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初唐的第一道光(1 / 1)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公元676年,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在广西与越南交界的南海海面上,乌云在天边翻腾,海浪如巨兽一样,一浪高过一浪,仿佛想把海面上的那艘小船完全吞噬掉。一个年轻人瑟瑟地躲在船舱里,他的长襟几乎全都被涌上的海水浸湿透了。寒冷和绝望渐渐从心底升腾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正在紧张掌舵的渔夫看到了一幕让他万分震惊的景象,刚才还瑟瑟发抖的年轻人,不知什么时候从船舱里走出来,站到了摇晃的船头。一道闪电劈在海面上,仿佛想把海水分成两半。年轻人颤抖了一下,这个时候,渔夫看到,他的脸色几乎惨白一片。

“官人,回到船舱里,船头很危险啊!”渔夫腾不出功夫去拽他回来,只能大声疾呼。年轻人没有回答,他只是喃喃地自语了一句话:我一生曾熟读《周易》,谙熟命理。早年替自己占卜,就说勃此生会命丧水上。27载命途多舛,几经波折,大难不死,却终难逃过这最后一劫。命该如此,躲无可躲……

话没说完,只见他身体摇晃了一下,一下子落入了波涛汹涌的海水之中,渔夫大惊,扔下樯橹,跳入海中救人,但终因风高浪急,一无所获……

很快,消息迅速传开。很多人不敢相信,那个曾洋洋洒洒写出名传千古的《滕王阁序》的作者,那个年纪轻轻就名满天下,后被誉为“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真的就这样死去了?

的确如此。在当年,有人恋慕他,更有人怨憎他,甚至不惜设毒计对他排挤,暗算。但谁也没想到,最后,王勃的葬身之处是茫茫大海。

王勃的父亲王福畴是最先得到消息的人,中年丧子的悲伤,让他老泪纵横。即使这个儿子一直就没怎么让他省心过,甚至在临死前,还连累他被贬官到交趾(今越南境内)做县令。但是,在这个世间,又有哪一个父亲能真正地对儿子心生怨怼呢?更何况,他曾拥有的,是那样一个让世人为之钦羡的天才。

一 曾经傲娇的少年郎

如果王勃曾细数过自己一生最美好的日子,当属他的童年。

公元650年,王勃出生在山西太原的一个名门望族。爷爷王通是隋朝末年的一位大儒,自己的两个弟弟也是才学出众,在同龄人中出类拔萃。据说王勃父亲的一大爱好,就是特别喜欢向朋友夸耀自己的儿子。终于朋友受不了了,婉转提出异议,但王老先生早有准备,马上奉上自己儿子的作品,对方看完,叹无可叹,只能说一句:你夸你有理……

究竟王勃优秀到什么程度?据《新唐书》记载,“六岁善文辞,九岁得颜师古注《汉书》读之,作《指瑕》以擿其失”。

还好,在当今世上,这么优秀的人中龙凤已然不多,不然的话,该是多少同龄孩子的噩梦啊!六岁善文辞,也就是说,幼儿园的时候,别的孩子话还没说利索的时候,他就已经能著文章了。九岁,在读完颜师古注的《汉书》后,学识满溢,王勃写了《指瑕》十卷,指出颜师古的诸多错误,令许多老少文人学者目瞪口呆。颜师古何许人也?他是唐初的儒家学者,经学家、语言文字学家、历史学家。少传家业,遵循祖训,博览群书,学问通博,擅长文字训诂、声韵、校勘之学;而且还是研究《汉书》的专家。但是,就是这样一位大家之作,居然被一个9岁的黄口小儿指出了如许多的错误……这让其他读书人情何以堪?

