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把他朋友占我便宜的事告诉老家伙。我真不愿意让他失望,这件事又实在不堪。再说了,一旦老家伙对人有了偏见,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要是老家伙喜欢上了谁,那不管他是野蛮人,还是愣头儿青,还是个男扮女装的少年,一概没关系。只要他们反对蓄奴制,什么都好说。
他离开道格拉斯先生的家时嗓门儿还是那么大,心情愉快,也就是说,他没把脸皱成个老倭瓜,嘴巴也没有绷得跟紧身裤似的。这副模样可不多见。“道格拉斯先生给我保证了一件大事,洋葱头。”他说,“真是好消息。”我们俩坐上一列开往芝加哥的列车,简直没道理,因为波士顿可是另一个方向,但我不想找他碴儿。我们俩安顿好座位,他便大着嗓门,好让旁边人都听见:“我们要在芝加哥换马车去堪萨斯州。”
火车咣啷咣啷跑了差不多一天,我沉沉睡去。几个小时后,老家伙把我摇醒。“拿着咱们的包,洋葱头。”他低声说,“咱们跳车。”
“为什么跳车,上尉?”
“没时间解释。”
我向外瞥了一眼,天快亮了。车厢里的其他乘客睡得七死八活的。我们挪到车厢边上磨蹭了一阵子,最后火车停下来加水时,我俩跳下车。我们在铁轨边上的荆棘丛里躲了好大一会儿,等着火车头喷出蒸汽,车轮又滚动起来,老家伙的手一直放在七连发步枪上。火车终于远去,他的手才离开家伙。
“联邦政府的密探正找咱们俩的消息呢。”他说,“我想让他们以为咱们往西去了。”
我看着火车徐徐开走。长长的铁轨径直通向山顶,火车喘着粗气往上爬,老家伙起身掸去尘土,盯视良久。
“咱们这是在哪儿啊?”
“宾夕法尼亚。那是阿利根尼山。”他指着蜿蜒的群山,火车也沿着笔直的铁轨一圈圈盘向山顶。“这就是我童年的故乡。”
老家伙提起自己的少年时代,这是唯一的一次。他望着那火车,直到它在山间成了一个小黑点。火车消失后,他向左右环顾良久,表情迷茫。
“一个将军在这儿是绝对活不下去的。但是现在我却知道了,为什么我主上帝安排我看看故乡。看到这些山吗?”他指着四周。
我一瞧,这儿除了山也没别的呀,于是说:“山怎么了,上尉?”
他指着四周宽宽的山路和崎岖的悬崖。“在这山口可以藏好多年。周围猎物多得不得了。有的是木头,可以盖房子。别看只有几个兵,只要好生躲起来,一千个当兵的也别想搜得出。上帝他老人家动动手指头,就给穷人安排好这些山口,洋葱头。我可不是第一个找到的。斯巴达克斯、杜桑·卢维杜尔、加里波第他们全都知道这里。这里帮了他们的大忙。他们藏了好几千士兵。这些小小的山口能保护几百个黑人兄弟抵抗几千人马。壕沟工事,看见了吗?”
我没看见。我心里烦着呢,这荒郊野外的,天儿还这么冷,过会儿天一黑可就更冷了。我对他说的一点儿不感冒。不过他既然没问我的意见,我也就老老实实地说:“我不怎么明白这些事儿,上尉,我自己压根儿没来过山里头呀。”
上尉瞧着我。老家伙一向没有个笑模样,不过那双灰色的眼睛闪过一瞬柔情。“你很快就能到山里去了。”
原来这里离匹兹堡没多远。我们顺着山路往最近的城市走了一天,等到一列开往波士顿的火车。在车上,老家伙宣布了他的计划。“我得靠演说筹些钱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装装样子。等凑够了钱,咱们就带着鼓鼓囊囊的钱袋子回到西边去,咱们揭竿而起,跟万恶的蓄奴制决一死战。别跟任何人说咱们的计划。”
“是,上尉。”
“我可能得让你给几个捐助者讲讲你当黑奴的时候给人欺压、忍饥挨饿的事儿。吃不饱饭啦,给抽鞭子啦什么的,就这类事。你就给他们讲讲。”
我不想告诉他,我当黑奴时从没挨过饿,也没给人家用鞭子抽过。事实上,只有成为自由人,跟着他之后,我才尝到饿肚子的滋味,从垃圾桶里找吃的,睡觉也冻得哆哆嗦嗦的。可这么说不大合适,于是我点点头。
“还有,我发表演说的时候,”他说,“你得盯着屋里后头有没有联邦特工。这很重要。他们现在盯得很紧。”
“他们长什么样?”
