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改革(1 / 1)

9月,邓小平预计辞去政府中的职位。但是首先他要保证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方案。这时全国人大的3500名代表在北京召开人大会议已有10天。这些方案包括: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法律出台(这项规定主要适用于外籍在华人员,因为只有大约20个中国人的月收入超过该税种的起征点800元(545美元);中国的平均月薪为60元至80元(41美元至54美元)。);提高合法婚姻的年龄(女20岁,男22岁)等。然而,其中重要的变化是为贯彻邓小平的计划而制订的恢复经济提高生活水平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

在一些新的规划中所提出的刺激税收,经营自主权等,似乎都是彻头彻尾的资本主义的东西。一项最令人感到惊讶的革命就是中国政府去年竟然出现了110亿美元的财政赤字,主要是用于提高工资、农业补贴及提高工人其他方面的待遇。约有7亿美元的支出用于前官员落实政策而补发工资。“文革”期间,他们被不公正地剥夺了工作。

另外的一些经济措施的主要目的是寻求更大的刺激和鼓励竞争。工厂和商业部门一改过去只是上缴利润的做法,将向国家上缴所得税。这就意味着他们将可以保留一部分利润进行再投资,为工人提供住房和更高的工资。各省、自治区政府也将对自己的财政负责,如果其收入超过其他省区,他们也可以按比例自留。在一次与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会见中(曾载于《华盛顿邮报》),邓小平承认他的计划可能带来“一些资本主义的东西,但我想这并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