可以想象当年的王勃,必然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走到哪里,都会傲然地仰着他小小的脑袋,而身后,则是亦步亦趋躬身相随的一众读书人。

二 初露锋芒,跻身朝堂

谁也没想到这有什么不妥。毕竟,这个孩童有着如此惊人的天分。人才可遇,天才难求。只是,如果这个天才孩童对人生能有他在所学上十分之一的灵感,他这一生或许也是圆满的。只可惜,尚在稚龄的他,就已经萌生了以“武艺卖给帝王家”为己任的念头。

彼时的王勃,才华横溢,就像烧沸了的茶壶,压都压不住。15岁那一年,他遇到了人生中第一个赏识他的伯乐——朝中新晋宰相刘祥道,当时,他奉旨巡行关内,广开言路,体察民情。

王勃敏锐地察觉到,属于自己的机会到了。彼时,展示个人才华的机会就是以文相荐,这对于王勃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他给宰相大人呈上的这篇文,抒发了自己对时政的见解,主题就是反对唐高宗出兵讨伐高丽。

辟地数千里,无益神封;勤兵十八万,空疲帝卒。警烽走传,骇秦洛之甿;飞刍挽粟,竭淮海之费。

这是王勃正式向官方展示自身才华的第一次。但雏凤之声,清亮越野,文章不仅文字雄瑰,更重要的是论点精辟,论据充足,无论是在措辞上还是思想上,都如浩**之江水,气势雄伟,文采惊人。

看到这篇文章之后,新晋宰相刘祥道马上为之倾倒,称之为“神童”,并立即上表举荐。

据《新唐书》记载,为了推荐这位神童,“祥道表于朝,对策高第。年未及冠,授朝散郎,数献颂阙下”。

之后王勃的仕途人生一路顺风顺水,17岁的时候就做到了朝散郎的官位。这个职位虽然闲散,却是能够接触到朝廷权贵最好的机会。据说,这还是因为他年龄实在太小,但朝廷舍不得他的锋芒才华,所以破格给他的官职。

彼时的王勃,风华正茂,意气风发。那个时期的诗文,风格也以旷达乐观为主,比如这首著名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与友人相别,此去经年,虽恋恋不舍,却以这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一扫离别诗句中“无语凝噎”之儿女态。

蜀州虽远,然心系一处,便不必为分离悲伤。而这句话,更是成了千百年后,离人们互相勉励的名句。《唐诗广选》中,顾华玉如此评论曰:“多少叹息,不见愁语。”

三 花好月圆从来都不是一句祝愿

自此,王勃开挂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因为才华过人,他受到了当时考官吏部员外郎皇甫常伯的赏识,并将他举荐给了沛王李贤。当时的沛王只有12岁,却对这位与他年龄相差5岁的年轻人一见如故。

沛王李贤是唐高宗与武后的第二子,身份矜贵,备受帝后宠爱。而王勃能得到沛王的青眼,在当时外人的眼里不知有多少羡慕。别人可能需要用几十年光阴,而他只用了不到两年,就实现了多少人梦想中的愿望。那就是,迈入当时最高层统治者的朋友圈。

但王勃绝对没有想到,他以火箭般速度窜上的人生高度,在未来很短的日子里,也如坠石一样,迅速跌入深渊。

在王府的日子很悠闲,因为身份特殊,其他人对他都是毕恭毕敬,以至于让这位少年就得宠的年轻人失去了在君王之侧该有的警惕和约束。

一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生于大儒世家,成长的过程中更是一帆风顺,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做梦都梦不到的好运气。但人生是残酷的,最坏的境遇可能是处处碰壁,但最好的境遇也不可能让你一直顺风顺水。

人生的意义,就是让你在碰壁中、疼痛中学会经验,摔倒后趔趄着成长。但很遗憾,王勃从来没有摔倒过,在他二十岁的生涯中,他几乎是一直被捧着在生活,他又怎么可能懂得谦虚和适时的后退?

