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宾夕法尼亚州离费城不远的切斯特镇找了个破旅店窝了两个礼拜,老家伙写信,研究地图,等着那前往艾奥瓦州的教官福布斯先生给他送信儿。凯基先生写信来,说他并没到艾奥瓦州,老家伙就知道事情出毛病了。他非但没着急上火,相反却看成一件好事。“咱们遭坏人暗算了,洋葱头。魔鬼一分钟也没闲着,但是我们的主琢磨着,咱们可能不需要训练就能去打仗。咱们按着他的教诲,站在正义的一方,这就够了。还有,”他说,“我马上要实行一个更伟大的计划。时机已到,要擒蜂王了。咱们去加拿大。”
“为什么呀,上尉?”
“黑人打仗靠的是白人吗,洋葱头?不是。靠的是黑人自己。咱们要请出真正的斗士,去对抗地狱的魔鬼。那是黑人同胞自己的领袖人物。开路!”
我倒是不反对。我和老家伙扮作主人和随从,所以小旅店的老板娘让我跟女仆睡在一块儿,那是一个老鼠乱窜的破房间,常令我回想起堪萨斯。我简直乐不思蜀,那帮扬基佬儿觉得我这小黑奴可怜,动不动就给我塞上点儿布丁、熏火鸡、鹿肉、鸽子肉、羊肉、熏鱼和南瓜面包。酒馆的老板娘不属于这种人。她对于废奴派一丁点儿同情心都没有,大概是因为她自己也是个黑奴吧。她给我们准备的伙食是酸饼干和肉冻,她和老家伙两个人都觉得挺好,老家伙根本不吃任何熟制的食物,而我现在的口味则不能低于南瓜面包、新鲜黑莓、火鸡鹿肉、鸽子肉、羊肉、熏鱼、南瓜面包、火腿——里面还有货真价实的德国火腿——跟我在波士顿的时候一样,只要我放话说自己是个可怜的小黑奴,就什么都吃得到。我真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再说,加拿大是个自由国度。我可以待在那儿,趁着上尉还没丢掉老命之前跟他一刀两断,我就是这么盘算的。
我们乘火车来到底特律,与老家伙的队伍会师——其规模已从原来的九人大军扩充到现在的十二人。其中还包括老家伙的四个亲生儿子:首先当然是欧文,还有萨尔曼,再加两个小的,即沃特森和奥利弗。贾森和约翰已经退伙。亚伦·史蒂文斯还在,这扬基佬儿跟以前一样爱发牢骚、成天惹是生非。凯基按照老家伙的吩咐管着这支队伍,除此之外,新来了几个莽小伙:查尔斯·蒂徳,这个毛毛躁躁的小子原来在联邦军队服役。约翰·库克也还在队伍里,如今屁股两边已经挂上了两把六连发步枪,还有老家伙的女婿,加上汤普森家的小子,还有科波克兄弟——最后这两位是贵格派教徒。队伍的主力就是这些人。大部分人整天不说话,阴着脸,涂涂写写——除了那位能把死人说活的库克。别看他们成天闷着头读书看报,可这些浑身书生气的家伙操起前膛枪也能不由分说给你轰个满脸花。这些家伙可惹不起,个个憋足了劲,只等着大闹一场。要跟这些人作对你可倒了大霉,只要是认准的事儿,他们不管好坏都是一条道跑到黑,凡是胆敢挡路的,定让你追悔莫及。
我们乘马车去安大略省查塔姆镇,我陪老家伙坐在马车前头,其余人跟着。一路上老家伙心情挺愉快,说此番要赴个特殊的约会。“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回。”他说,“来自全美国的黑人同胞要举行集会,加拿大也决心与我们并肩作战,抗击蓄奴制。战争随时打响,洋葱头。咱们的队伍将要充实壮大。我们马上要革命!马上革命!箭在弦上,万事俱备!”