“这个嘛。我琢磨着,油头粉面,穿金戴银呗。你一看就知道。别担心。我全给安排好了。不光你一个人在盯着。我们有的是人。”
真给他说着了,有两个家伙在波士顿火车站恭候着我们呢,这可是我这辈子见过穿得最神气、最像阔佬儿家伙了。他们毕恭毕敬,跟伺候国王似的,净给我们吃些山珍海味,还把老家伙拽到几个教堂,让他发表演讲。起初,老家伙还装出不情愿的样子,可他们坚持说,全都安排妥当了——于是老家伙只得跟着过去,还得做出万万没想到的样子。到了教堂,面对着成群结伙而来的白人老乡,老家伙的演讲沉闷乏味,其实老乡们只想听他在西部打仗的传奇经历。我从来没喜欢过演讲之类的玩意儿,不过既然有酒,还能筹到钱,又何乐而不为呢。可我不得不说,虽然老家伙在草原上名声不大好,回到东部他简直成了明星。老乡们对叛军的故事怎么也听不够,听了他的话,你会觉得凡是蓄奴分子,不管是荷兰佬儿、阿碧小姐、蔡斯还是另外那些混混痞子、牛皮大王和小偷——十有八九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十之七八对黑人跟对自己人一样歹毒——根本就是一帮骗子、异教徒,成天喝得酩酊大醉,上街不是捅死这个就是杀死那个;而废奴派呢,却成天坐在教堂里练习唱诗,到了礼拜三晚上就扎纸娃娃。到了老家伙嘴里,不出三分钟,那帮不食人间烟火的白人老乡们便破口大骂,诅咒那帮该死的叛军和蓄奴制。说老实话,老家伙的口才其实不怎么样,可一旦鼓足了劲儿,一旦说起那位“将钱财归还给我们的亲爱的造物主”,就一发不可收,滔滔不绝起来,就这么着,来到下一座教堂的时候,他只要说:“我是来自堪萨斯的约翰·布朗,咱是来反对蓄奴制的。”人们便鼓噪起来。他们出钱悬赏叛军头子的脑袋,扬言要痛骂,要踩扁,要生吞活剥,要就地取他们的狗命。老家伙演说的时候,还有几位妇女哭得涕泗滂沱。说实在的,看着好几百号白人为了我们黑人哭哭啼啼的,这情形让我觉得挺可悲。毕竟那里多半连一个黑人也没有,偶尔有一两个也是缩头缩脑,跟只耗子似的连大气都不敢出。在我看来,黑鬼在那种地方过一辈子跟在西部没什么两样。这简直就是一场没完没了的私刑。谁都想就着这个话题为黑人出一口恶气,除了黑人自己。
就算老家伙是在躲避联邦特工,那他的方式也太奇特了。从波士顿到康涅狄格州、纽约城、波基普西市和费城,我们一场接一场地作秀。全都是一个套路。老家伙说:“我是来自堪萨斯的约翰·布朗,我要反抗蓄奴制。”接着便是听众排山倒海一般的狂呼。我在礼堂里拿着帽子传来传去,就这么着筹了不少钱。有时候筹来的钱有二十五美元之多,其他时候不足一提。可是老家伙对这些追随者们说得明白,他打算回到西部去抗击蓄奴制,无牵无挂,用他自己的方式。有些人问他想怎么做,到底如何对蓄奴制抗击到底,他跟谁联手,诸如此类的问题。不管走到哪个城镇,这个问题都会被问个十次、二十次。