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肯尼迪农场附近一条安静的土路上找到了兴奋不已的库克。我们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他便脱口而出:“我们召唤到黑蜂!”他令我们来到附近一间学校,蒂徳和欧文正站在两个白人和十来个黑人身边。黑人们都坐在学校前的门廊上,一副大惑不解的表情,好像还没睡醒似的。库克指着其中一个坐在欧文枪口地下的白人说:“那是路易斯·华盛顿上校。”
“是谁?”安德森问。
“他是乔治·华盛顿的曾外甥。”
“就是那位乔治·华盛顿?”
“没错。”他从门廊地板上超期一把亮闪闪寒光四射的片儿刀,“我们从他家壁炉里发现了这个东西。”他转向安德森说:“现在我将他曾伯父的大刀赠给你。这是弗雷德里克大帝赠给华盛顿的礼物。”
安德森瞅着那把刀,好像上面有毒药似的。“我干吗要拿这个玩意儿?”他问。
“老家伙希望你拿着。这东西有意义。”
“我……我要这个没用。”安德森说。
库克皱皱眉。史蒂文斯夺过刀插在腰带里。
我走到华盛顿上校身边,看了看他。这是个高高瘦瘦的白人,穿着睡衣,头上还戴着睡帽,没刮脸,身子抖得像受惊的小鹿。他看上去又呆又怕,真丢人。
“我们冲进他家的时候,他还以为我们是贼呢,”蒂徳不屑地说,“他说:‘把我的威士忌拿走吧!把我的黑奴也带走。但求饶我一命。’跟个婴儿似的哇哇大叫。”蒂徳俯身到华盛顿上校身旁:“拿出男子汉的样子来!”他吼道,“像个男人样儿!”
这一来,史蒂文斯也冲动起来,他是我这辈子遇上的最容易头脑发热的假货。他也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出色的士兵,可一挥拳头打架,史蒂文斯就跟魔鬼没两样。他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华盛顿上校身边,从上面俯视着他,眼睛瞪得像铜铃。上校在他的庞大的身躯下越缩越小。“你还算个上校吗,”史蒂文斯说,“居然要拿黑奴换你自己的贱命。你连一颗豆子都不如,更赶不上一瓶威士忌了。”
这下上校恼了,史蒂文斯打到了他的痛处,可上校闭紧了嘴巴,因为他看出史蒂文斯正在气头上。
蒂徳和欧文拿出长矛和步枪,分给黑人,可老实说,那些黑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有两个人起身,小心翼翼地接过来。随后,第三个人也拿了一把。“你们怎么搞的?”蒂徳说,“你们不是准备好要解放自己吗?”人们什么也没说,他们完全蒙了。有两个人脸上的表情好像刚给人从被窝里拽出来似的。一个人把头扭到一边,不肯接受人家递到眼前的武器。剩下的人说了几句不知所云的话,表示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然后也半推半就地拿过武器,像烫手山芋似的接在手里。可我却注意到,那一排黑人最边上有个家伙。那人坐在地板上,穿着睡衣和长裤,背带裤的带子耷拉下来。他看着挺眼熟,我又惊又怕,花了好一会儿才发现,那人就是赶车的。
他现在可说不上衣冠楚楚了,没了那套神气活现的车夫制服,也没了白手套,跟以前大不一样,可那就是他,错不了。
我朝他走过去,随后转回身,因为我一看就知道他不想让我认出来。我知道他心里有些秘密,觉得还是装作不认识为妙,毕竟他的主子也在场。我不想给他惹麻烦。一个人要是知道下梁要造上梁的反,那可就大不一样了,要是他多多少少知道白人早晚会夺回费里镇,到时候会把黑人赶尽杀绝的话。我目睹了费里镇发生的一切,而他一无所知。蒂徳和库克也不知道,老家伙手下其他留在农场的人也不知情。可我看见安德森把蒂徳拽到一边说了几句话。蒂徳什么都没说。可是赶车人听见了他们的对话,可在他还什么都没听见的时候,我估摸着他就已经下了决心,再也不想装傻了,他豁出去了。
他站起身,说:“我要战斗。”说完,他抓过了人家递到跟前的长矛,“我还需要一把手枪。”于是人家给了他,外加不少弹药。
他的主子——华盛顿上校——坐在学校门廊的地板上,他目睹了这一切,车夫接过那武器时,他再也忍不住了。他恼羞成怒。他说:“你干什么,吉姆,给我坐下!”
