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黑杰克(1 / 1)

一如既往,老家伙攻打佩特上尉的计划又节外生枝了。比如说,老家伙情报向来极不可靠。我们在十月的一个礼拜六动身。到了十二月还没找到他们的人影儿呢。我们朝着帕尔米拉方向行进,小径上总有个定居者喊:“劳伦斯那边的叛军打仗啦。”于是我们赶快去劳伦斯,可却发现两天前仗已打完,叛军早就没影儿了。再过几天,有个妇女站在凉台上喊着:“我在列文沃斯堡附近看见佩特上尉啦。”于是老家伙就说:“找到他了!小子们动身!”于是我们又斗志昂扬地急行两天,却发现根本没那么回事。我们跑来跑去,最后大家斗志全无。我们就这样瞎蒙乱撞地混到二月,老家伙计划中的战役却一次也没能打响。

一路上,我们又收留了十几个废奴派,在堪萨斯州南部,靠近密苏里州界的地方转来转去,最后队伍壮大至三十人。人人都怕我们,可问题是,波特瓦特米步枪队根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不过是一伙吃不饱肚子的半大孩子,牛皮哄哄地四处寻些煮燕麦和酸面包,好在二月末的料峭春寒中填饱肚子罢了。那年冬天没完没了,天冷得根本打不起仗来。平原上覆了厚厚一层雪,冰冻了四十六厘米深。水沟里一夜就结了冰。大树上挂满冰凌,碰得叮叮直响,与巨人白骨相仿。尚且还能忍受的家伙都待在营地里,在帐篷的保护下挤挤挨挨地靠在一道。剩下的,包括我、老家伙和老家伙的儿子,只要寻见个暖和地方就马上猫起来。虽说我们是废奴派没错,可在冬天的大草原上跑上几个月,有上顿没下顿的,这就好比用烂锄头除草,还要一根杂毛都不能剩下,足以看出人心。待到冬天结束,老家伙手下已经有好几个人投奔蓄奴派去了。

可说实话,跟老家伙待在一起并不坏。我这懒鬼也竟渐渐习惯了在外奔波,在草原上驰骋、为民除害,从蓄奴分子那儿偷东西,另外,我不用做什么活计,因为老家伙一见人家那样使唤我跑腿,就改了规矩。他宣布:“从今往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衬衫自己洗。自己的衣裳自己补。自己的碟子自己修。”他说得清清楚楚,这里的每个人都是来为解放黑奴而奋斗的,更不能让队伍里唯一的黑人小丫头给你洗衣服。说真的,不用干那些杂活的话,为解放黑奴而战还真挺容易的,你只需要跑来跑去,谈谈这万恶的制度,然后跑到蓄奴分子那里,想偷什么偷什么,然后拔腿就走。用不着每天照例担水、劈木柴、擦靴子,还得支着耳朵听那些陈芝麻烂谷子。为解放黑奴而斗争让你成了英雄,你也自认为是个传奇人物,到底是回到荷兰佬儿酒馆,再给卖到新奥尔良去理发擦鞋,整天穿着装土豆的麻袋,把皮肤磨得生疼呢,还是穿着这件软乎乎、暖烘烘的毛料裙子呢——我现在越来越稀罕它——没过多久,前一个计划就越来越不受我待见了。您别误会,我并不是想变成个丫头。可丫头自有丫头的好处,比如不用扛把式,不用带手枪步枪,要是你跟小伙子一样有劲儿,人家对你还高看一眼,你还没累呢,人家已经叫你去歇着了,大家对待你一般也是客客气气的。当然,那年月黑人丫头干的活还是超过白人丫头,可那是照一般白人的标准。在布朗老头儿的营地里,他身边的每一个人,无论黑白,全都得干活儿,说起来,他把我们支使得团团转,黑奴不黑奴的根本没什么两样,大家一律同样的作息:清晨四点钟,老家伙就叫醒大家,对着《圣经》嘟嘟囔囔地祈祷一个小时。接着他叫欧文教我认字。然后又打发弗雷德教我些丛林里的各种知识,然后我又得回到欧文身边,他教我给子弹上膛、开火。“每个灵魂都必须学习守护上帝的意志。”老家伙说,“这样做就是守护。识字,守护,生存。男人、女人、丫头、小子、黑人、白人、印第安人,都得学会这些。”他亲自教我编筐、做凳子。做法很简单:找一棵白橡树劈开,然后折来折去就是了。不出一个月,你要什么筐我都能编出来:装子弹的、装衣服的、装饲料的、装鱼的——我抓的鱼又大又肥,跟你的手掌一样宽。漫长的下午,我们等待着敌军走上小径,弗雷德和我就用甜枫树做糖浆。很简单的,把汁液从树里挤出来,倒在一个平底锅里,放在火上,用一根叉子一层层撇下来,就成了。你的工作主要是把糖浆从上头撇着的一层浮沫分开来。一旦掌握这个技巧,你做的糖浆就是举世无双了。