只欠东风了。查塔姆只聚集了四十五个人,还有三分之一原本就是老家伙的手下,要不就是沿途收留的白人。当时正是寒冷多雪的一月,或许是天气原因,或是为了什么别的原因,自由黑人都猫在家里,撇下这次集会,真是惨到家了。集会地点是某个泥瓦匠的旧宅,只撑了一天,没少发表演讲,没少表决心,没少嚷嚷这样那样的口号,也没吃上一口饭;有几个家伙念了老家伙起草的宣言,人们没完没了地嚷嚷着争论究竟是谁给了约翰那一枪;黑人如何蓬勃兴旺,好彻底摆脱白人。我上上下下瞧了半晌,也没瞧出哪里会有什么起色。就连老家伙的亲密战友道格拉斯先生也没来,为了这个,老家伙的兴致低落了不少。
“弗雷德里克什么也安排不清楚,”他随口说,“就是因为事先没安排好,导致他错过了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时刻之一,他一定会后悔的。这儿有伟大的演说家,也有伟大的头脑。就咱们说话这工夫儿,洋葱头,国家的历史正在被改写。”
那是自然了,老家伙是主要发言人,起草宪法的是他,制定细则是他,再说一字一句都是老家伙亲自推敲出来的,他便越发觉得自己责任重大了。这件事全是他一个人亲自主持。说到自吹自擂,全美国也没有人比得上约翰·布朗。自然地,他让黑人同胞着实风光了一把,他们先是痛痛快快地发泄了一通,大骂白人、痛斥蓄奴制——那一天我听到的叫嚷比接下来三十年的总和还要多——然后便轮到老家伙上场了。那一天的活动已近尾声,该发言的发过言,该签的文件签过字,山盟海誓也说尽了,现在终于轮到老家伙发言,轮到他拿出自己起草的文件,口沫横飞地秀出反蓄奴斗士的身段了。我自然是又累又饿,照例,跟着老家伙转连口饭都吃不上,可他毕竟是主角,所以当老家伙边踢里踏拉地走到屋子前方,边手里哗啦啦翻着文件时,众人都眼巴巴地瞧着他,屋子里静得出奇,盼望已久的时刻终于来到了。
为了亮个相,老家伙特意扎上个蝴蝶领结,还在破外套上钉了三只簇新的纽扣,虽说这仨扣子颜色各异,可在他来说,这身打扮已经算相当隆重了。老家伙立在旧讲坛前清了清嗓子,宣布:“黑人兄弟的胜利指日可待!”说完他便下了台。底下的听众里满打满算也没几个算得上真正的黑人兄弟。这些黑家伙个个有头有脸。他们绑着领结,戴着圆礼帽。牙齿齐刷刷的一个都没掉。头发也溜光水滑。这些人都是当教书匠、牧师和医生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个个识文断字,上帝见证,老家伙把这些神气活现、趾高气扬、没人敢惹的黑人老爷们哄得团团转,为的是让他们跑前跑后为自己效劳。眼下,那间旧旅馆的房顶儿都快给吵翻了。那帮黑人给老家伙哄得像绵羊似的咩咩直叫。他一说要毁掉白人老爷的黑奴窝棚,底下便吼起来:“没错!”他一煽动造白人老爷的反,底下便喝道:“全力支持!”老家伙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提出抄起家伙说干就干,人们便齐声叫喊:“发动吧!”然而,老家伙演讲结束,拿起文件要求人们自愿过来在他的反蓄奴战争宣言上签字,地下却没有一个人乐意站出来,连举手的也没一个。房间里安静得像棉花垛似的。
最后,屋子后面有个人站了起来。
“我们都支持你跟蓄奴制干一仗,”他说,“可我们想知道你具体打算怎么干。”
“我现在不能说,”老家伙含混地说,“说不准有没有探子。但是我可以告诉你,这场战争可不能光靠喊喊口号。”
“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要用鲜血净化美利坚的罪恶。我马上就要动手。黑人同胞是我的后盾。”
这话把我吓得透心凉,当下就认定只有到了加拿大才能保命。我早藏好衬衫、长裤、鞋子什么的,从扬基佬儿手里要钱的时候我还想法子截下了几个。我琢磨着,这一屋子身份贵重的黑鬼之中,总归有一两个善心人帮我东山再起,也许还能给我找个藏身之处,再给点儿吃的,好让我攒足力气,穿上属于我自己的裤衩子。
一个留着长鬓角、穿罩衫的瘦子从前排座位站了起来。“我说,我听着这法子倒是不赖,”那人说,“我入伙。”这家伙名叫O.P.安德森。到哪儿去找这么有胆量的人哪。可没过多一会儿,我就明白了这位安德森先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接下来,老家伙环视房间,问道:“还有没有?”