车夫走到华盛顿上校跟前,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俯视着他。
“我再也不听你的命令了,”他说,“我已经对你唯命是从,二十二年了。”
华盛顿上校不知所措。他怔住了。他怒气冲天,结结巴巴地说:“干什么,你这忘恩负义的浑蛋黑鬼!我对你不薄。我对你全家有恩!”
“你这卑鄙小人!”赶车人喊道。他举起长矛,要把他一枪扎死,幸亏史蒂文斯和安德森一把拦住了。
他们费了不少力气才拉住他,史蒂文斯是个大块头,体壮如牛,饶是如此,也几乎拉不住那赶车人。“够了!”史蒂文斯吼道,“够了。在费里打得还不够热闹吗。”他们把他从上校身边拉回来,可赶车人仍是愤愤不平。
“他是钻到树林里的最卑鄙的小人!”赶车人嚷嚷着,“他把我母亲卖掉了!”他朝华盛顿上校再次冲过去,这次劲头更大,就连史蒂文斯这个大块头也拉不住。四个大汉——蒂徳、史蒂文斯、库克和安德森——一齐上阵,才没让他手刃了他的前主子。他们不得不一直拽住他,长达好几分钟。赶车人耗尽了这几个人全部力气,他们终于将他制伏时,史蒂文斯气极了,便拿出家伙抵住赶车人的脸。
“你再来一次,我就亲手崩了你。”他说,“我不允许你制造流血事件。这场战争是为了自由,不是为了复仇。”
“为了什么我不管,”赶车人说,“你让他离我远远的。”
上帝见证,整个事态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而且越来越糟。史蒂文斯转向安德森说:“我们得把这批人弄走。咱们把他们带到费里去吧。老家伙需要人手。我盯着其他的人。你负责把他弄开,别待在上校旁边。”他朝赶车人点点头。
安德森不乐意。“你也知道现在费里是个什么情况。”
“我们有命令。”史蒂文斯说,“我得服从命令。”
“我们怎么赶到费里去?我们得杀开一条血路。现在路都封死了。”
史蒂文斯斜眼看着华盛顿。“我们用不着杀开血路。我们大摇大摆走过去。我都想好了。”
从马里兰州一侧的学校那条通往到费里镇的道路十分危险。陡峭、险峻的山路。道路顶端的弧度形似鸡蛋。到了最顶上,你就可以将脚下的费里镇和波多马河尽收眼底,然后你到了山尖儿上,再冲下来,直抵山脚下的波多马河。你得往右急转,紧紧贴着大路,才能回到费里镇。要是在山头上走得太快,离开了山路可不行,要是下山路走得太急,那坡度会陡得让你收不住脚。我估摸着不止一辆马车在山脚下断了车轴,就因为转弯转得太急的缘故。你得紧紧拽着你的马,死死踩着车闸,要不就得葬身在波多马河里。
赶车人赶着华盛顿上校的四轮马车,就跟有魔鬼在身后催命似的,奔驰在这样一条道路上。他往山下冲得太快,好像风儿在自动把我往下拽。史蒂文斯、华盛顿上校和另一个奴隶主子走在山路的内侧,而我和安德森则坐在车里,命悬一线。
从山下走了八百米左右,在那致命急转弯到来之前,史蒂文斯——感谢上帝——朝赶车人吼了一嗓子,让他死死拽住马,停下马车,那赶车人照做了。
我就站在马车上看着,脑袋贴着车窗。史蒂文斯坐在华盛顿身旁,从枪套里抽出手枪,上了子弹,拉开保险栓,捅进华盛顿的后腰。他随即用外套盖住,谁也看不到。
“我们要通过BO大桥,”他说,“我们要是给敌军截住,你就想办法让我们过去。”他说。
