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身陷险境(1 / 1)

我从未对人说过我所窥见的事情。我一如往常在派克斯维尔旅馆干杂活。过了几天,甜心找到我说:“亲爱的,我对你太不好了。回到我房间来给我帮忙吧,我想接着学识字了。”

说实话,我没心情,可还是试了试。甜心见我对她不冷不热,便大发脾气,又把我轰走了,于是这件事便了结了。我等于是给人扫地出门,我变了个人,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世界产生了自己的看法。你拿他当孩子,他便只是个孩子。就算你把他打扮成个姑娘,他的心底还是个男孩子。我就是个男孩,虽然穿得不像,可我的心也会像男人一样破碎。因此,我第一次将目光投向自由世界。使我向往自由的并不是蓄奴制,是我的心。

那一阵子,我没少往嗓子眼儿里灌酒。这倒没费什么劲儿。我原本就是泡在酒罐子里长大的,亲眼见着我爹喝得东倒西歪,于是我就有样学样了。容易得很,酒馆里的男人们都喜欢我,因为我伶俐。他们的酒壶酒杯里剩下的底儿随便我喝,后来他们发现我有一副好嗓子,便丢给我一两大杯麦芽酒,叫我唱歌儿给他们听。我唱了《马里兰,我的马里兰》《造反分子真不赖》《玛丽丽啊,我就要回乡》,还有我听我爹和约翰?布朗老头儿曾经唱过的宗教歌曲。这些死硬派造反分子虔诚得不得了,我每次唱起这些曲儿,他们都哭得稀里哗啦的,这对我十分有利,因为他们会扔过来更多的忘忧水,我则来者不拒,把自己灌醉。

没过多久,我发现自己夜夜玩乐、天天大醉,在沙龙里东倒西歪,不是唱小曲儿就是开玩笑,跟我爹过去的营生一模一样。我大受欢迎。可是在那年月,只要是个姑娘,不管白人黑人,就算你只是个小不点儿,只要你喝酒,只要你陪男人狂欢痛饮、装傻赔笑,就等于是签了一张卖身契,早晚得兑成现金,他们在我屁股上乱掐,还有些老色鬼打烊时追着我到处乱跑,这些人是越来越难甩掉了。幸运的是,总有蔡斯在。他的手劲儿可是在内布拉斯加当偷牛贼的时候磨炼出来的,赔光了裤子之后,又回到老情人甜心这里来,这倒是跟我差不多。我们在阿碧小姐的屋顶上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喝着忘忧水,直愣愣地瞪着大草原,寻思着甜心的心思,她现在连正眼都不瞅我们俩一下。她那间位于“销魂阁”的闺房现在只有拿出真金白银才能进去,朋友就免谈了,而我们穷哥俩真是一文不名啊。现在蔡斯时常觉得孤独、不得志,甚至对我刮目相看了。“洋葱头,我拿你当妹子看呢。”有一天晚上,他这么说来着,“比妹子还要亲。”说完便跟酒馆里那些老色鬼一样在我身上一通**,可我不费吹灰之力就闪了开去,让他摔个狗啃屎。我当然不怪他,从那以后,我们便以兄妹相称,我和绑架我的人在觥筹交错之中消磨了多少夜晚,对着月亮发了多少感叹,我倒是挺喜欢这样,毕竟我的境遇一落千丈,没有什么比交个知心朋友更宽慰的事儿了。

我本该就此一混到底,彻底沦为一个小流氓,然而西博妮娅的死还引起了更大的麻烦。比如说,有几个给绞死的黑鬼的主人不服福格特法官的判决,为此酒馆里已经动过好几回拳头了。阿碧小姐也反对绞刑,因此给人叫作废奴分子,因为她自己痛痛快快骂过几次大街,并因此引发了更多的斗殴事件。福格特法官离开了镇子,跟一个叫“媚眼儿”的姑娘私奔了,还有消息说,废奴分子正在阿特金森频繁制造事端,这下可麻烦了,阿特金森是造反分子的大本营,这就是说废奴分子们正冲着红衬衫们扑过来,大家全都慌了神。旅馆的生意一落千丈,镇里别的生意也纷纷淡了。不管是谁,要找个活干比登天还难。蔡斯说:“这里没人要债了。”说完边离开镇子到西边讨生活,扔下我一个,又成了孤家寡人。