我越来越喜欢跟老家伙的军队一起过冬,尤其是跟弗雷德。一般人——或者是假丫头——有这样一个朋友足矣。他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我们俩真是情投意合。我们从来不缺玩的。凡是小孩子爱玩的,老家伙的军队从蓄奴分子那里一概偷得着:小提琴、盐罐子、镜子、锡酒杯,还有一匹木头摇马。不能带走的,我们就当靶子把它轰上天。这种生活相当不错,我越来越习惯,渐渐不再寻思逃跑的事了。

春天如常到来,一天早晨,老家伙亲自出营巡视,打听佩特夏普斯步枪队的消息,回来时却赶着一辆大篷车。他轰隆隆地开进来时,我正坐在篝火旁编鱼筐呢。车轮辚辚经过我身边,我一见那破破烂烂的后轮,一见那快磨没了的硬木销子,就说:“我认识这辆马车。”话音未落,黑鬼鲍勃和五个黑人就连滚带爬地从后车厢下来了。

他一眼就看见了我,其他人东倒西歪地跟老家伙去篝火旁吃东西时,把我拦住。

“你原来还在干那勾当。”他说。

那年冬天,我学了不少本事。我长了点见识,混了些社会。不再是去年秋天他看见的那只小羊羔了。“我以为你不想参加这支队伍呢。”我说。

“我来这里,想跟你一样过自在的生活。”他快活地说。他看看左右无人,遂悄悄说:“他们知道你是个……?”他边说边做了个扭来扭去的手势。

“他们什么也不知道。”

“我不说。”他说。可我不喜欢他揪着我的小辫子。

“你想跟我们一道走?”

“不是。上尉说他还得办几件事,然后我们就一起奔向自由。”

“他要去攻打佩特上尉的夏普斯步枪队。”

这话把鲍勃吓傻了。“坏了。什么时候?”

“一找到他们就开打。”

“别拉上我。佩特的军队里至少有两百人,可能还不止,还有那么多造反分子起劲儿地要加入佩特军,你还以为他是卖卡尔普瑞纳烤饼的呢。他不要他们。我原以为布朗老头儿是要争取自由,往北走。你去年不就是这么说的吗?”

“我也不知道我说过什么。我不记得了。”

“你就是那么说的。你说他要到自由地去。见鬼。还有什么鬼?他到底什么打算?”

“我不知道。他也不会告诉我。你干吗不自己问他?”

“他喜欢你。应该你问。”

“我才不会问他这种事。”我说。

“你不想去自由地吗?否则你干吗在这里鬼混?”

我也不知道,以前我还有点儿逃回荷兰佬儿酒馆的打算。可打消了这个念头,就混一天算一天了。我一向懒得想以后的事,今天有肉、有饼干进肚就成。而鲍勃是有老有小的人,我觉着他对自由这种事有自己的想法,跟我无关。我越来越离不开老家伙跟他那些儿子了。“我觉着在这里可以学学摆弄刀枪,”我说,“还能念《圣经》。他们成天念那个。”

“我可不是来念什么《圣经》的,也不是来推翻什么蓄奴制的,”鲍勃说,“我只想自己逃走翻身。”他看着我,皱了皱眉头,“我看,你有这套把戏,扮女孩什么的,倒不必担心。”

“是你叫我扮女孩的。”

“我可没叫你让我来送死!”

“你是为了我才来的?”