“他们不会让我们过去的!”华盛顿上校说。哦,他可真了。那么大个子的一个壮汉,跟个小鸟儿似的哼哼唧唧。
“他们肯定会让我们过去。”史蒂文斯说,“你是军队上校。你就说:‘我已经安排好了,用我和我的黑奴,换发动机车间里的白人俘虏。’你就这么说。”
“我做不到。”
“你能做到。要是到了桥上,你张开嘴说出别的话,我就一颗子弹崩了你。要是你听我的,什么事都不会有。”
他把脑袋探到车窗外,对赶车人说:“咱们走。”
赶车人一秒钟也没耽搁。他拽紧马缰绳,马车继续嗒嗒走在路上。我从指甲盖儿往下全身紧绷,身体都僵直了。车一停我就要跳下去,可有史蒂文斯在身边,谁也别想动弹一下。眼下,那马车又越跑越快,要是我从马车上跳下去,就得给车轮子碾成齑粉,那车轮子比我的四个手指头还粗——假使那神经快崩断了的史蒂文斯没有先一枪打死我的话。
到底是给甩出马车摔死,还是因为企图逃跑丢了小命,我倒没具体考虑哪种死法更好些。可我突然想到,一旦我们抵达山脚,我就可以安然脱险,因为如果赶车人转弯太急的话,马车的一侧就会脱落,而我恰好就坐在那一侧。上帝保佑,这主意真够糟心的,而且我还不知道为什么糟心。于是我便集中精力考虑跳车。山脚下的那个急转弯足够甩掉车轮。我知道赶车人得放慢速度,急转向左边,再走上通向费里的大路。不管怎么样,他必须得放慢速度。我决定到那时候动手。跳车。
安德森也打着同样的注意。他说:“一到山脚下,我就跳车。”
我们到达山脚之前,有一个较缓的转弯,我们来到附近,急转向波多马河,这时我们俩都明白自己要大失所望了。大道上赫然出现一队士兵,正在路口大步行军,这时赶车人正朝他们冲过去。
他看见那些兵,倒也没放慢速度,上帝保佑他,他直接冲到那个丁字路口,拼命催着马,直接撞到队伍里面去了,那些兵被我们冲得一哄而散。接着他往后一退,左转,用马鞭一刺,马头高高扬起,接着他将马鞭搭在马背上。那黑鬼指挥马儿的确是有一套。一眨眼工夫,我们和那些当兵的之间便拉开了一定的距离,这样做很有必要,因为一旦他们缓过神来,看见这帮破衣烂衫的黑鬼驾着华盛顿上校体面的马车,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会抽出家伙,二话不说就动手。子弹可就嗖嗖地过来了。可赶车人赶到前面去了,我们就在山路的转弯处甩掉了他们。
我们现在已经看得见费里镇了。我们还得过河。可是已看得见前方的硝烟,听得见枪声。似乎打得正激烈。面前的道路不时有士兵跑来跑去,哪支部队都有,哪个州都有,身上的军服各不相同,他们互不相识,二话不说就放我们过去了。他根本不知道我们身后的军队正朝我们开枪呢,我们身后的枪声早已融入了波多河对岸传来的隆隆炮响。谁也不知道别人在干啥。赶车人这招儿使得漂亮。他赶着马车从他们身边走过,嘴里吆喝着:“我车上是上校。我车上是华盛顿上校!他要用自己交换人质!”人们便左右分开,让我们通过了。根本没人阻拦,这可苦了我,周围全是兵,我就不能溜走了。我还得继续坚持。
