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奴隶契约(密苏里州) 10 真正的歹徒(1 / 1)

老家伙走后不到两分钟,那兄弟俩就闹了意见。争执之余,两个人还挤出不少时间把弗雷德里克埋在山顶一座土堆上,高高地俯瞰着河对岸的镇子,他们拔了几根上帝鸟的羽毛,分给我们每一个人。接下来,两个人吵吵开了,什么谁说了什么啦,谁朝谁开了一枪后来又出了什么事啦之类的。最后,他们决定分道扬镳,我被分配给欧文,尽管他不怎么喜欢这个办法。“我要去艾奥瓦州,跟一位年轻的女士求婚,要是我带着小洋葱头,可走不快。”

“你把她绑来的时候,可没说这些。”贾森说。

“带这丫头一起走,是爹的主意!”

于是他们又没完没了地吵开了。老家伙一走,群龙无首了。黑鬼鲍勃站在一边。打仗的时候,他躲得老远,连个人影都找不见——那黑鬼当逃兵才叫妙嘞——现在,枪声也停了,他又冒了出来。我寻思着,不管他逃到哪里,都不算太安全。他站在两兄弟后面看他们吵架。他听着他们为了我拌嘴,便生气起来:“我骑马带洋葱头去塔博尔。”

我可不想跟鲍勃去任何地方,就是他一直怂恿我,让我在白人跟前男扮女装,结果到了今天这步田地。再说鲍勃也不怎么会开枪,欧文却是神枪手。我在平原上混久了,早明白了当个神枪手是多么要紧。可我什么也没说。

“女孩家的事,你懂多少?”欧文说。

“我知道得不少,”鲍勃说,“我自己就有好几个闺女,要是你乐意,我可以很轻松地照顾好洋葱头。我无论如何不能回帕尔米拉。”

他说得有道理,他算是一件赃物,不管怎么说,也沾上了污点。倘若他说自己曾跟着约翰·布朗——可曾并肩作战先不谈——谁也不会相信。他宁愿被卖到新奥尔良去,根据他的说法,蓄奴分子就是那么干的,白人觉得,黑奴们只要尝过自由的滋味,就连一个大子儿都卖不上了。

欧文埋怨了一会儿,可最后还是说:“好吧。我带上你们俩。可我得先过河,去把我家剩下的东西抢回来。你们在这儿等着。等我回来咱们就出发。”于是他走了,打马径直冲进灌木丛。

当然,兄弟们一个个都回过神来,觉得应该把自己那份儿财产也抢回来,于是纷纷跟了上去。小约翰是老家伙的长子,但是欧文更像老家伙几分,其余的人也都唯他马首是瞻。于是,贾森、约翰、沃特森、奥利弗和萨蒙——同是反对蓄奴制,可人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跟上欧文出发了。他们告诉我和鲍勃等在这里,从河对岸看着,见到叛乱分子就报个信儿,说完,几个人绝尘而去。

我可不想报信,可当下也并无多少危险。再加上挨着弗雷德的长眠之地也让我多了几分安心。于是我说我会嚷着报信。

那时正是下午,从我们屁股底下的土堆上,鲍勃和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梅里德辛河溜进奥萨沃托米城。叛乱分子大多撤走了,最后几个强盗嘴里一边叫骂,一边急急撤出城去,几个开始向河对岸撤退的零星叛党发出的几颗子弹还在嗖嗖作响。双方全都无心作战了。

几兄弟顺着伐木小道左拐右绕,一时间离开了我们的视线,他们朝着小河的浅滩走去要涉水而过。从我所在的位置,看得见河岸,然而我靠在土堆上,眼睁睁地盯着那小河,过了漫长的几分钟仍然没有看见他们抵达对岸。

“他们朝哪边去了?”我问道,一回头,鲍勃已踪迹全无。老家伙总会在周围拴上一套偷来的马车,每一场交火之后,差不多都有各种各样的财物散落在地上,而那些乡民们则抱头鼠窜。我们总是那么走运,有一头肥壮的老骡子、一架草原上的马车正巧放在我们所在的开阔地。鲍勃跑回那里,手忙脚乱地从马车后头转出几条缰绳拴在马车上,他爬到赶车人的位置坐下,一拎缰绳,马儿昂起头来。

“咱们溜。”他说。

“什么?”

“咱们跑。”

“那欧文怎么办?他叫咱们等来着。”

“别管他了。这是白人的事。”

“可弗雷德里克怎么办呢?”

“什么怎么办?”