“你打算如何跟蓄奴派抗争,布朗上尉?你打算如何进行战争?”老家伙拿不出一个直截了当的回答,扯起别的话头。我知道他才不会告诉他们呢。对自己人,甚至对自己的儿子,老家伙都是三缄其口。既然对身边的人都不肯吐露实情,又怎么会对那些丢下仨瓜俩枣的陌生人们说实话呢。说到底,老家伙不肯对任何人说出自己的打算,对自己人也不说。“这些杀人放火、掘地三尺的家伙们就知道说空话,洋葱头,”他喃喃地说,“空话,空话,全是空话。黑人听这些空话已经听了两百年了。”
要是一直过着这样的日子,再听上两百年的空话我也愿意,毕竟多数时间我对我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睡着羽绒床垫儿,乘白人专用车厢到处旅行。扬基佬儿们对我也都不错。他们根本就没注意到那软帽套裙底下是个男儿身,好比满屋子的钞票底下藏着点儿灰,根本入不了他们的眼。在他们看来,我不过就是个普普通通的黑人罢了。“你在哪儿找到她的?”老家伙常被人家这样问。他耸耸肩,说:“在我以上帝之名从枷锁中解救出来的众生之中,她只是平凡的一个。”女人们听了便在我身上多少有些狂热地摩挲一通。她们先是一番大惊小怪的嗟叹,然后送给我裙子啦,蛋糕啦,软帽啦,香粉啦,耳坠子啦,绒线球啦,羽毛啦,薄沙啦之类的玩意儿。我可不傻,我明白在白人身边得闭紧嘴巴,反正也没话好说。扬基佬儿们最受不了的就是脑瓜好使的黑鬼啦,我琢磨着他们以为这世界上唯一一个这样的人就是道格拉斯先生。于是我装傻,装可怜,连哄带骗地弄到了一整套男孩子穿的裤子、衬衫、外套和鞋子,外加二十五美分,那是一个哭哭啼啼的康涅狄格州妇女施舍给我的,我告诉她,我要去解救与人为奴的哥哥,鬼才知道我哪儿有什么哥哥。我把这些行头全藏在麻袋里,本人自有用处,我还随时找机会要跑路呢,得时刻做好准备。一直以来,我都有个心思,老家伙总有一天会被什么人取了性命去,他可是个不知死活的傻瓜。他会说:“我按着上帝的旨意过活,洋葱头。与这万恶的制度斗争,我随时预备着死去。”他愿意死就死吧,我可不想陪葬。为了独自闯天下的那一天,我可得随时做好准备。
就这么着,我们走走停停,耗了好几个礼拜,渐渐开了春,老家伙也开始天天盼着能回到大草原。连轴转似的在一座座礼堂之间奔波、演说令使他疲惫不堪。“我想回到西部,闻一闻那春天的空气,与万恶的蓄奴制作斗争,洋葱头。”他说,“但是我们还没做好筹集军队的准备。还有一件特殊的事情,我必须在这里料理妥当。”于是,老家伙没有按计划回到费城,而是决定再次前往波士顿,之后再无牵无挂地回到西部。
到了那儿,人家给他安排了一座巨大的礼堂。自然有人鞍前马后,为他操办。礼堂外头站着一大群盛装的听众在候场,这就意味着可以筹到一大笔钱。然而演说并未如期开始。我和老家伙站在讲坛那架巨大的管风琴后,等着观众们走进来,这时老家伙问站在一旁的跑腿:“为什么要拖延?”