正所谓冥冥中自有天意,我们到达BO大桥时——桥上全是兵,都快给踩塌了——华盛顿上校信守了诺言,一字不落地说了那番话,对方一挥手,我们便顺利过桥了。有些人还冲着欢呼呢:“上校来了!胜利!”他们谁都没多个心眼儿,因为多数人都是酩酊大醉。那桥上足足有一百号人,就是奥利弗和泰勒昨天通过的那同一座桥,当时桥上一片漆黑,一个鬼影都没有。老家伙已经没有机会逃出来了。
我们过桥的时候,我往下一看,底下的军械库清晰可见。老天爷呀,底下可不是一个兵,而是足足有三百个,在大门口和墙根儿底下转来转去,还有更多的士兵从镇里和玻利瓦尔山上往下涌,堵住了入口,挤满了河岸,站满了军械库的四面墙边。全是白人。看不见一个带色儿的。军械库的墙都被包围了。我们这是自投罗网来了。
上帝好像有点儿没顾上我。魔鬼偷偷溜进我的身体,上帝却把自己关在我的心门外。我说:“耶稣啊!流血了!”我说了这几个字,顿时感觉上帝的精神从我身边溜走了。我的心脏仿佛要蹦出我的躯壳之外,我的灵魂陡然涨大,周围的一切,树木、桥梁、城市都变得清晰可见。那时那刻,我决定一旦有朝一日我能说清楚,我就要告诉老家伙我的想法,我要说他曾经念叨过的所有教义都不是闹着玩儿的,我要告诉他,我没把该说的说给“列车员”,还要向他坦白之前我编的种种谎话。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机会,我觉得自己也并没有完全屈服于宗教精神。然而我毕竟有所思考。
我们过桥的时候,马车朝军械库驶去。我转向安德森,他正用指甲死死抠住马车。我说:“再见了,安德森。”
“再见了。”他说,随后他所做的事把我吓坏了。他拼尽全力往车下跳去,顺着河岸滚入波多马河,跟个土豆似的滚入河水,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过他。足足滚了六米多远,“扑通”一声掉进河里。他不会再回到军械库当神枪手了。他选择了自己的死法。在老家伙的牺牲名单里,又多了一个黑人的名字。我亲眼见证了老家伙的军队里两个兄弟的死亡,把黑人解救出来的,正是黑人自己。
我们跟着赶车人来到军械库大门,一路叫嚷着车上坐着华盛顿上校,**,冲入士兵之中,然后又开进院子。那群激动的士兵根本不想阻拦我们。上校就在车里,他们认识他的马车,也知道他的大名。我估摸着他们之所以让开,是因为车里有个大人物,可当我们穿过大门,安全抵达院子的时候,真正的原因才为我所知。
院子跟棉花地一样安静。跟耗子在棉花上撒尿一样,鸦雀无声。
在桥上我没看见的,在发动机作坊的院子里,我全看见了。老家伙可没闲着。好几个人横七竖八摊在院子里,有白人,也有几个黑人,全都躺在发动机车间和周围几幢建筑物的射程之内。老家伙可丝毫没开玩笑。原来那些兵全挤在军械库大门和围墙外面,原因正在于此。他们还不赶紧去。老家伙把他们逼退了。
赶车人催动马车,围着几个死人转了几圈,终于厌倦了,便直奔发动机车间,车子被死人脑袋硌得颠来颠去——反正他们也不在乎了,他们又不痛。赶车的在发动机车间门口站定,里面的人打开大门,我们冲进去,大门又在我们身后关上了。