“马丁牧师把他打死了。现在尸首都凉了。咱们得把这事摆平了再说。”

“要是你愿意,尽管那么办,但是你可就脱不了身啦。我走了。”

话音未落,便从几兄弟几小时前离开的方向传来一阵叫骂声和枪声,两个骑着马的叛军穿着红衬衫冲出灌木丛,来到开阔地,绕过那一长排树丛,朝我们径直走来。

鲍勃从赶车人的位置上跳下来,开始拽骡子。“把那小软帽紧紧扣在你的小脑袋上。”他说。我刚照做了,那两个红衬衫骑手便穿过了开阔地,看见了灌木丛里的我们两个,便发动了攻击。

两个都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柯尔特手枪都招呼出来,一个家伙马后拉着一匹骡子,驮着满满的黄麻袋。另一个家伙好像是头儿,他又矮又瘦,一张瘦长脸,衬衫口袋里塞了几根烟。拉着骡子的那位年纪大些,络腮脸,一副苦相。两人的马都驮着货物,走起路来牛哄哄的,包袱鼓得没法儿再鼓,装满了城里抢来的好东西。

鲍勃哆嗦着,用帽子尖儿指着那头儿说:“早安,长官。”

“你们去哪儿?”头儿问道。

“哎哟,我正领着这位小姐去劳伦斯旅店。”鲍勃说。

“你们有过路条吗?”

“这个嘛,这位小姐有。”鲍勃说着,看看我。

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也根本拿不出什么过路条。这下我只好往后缩。这天杀的蠢货把我晾在那儿了。哦,我结结巴巴,像个垂死的牛犊似的吭哧着。我尽量假装,却怎么都装不像。“这个嘛,他要带我去劳伦斯,所以不需要过路条。”我结巴着说。

“是这个黑鬼带你去吗?”头儿说,“还是你带这个黑鬼去?”

“哎哟,是我带着他去。”我说,“我们打帕尔米拉来,是过路的。枪子儿飞得可厉害啦,所以我就拽着他跑到这儿来了。”

那头儿骑着马凑近了些,瞪眼看着。他人高马大,却是个中看不中用、光会敲梆子不会奏乐的废柴鼓手,眼珠漆黑,凶巴巴的。他往嘴里塞了一根香烟。他跨着马在我身边一圈圈转悠着,咚咚的马蹄声好像一支军乐队。那杂色马身上驮着这么多破烂,真可惜。马儿仿佛好像要闭上眼睛等死似的。那畜牲身上背的东西差不多能堆满一座房子了:锅碗瓢盆、哨子、水罐、一架袖珍钢琴、削苹果刀、水桶、干货罐头,还有几面锡鼓。后头那个年纪大点儿的家伙手里牵着的骡子驮的东西更多。那家伙一副枪手惯有的心神不宁、不管不顾的劲头,一言不发。

“你是个什么东西?”头儿问道。“你是一半黑鬼,还是个脸洗不干净的白人妞儿?”

我头上顶着软帽,身上围着裙子,听了这话如同五雷轰顶一般。可我扮女孩已经好几个月,已经颇游刃有余。再说,此情此景,我的命都要保不住了,任谁给扔在那个危急关头,肚里的主意都转得飞快。他给我丢过一块骨头,我便顺势接住。我鼓起勇气,尽量装出一副自豪的模样:“我是亨丽埃塔·沙克尔福德,你们不该像对黑鬼那样对我说话,我只有一半黑鬼的血统,我在这个世界上孤苦伶仃。我身上的另一半血统跟你一样好,长官。我只是不知道我的归属,我只是个可怜的混血儿,仅此而已。”说完,我迸出了泪花。

这番哭诉把他感动坏了。他一下就动了真情!简直让他天旋地转,连连后退!他的脸色柔和,把柯尔特枪放回去睡大觉,冲另一个家伙点点头,让他也学自己的样子。

“又多了一个理由,得把这些废奴分子赶出这个国家。”他说,“我叫蔡斯。”他指了指同伴说,“他是兰迪。”

我冲他打了个招呼。

“你妈妈在哪儿?”

“死了。”

“你爹呢?”

“死了。死了,死了,死了。全都死了。”我又号啕大哭起来。

他站在那里瞧着我。这第二张牌效果更好。“看在上帝份上,别哭了,我给你点薄荷糖。”他说。

我哭哭啼啼,还是站在那儿,他把手伸进马背上的一只包裹,然后丢给我一块糖。我想也没想,就把糖吞进喉咙里。那还是我这辈子第一回尝这玩意儿,上帝啊,我嘴里差不多爆炸了,那滋味别提多美了。那年月,糖可是稀罕物。

他看出这块糖的效果,说:“我有好多糖,小妞儿。你去劳伦斯干什么?”