我打过逃跑的主意,但是我在温室里过得太舒服。要我自己在大草原上讨生活,对付寒冷、蚊虫和嗷嗷叫的狼,还是算了吧。于是有一天夜里,我跑到厨房里掂起几块饼干,踹了一罐子柠檬汁,留到黑奴窝棚找鲍勃,我现在只剩他一个朋友了。

他正独自坐在窝棚边上的一只木箱上,一见我便起身要走。“滚一边儿去。”他说,“就是因为你,我这辈子还值不上一个铜板。”

“这是给你的。”我说。我把包在手绢里的饼干塞进黑奴窝棚,向他递过去,鲍勃瞟了一眼其他人,碰都没碰。

“滚一边去。你还敢来这儿,胆子可不小。”

“我怎么对不起你了?”

“他们说是你出卖了西博妮娅。”他说。

“什么?”

我还没来得及抬腿,窝棚另一头远远地望着风的几个黑鬼兄弟凑了上来。他们一共有五个人,一个年轻、看起来十分强壮的家伙率先朝我所在的栅栏奔了过来。这位瞧着十分粗壮英俊、有着巧克力色皮肤的黑鬼名叫布罗德耐克斯,是在外头给阿碧小姐跑腿儿的。他的肩膀宽宽的,体格健壮,常常显出一副随和的模样,然而现在他可一点儿都不随和。我背靠着栅栏一溜烟儿往旅馆跑,可他比我快,正好在栅栏角截住了我,一只粗壮的胳膊穿过栅栏,拽住了我的胳膊。

“别着急走。”他说。

“你找我干什么?”

“说句话。”

“我得干活。”

“这世上每个黑鬼都得干活儿,”布罗德耐克斯说,“你干的是什么活儿?”

“你这话什么意思?”

他紧紧地拽着我的胳膊,使的劲儿那么大,我的胳膊差不多要断成两截了。他靠在栅栏上,不紧不慢地说着:“关于西博妮娅那件事,你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你可以扯个谎。你跟人家说了什么,没说什么,也可以扯谎。你可以对你这位朋友说说,也可以对我说说。可是,你不说点什么,谁知道你是干什么活儿的?黑鬼干的活儿都一样。”

“什么一样的活儿?”

“白人爱听什么,他们就说什么。你有什么要说的?”

“我根本听不懂你说的什么。”

布罗德耐克斯把我的胳膊抓得更紧了。他抓得那么紧,我觉得自己的胳膊可能已经折成了两半。他拽着我的胳膊四下里瞧着。从我们俩站的地方,看得见旅店、巷子,看得见窝棚后面刀哥的小屋。周围没人。要是平常,白天巷子过道里会有三四个闲人。可自从西博妮娅死后,派克斯维尔镇的人气就没那么旺了。那女人真是个巫婆。

“我说的是识字。”他说,“你的活儿是回来给西博妮娅画上几个字母,写几封通行证,然后闭紧嘴巴。你当时答应得好好的。我就在一旁。可你没做到。”

到那时候,我早已将自己答应西博妮娅要做的事忘得死死的了。现在布罗德耐克斯的朋友们都溜到布罗德耐克斯身后的栅栏边,他们手里握着铁锹,假装在运输脏土,可耳朵却竖得高高的。

“没时间到这儿来。白人把我看得死死的。”

“你跟甜心亲近得很嘛。”

“我根本不知道甜心打的什么主意。”我说。

“也许是她说出去的。”

“说出什么?”

“说出西博妮娅的事。”

“我不知道她干了什么。她什么也没对我说。”

“她干吗要说,你穿着这张皮在这儿闲晃。”

“你可别怪我胆子小,”我说,“我跟你一样,只是在想办法把生活过下去罢了。但是我从来没有背叛西博妮娅。她要往火坑里跳,我可不拦着。”

“你扯得这个谎话,不比一堆臭土值钱。”

布罗德耐克斯身后的家伙们聚拢到栅栏角落里,凑到了我身边。其中几个干脆停下了手中的活儿,连装都懒得装了。我裙子底下还藏着那支两连发的胡椒盒子手枪,一只手还空着,可是我没法儿对付他们这么多人。一共五个,个个凶神恶煞似的。