那人战战兢兢的。好像给吓得不轻。“堪萨斯州有联邦特工到这儿来,要抓你。”他说。
“什么时候?”
“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哪儿抓,可是有人今天早晨在火车站看见他了。你要不要取消今天的活动?”
哈哈,老家伙早就等着这一天呢。他一下子来了劲头儿。他巴不得好好打上一架。他摸了摸七连发手枪。“他最好别在这儿露面。”他说。左右的人露出赞同的神色,纷纷保证,说要是那特工敢冒个头,可了不得,他肯定给人一把按住,锁起来。话是这么说,我可不敢相信这些扬基佬儿。他们虽然不像野人似的西部扬基佬儿那样蛮干——那帮人要是打起架来,用一只脚就能把你踹晕,给你揍得七荤八素,手段一点儿不逊于那帮蓄奴分子。眼前这帮扬基佬儿可是文明人。
“他们谁也别想逮捕。”老家伙说,“开门。”
人们跑过去照做,人群鱼贯而入。可上尉在抬脚走向讲坛开讲前,却把我拉到一旁,警告说:“站在最远处的那堵墙旁边,盯着这房间。”他说,“眼睛睁大点儿,看着联邦特工。”
“联邦特工长什么样儿?”
“用鼻子都能闻出来。联邦政府的人跟狗熊一个味儿,因为他们用狗熊油抹在头发上,而且从来不出门。他们不伐木头,也不拉骡子,看着溜光水滑、面黄肌瘦的。”
我瞅瞅礼堂,符合这种描述的至少有五百人,还不包括妇女。老家伙和手下人这一路弄死过一两头狗熊,可我只记得吃肉,只记得用熊皮暖和身子,压根儿想不起狗熊是个什么味儿。可我还是说:“我找到他们之后怎么办?”
“别说话,也别打断我演说。摇一摇软帽上的上帝鸟羽毛就行。”瞧瞧,那成了我们的暗号了。那根他给我的上帝鸟羽毛,被我送给了弗雷德里克,弗雷德里克死后,又回到了我手里。我把那东西压在软帽的帽檐底下。
我答应一定照做,老家伙便走上讲坛,我则混进大厅。
走上讲坛的时候,他的兜儿里还揣着七连发手枪和片儿刀,脸上一副随时随地魔挡杀魔的表情。老家伙情绪酝酿得差不多快要发狠的时候恰恰不会激动。然而,他神情淡然,一脸庄重,那平时比大草原还要缺乏起伏的声音却顿时变得高亢而紧张,抑扬顿挫、嘶哑刺耳,如同他心爱的宾州群山一般。他先来了这么一句:“我听说,联邦密探正尾随我而来。要是他在场的话,请他出来。我要用铁拳当场会他一会。”
仁慈的上帝呀,要是你听见别针落地的声音,就让我不得好死。老天爷,他这么一说,可把那些扬基佬儿当时吓傻了。他一说完,人群一片死寂,他可把他们吓得不轻。这下子他们知道老家伙是个什么人了。过了一会儿,这帮人的勇气也鼓起来了,怒火也鼓起来了,人群中嘘声四起。他们气得跟魔鬼似的,大喊大叫,好像只要有人敢斜眼瞧上老家伙一眼,就要饿狼一般扑上去。我可松了口气,可仍不敢大意,毕竟这些人都是胆小鬼,光会说大话,而老家伙一边滔滔不绝地怒斥着什么人,不费吹灰之力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让听众着了道儿。可在那礼堂里没法儿动手杀人,毕竟有那么多人在场,我稍稍放下心来。
老家伙发出“嘘”声,向大家保证联邦密探说什么也不敢露面,于是房间里安静下来。接着,他便照常开始演说,一如既往地抨击蓄奴分子,大骂他们滥杀无辜,当然,他绝口不提自己杀人的事。
他那套说辞我已经翻来覆去听了好多遍,简直烂熟于心,我觉得无聊,不知不觉睡着了。临到结束时,我醒过来,目光顺着墙壁逡巡了几圈,好确认一切安全,可却偏偏叫我看见了一个形迹可疑的家伙。