他把我问住了。我在劳伦斯没啥正经事要干,也不知道劳伦斯是什么劳什子。于是我又抽泣起来,吞咽那块糖,磨蹭时间,这工夫蔡斯下了马,拍拍我的后背——可那也无济于事,因为他用力过猛,糖块迸出我的喉咙,落在地上的土里,这给了我一个借口大表遗憾,这可不是装的,于是我干脆放声大哭,可这一次,他无动于衷,因为我们两个人都盯着地上那块糖。我觉得我们俩都寻思着怎么把它弄起来,干干净净的,再给它吞下去。过了一小会儿,我还是没想出什么高招儿。

“怎么办?”他说。

我盯着灌木丛,巴望着欧文能够回来。我从来没这么盼着他的到来。然而,我听到他和兄弟们分手的地方传来枪声,所以我估计他们可能自身难保了。现在我谁也指望不上了。

我说:“我爹把我扔给这倒霉的鲍勃了,我叫他带我去劳伦斯。可他给我找了多少麻烦哪……”

老天爷,我干吗要说这些?蔡斯又抽出他的手枪,抵住鲍勃的脸。“要是他找你的麻烦,我就把这黑鬼揍得找不到北。”

鲍勃的两只眼睛瞪得比银币还大。

“别别,老爷,别那样。”我急急地说,“这黑鬼给我帮了不少忙。要是你伤害了他,可就把我害苦了。他是我世上最后一个可以依靠的人了。”

“那好吧。”蔡斯又把枪塞回皮套,“但是让我问问你,宝贝儿,你这半吊子黑鬼怎么能使唤纯种黑鬼呢?”

“人家开的价钱公道呗。”我说,“伊利诺伊州全是这规矩。”

“我记得你说你们打帕尔米拉来。”蔡斯说。

“路过伊利诺伊州。”

“那不是废奴州吗?”蔡斯说。

“对于我们造反派来说,算不上。”我说。

“伊利诺伊州的哪个镇子?”

我傻眼了。我掐着半拉眼角儿也没打量过什么伊利诺伊州。我连一个救命的镇名都想不起来,于是我想起老家伙常念叨的一个词儿:“炼狱。”我说。

“炼狱呀。”蔡斯笑了。他转向兰迪说:“扬基佬儿的镇子就该叫这个名儿,是不是,兰迪?”

兰迪瞪眼看着他,没有随口说一个字。那个人可不好惹。

蔡斯向四周瞧瞧,看见弗雷德里克的坟头,我们就是在那里烧掉了他的尸体。

“那是什么人的坟头?”

“不知道。废奴派在这附近转悠的时候,我们一直躲在树丛里。我听他们说,这是他们的人。”

蔡斯若有所思地望着那坟头。“这是一座新坟。我们得仔细瞧瞧,谁在这里上了西天。”

我气坏了,我绝不想让他们掘出弗雷德里克的身体,在他周围挖来挖去,连动一动这个念头也不行,于是我说:“我听他们说他的脸给人家打烂了,血肉模糊哪。”

“耶稣啊。”蔡斯嘟囔了一句。他后退了一步,“可恶的扬基佬儿。不过你可不能怕他们,小天使。蔡斯·阿姆斯特朗要把他们都赶走!想跟我们搭伴吗?”

“我们要去劳伦斯旅店找个活干,鲍勃给我打下手。你们几位拿鞭子抽那些该死的废奴佬儿时,我们正遭抢呢。多亏了你,现在危险过去了。我看我们还是赶紧走吧。”

我示意鲍勃套骡子,可蔡斯说:“等等。我们要去密苏里州派克斯维尔镇,跟你们方向大致差不多,干吗不跟我们走?”

“我们自己能行。”

“这些小路危险着呢。”

“没那么糟。”

“要我说,你们单枪匹马的,还是够糟。”他说。那副样子根本不像邀请我们一路走。

“鲍勃生病了。”我说,“他害了疟疾。会传染的。”

“那就更得跟我们一起走了。我在派克斯维尔认识几个黑鬼商人。那种大个子黑鬼能卖个大价钱,得没得病没关系。也许值几千美元呢。手里有钱就好办了。”

鲍勃瞅着我,眼神跟疯了似的。

“不行啊。”我说,“我答应过我爹不卖他。”

我再次示意鲍勃套骡子,可蔡斯抓住缰绳不放。“你们赶着去劳伦斯干什么?除了废奴分子之外,那儿什么都没有。”

“那儿还有废奴分子?”