“上帝在上。”我说,“我根本不知道她打的什么鬼主意。”

布罗德耐克斯直勾勾地看着我,一眨都不眨。我的话没打动他。

“阿碧小姐要卖掉这院子里所有的人。”布罗德耐克斯说,“你知道吗,她不动声色地干这件事,怕人们注意她?但是就连我这样愚蠢的黑鬼都算计得出来。这院子里还剩下十个人。两个礼拜之前还有十七个。上礼拜卖掉了是那个。那边的卢舍思,”——说到这儿,他指着站在身后的一个人说——“两个孩子全给卖掉了。那些孩子们还从来没进过阿碧小姐的旅店,所以不可能是他们说出去的。鼻子,就是通知你参加《圣经》学习会的姑娘,她是两天前被卖掉的,也不是鼻子说出去的。肯定是在场的这十个人。咱们都有可能随时给卖掉,因为阿碧小姐觉得我们都是麻烦。可是在我走之前,一定要找出那个出卖了西博妮娅的家伙。到时候,有他们的罪受。要不就是他们的家人。要不,”——他斜睨着鲍勃说,“要不就是他们的朋友。”

鲍勃站在那儿直打战。他不吭声。

“自从阿碧小姐给他撵到这儿来之后,他可从来没进过阿碧小姐的旅店。”我说。

“说不定他是在磨坊那里说出去的,他每天都去那儿干活。在那儿告诉了某个白人。那种话传得可快了。”

“鲍勃不可能知道——因为连我也不知情。再说,他也不是跟白人胡说八道的人。他怕西博妮娅怕得厉害。”

“那就对了。她信不过鲍勃。”

“他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我也没干过。”

“你只想保住自己身上那张皮。”

“我干吗不那么想?我的身体可全靠着这张皮盖着呢。”

“我凭什么相信一个娘们儿似的小子,穿着连衣裙戴着个软帽到处闲逛?”

“我告诉你,我可什么都没说过。鲍勃也没说过。”

“证明给我看!”

“鲍勃跟约翰·布朗老头儿是一伙儿的。我也是。你干吗不告诉他们,鲍勃?”

鲍勃不出声,最后憋不住发起火来。“没人相信我说的话。”

布罗德耐克斯哑口无言,他斜眼瞧瞧其他人。他们现在全都围过来,也顾不上旅馆里有没有人盯着他们了。我当然希望有什么人能从旅馆后门冲出来,可是一个鬼影子都没有。我斜眼瞧瞧旅馆后门,发现黑鬼们还在那儿安排了一个放哨的。一个黑人正站在那儿,用后背抵着门,正在扫地上的脏土呢。如果有人冲出来,他至少能堵住门一分钟,让这些家伙趁机跑回自己的位置。这十个黑鬼真是训练有素。

可现在他们的注意力都在我身上,因为布罗德耐克斯看上去挺有兴趣。“约翰·布朗老头儿?”他说。

“没错儿。”

“约翰·布朗老头儿已经死了。”布罗德耐克斯慢吞吞地说,“他在奥萨沃托米给人弄死了,死在你的朋友手里。就是天天跟你喝酒那个家伙,光这一条就该剥你的皮。”

“蔡斯?”要不是我胆子太小,真要大笑起来了,“蔡斯没杀过人。他那种酒鬼,两百个也杀不了老上尉。哎呀,在黑杰克,有个造反的要跟他拼命,可他们也动不了老家伙一根毫毛。别捏我那么紧,我给你们说说。”

他怎么也不肯松手,可示意其他人往后退,大家听命照做。于是就在那儿,在栅栏边上,他的手死死箍着我的胳膊,我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一口气和盘托出:老家伙怎么从荷兰佬儿酒馆把我掳走。我逃出来后怎么在荷兰佬儿岔路口遇到的鲍勃。叛军走后鲍勃怎么不肯带帕迪回家。鲍勃怎么帮我回到老家伙那里,然后又连同他主子的马车一道给老家伙本人盗回营地。布朗老头儿在奥萨沃托米那件事之后怎么逃走,然后蔡斯和兰迪怎么把我们带了去,弗雷德里克又是怎么在奥萨沃托米给人杀害了。至于我确知老家伙还活着,我却没说。

至少把他感动得没当场要我的小命,可也还没到松手的地步。他考虑了一下我说的话,慢吞吞地说:“你在这旅店里也混了好几个月了。你怎么从来不逃走?”