这份经验,不是别人能教会的,只有自己去体会。但王勃的悲哀就是,他还没来得及在小疼痛中学会人生经验,就遭遇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跟头。

四 人生的第一个跟头就栽下了云端

作为沛王府的修撰,王勃经常参加众位王爷之间的聚会。在当时,非常流行斗鸡。而沛王李贤和他的弟弟英王李哲,更是这项活动最热情的拥趸。

乾封三年(668年)的一天,李贤邀请李哲斗鸡取乐,为了凑趣,王勃更是帮李贤写了一篇《檄英王鸡》的骈文,然后以此为战书,派人将这篇骈文送给李哲。

结果,王勃的这篇文章一传过去,因其文字华丽瑰美,引得英王宫内争相抄录传阅。很快,连唐高宗都知道了此事。但是,读到这篇文章的他,不是欣赏,而是盛怒。

后来有人分析,说唐高宗本来就对手下斗鸡十分反感又苦于难禁,王勃作为沛王的侍读,不教小王爷好好读书,反而在旁怂恿,为斗鸡立文,还写得如此像模像样,怎能不惹得龙颜大怒。

当然,也有人分析出这样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唐高宗出身于帝王世家,因为经历了父辈兄弟相残的痛楚,所以对几个儿子之间的感情非常敏感。当他看到王勃“斗鸡”骈文中出现“血战功成,快睹鹰鹯之逐”“雌伏而败类者必杀,定当割以牛刀”等很暴力且充满血腥味的句子时,立即激发神经中最敏感的部分,他认为此文有挑拨离间皇子关系之嫌,下令立即将王勃轰出沛王府,并不准李贤等再任用此人。

那一年,王勃只有20岁。

真是成也为文,败也为文。或许有人会说,这只是一个意外,但是,这绝对和王大才子平时的为人处世不无关系,如果平时不是那么倨傲,或者,对周遭的环境再多一点摸索,或许,在这关键的一刻,有人会帮他说上那么一句半句,命运就不会急转直下。但很可惜,谁也没有,连平素十分爱惜他才华的人,此刻也没有伸出手来帮忙。于是,王勃的命运就按照既定的步骤,按部就班地一级级开始下降。

五 少年已识愁滋味

这是王勃人生中遭遇的第一次挫折。与此同时,他的诗文,也可以品出悲凉的意味了。

比如这首《别薛华》,被认为是他送别诗中较为著名的一首,同样是离别,与《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相比,风格迥异,前后判若两人。

送送多穷路,遑遑独问津。

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

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

无论去与住,俱是梦中人。

这首诗是王勃与友人薛华分离时而作。当时,从长安被狼狈逐出之后,王勃非常茫然,天下虽大,但被天子逐出的他,似乎在哪里也没有落脚之处。一番踌躇之后,他决定下西南,进入巴蜀。

他的这首诗中,既有对友人前途的担忧,也有自身命途多艰的感慨。

“穷,独,悲,凄”,仅仅前四句,就已经把愁苦的心情显露无遗。

不得不说,对于文人而言,诗歌是寄托情感最好的办法。因为这一首诗,天下人都知道这位才子怀才不遇的苦楚,而对于普通人而言,怨怒即使如波涛般汹涌,也只能回**在个人的心里罢了。

在蜀州的日子,王勃过得并不畅意。尽管锦官城的美景也让他流连陶醉,“尝登葛愦山旷望,慨然思诸葛亮之功,赋诗见情”,但更多时候,在他的诗中,流露出的都是苦闷的情绪,比如这首《蜀中九日》:

九月九日望乡台,他席他乡送客杯。

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地来。

从诗中就可以看出,此时此刻,王勃已经在蜀中坐不住了,入仕的小心思依然在蠢蠢欲动。三年后,他再次返回长安参加科选,打算从头再来。而这个时候,他的好友陆季友向他提议,不如到虢州来任事,理由是当地药材物产丰富。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再提一个王勃的学霸记录。他曾经在12岁时,因父亲的一句话“不懂医术为不孝”而外出学医。让人惊诧的是,他只花了15个月时间,就跟随当时的名医曹元学完了《周易章句》和《黄帝素问难经》。也就是说,不仅学会了医术,还顺手涉猎了一下天文历法等学问。

王勃的医术有多高,史书中并无记载,但他对于《周易》的研究很有心得,曾作《大唐千岁历》,说唐朝美好的国运长达千年,不会承继北周、隋朝的短寿。而这部《大唐千岁历》一直到武则天以及唐玄宗时期,都被朝廷沿用。