“我来是因为你说了那个字‘自由’。嗐!”他发怒了,“我老婆孩子还是黑奴。要是他在这里耍猴玩儿跟密苏里人打来打去,我怎么挣钱回去赎她们出来?”

“你没问问他?”

“没怎么问。”鲍勃说,“我主子正带着我进城。我听见一声响,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从树丛里握着一杆步枪,敲在我主子脸上。他说:‘我要劫了你的马车,解放你们黑人。’他没问我想不想要自由。我当然跟着来了,不得已嘛。但我还以为他要救我去北方。谁也没说要打仗的事啊。”

就是这么回事了。老家伙对我也是同一套把戏。他觉着每个黑人都想为自己的自由而战。他从来没想到,别人有其他想法。

鲍勃立在那里气得要命。他简直要气炸了。“刚从烤盘上下来,结果进了火堆啦。我可够了。佩特上尉的叛军非把咱们烤熟了不可。”

“也许那位上尉找得到别人来打仗。这一带也不是只有他一个废奴派。”

“只有他值得打一打。赫伯特表兄说有两支美军骑兵队在这里过筛子似的找你们。我说的可是美利坚合众国军队,从东边来的。那可不是什么敌军武装。要是给他们逮住,不管怎么求饶,都得给轰上天。你还别不信。”

“咱们干了什么坏事?”

“咱们在这儿,不是吗?咱们给抓住之后,不管对他怎么着,黑人都是罪加三等。到时候咱们可下油锅啦。你没想过这一点吧?”

“你叫我要跟他跑的时候可没说这一套。”

“你也没问我。”鲍勃说。他站起身来,望望篝火,香气扑鼻。“为自由而战。”他嘬着牙花子说,“嗐!”他扭过头,看见拴在外层工事上那群偷来的马,旁边还站着几个巡逻的。至少有二十匹,还有几辆马车。

他看看他们,然后扭头对着我。“那是谁的马?”

“他这里总有一群偷来的马。”

“我得弄一匹,离开这里。你要愿意也跟我来。”

“去哪儿?”

“越过密苏里边界,然后去艾奥瓦州的塔博尔。他们说那里有一辆‘福音火车’,秘密的。能把你带到北方的加拿大。遥远的国家。”

“一匹马可走不了那么远。”

“那就弄两匹马。少一两匹,老家伙不会在意。”

“我不从他这里偷马。”

“他活不了几天了,孩子。他是个疯子。他以为黑人跟白人是平等的。这个地方就是这么干的。他管马车上的黑人都叫‘先生’‘小姐’什么的。”

“那又怎么样?他一向这样。”

“他这么死脑筋,会给人家打死的。他脑子不正常。你看不出来吗?”

他说的有几分道理,因为老家伙的确不同于常人。比如,他不怎么吃东西,睡觉也大多在马上。他比儿子们更老,皱纹更多,更狡猾,但是差不多跟所有人一样强壮,除了弗雷德。他可以一口气行军四小时,他的鞋上全是洞,老是粗声大气,恶狠狠的。可一到晚上,老家伙似乎就会变得柔和起来。他会走过弗雷德睡觉的地方,俯下身去,以妇人的温柔把那巨大的毯子掖紧。上帝造出来那些蠢头蠢脑的生灵——奶牛、公牛、公羊、骡子和绵羊——每一个不给他管束得服服帖帖。万事万物在他嘴里都有个爱称。桌子叫作“钉在地上的”,走路叫作“玩闹”。好是“道地”,我则叫作“洋葱头”。他张口闭口全是《圣经》“尔等”“汝等”“汝”,全是这些。他比我认识的任何人都喜欢篡改《圣经》,连我爹也比不上他,然而老家伙不是平白无故这么干,他认的字多。只有动怒时,老家伙才会逐字引用《圣经》,这种时候最麻烦,因为总得有人先服软吧。但布朗老头儿不是什么软柿子。

“也许咱们该去提醒他一下。”我说。

“提醒什么?”鲍勃说,“提醒为了黑鬼可能会送命?是他自找的。我才不会为了蓄奴跟造反的打仗呢。不管他们翻来覆去说多少遍,海枯石烂,咱们也还是黑人。这些家伙随时随地都可能变回蓄奴分子。”

“你要是从老家伙那里偷东西,别让我知道。”我说。

“一个字也别提我。”他说,“我也不提你的事。”说完,他便起身去篝火旁吃东西了。

我决定第二天早晨提醒老家伙注意鲍勃,可我还没想好,老家伙就跑到营地正中喊起来:“小子们,找到他们了!我们找到佩特了!他就在附近。上马!挺进黑杰克!”

