瓦的印度人大会改名为“撒地亚·哥拉哈协会”,以约翰内斯堡为中心,把这项运动扩展到整个德兰士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