谁也不动弹。
最后,又站出来一个家伙。“如果你稍微透个口风,说说你的作战计划,上尉,我也加入。要是不知道有什么风险,我可不能签字。”
“我没想让你们跟匹马似的围着我转,你们到底想不想把同胞们救出来?”
“那还用说嘛,那都是咱自己人。”
“这么说可不对。那都是上帝的人。”
他们没完没了地争论起来,你说东,我说西,有人支持老家伙,其他人唱反调。最后,最先挑事儿那人说:“我可不是胆小鬼,上尉。我本人从蓄奴州逃了出来,骑马、步行走了五千公里才来到这个地方。但我爱惜我这条小命儿。假使要我为了反对蓄奴搭上它,我得好好听听这都是怎么一档子事儿。”
又有几个人附和,说只要老家伙说说他的计划——从哪儿开始打,什么时候开始打,怎么个打法——他们就跟着干。可老家伙就是不松口。人们越逼越紧。
“你怎么当起缩头乌龟来了?”有人问道。
“到底说不说?”又有人问。
“这次是秘密会议,上尉!谁也不会泄露一个字!”
“我们又不认识你!”有人嚷嚷起来,“你是谁?我们干吗要信任你?你是白人,干砸了也没搭进去什么东西,我们可是连老本都押上了!”
这话无异于一声炸雷,老家伙绷直身体,勃然大怒,他的声音发尖,双目发直,眼神冷酷——一遇到这种情况他总是这种反应。“我这辈子从来言出必行,”他说,“我是黑人同胞的好兄弟,我按着上帝的意思行事。我说了要打仗,说了要消灭蓄奴,就不用多说了!这场战争从这里打响,却不会在这里终结。无论你们要不要跟着干,这场战争都得打下去。你们跟我一样,早晚得面对咱们的造物主。因此只有一条路:见到他老人家的那一天该怎么跟他说,全由你们自己决定。我只有一个要求,”说到这里,他环视整个房间,“无论你们跟不跟我干,你们今天在这里听到的,务必保密。”
他四下里看看。谁也不说话。他点点头。“既然没人愿意过来签这个文件,这件事就到此为止。那么,作为本组织的主席,作为本法起草者,我宣布结束本届……”
“等等,上尉。”房间后面传来一个声音。
大家回头一看,原来是个妇女。除了你们忠实的讲述者之外,她是会场里唯一的妇女,而女人是不算数的。那是个矮矮瘦瘦的女人,包着头巾,一身女仆的素衣,围着围裙,脚上套着男士皮靴。要不是胳膊上搭着一条破旧的花披肩,就是标准的黑奴打扮了。那女人相当沉静,看得出不是个多话的人,可那双黑眼睛却闪着灼人的光芒。她一阵风似的走到房间前部,众人往左右闪开,搬起凳子给她让路。那女人不是个好说话的,虽然不言不语,却带着一股子狠劲儿。我打定主意,离她远点儿。当时的我男扮女装已经很像那么回事了。可黑女人一提鼻子就准知道我是什么货色,我琢磨着,看着像她那么精明强干的女人既不容易受骗上当,也不轻易糊弄别人。她把双手叠在胸口,一溜烟来到房间前部,面对着在场的男人们。要是各位正好从那旧屋子窗口经过,往里一瞥,准会以为那是一个洗洗涮涮的女工正在给满屋子教授畅谈自己为啥还没打扫茅厕之类的话题,底下坐着的男人们个个西装革履——而她却一副下人打扮。
“我叫哈莉特·塔布曼,”她说,“我认识这个人。”她冲上尉点点头,“约翰·布朗对我这个平凡的女人无需任何解释。要是他说他有个好主意,那准是个好主意。肯定比在场任何人的主意都高明。他为我们黑人受了多少罪,他全都挺过来了。他自己的老婆孩子还在家里饿肚子呢。他已经为这项事业搭上了一个儿子,你们有多少人又献出过自己的儿子呢?他没要你们养活他的孩子们吧?他没要你们给他出力吧?他要求的,只是你们要帮助自己,要你们解放自己。”
鸦雀无声。她环视四周。
“你们就跟一群母鸡似的,叽叽咕咕乱叫,”她说,“你们暖暖和和、舒舒服服地坐在这儿,操心你们自己那身臭皮囊,而此时此刻,别人家的孩子正哭喊着要妈妈呢。人家当爹的,忍受着夫妻分离的苦,当妈的见不着孩子。在座的也有人在这蓄奴制度里娶妻生子。你们正赶上着大变革的节骨眼儿,却不敢走过这个坎儿?我应该给你们换换脑子。底下有没有男人?拿出点男子汉的气魄来!”