男人们纷纷爬出铺盖卷,抓起武器,滚鞍上马,脚底下锅碗瓢盆、破烂东西什么的给踢得到处乱飞,大家正作出发准备呢,可老家伙止住他们说:“等一下,我得祈祷。”

这次他没怎么浪费时间——二十分钟,这在他算很快了,他絮絮叨叨地感谢上帝的美意,感谢他的劝诫、恩典什么的,其他人站在一旁,跳着脚取暖,鲍勃便趁此机会在营地里大肆搜刮,搜刮剩下那点食物渣子。我看见他在营地外围,别人都顾不上理他,因为老家伙的营地里到处都是想要配把枪,或者吃顿饱饭的废奴分子和黑人。上尉也不以为意,因为虽然他从蓄奴分子手里大肆偷盗,什么片儿刀啦、步枪啦、长矛马匹之类,他却不在乎自己人随意拿走他们需要的东西,只要是为了废奴运动就行。可尽管如此,别人都翻找吃的,可鲍勃单把靠在树上的一排枪拿了走,这还是引起了老家伙的注意,他先前以为鲍勃来到我们中间,图的只是个暖被窝儿呢。祈祷完毕,手下人收拾帐篷,把长矛、夏普斯步枪和片儿刀往马车里拾掇,这时上尉迈着大步走到鲍勃身边说:“好先生,我看见你好像时刻准备,要为你的自由奋战一番!”

鲍勃一惊。他指着步枪说:“长官,我根本不晓得怎么使这些劳什子。”

上尉在鲍勃手里塞了一把剑。“高高扬起这把剑就成了。”他嘟囔着,“来吧。前进。自由!”

他跳进那辆敞开后车厢的马车,欧文赶着车,可怜的鲍勃只好跟上去。他心急火燎地坐在里面,跟只耗子似的一声不吭。过了几分钟,他说:“主啊,我觉得自己的软弱。帮助我吧,耶稣。我需要主。我需要耶稣的血!”

老家伙觉着这是人家的好意,便抓住鲍勃的双手,开始用低沉的声音念祈祷文,他说起《创世记》中全能的上帝,然后又行云流水般倾泻了好几段《旧约》,然后是几段《新约》,就这样反过来、调过去地说了好半天。半小时后,鲍勃已酣然入睡,老家伙却还在喋喋不休。“基督的血液将我们连接如兄弟!《圣经》里说:‘将尔等之手浸入基督的血液,汝等将亲见!’前进,基督的士兵!光荣的救赎!”

单是大声叫喊着念《圣经》,老家伙已经大为满足了,我们离战场越近,他的斗志愈发高昂,他的语言使我的五脏六腑都为之震颤,他此时的祈祷与当时在奥萨沃托米削掉那几颗人头时别无二致。我可不愿意打什么仗,老家伙军中有些人也抱有同样的想法。我们越来越靠近黑杰克时,他那一度壮大至五十人的队伍又如当时在奥萨沃托米一样,大大缩水了。这个孩子有病,那个得种庄稼。队伍中有几个骑手的马渐渐走得越来越慢,直至遁入队伍末尾,然后猛地一转身,溜之大吉。我们抵达黑杰克时,只剩下二十个人了。就是那二十个人也被老家伙一路上越来越起劲儿的祈祷折磨得疲惫不堪,那种唠叨有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人站立着入睡。到了黑杰克,唯一醒着并精神抖擞的人,只有老家伙自己。

黑杰克是一座坑坑洼洼的沼泽地,一条深谷横亘其间,两边都是密林。我们抵达目的地,来到村庄外面与小径垂直的一条山谷,这里直抵树林。老家伙叫醒马车里的众人,命令骑手下马。“听我口令,小子们。别出声。”