那地方散发出一股臭味,呛得要命。里面关着差不多三十多人质。白人在屋子一头,黑人在另一头,虽说中间隔着一堵墙,可也没到天花板,一次可以在两边穿行。两头都没有茅房,要是你觉得黑人白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的话,也看不出什么来,只要看看他们的行为的本质,就会理解,都是一个品种的豆子,一株不会长得比另一株高多少。那地方让我想起了堪萨斯地界的小酒馆,只是更不堪,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上尉站在窗户旁,端着步枪和七连发手枪,像一株玉米秆子似的纹丝不动,只是实在有点儿萎靡不振。那张老脸就算在平时也时常密布着皱纹,现在盖满尘土和火药末,那一把白胡子好像在土堆里蘸过似的,外套上也全是洞,给火药烧出一个个窟窿。老家伙已经不吃不睡,坚持了三十个小时。可跟其他人相比起来,他仍然精力十足。其余的小伙子,奥利弗、沃特森他们——他们已经冲过了谢南多厄河——还有泰勒,这几个人看上去完全筋疲力尽了,他们白着一张脸,跟游魂差不多。他们知道自己走向何方。只有“皇帝”看上去还算镇定。那家伙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黑人。除了安德森之外,我还没见过比他更勇敢的人呢。
史蒂文斯把华盛顿上校的宝剑递给老家伙,老家伙将它高高扬起。“那是正义之剑。”他说着转向华盛顿上校的黑奴。这几个人刚刚走下马车,走进发动机车间的大门,老家伙说:“以美利坚合众国临时政府的名义,我,荣誉当选的总统约翰·布朗,合众为一[5],在此全权负责,有一众同胞兄弟组成的国会选出,我在此宣布你们都是自由人。安心去吧,我的黑人兄弟!”
那些黑人看上去当然还是一片茫然。一共只有八个人,再加上几个靠着墙根儿的人质,他们哪儿也不会去,听了这话,更糊涂了。那些黑人根本不会动一下,也不会抱怨一句。
既然谁也不说话,老家伙又说:“你们当然愿意,毕竟咱们已经到这儿反抗蓄奴制来了。如果你们愿意跟我们一道为自由而战,哎呀,我们也是为着这个目的。为了这个目的,为了你们未来的自由生活,谁也不能把它从你们身上剥夺,我们把你们武装起来。”
“我们要那么做,”史蒂文斯说,“可他们的长矛在来时的路上都找不到了。”
“哦,我们还有哪。安德森和其他人去哪儿了?”
“不知道,”史蒂文斯说,“我以为他们坐在马车上呢。我估摸着他们正召集黑蜂呢。”
老家伙点点头。“肯定是这样!”他说着,望着我们刚刚带进来的几个人。他朝那排黑人走去,握了几个人的手,表示欢迎。黑人们面无表情,老家伙当然假装没注意这一点,一边握着他们的手一边跟史蒂文斯说话。“事情跟我想象的完全一致,史蒂文斯。祷告起作用了,史蒂文斯。你这样一个精神至上主义者,真应该做一名信徒。有时间的时候,提醒我跟你分享几句我们伟大的造物主传给我的话,因为我知道你的本性是可以转向我们伟大而谦卑的主的。”
他肯定是想当然了。安德森根本没召集什么黑蜂,而是葬身波多马河了。库克、蒂徳、梅里亚姆和欧文都躲在偏僻的肯尼迪农场了,我敢保证他们全都远走高飞了。话又说回来,我也不反对他们的做法。他们只是比较惜命罢了。人嘛,全都有弱点,这个我很清楚,因为我自己弱点也不少——处处是弱点。我不怪他们。
老家伙突然间发现我也站在那儿,便说:“史蒂文斯,洋葱头怎么也在这儿?”