听她那么一说,我心口一热,因为我自己也巴不得赶紧当上男子汉呢,可说实话,我又害怕,因为我不想死,我不想挨饿。我喜欢别人照顾我。我喜欢给扬基佬儿和造反分子们宠着,每天除了往肚子里塞饼干啥也不干,我喜欢给老家伙领着到处跑,让他对我嘘寒问暖。之前照顾我的是甜心和阿碧小姐。塔布曼太太坚毅地站在那里说出那些话,让我回想起西博妮娅上绞刑架前,指着福格特法官的鼻子说的一番话:“我是女人,我不因此羞耻,也不因此惧怕,也不怯于承认。”为了自由,竟然上绞架!真是冒傻气!要是能鼓动别人,干吗搭上自家性命?眼前的一切都让我觉着害臊,比塔布曼太太拿鞭子抽我还厉害,可我还没醒过神儿,就听见屋子里一声凄厉的惨叫,那人肯定是给吓坏了,直着脖子喊出来的,“我要追随上尉到天涯海角!我要加入!”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意识到,那粗野的叫喊声正是我自己发出来的,我差点儿惊得尿了裤子。
“赞美上帝!”塔布曼太太说,“领导众人向前的,却恰恰是个孩子!赞美耶稣!”
这句话让大家炸开了锅,一眨眼工夫,房间里的人全站了起来,你推我搡,拼命往前头挤——头上还戴着圆礼帽——抢着签字。牧师、医生、铁匠、理发师、教书匠。都是些从来没摸过枪没拿过剑的家伙。他们把自己的名字往纸上一签,就大功告成了。
之后,房间一下子空了,等上尉回过神儿,发觉自己正跟塔布曼站在空****的房间里,我则忙着收拾残局,我得扫地,上尉以个人名义借到这间礼堂,所以必须原封不动地归还。他向她表示感谢,塔布曼站着没动,只是挥挥手。“我希望你真的已经想了个计划,如果你没想出来,咱们就白受罪了。”
“我正着手想呢,我有上帝的帮助。”老家伙说。
“那可不够。上帝给你的是种子。可浇水侍候这些事儿都得靠你自己。你就是那农夫,上尉。你自己知道。”
“当然知道。”老家伙咕哝了一句。
“可不许出岔子,”塔布曼太太说,“记住,你的黑兄弟们宁可当帮凶也不愿意跟蓄奴制作对。你得下死命令。简单明了,一听就懂。几点几分,不能含糊。要是事情有变,还得预备好后路。计划一旦定好,可容不得变来变去。你就得一条道跑到黑了。要是你变来变去,你的人就会失去信心,不跟你干了。你可得拿我的话当回事儿。”
“是,将军。”老家伙对任何人——别管白人黑人——服软,这可是头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何况他还称呼人家“将军”。
“还有我给你那张地图,标着从穿过弗吉尼亚州和马里兰州的几条路线,你必须死死地记住,然后给它销毁。一定得这么做。”
“没问题,将军。”
“那好。愿上帝保佑你。一切妥当之后,给我报个信儿,我会尽可能给你派人过去。我自己也会去。”她交给老家伙自己在加拿大栖身的小客栈地址,准备动身离开。
“记住,你必须按部就班,一板一眼。上尉,不要纠结于私情。打仗会死人。上帝也不需要你的祈祷。他要的是行动。行动的时间得定得妥妥当当,一天都不能差。在哪儿动手,怎么动手,谁也用不着说,但是时间一定得准,因为大伙儿都是大老远赶来的。我的人也是大老远过来的。我自己也是大老远过来。”
“我会安排清楚的,将军。”他说,“我会把时间定得死死的。”
“很好。”她说,“愿上帝保佑你,为你所做和将做的事情守护你。”