天光大亮,暑热难耐。正是大清早。没有发生夜袭。我们徒步走了十分钟,来到一片开阔地,他爬上一道山梁,俯瞰下去,在黑杰克的山谷中找寻佩特的夏普斯枪队。老家伙爬回山梁时说:“咱们占了有利地形,小子们。看看就知道了。”

我们都爬上山梁,往下看着那镇子。

老天爷啊,峡谷那头——如果真有那条峡谷的话——有差不多三百条人影幢幢晃动。有几十个排成一排的狙击手趴在山梁上,护卫着镇子。山梁下面的沟壑里是一条小溪和一条小河。上面就是那镇子。因为他们在我们脚底下,所以佩特的狙击手还没有发现隐藏在头顶灌木丛中的我们。可他们已经做好了严密的准备,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侦察完敌情,我们返回拴马的地方,老家伙的几个儿子开始争辩下一步该怎么做。听上去大家心情都不怎么好。老家伙主张在有大石块和斜坡的掩护下,从一道山梁下去,发动正面进攻。儿子们选择夜里偷袭。

我稍稍走开了些,因为心里紧张。我下了小径,朝着传来马蹄的声音走了几步,发现面前是另一支废奴派步枪队,那一堆人马刚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冲进我们宿营的空地。那支队伍约有五十人,都穿着齐齐整整的军服,个个雄赳赳气昂昂的。上尉骑着高头大马,身穿一件神气活现的军服,他跳下马走到老家伙身边。

老家伙总是爱窝在树林深处,跟他的马和马车保持着一定距离,为的就是在人家偷袭的时候能突然从树林里出来进行反击。他那把乱蓬蓬的头发胡子,再加上破破烂烂的衣服,跟面前这位从头到脚,每一粒纽扣、每只皮靴都闪着金光的上尉一比,就好像一团破布。那人走到老家伙身边说:“我是肖尔上尉。我有五十人。我来指挥。我们可以从谷里直接冲过去。”

老家伙不想听人家的指挥。“那不成。”他说,“那样散得太开。那道深谷绕了他们一圈,咱们想办法从侧面冲过去,切断他们的供应线。”

“我的目的是杀死敌人,不是要饿死他们。”肖尔上尉说,“你愿意从侧面,就从侧面吧,我可耗不起时间。”说完,他便上马,转身对手下说:“咱们去收拾收拾他们。”接着带领五十名骑士径直下到山谷中,向敌军发起冲锋。

他们还没走出五步,佩特的夏普斯步枪队上来就是一阵枪林弹雨,给了他们一个下马威。骑兵中有五六人直接给掀下马来,跟骰子似的在地上翻滚,身上开了口子,剩下那些傻乎乎地跟着上尉冲山梁的家伙也都给撂倒了。有几个腿快的赶紧逃回山梁,魔鬼要是给安上一双脚也跑不过他们呢,那当头儿也跟在后面逃回来。肖尔趴在山顶上暂避,可剩下的人爬起来,丢下上尉,径直顺着大路逃命去了。

老家伙烦躁地看着他们说:“我早知道。”他叫我和鲍勃看着马,派了几个人到远处山上去瞄准敌军的马匹,又打发几个到远处深谷尽头拦截逃走的敌兵。他对剩下的人说:“跟我来。”

鄙人可没有跟上去的份儿。就这么看着马挺好,可佩特上尉有几个人非要瞄准我们的马,于是我和鲍勃可忙活坏了。山梁上陡然响起枪声,打散了老家伙的军队。说实话,有好几颗葡萄似的子弹就擦着我耳边飞过,但好像是从我军——而不是对面——飞过来的,敌我双方没有一个头脑冷静的,谁也不知道自己在干啥,他们只知道忙不迭给子弹上膛,然后开火,就好像有个魔鬼在旁边数着数儿似的。那年月,被友军轰掉脑袋的概率比被一百米开外的敌军干掉大多了。子弹可没长着眼睛,无数颗子弹乒乒乓乓地打在树上,躲都没地方躲。鲍勃躲在马肚子底下,可马经不住枪林弹雨,怕得不住地后退。我看躲在马群里一点儿都不安全,于是便随着老家伙冲到山梁下面去了。还是在老家伙身边最有安全感。