“当然有。”

“那我们就去邻镇。”

蔡斯咯咯笑了起来。“跟我们一条路。”

“我可不走那条路。再说,约翰·布朗老头儿正在那些林子里转悠呢。他们还是很危险的。”

我又一次示意鲍勃套骡子,可蔡斯又抓紧了缰绳,用眼角盯着我。他要来真的了。

“布朗已经完蛋了。红衬衫们正在那边树林里扫**那几个没死的儿子,他也死了,我亲眼看见的。”

“不可能!”

“没错儿。跟昨天的啤酒似的,不冒泡了。”

五雷轰顶。“运气糟透了,烂透了,坏透了!”我说。

“这话什么意思?”

“我是说,运气坏透了……我没亲眼见到他咽气,那可是个出名的恶棍。你亲眼所见?”

“眼下他在地狱里发臭呢,这个专偷黑鬼的老贼。我看见他在河岸挨了一枪,落到梅里德辛河去了。我原先想跑过去亲手把他脑袋削下来,可……”他清了清嗓子,“我和兰迪还得跑过去保护侧翼部队。再说,镇子另一头还有一座武器仓库等着我们搜刮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们废奴派现在用不着这东西了……”

现在我知道,他把老家伙的下落弄错了,不禁松了口气。可我自顾不暇,于是说:“他完蛋了我真高兴,现在这里安安宁宁,白人总算没有后顾之忧了。”

“你又不是白人。”

“我是半个白人。再说,我们得照顾好这儿的黑鬼们,他们需要我们。对不对,鲍勃?”

鲍勃把脑袋扭到一边去。我知道他的脑子已经炸开锅了。

我估摸着蔡斯觉得我跟他差不多是一样的白人,因为鲍勃那副态度激怒了他。“你这一脸死相的黑杂种,”他嘟囔着,“我得好好揍你一顿,治治你的晦气。”他扭头看着我,“你带着这死黑杂种,在劳伦斯找什么活干?”

“我是剃头的。”我自豪地说,毕竟我有手艺。

他抬起头。“剃头?”

我打小儿在荷兰佬儿酒馆跟妓女和老娘们儿混,本该知道“剃头”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可问题是,我还真不知道。

“我手里有最好的剃头家伙。一个小时能撂倒两三条汉子。”

“那么多?”

“当然。”

“你这丁点大的小人儿,就卖起剃头家伙来了?”

“什么嘛,我都十二岁了,跟别人的剃头家伙一样好。”我说。

他的脸色立刻全变了。他拿出彬彬有礼的态度,用脖子上的手帕擦干净脸,掸掸衣服,抻抻身上皱皱巴巴的汗衫。“你干吗不干点洗洗涮涮什么的?”

“一个小时放倒十个汉子,干吗要刷盘子?”

蔡斯的脸猛然变成深红色。他把手探入口袋,抽出一个威士忌酒瓶子。他啜了一口,递给兰迪。“这一定是个纪录吧。”他用眼角觑着我,“你可愿意给我来一个?”

“就在这儿?在小路上?最好找个热热乎乎的酒馆,火炉上热的有酒有菜,你就能美美地受用啦。再说,我还能给你修修脚指甲,给你润润鬓角。我最喜欢修脚了。”

“哦哦,我的心都痒痒了。”他说,“听着,我知道个地方,最适合你。我认识一位太太,可以收留你做工。不过是在派克斯维尔镇,不是劳伦斯。”

“那跟我们不是一个方向。”

兰迪头一次打开了话匣子。“当然是一个方向。”他说,“除非你耍我们。你刚才说不定全是唬人的。你还没给我们看过路条——你们俩的过路条都没有。”

他的脸上疙里疙瘩,都快可以擦火柴了。他非给我叫板,我别无选择,只得说:“你可不是个正经人,长官,污蔑一位小姐说谎。但是,这条小径对于我这样的姑娘来说,是有点儿危险,我估摸着派克斯维尔镇也许是个好去处。如果我到了那儿,果然能卖出几个剃头家伙,又何乐而不为呢?”

他们叫鲍勃来帮忙卸下马和骡子,然后在老家伙的儿子扔下的赃物里拣了几样细软。他们跳下马来收拾东西。

他们听不见我们说话的时候,鲍勃从赶车的座位上探过身子,悄声说:“你这谎扯得有毛病。”

“怎么啦?”

“‘剃头’就是‘老二’,亨利。是那事儿。”

两人回来时,我看到他们眼睛里那股邪火,心里愁得要命。假使能看见欧文那张死人脸冲过来,我什么都愿意,可他愣是连个影子也没。他们把自己的牲口跟我们的拴在一起,把行李往马车上一丢,我们便开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