再说回当时的王勃,满腹经纶,学富五车,可惜怀才不遇。想想朋友的建议也是不错,即使科考成功,按照他之前的黑记录,恐怕也要从基层做起,还不如到药材丰富的虢州,借着朋友的光,做一名参军,顺便收集珍稀药草,也算是一举两得。

就这样,王勃兴冲冲走马上任。但谁也没想到,这一段人生,是老天爷最虐他的一次。

六 离奇的“谋杀”事件

在这段时间,有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怪事发生在了他的身上。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新唐书》是这样记载的,“倚才陵藉,为僚吏共嫉。官奴曹达抵罪,匿勃所,惧事泄,辄杀之”。

王勃上任之后,并没有吸取第一次被天子厌弃的教训,或许他本人也认为,那不过就是一次非常偶然的倒霉事件。是运道问题,和本人的处世方法并无关联。于是,在新工作单位,他依然是“恃才傲物”,其实这是完全可以想象出来的,作为一个六岁就被称为神童、十七岁便入朝为官、当时的朋友圈都是皇子级别的高层人物,他怎么能瞧得上这些一起共事的同僚官员?在这里,工作对他而言,已然是屈就不得已,哪能花些许功夫去研究旁人的眉眼高低呢?

结果,一个非常让人想不到的事件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个叫曹达的官奴因为犯错逃逸,请求王勃的帮助。王勃不知为何真的就把他藏匿在了自己的住所。但后来又惧怕被发现,竟然偷偷将此人杀掉。

事件的结果是毫无疑问地败露了。唐代官奴的管理比较细致,平时给口粮、病了给医药、死了给装裹衣服、定期统计人数等等,不得被私自处死。所以,王勃的行为,必须付出代价。按律法,需杀人偿命。但是,命运总算对他没有差到底,投入狱中后,赶上朝廷改元大赦,免除死罪,坐了一年多牢狱的王勃被释放了。

王勃的这起杀人事件可谓荒唐至极。后世有分析认为,王勃是因为自己的高智商却低情商的处世方法得罪了同僚,以至于被构陷。但不管怎样,真相无从得知,而他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七 百般挫折之后,开启人生之始

当命运把你甩到谷底的时候,实际上是为你打开了另一扇门。对于王勃来说,他人生的转折也是从这一次的牢狱之灾开始的。尽管之后的那一段人生短而又短。但生而为人,朝闻道夕可死,难道不也是许多人追求的境界吗?

入狱之前,王勃自诩聪颖过人,经纶满腹,如华彩般的诗篇可以随意在他的笔下流淌。即使在成长的路上栽过跟头,那个翩翩少年对未来充满幻想,却从没珍惜过眼前的岁月。

而这一次,这个偌大的人生苦头,逼得他不得不成长了。往昔悠然的岁月,轻浮的时光,在这里都必须被粉碎后重新涅槃。

一年多之后,王勃出狱。一年后,他也再次接到朝廷准予复职的诏书,但王勃坚决地放弃了,他已无入仕之心,再不愿踏入宦海一步。但是,接下来的时光,王勃一点也没有浪费,他回到故居,深居简出,足不出户,完成了祖父王通《续书》所缺十六篇的补阙,并撰写了《周易发挥》《大唐千岁历》《合论》《百里昌言》和大量的诗文作品。

穷途非所恨,虚室自相依。

城阙居年满,琴尊俗事稀。

开襟方未已,分袂忽多违。

东岩富松竹,岁暮幸同归。

——《送卢主簿》

空园歌独酌,春日赋闲居。

泽兰侵小径,河柳覆长渠。

雨去花光湿,风归叶影疏。

山人不惜醉,唯畏绿尊虚。

——《郊兴》

这个时候再读王勃的诗篇,你会恍然,那个“春日游,杏花吹满头”的陌上少年真的长大了,他也许不再**四射,而是把光芒都收敛到了内心里。他可以在月夜下空园独酌,也可以在百花繁盛的春日赋闲在家。细雨朦胧的日子,他默默地怜惜着花园里被淋湿的花朵,当长风穿过庭院,树影摇曳,他也恍然惊觉,一年多的时光,就这样倏忽而过了。