往下冲了一半,我才发觉这可不是犯了失心疯了嘛。于是我赶紧扑倒在地上,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可没用,子弹噼里啪啦地击中树干,绕着我的脸飞,于是我又打个滚儿,顺山梁滚到山谷里,待在老家伙身边,老家伙正跟十来个人排成一条直线,躲在一根长木头后面呢。

说时迟那时快,老家伙看到我追随他冲了下来,不禁精神大振。他对其他人说:“看看!‘一名小童领导众人!’洋葱头来啦!大伙儿看看吧。咱们这里还有个丫头呢!感谢上帝激励我们以荣耀之心,给我们带来幸运和祝福。”

人们都斜着眼睛看我,虽然说不清他们是否受到了鼓舞——人人都忙着开枪呢——但是我完全可以这么说:我俯瞰着的那一排家伙们,没有一个是肖尔上尉的人,除了他本人以外。他总还是有点儿胆量回来的。他那干净的军服,闪光的纽扣滚上了泥巴,脸上也是愁云密布。他的锐气给打掉了。他的手下人转身就跑,根本不管他。现在轮到老家伙带着手下尽情表演了。

老家伙瞧这手下那排趴在深谷里射击的小伙子们说:“暂停。趴下。”大伙听命。老家伙用侦探望远镜看了看正朝这边射击的密苏里敌军。他命令手下人装子弹,让他们死死地瞄着目标说:“没有我的命令,不准开枪。”说完他站起身来,沿着那根木头前前后后地走了一圈,他对正忙着装子弹和开火的手下人说话,告诉大家往哪里瞄准,而此时子弹正嗖嗖地从他的脑袋旁边飞过。他冷静得就像酒杯里的冰块。“沉住气。”他说,“三点对成一线,枪口放低,不要浪费弹药。”

佩特的步枪队纪律涣散,人心浮动。他们漫无目的地把不少弹药打了水漂,几分钟后就哑了炮,开始一群一群地往山梁后头跑。老家伙喊道:“密苏里人撤啦。我们上去抓俘虏!”他命令韦纳和另一个叫比昂迪的家伙沿着谷底跑过去包抄,专打他们的马,两人奉命而去。他们的行动引起一阵马嘶和密苏里人方面更加猛烈的炮火,可老家伙的手下人正打得兴起,弹无虚发,大大折损了敌军。佩特军伤亡惨重,有几个人连马也不要,一溜小跑,生怕给生擒活拿了。

一小时后,我们一举全歼了敌人。老家伙的士兵纪律严明,而佩特军却杂乱无章。枪声停止了,佩特上尉只剩下三十人,可双方仍旧在对质。谁也打不着谁。各方都龟缩在山梁后,谁也不傻,不想站起来给人削掉吃饭的家伙,便也没人动弹一下。过了十分钟,老家伙不耐烦了。“我自己往前走二十米。”他缩在沟底,拨动着左轮手枪说,“我挥一挥帽子,你们就跟上来。”

他走出深谷往跑了几步,然而突然传来一阵粗野的嘶吼,使他停顿下来。

弗雷德里克骑着马,一阵旋风似的经过我们身边跑下山谷,从谷底朝密苏里人冲去,挥着剑喊道:“胜利!父亲!我们把他们困住啦!跟上来啊,小伙子们!包抄他们!”

他头脑简单,虽然敌人看得模模糊糊,然而人高马大的壮汉弗雷德向他们冲过来并哇哇大叫着要打败他们的样子把敌人彻底吓蒙了,更别说他身上还带着足够武装整个列文沃斯的武器。敌人那边的深谷里树起一面白旗,宣告投降。他们一个个举着双手走了出来。

直到给缴了械,敌人才闹明白自己落在了什么人手里,他们原先还不知道冲他们开枪的正是布朗老头儿。老家伙走上来,嘟嘟囔囔地说:“我是奥萨沃托米的约翰·布朗。”把好几个敌人吓得涕泪横流,光是老家伙那副样子就够怕人啦。在冷飕飕的树林里待了几个月之后,他的衣服已经成了破烂布条,里面的皮肤历历在目。他的脚上露着的指头比包住的地方还多。花白的头发和胡子垂到胸前,又长又乱,远看就像一把气势汹汹的伐木锤。可是老家伙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种恶魔。他教训了一阵他们的恶行,然后对他们说了几句《圣经》语录,顿时把那帮人累垮了,也不再怕了。有几个人甚至还互相开起了玩笑。