她一甩披肩,准备动身离开。这时,她瞥见我正扫着地,往门口一点点挪过去,我躲在一把大扫帚后头,因为那妇人知道我是个什么货色。她对我示意,“过来,孩子,”她说。
“我正忙着呢,夫人。”我哑着嗓子说。
“过来。”
我朝她挪过去,假装还在扫地。
她盯着我穿着那件蠢头蠢脑的套裙扫地,看了好一会儿。我一个字儿也没说,闷着头不停地扫地。
最后她抬起一只纤细的脚踩住我的扫帚,我只好抬起头。那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那目光可不善哪,跟两只铁拳差不多,胀鼓鼓、紧绷绷,像个漩涡。那女人的脸上随时会刮起飓风。望着她,就好像望着一阵飓风。
“你能站出来说句话,是个好样的。”她说,“你能让有些人像个男子汉似的站出来。但是你心里也得实实在在受到触动才行。”她的声音温柔起来,“在这个世界上,你把自己的身体弄成什么样都行。这不关我事。蓄奴制已经让很多人变得莫名其妙了,把他们弄得奇形怪状。我见过可不止一次两次。太阳底下无新事,只要还有人做黑奴,他们就逃不了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命运。”
她转过头去,瞧这窗外。正在下雪。此时此刻的她看上去十分落寞。“我曾有过丈夫,”她说,“可他没胆子。他想要个老婆,不想要个战士。他自己变得跟女人差不多。他没胆子。受不了了。不敢跟个男人一样站出来。可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带着他变成了自由人。”
“我听见了,夫人。”
“我们都终有一死。”她说,“可是,能带着本来面目死去总归更好些。无论你以什么面目去见上帝,他总会收留你。但是清清白白,总归更容易些。那样一来,你就永远是自由的。从头到脚,都是自由的。”
说完,她转身顺着房间另一边得朝门口走去,老家伙正在那儿忙着拾掇文件、地图,还有那把七连发步枪,他看出塔布曼要走了,于是丢下纸片,抢上前去为她开门。她在打开的门口站了一分钟,望着漫天的大雪,上下打量这空****、雪茫茫的道路。她仔细查看着那条大街,瞧了半晌,我寻思着,她也许是想看看有没有黑奴贩子吧。那女人总是保持着警惕。望着大街的时候,她开口对他说话。
“记住,上尉,不管你有什么计划,务必定死时间。别变来变去。时间一变,就得有人丧命。时间是唯一不能动摇的。”
“你说得对,将军。”
她匆匆告别,然后顺着大道离开,她脚踩长靴,肩上围着花斗篷,雪片纷纷扬扬,在她周围落下,我和老家伙注视着她的身影。
突然,她转过身,好像忘了什么东西似的,朝着我们所在的台阶走过来,把肩上那件破烂的花斗篷拿给我。“拿好了,”她说,“也许有用。”说完,她又转向老家伙,“记住,上尉。一定要守时。别改变时间。”
“你说得对,将军。”
然而他还是改变了行动时间,而且搞砸了。而且,就为了这个原因,这个他唯一的指靠,这位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奴隶解放者,这位可遇不可求的、最出色的战士,这位比任何人都懂得如何逃脱白人魔爪的人,再也没有出现在我们眼前。老家伙最后一次见她,就是在加拿大查塔姆镇大街上,瞧的是她离去的后脑勺。而那时候,看见她终于离开,我并无多少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