他混在反对蓄奴分子的喧闹人堆里,靠着后墙壁站着。他没跟着起哄,没咬牙切齿、摩拳擦掌,也没摇头晃脑,也没有跟周围的人一道咋咋呼呼地跳着脚咒骂。他压根儿没中老家伙的邪。他跟一块石头似的傻站着,面无表情,只用眼盯着。那人浑身上下收拾得利利索索,个子不高,敦敦实实,因为从来不出门所以脸色煞白,头戴圆礼帽,身穿白衬衫,脖子上系着领结,一字胡。老家伙的演说中场休息时,人群蠕动起来,屋子里越来越热了,此时那人摘下帽子,露出一头油光光的狮子鬃。他往后撸了撸一缕头发,扣回帽子,我突然灵机一动,想起了什么。总算被我逮到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了,我得过去,至少闻闻他身上有没有狗熊味。
此时老家伙的演说正如火如荼,临近尾声时,他一向开足火力,慷慨激昂。他明白,此时放手一搏,之后他便要西行了。他先是照例大讲特讲了一番凶神恶煞的奴隶主子和不争气的黑奴。人们特别爱听这一段,妇女们流下眼泪,人们怒发冲冠,摩拳擦掌——表演得不错——可我心下已有提防,紧盯着那密探。
我可不想冒险。我从软帽底下摸出羽毛,朝讲台摆了摆,可老家伙谈兴正浓,正说到好处。演讲已近尾声,老家伙正刹不住车地念着祷文,临到结尾他一向如此,既然是祈祷,他的眼睛自然是闭着的。
我曾说过老家伙的祷文是多么冗长。能一连说上两个小时,引用起《圣经》来如同行云流水一般,跟你我背字母表差不多。所以各位可以尽情想象,几百个人坐在他面前,听着他如泣如诉,这咱们的万王之王,他老人家创造了橡胶,创造了大树、蜂蜜、果酱、饼干,还有所有的好东西。他能够这么一连说上几个小时,说真的,就为这个我们还少筹了不少钱呢,因为有时候那帮扬基佬儿给他的絮叨弄得不胜其烦,懒得听他歌颂造物主,没等募款的篮子递到跟前就走了。这时候,老家伙已经学乖了,这段感慨一带而过——只用一个半小时——讲台上的老家伙正闭着眼,声如洪钟地向我们的造物主倾诉,求他扶助,让他尽自己的神圣义务,解救一众黑奴,将其护送至大天使路西法的荣耀之中——可他好不容易才把这长话短说。
我估摸着,这个密探以前也来过,因为他也知道老家伙要收尾了。他瞧着老家伙闭上眼睛,谈起《圣经》,便迅速离开后墙根,在过道里站着的人群中挤来挤去,往前面走。我使劲儿朝老家伙摇着羽毛,可他双目紧闭,正热情洋溢地赞颂上帝。我没办法,只得跟在那密探身后。
我离开后墙根,尽量跟上他的脚步,在人群里往前挤。那家伙比我离讲台近,他的动作很利索。
老家伙肯定是觉出不对劲儿了,他一边念叨着什么不朽的灵魂啦,受苦受难的人们啦,眼睛却突然睁开来,冷不丁来了一句“阿门”。人们纷纷起身往礼堂前头拥来,排着队要跟凑到他们心中的英雄身边,要握握他的手,让他签个名,并给他放上几美元什么的。
那个密探也给人潮推搡得放慢了脚步。可他仍然在我前头,而且我无非是个黑人妞儿,被急着跟老家伙握手的人群挤得东倒西歪。那帮人简直要把老家伙埋起来,而我早给人推到一边去了。我又挥了挥上帝鸟的羽毛,却淹没在周围高大的成年人之中。我瞥见前头有个小姑娘推开老家伙面前的人群,举着一张纸要他签名。老家伙俯下身子正要签名,那密探冲破人群,挤到礼堂前部,眼看就要来到老家伙面前。我蹿到板凳上,跨过几排座位,朝前面扑过去。
那密探抬手就能够着上尉时,我离他尚有三米的距离,老家伙正背对着密探,俯下身子给那小姑娘签名。我大吼一声:“上尉!狗熊味儿!”