“她是自己跑回费里镇的。”史蒂文斯说。
老家伙不乐意了。“她不该出现在这里,”他说,“仗打得有点儿惨。她应该到安全的地方去召集黑蜂。”
“她自己想来的。”史蒂文斯说。
这是一句该死的谎言。我从没说过要回到费里镇。史蒂文斯在学校那边说了算,我跟通常一样,只是服从而已。
老家伙把手放在我的肩上说:“看到你在这儿,我心里很高兴,洋葱头,因为我们需要孩子也见证你们黑人同胞的解放,去给子孙后代,给白人和黑人讲讲今天的故事。今天将永远被历史铭记。还有,你永远代表好运。你在的时候,我从未输过一场战争。”
他把奥萨沃托米那次抛到脑后了,那一次弗雷德里克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可老家伙本性如此。要是他不想记得,他就真记不住,他只把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告诉自己。
他站在那儿,一脸惆怅。“上帝保佑我们,洋葱头,因为你是个勇敢的好孩子。此时此刻迎来了我最伟大的胜利,而有你在我身边,就像我的弗雷德里克在我身边一样,他为了黑人牺牲了生命,只是他的屁股不知道脑袋在干啥。你让他总是那么快活。你让我有了一个理由,去感谢我们伟大的救赎者,感谢他为我们所有人付出了多少。”说到这里,他闭上眼睛,双手在胸前合十,嘴里叽里咕噜吐出一串祷告,念叨着他对那位走上杰里科之路的伟大的救赎者的感激之情什么的,祷告着弗雷德与天使们同行是多么幸运,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也没忘记提到其余二十二位子女中的几位,那几个因病亡故、走上了光辉之路的儿女们:先死的几位,小弗雷德和两岁夭亡的玛茜,死于高烧的威廉,被烧死的鲁斯。接着说起一串尚在人间的孩子们,接着是堂表兄弟们的孩子,接着是他的老爹老妈,感谢上帝在天上照料他们,教导他走上神圣之路。与此同时,他的手下站在一旁,人质们站在他身后看着,门外还有足足三百名白人,个个喝得酩酊大醉、神志恍惚,互相递着弹药,准备再发起一轮冲锋。
现在欧文不在,不能把老家伙拉回现实生活——据我所知,欧文是唯一有胆子这样做的人——念祷文可是一件大事,我见过其他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试图打断老家伙和他的造物主之间的对话,把他惹得大动肝火。就连他最得力的手下凯基和史蒂文斯也有所忌惮,他们只能拐弯抹角地,比如把酒杯摔碎在他脚底下啦,拼命咳嗽啦,使劲儿吐痰啦,叮叮咣咣劈木头啦什么的,没有一次能得逞,一计不成,他们便瞄准老家伙的脑袋,把帽子正好丢在他耳朵根下面,可仍旧无法把他拽出长篇大论的祷告。可我的屁股,或者说我剩下的半截屁股,现在正烧得火急火燎,我可爱惜它们了,于是我说:“上尉,我渴了!还有事儿急着办呢。我感觉到耶稣的存在了。”
这话猛地把他拽回现实生活。他直挺挺地站着,甩出两三个“阿门”,大大地张开双臂说,“感谢上帝,洋葱头!感谢上帝!你走上了正确的道路。来人,给洋葱头拿点水来!”接着他便挺直身体,从腰带里抽出伟大的弗雷德里克赠给他的宝剑,欣赏了一番,随即将它横在胸前。“洋葱头的心灵皈依了人类之子,但愿她的皈依标志着我们为黑人同胞正义之战的勇气。但愿它给我们带来前所未有的力量。让它激励我们更加忘我地投入我们的事业,对敌人迎头痛击,让他们鬼哭狼嚎。伙计们,现在行动起来。投入战斗。战斗还未结束!”
哎哟,他可没说要冲出去。我等的其实是这句话。他一个字也没说。
他命令手下和黑奴们在墙上凿些缝隙出来,大家随即忙乱了一通。一个叫菲尔的黑奴集合了几个黑奴——总共差不多二十五个,有些是自己来的,有些则是跟我们带来的人一起的,再加上五个一动也不动的白人奴隶主——忙乱起来。他们用长矛和上了膛的步枪在墙上开了好些规规整整的窟窿。他们把步枪一支一支塞进去,这样老家伙的兵就可以一个接一个地拿起它们,而无须给装卸,我们要好好睡上一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