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领导人曾经用“吃大锅饭”来描绘在中国广泛实行的合作化农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农民分别集中在52000个懒散的公社之中,差不多是平均地分享着他们的劳动所得。后来,北京向后倒退了一大步,不再坚持这种集体主义思想。政府通过实行它称之为“责任制”的政策,还农于个体家庭。这种新的制度正在逐步地改变着中国8亿农村居民中大多数人的生活。《时代》周刊北京局负责人理查德·伯恩斯坦最近走访了一些这种新型的个体经营的农场,以下是他的报道:
安徽省的君潭(音)生产队差不多有几个村子那么大,它由62户家庭组成。最近这些家庭购置了一些令人羡慕的东西:44部收音机,11台缝纫机,5辆自行车,47块手表和17台挂钟。这些东西在富裕的西方也许看上去不足为奇,但在中国,这却是名副其实的流行消费品。正如君潭的农民所认为的那样,他们之所以能够购买这么多东西,应归功于责任制的优点。
两年前,当这种新的政策尚未实行的时候,全中国的农民都被分组编入生产队,共同在土地上劳作。每个劳动者挣着工分,并以此来换取一定量的粮食和很少一点用现金支付的工资。但是在君潭,工分已经取消了。据估计,中国40%的农村也都这样做了。取而代之的制度是,每个家庭分到了一块自己觉得合适的土地进行耕种。第一年,农民从生产队可免费获得种子和化肥;到了第二年,农民就得用自己的钱,或者以低利率借钱来买这些东西。每年,农民都要签一份4页纸的合同。合同规定,他必须将其一定量的产品上缴国家。在正常情况下,农民都能超过他所分配的份额。他所能生产的超出此份额的任何东西,他可以留给自己,可以卖给国家,也可以拿到任何一个自由市场上去。自1978年北京不再明令禁止以来,已逐渐繁衍生出了37000个自由市场。
中国的官员们预料到会有人指责他们抛弃了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合作化,因此他们解释说,责任制并没有真正地偏离集体主义农业,因为土地还是属于国家的,农民也不能进行买卖。如果中国这一大胆的新实验还不能算是西方所实行的那种私营耕作制度,那么,这就是在共产主义世界中,除波兰和南斯拉夫之外,同农村私营企业最为接近的东西了。
责任制代表了物质鼓励机制的一个胜利。仅仅是在数年之前,哪怕是农民自己养鸡、养猪,也会被无情地斥责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而如今,各个家庭却可以自己决定如何才能最好地耕种自己的土地了。有一些家庭成员还从农活中解放出来,干其他能挣钱的活。比如,君潭生产队的一个妇女通过给其他家庭做衣服,每年可以挣到235美元。而现年34岁的木匠刘章英(音),也通过为其他农民家庭制作木制家具,挣到了212美元。他解释说:“以前,我必须把做木匠活的收入的一半上缴,以挣得工分,以此来换取我的粮食份额。而现在,我能够保留做木匠所赚的一切收入。”刘和他家将耕种一英亩地的收入和做木匠活的收入合计起来,一年可以挣得1200美元。按照中国的标准来看,这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中国的报纸同样也在宣传着这个国家其他地区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在过去的3年之中,年平均收入以每年10美元的速度增长。而与之相比,前些年的年均增长还不到2美元。在沿海的福建省,农民们已开始用自己的资金购买了属于自己的机械,如脱粒机、小型拖拉机,甚至是用来打鱼的摩托艇。当以前还在强调集体主义平均共享时,可不会有什么能够刺激他们去这么做。在东北的辽宁省,这种新政策削弱了独裁的地方领导人的权力,因此据《人民日报》报道,现在在那里“打骂公社成员的现象少了,盲目指导、强制命令的现象少了,不参加体力劳动而瞎转悠的现象少了”。《人民日报》亦称,在地处北方中部地区的河南省,由于农民们对从事个体生产有着巨大热情,因此他们把本来留作儿女嫁妆甚至是用来给自己买棺材的钱,拿来购买化肥。
然而,新的制度也已经导致了一些问题。这种制度所产生的巨大效率,使中国本已严重的失业问题更是雪上加霜,因为它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力。据估计,在农村劳动大军中,有30%的人剩余。此外,中国的农村改革承认,当人们能够把个人所得利益视为直接结果时,他们会干得更卖力。这虽然大受欢迎,但也是姗姗来迟。在强制实施的集体主义政策之下,国家不断地鼓励农民们遵循乌托邦式的准则,例如“爱社如家”。在现在这个更为现实的时代,中国的农业官员承认,这种准则所导致的结果却是不如人意的。即使是目前,85%的农村的人均年收入仍不足100美元。北京的农业部官员刘序瑁(音)承认说:“过去的发展速度的确不是很快。”然而现在,中国的发展看起来已经开始加速了,因为中国又允许农民吃小锅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