我可不能把甜心的事告诉他。我还爱着她呢。只要他串起来想一想,就该怀疑我知道多少内情了。这伙人会立马把她置于死地,尽管我疑心他们反正也打算这么做来着,可我也不愿意看到这个结果。我恨她也切肤,爱她也入骨。四面八方的压力逼得我透不过气来。

“我得等鲍勃。”我说,“他跟我吵起来了。他不愿意逃走,现在陷阱收紧了。他们把大伙儿都看得死死的。谁也别想出去了。”

布罗德耐克斯仔细考虑了一会儿,态度软了些,放开了我的胳膊。“你就偷着乐吧,这帮家伙巴不得用刀划过你那张漂亮的小脸蛋儿,想也不用想就把你丢进猪圈。我给你一个赎罪的机会,因为我们还有更大的计划。像你这样的两面三刀的家伙,跟我们干活能拿到好处。”

他背靠着栅栏,让我自己走出去。我没有转身逃走。没有用。我得听他说完。

“我想让你这么干。”他说,“我们听到风声,说废奴分子朝着这边来了。下次你听说他们走到什么地方,就过来传个话。这样咱们就两不相欠了。”

“我怎么办得到?我不是说来就能来。夫人把我看得挺紧,再说还有刀哥。”

“你不用操心老刀。”布罗德耐克斯,“他的事交给我们。你就负责把废奴分子的消息传过来。这样我们就放过你的鲍勃。可如果你捣乱,或者我们从别的什么地方听到废奴分子的消息,那样你可不值钱了。你再也别想到这儿来给鲍勃送柠檬和饼干了,我们得给他脑袋上狠狠来一下子,到时候他非得疼得死过去不可。就是说,他现在还剩一口气,全仗着我一句话。”

说完,他掂起我给鲍勃预备的那包饼干和柠檬汁,把饼干全倒进自己的嘴巴,喝光了柠檬汁,把罐子递给我。随后,他转身走回窝棚另一头,其他人尾随其后。

这下我可没辙了。爱情排山倒海一般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让我动弹不得。那天,我寻思来寻思去,想着布罗德耐克斯把鲍勃揍得死去活来,然后跟在我屁股后面走进旅店,那可不得了。那黑鬼是个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主儿。你得用烙铁顶着,才能拦住他。他已经打定了主意,就跟个绳套儿似的把我的脖子勒得死死的。我整整发了一夜加上一个上午的愁,决定先逃出城外,可随即改了主意,接着又花了一下午时间想了一遍,而第二天我的脑子里又原封不动地把前一天的想法转了一圈。第三天,我再也琢磨这件事,再也懒得冥思苦想。于是,我又回到那条痛失美人芳心后的那条老路上去——让自己醉得更深。

布罗德耐克斯对我发出威胁后的第四天,我跟一个红衬衫一起痛饮了一顿,那家伙风尘仆仆地撞进了沙龙,我们俩痛痛快快地享受了一番——说实话,我比他更乐。这人宽宽的胸膛,年纪很轻,似乎更想喝水,而不是饮酒。脑袋上的大帽子垂下来遮着半个脸,胡子老长,一只胳膊还吊着绷带。他一言不发地盯着我看,我则跟他又笑又闹,把他的酒灌下我自己的嗓子眼儿,一边跟他扯些没用的闲话,一边偷偷调换着酒杯,好给他的杯子里添上更多的水,而不是威士忌。我自个儿喝得毫不客气,可他却好像一点儿都不在乎。实际上,他倒似乎乐于看着我现出原形,平原上的规矩就是这样,讨好男人,一招儿不灵就换第二招儿,总有一招儿奏效。我亲眼见过甜心这么干过无数次。我觉得面前这位大个子也属于这种男人,酒过三巡,推杯换盏,他只是盯着酒杯不说话我,我便直截了当地问他,可否把他买下的整瓶威士忌喝个精光,反正那瓶酒摆在桌上,他却摆出一副假正经的嘴脸,碰都不碰,白白浪费这么一瓶好东西,就等于浪费了一天三顿饭,外加你老娘把你养大的奶水。

他回应道:“你一个姑娘家可真能灌酒。你在这儿干多久了?”