我和鲍勃照顾伤员,老家伙带着儿子们收缴佩特军的武器。好多人躺在地上,痛苦呼号。一个家伙嘴里吃了颗枪子儿,上唇给掀没了,门牙也碎成了渣。还有一个不到十七岁的半大孩子躺在草地上哼哼唧唧。鲍勃看见他身上有一根马鞭。“反正你也不需要了,要不马鞭子给我算了?”鲍勃跟他有商有量的。

那孩子点点头,于是鲍勃蹲下身子解下马刺说:“只有一根,另一根呢?”

“呃,要是马左半边儿往前跑,那右半边也能跟着跑。”那孩子说,“一根就够了。”

鲍勃感谢他的好意,拿了一根马刺,那孩子随即咽了气。

山谷上,我军残部集合了一共十七名俘虏。其中也包括佩特上尉本人,还有那位在荷兰佬儿酒馆附近被凯利一伙人念了判决书,又跟鲍勃吵了嘴的帕迪。他在上尉的队伍里一眼看见了鲍勃,顿时大发雷霆。“我当时就该把你的屁股揍掉,你这黑鬼杂种。”他发狠地说。

“嘘!”老家伙说,“我这里不许骂人。”他扭头看着佩特:“我儿子约翰和贾森呢?”

“不在我手里。”佩特说,“他们在列文沃斯堡,在联军大牢里呢。”

“那我们就直接去,用你把他们换出来。”

我们带着一干俘虏,驱赶着他们的马匹,再加上佩特军逃兵丢下来的马匹,启程赶往列文沃斯。我们共有约三十匹马,差不多够开一家马场了,加上骡子和我们能拿得动的全部辎重。我给自己弄了两条裤子、一件衬衫、一罐颜料、一副马刺,还有十四根玉米芯做的烟斗,我打算把它们卖掉。老家伙父子一针一线都没有拿,只有弗雷德自己拿了几把柯尔特手枪和一杆春田牌步枪。

离列文沃斯堡垒还有三十二公里,路上,佩特和老家伙轻松地聊着天。“我马上就能把你干掉。”佩特说,“假使当时我知道站在那谷底的是你的话。”

老家伙耸耸肩。“你错过机会了。”他说。

“咱们到不了列文沃斯堡垒。”佩特说,“这小径上到处都是叛军,正在到处找你,准备拿你领赏呢。”

“等他们来了,我保证第一颗子弹奉送给你。”老家伙心平气和地说。

佩特一下子不吭声了。

然而,佩特没有胡说八道,我们顺着大路往前走了十六公里,快到草原城的时候,一个全副武装、身着制服的哨兵便凑了上来。他打马冲到我们面前,叫道:“去哪儿的?”

弗雷德走在前头,他叫唤着:“去废奴州!”

哨兵拨转马头,顺着小径狂奔下去,带来一位军官,还有好几个美军骑兵,一个个身上挂满了武器。他们都是联邦的人、军队的人,穿着闪闪发亮的鲜艳制服。

军官走到老家伙面前:“你是谁?”他问。

“我是奥萨沃托米的约翰·布朗。”

“那么,您被捕了。”

“为什么?”

“因为你触犯了堪萨斯州的法律。”

“我并不遵守本州那形同虚设的法律。”老家伙说。

“哦,那你得遵守这个。”军官说着,抽出左轮手枪指着老家伙,而对方则轻蔑地等着那把枪。

“你以性命相逼,我并不当真。”老家伙镇定自若,“你不过是奉命行事。我懂,这是你的差事。要是你愿意,赶紧把那锤子丢在地上。那样一来,你就成了本州的英雄。假使你弄坏我一顶帽子,你的小命儿就连一个大子儿都卖不上了。到了夜里你就是恶狼的一顿美餐,造物主给我分配了一个差事,早晚有一天,我要居住到他老家伙家的寓所。我跟你无冤无仇,以后也不加害你。我把你交给我的主,那可比你把手里攥着的那东西交上来糟得多,那玩意儿与我们的造物主相比,简直连个指甲盖儿都不如。无论你如何阻止,我都要解放这个州的黑奴。”

“你受了何人指使?”