这一年多的时光,也许是王勃心性最沉静的一年。在这段时间里,他也明白了自己此生的意义,出身于诗书世家,从祖辈到自己,就没有一个非常显赫的从政者。年少的自己,总觉得这是一块可以由自己填补的空白,但几经坎坷,他也终于明白,宦海深波,不是有满腹的才华和一颗无畏的心就可以横冲直撞。八年仕途,留给他自己的,只有栽了又栽的跟头和无时无刻不患得患失的心情。

事实上,对于王勃这样高智商的天才来说,只要他在某些方面放低姿态,有些跟头或许不会栽。但如果那样,他就不是王勃了。作为初唐时期最优秀的天才诗人之一,他被后人誉为划过天空的白鹤,哪怕只飘落一根光羽,也会照亮整个夜空。郑振铎更是充满**地赞叹,正如太阳神万千缕的光芒还未走在东方之前,东方是先已布满了黎明女神的玫瑰色的曙光了。

而王勃是盛唐诗歌的黎明之光。

八 初遇滕王阁,是一个深秋

公元675年,27岁的王勃南下去探望远在交趾为官的老父亲。王勃一生狷介,尽管平生坎坷,却自信从未负人,除了他的老父亲。

王勃母亲早亡,从小由父亲抚养长大,自称“养于慈父之手”,和父亲感情尤深。但这一次因为擅杀官奴获罪之后,连累着父亲也由原来的参军职务被贬谪为交趾(今越南北部)县令。

当时交趾被视为边鄙之地,路途遥远、重山雾瘴。父亲年岁已高,自己还没来得及尽孝,却连累着老人家天降横祸,这让王勃痛心不已。

在前往交趾的路上,途经洪都(江西南昌)时,适逢九月初九,一年里最美的季节。王勃与滕王阁不期而遇。

江西滕王阁,与湖北武汉黄鹤楼、湖南岳阳楼并称为“江南三大名楼”。始建于唐永徽四年(653年),因唐太宗李世民之弟——滕王李元婴始建而得名,而最终让它流芳百世的,却是王勃的那一篇《滕王阁序》。

彼时,作者与这名楼虽相见却彼此不识,只是在那一天,当洪都都督阎伯屿刚刚重修滕王阁,在滕王阁上设宴大会宾客,而王勃恰巧也是被邀请的宾客之一。

不早不晚,时间刚刚好。

当宾主尽欢,酒酣耳热之时,东主提议:何人能做一篇文章,其名即为《滕王阁序》?

在座宾客彼此相看,微笑无言。因为他们都知道,这只是阎伯屿的一个托词,真实的目的,是在这个场合推举出自己的女婿,让众人见识一下他的文笔。

那位叫吴子章的才子,平素应该也是小有才气,不然也不会成为都督的东床快婿,并如此受岳丈赏识,特别为他的出人头地大费周章。

如果当天没有邀请王勃,如果当天这位天才诗人恰好并不在这里,那么,这一幕有导演、有主角的好戏也能唱得十分热闹。

很可惜,就在阎都督客气地谦逊一番,正准备收回话头的时候,宾客席中传来一个不大不小的声音:我可以试试。

完全可以想象,阎都督的脸色一定是变了。何人这等没眼色?估计这句话是他很辛苦才咽回肚子的。

王勃依然是王勃,即使半生遇挫,看尽冷眼,但一腔豪气,满腹才华,使得他即使再经历同样的不平,在这一刻,他依然会慨然而言:勃可以一试。

真是十分可惜,当吴子章遇到了王勃,就好比游泳爱好者遇到了菲尔普斯,短跑运动员遇到了博尔特。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是周瑜遇到诸葛亮的遗憾,而是人类与黄金圣斗士的差距。