人群怔了一怔,上尉一定是听见了我的吼声,他猛地扬起脑袋,那张布满坚毅的老脸瞬间略过警惕的神色。说时迟那时快,他倏地起身猛然向后一扭,双手按在七连发步枪上,那突然苏醒的枪声发出巨大的轰鸣,把我震得一侧歪。老家伙给那密探来了个突然袭击。那家伙一定是吓呆了,他还没来得及伸出手,也没顾上掏家伙。他命休矣。
“啊哈!”老家伙说。
让我没想到的是,老家伙没碰那七连发步枪,紧绷绷的脸也舒展开来。他伸出手。“我看这下你拿到我的签名了。”
敦敦实实、打着领结的胡子密探收住脚步,低下戴圆礼帽的脑袋鞠了一躬。“说得是。”他说。英国口音。“休·福布斯为您效劳,将军。久仰解放黑奴事业的伟大战士之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可有幸握您的手?”
两人握手。我琢磨,这也许就是上尉一直等着的“特殊的事情”,为了这件事,他在东部盘桓了这么久,待完成后才能会回西部去。
“我研究过您伟大的作战手册,福布斯先生。”老家伙说,“我斗胆说一句,出色极了。”
福布斯再次鞠躬。“您谬赞了,亲爱的先生,但我不得不承认,在伟大的加里波第将军亲自领导的军团里,在欧洲战场上,我的军旅生涯的确战无不胜。”
“的确如此,绝非过奖。”老家伙说,“我有个计划,得借助您的军事经验和专长。”他朝聚在四周的乡民看了看,接着转向我,“咱们到后头去吧,我的跟班负责收集今晚的善款。我有些事得跟您商量,事关机密。”
说完,两人便走到礼堂后面的房间里,而我则负责收取募款。两人的谈话内容我不得而知,可他们谈了足足三个小时之久,两人再度现身时,礼堂已经空无一人。
四下里一片寂静,街道上也十分安全。我把当晚的募捐所得一百五十八美元递给老家伙,这是我们的最高纪录。老家伙拿出另一沓钞票,数了数,把总共六百美元放进一只棕色的袋子,三个月来,在东海岸各处巡回演出筹集的每一份军费都悉数在此,老家伙把袋子递给福布斯先生。
福布斯先生接过袋子,塞进上衣口袋。“能在伟人的军团中效劳,实为幸事。将军可以与杜桑·卢维杜尔、苏格拉底和希波克拉底齐名。”
“我是一名上尉,在和平王子军中效劳。”布朗老头儿说。
“啊,对我来说,您的确是将军。长官,我就这么称呼您,因为我不在无名小卒手下效劳。”
说完,他转过身,顺着小巷踏着军人的大步离开,皮鞋发出吧嗒吧嗒的响声,正气凛然,一身傲骨。
老家伙望着他一路走开,直到消失在巷子尽头。“我找他找了两年了。”他说,“咱们在这儿耗了这么长时间,就是为了他,洋葱头。我主上帝总算把他带到我的面前了。他将在艾奥瓦州与我们会和,为我们训练军队。他是从欧洲来的。”
“是吗?”
“没错。一位加里波第将军亲自**出来的专家。我们有一位真正的教官了,洋葱头。现在,我终于做好了打仗的准备。”
福布斯走到巷子尽头时,转向老家伙,碰碰帽檐,鞠了一躬,便消失在夜色之中。
自此,老家伙再也没见过这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