“受我们造物主的指使,他的大名从今以后,千秋万代,将是千王之王、万主之主。”

我不知道他说的这都是什么玩意儿,可老家伙一说起上帝,只要一提到“我们的造物主”,就会立刻变成一个危险人物。身上好像过了电。语声桀桀,仿佛巨石在土路上强行推进。他的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膨胀变大。那衰老疲惫的皮囊剥离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死亡风车一般顶天立地的汉子。这场面让人心惊肉跳,那军官也顿觉不安。“我不是在这里跟你辩论的。”他说,“告诉你手下,放下武器,咱们有话好好说。”

“想都别想。你也管抓俘虏、换俘虏吗?”老家伙问。

“正是。”

“我这儿有从黑杰克抓来的十七个俘虏。我本可以一枪一个,全把他们结果了的,因为他们个个想要我的老命。可我把他们带到列文沃斯堡垒来,听凭你发落。这份人情可不小罢。我要我那几个给关起来的儿子,此外别无所求。如果你拿这些俘虏换了他们,我觉得十分公道,不费一刀一枪,我自己也听凭你发落。可如果你不愿意,你将变成蛆虫的美食,长官。我所侍奉的,是更加伟大的万能的主。我的手下瞄准了你的心脏,而不是别人的。咱们这儿是两个打一个,你毫无生还的希望,因为他们单单瞄准你,一旦扣动扳机,你将忍受死亡的折磨,千年万年,永无止境。你还得给你的造物主说清楚,你那奴役人类的勾当,你的灵魂将陷入死牢,其状可怖,你绝不能想象。独独我被挑选出来,行使我主的意志,我必将完成这一使命。而你呢,你没有被挑中。所以我今天就不跟你去列文沃斯堡垒了,我也不会离开本州,直至我的儿子们脱离牢狱。”

“你儿子是哪个?”

“他们姓布朗。他们跟这附近的任何一次屠杀毫无关联。他们来此定居,可却失去了一切,失去了他们的庄稼,给你面前这几个叛乱分子烧没了。”

军官扭头问佩特:“说的可是真话?”

佩特耸耸肩。“我们烧了这些偷黑奴的家伙的庄稼,烧了两次。要是有机会,我还要把他们的家也烧了,这都是不法之徒,小偷!”

军官变了脸,说:“这主意听上去糟透了。”

“你是支持蓄奴还是废奴?”佩特问。

“我支持美国。”军官厉声说,“我要在本州维护美国政府颁布的法律,不是密苏里州的,也不是堪萨斯州的。”他将枪口掉转向佩特,对布朗说:“如果我把你的俘虏押回列文沃斯堡垒,你能老老实实待在这里吗?”

“只要你用他们把我儿子换回来。”

“这我可不敢保证。可我会跟我的长官说说。”

“你的长官是谁?”

“杰布·斯图尔特上尉。”

“你告诉斯图尔特上尉,说奥萨沃托米的约翰·布朗老头儿就在草原城等着他儿子呢。三天之内,如果不能用这些人把我儿子们换回来,我会烧了整个州。”

“如果换回来了呢?你就投降?”

老家伙把手背在身后。

“我会投降。”

“我怎么知道你没扯谎?”

老家伙举起右手。“你看清楚,我主在上,我,约翰·布朗,三天内绝不离开这里,等着你把我儿子们带回来。他们一回来,我就向全能的上帝的意志投降。”

那军官挺满意,转身走了。

老家伙当然是在扯谎。他没说要向美国政府投降。任何时候,只要他张口闭口就是上帝的意志,那就说明他不想跟对方合作,或者除非有利可图,否则绝不插手。他根本不想离开堪萨斯州,也不想投降,也不想乖乖顺从任何一个白人士兵。为了自己的事业,偶尔撒个小谎想来也无伤大雅。他与战争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一样。他相信上帝站在他这边。战争中,人人都坚信上帝站在自己这边。问题是,上帝也不会告诉任何人他老人家究竟站在哪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