九 这座楼因他而千古留名

时光悠悠,如今距离那场著名的盛宴已然过去千年,但作为后人的我们,仿佛还能从诗篇中畅想出当时的盛景。

那个黄昏,从滕王阁的窗边极目远眺,江水如练,大片的晚霞几乎映红了整个天空。当晚风穿过宽阔的厅堂,一袭青衫的王勃,衣袂飘然。他凝神片刻,忽然觉得无限的灵感就此涌上心头。

据传,在王勃刚开始下笔的时候,那位阎都督几乎气得牙疼,借口身体不适暂时退席,但又不放心,即派手下去监督王勃,看他到底是吹牛呢,还是真有两把刷子。

很可惜,王勃并没有给任何人翻盘的机会。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看似平常的开头,却如流水一样,平缓地引出了这篇千古绝唱。

记得在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中,曾这样评判一部作品,如果三十年仍然被记得,就是一部值得看的好作品。然而,王勃的这篇《滕王阁序》,直至千年之后,却依然让所有人击节赞叹。

王勃作品的文字华美,自不必说,当初,让他惹祸上身的《檄英王鸡》,事实上也是一篇绝美的骈体文,对仗工整,文字精美,文中还不乏引经据典,以至于当时就被争相传颂。当年,他还只有20岁。

而这篇《滕王阁序》,已经是7年之后的作品了。在这7年中,他的经历,也许是别人的十年,二十年。在这篇序里,文字之优美流畅,前无古人,那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被后来的学者毫无争议地推崇为千古绝唱。

当时,在众人争相传阅这篇文章,并为文字精炼以及用典之巧妙赞叹不已的时候,不知道是否有人感受到了他文中的孤独萧索。

“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与后来杜甫的那句“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竟然有着异曲同工的苦涩之意。

文中话锋一转,依然可以让人感受到,那个屡被命运捉弄却志存高远的耿直书生:

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所赖君子见机,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好一个“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份傲然不仅让观者为之感慨,连之前颇有异议的阎都督看到此处,都只能默默地安慰了他的女婿一句:你就不必再比试了。文章到此,已无可超越之处了。

十 光芒陨落,明珠沉海

据传,这篇文章后来还传到了当时的唐高宗手上。当他通篇看完,不禁连声喝彩:这样的好文,这样的才子!今在何处?旁边的宦官默然片刻,才细声细语地回答:这就是王勃所作。而他,已经不在了……

在那个寂静的午后,空**的殿堂比任何时候都清冷。高座之上的唐高宗嗒然若失,他当然知道王勃。十年前,当那个意气风发、流光溢彩的少年郎站在这金殿之上,并呈上他的《乾元殿颂》,他也曾这般欣喜若狂:真乃我大唐的人才!他何尝不知,休说此生一世,即便是百年千年,能遇到这样的天才也是旷古之缘。但他还是毫不留情地把他抛弃了,也是因为他的文采,只因文中的一些字眼曾刺痛过他的神经。

他或许有点怀念自己的父皇,那个手段风雷却胸怀大海的君王。即使臣子屡屡触犯龙鳞,但他还是选择原谅。只有那样的君主,才会有四海八荒的臣服。

而自己,已经明珠在手,却因为它过于耀眼,而抛掷于沟渠之中。

如今,明珠已沉,再见无期。

不知道那时,王勃是否会知道,自己的这篇如烟花般璀璨的长文,让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为之痴迷,甚至连君王都为之动心。

但王勃可能已经并不在意了。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一直时运相济。历史长河中,才华横溢却命途多舛,从来都不只有他一人。君王之赏又怎样,荣华加身又怎样?弹指间已是百年身。人生苦短,时光易逝,何不把这有限的时间伴在亲人身旁,就如他在文中所述“舍簪笏于百龄,奉晨昏于万里”。

只可惜,了悟之时,也是人生完结之时。当王勃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之时,也是他这一位谪仙渡劫成功的时候。公元676年,王勃在探望父亲回乡路上,不幸坠海遇溺,虽被救上岸,却不治而亡。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事实上,没有多少人想知道阁中的帝子今何在,却不能不感叹,那位留下千古名篇的诗人,为何这般迅疾地离开了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