“哦,反正很久了,”我说,“要是你让我把桌上整瓶神仙水儿都喝了,先生,我呀,我这个孤苦伶仃的黑姑娘就为你的耳朵唱上一曲打鱼小调。”

“你只要告诉我你的家乡在哪儿,我就让你喝,亲爱的姑娘。”他说。

“我的家乡可多了去了。”我说,对于自己的身世我早已惯于撒谎。再说,“亲爱的姑娘”这个叫法说明他有可能喝完第一瓶之后,再给我买上一瓶金凤花威士忌。说实话,现在回头想想,他好像根本滴酒未沾,光是看着我大口小口地喝光他的威士忌,他似乎就觉得挺满足,我那时候真是得意极了,我已经喝得醺醺然,只想一醉方休。我说:“要是你再给我买一瓶这种劝人行善的好物件,我就把我的悲惨经历全讲给你听,再奉送理发一次,我的陌生人。我还要给你唱《德克西是我的家乡》,管保情真意切,让你立刻入梦乡。”

“一言为定。”那人说,“可你得先帮我个忙。旅馆外头靠小巷那边拴着我的马,马上有一只褡包。那褡包得洗洗。因为我的胳膊不方便,”说到这儿,他指指自己的吊着绷带的胳膊,“我自己拿不起来。因此,如果我信得过你,让你出去把那褡包拿进来,用肥皂好好搓洗搓洗,我呀,我就给你两三块美金,让你给自己买点威士忌。我骑的是棕色和白色相间的杂色马。”

“很乐意为您效劳,朋友。”我说。

我出去,不大工夫就从他的杂色马上解下褡包,沉甸甸的。加上当时我有点儿恍惚。我一个没抓住,让它从马上掉了下去,摔在地上,皮质的褡包顶崩开了。我弯下腰去想给它扣好,却借着月光发现那褡包盖子上粘着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是一块皮子。长条形,黑白相间的皮子,上面还有一抹红色。虽然晕乎乎的,可我也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我有两年没见过那样的东西了。我在弗雷德里克·布朗入土时的胸口上见过一撮完全一样的东西。那是一只上帝鸟。

我忙把它塞回褡包,转身进屋,一头撞上那打发我出去的家伙身上。“洋葱头?”他说。

我醉得厉害,看人都是重影儿的,他那高大的身躯站在黑黢黢的巷子里,我根本认不出那张脸,而且好像他们有三个人。接着他一把拽下帽子,把头发往后一撩,俯下身来,凑近了看着我,我透过拉拉碴碴的胡子看清了他的脸,猛然发现,那是欧文·布朗。

“我找你找了两年了。”他说,“你在这里干什么,跟个酒鬼似的喝得醉醺醺?”

我惊得差不多衬裙都要掉了,这可绝不是夸张,一时间竟编不出谎话来应付,撒谎需要脑筋,而我的脑筋——拜那神仙水所赐——早已飞到九霄云外去了,那神仙水让我张口结舌,一开口便说了实话:“我恋爱了,对方却根本看不上我。”我说。

没想到,欧文说:“我理解。我也爱上了一个看不上我的人。我去艾奥瓦州接一位年轻的小姐,而她却嫌我脾气臭。她想要金银财宝,想要一个农场主,而不是没钱的废奴分子。可我却没跟你似的成了酒鬼。话说回来,你说我是不是真的脾气臭?”

说实话,堪萨斯地界都别想找出比欧文·布朗脾气更臭的人啦,遇上随便什么不称心的事,他便骂骂咧咧,连耶稣本人都不放过。可轮不到我说那样的话。我没接话茬儿,而是说:“你待在奥萨沃托米的什么地方?我们等你来呢。”

“我们遇上造反的了。”

“你们怎么不回来接我和鲍勃?”

“我这不是来了吗?”

他皱了皱眉头,在小巷子里上下打量一番,然后拎起褡包,一只手扔到马背上,用牙齿咬着带子将它系牢。“老实点儿。”他说,“咱们的人很快就来了。还有,戒了那酒。”

他骑上马背。“老家伙在什么地方?”我小声问,“他死了?”

然而他已经拨转马头,顺着小巷子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