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娘胎里出来时是个黑小子,各位务必要记牢。可我却当了十七年黑娘们儿。
我爹是纯种黑鬼,老家在堪萨斯地界的奥萨沃托米市,紧挨着司各特堡往北去的劳伦斯城边儿。虽说我爹是个剃头师傅,可心思却一天也没放在这营生上,净惦记着谈经布道了。爹还瞧不上寻常教堂,那种地方逢着礼拜三晚上除了宾果游戏之外啥也不让干,娘们儿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儿地凑在一起剪纸娃娃。我爹在“荷兰佬儿亨利酒馆”里给人剃头,一次摆弄一个脑袋,绝对不分心。从堪萨斯再往南去,顺着考瓦河有一条加利福尼亚小径,酒馆恰好卡在小径的某个十字路口上。
我爹的主顾大都是穷苦人,出老千的、贩黑奴的,还有顺着堪萨斯小径一路溜达到这地界儿的醉汉。甭管横看竖看,老爹怎么看也算不上个大块头儿,衣服倒是都往大里穿。他特别爱顶个高礼帽,老把裤脚吊在脚脖子上,衬衫要立领儿,皮靴要高跟儿。这套行头多半是捡来的垃圾,再不就是从横尸草原的白人身上扒下来的,这些死鬼要么是得了水肿病,再不就是打架斗殴丢了小命。爹衬衫上的弹孔足有二十五美分硬币大。头上的帽子整整比脑袋瘦两圈儿。裤腿是从两条裤子上分别剪下来的,颜色还不一样,在屁股缝那块融为一体。头发硬得划得着火柴。女人家看见他唯恐避之不及,连我妈也是,我一降生,她就永远地闭上了眼。人家说她是个低眉顺眼的棕皮肤女人,黑白混血种。“这世上,只有你妈明白男人的心思,她能琢磨出我的天机。”爹吹嘘,“我这人哪,能耐多着呢。”
甭管什么能耐,全叠在一块儿也不够高,爹把最好的衣裳全招呼在身上,再蹬双皮靴,扣上八厘米高的礼帽,满打满算也只有一米四,更别说里面还有一大截子是空的。
爹个子不大,嗓门儿倒不小。没有哪个白人能拼得过我爹那高嗓门儿,你一个也找不到。他那声音又高又尖。我爹一开口,活像嗓子眼儿里塞了一把小口琴似的,砰砰砰!咣咣咣!您可别不当回事儿,跟他说话你得留着神,我爹一边儿给你刮着脸,一边儿从嘴里往外喷射唾沫星子,再加上那一嘴臭气,你的心思得分成三份才够用。那股味儿就跟猪肠拌上锯末子差不多,老爹在屠宰场干过好几年,大部分黑人一见他就都躲得老远。
白人倒是挺待见他的。我常看见爹夜里灌足了酒,蹦到荷兰佬儿亨利酒馆的台子上,一把剪子虎虎生风,乌烟瘴气之中,那破锣嗓子听着分外刺耳:“主正降临到我们身边!他要扒光你的牙齿,拽光你的头发!”说罢这话,爹一扭身,滚到一群密苏里流氓堆里。这群已成烂泥的醉鬼专干下流事,绝对让你大开眼界。这伙白人暴徒动不动就把他打倒在地,踹得他满地找牙,可他们倒不恨我爹打着圣灵的旗号往他们身上撞——就算他是被一股龙卷风卷进屋子的也一样。那个年月里,那片草原上,抛洒圣血的救世神绝对是一位大救星,而这帮闯**西部的白人天天都在找救命稻草。多数人早已心灰意冷,他们一路西行而来,觉着自己的遭遇跟人家传说的全然不一样,因此只要是能让他们跳出被窝杀光印第安人,只要是能让他们不给疟疾折磨死、不给响尾蛇咬死的法子,他们都愿意试一试。爹在堪萨斯地界酿的上等烧酒也是一桩护身法宝——虽说老爹满口《圣经》语录,却并不反对尝上一两口——两三口更好——那些挎着枪的亡命徒拽掉他的头发,把他揍得动弹不得,转眼却又拉他起来,说:“咱们喝两口。”这伙人从晌午就开始东游西逛,嘴里吵吵个不停,还咂吧着爹鼓捣出来的够劲儿酒。爹对自己与白人的交情颇为得意,据他说,这都仗着《圣经》。“小子,”他说,“一定得记住《哈西结书》,第十二章第十七节:‘将这杯子拿给那口渴的邻居,亚哈上尉,让他喝掉他的酒。’”
后来我长大成人,再后来,再再后来,我总算才知道《圣经》里根本没有《哈西结书》这一章,也没有什么亚哈上尉。实际上,爹根本不认字,他嘴里那一套一套的《圣经》全是白人说给他听的。
眼下城里谣言四起,说要吊死我爹,罪名是“圣灵附体”,他们还说,他跟这批最先闯**西部的亡命徒调情,在荷兰佬儿亨利酒馆里歇脚打盹儿、端茶送水的这帮人里干什么的都有——投机贩子、放兽夹的、半大小子、行脚商、摩门教徒,甚至还有白种娘们儿。这些可怜的定居者们光操心从木板地里蹿出的响尾蛇和爱走火的后膛炮就够头疼的了,还得时刻担心烟囱装得不对劲把自己呛死,至于哪个黑鬼打着“戴王冠的伟大救赎者”的幌子在他们中间混得起劲儿,他们才懒得管呢。说真的,到了1856年我十岁的时候,镇子里头已经公开嚷嚷着要把我老爹的脑浆子揍出来。
那年春天,有个外乡人顺手代劳了,可我琢磨着,就算没这件事,他们早晚也得亲自动手。
荷兰佬儿亨利的小店不偏不倚,正好坐落在密苏里州地界旁。它相当于邮政局,能打官司,能传闲话,也管保叫你喝个痛快,附近混日子的密苏里叛军在里头玩牌、吹牛、嫖妓女,这些人越过堪萨斯边境,满嘴跑火车,成天咋咋呼呼说什么黑人要占领全世界啦,白人的宪法权利已经给北方佬儿扔到茅房里去啦。我才懒得听他们胡说八道,只想趁着爹给他们剃头刮脸的工夫,混在里头去给他们擦皮鞋,光是顾着往我那小嗓子眼儿里塞玉米饼灌麦芽酒就够我忙的了。可是刚一开春,荷兰佬儿亨利的酒馆却传起一个大恶人的故事,那是个白人,大伙儿管他叫约翰·布朗老头儿,这家伙从东边儿的一道穷山沟里来,领着“波特瓦特米枪队”的几个小子来我们堪萨斯地界寻事。听人家说,约翰·布朗老头儿带着几个杀人不眨眼的儿子,打算把大草原上的男女老幼杀得一个不留。约翰·布朗老头儿是盗马贼。约翰·布朗老头儿放火烧人家的农场。约翰·布朗老头儿糟蹋女人,还砍人家脑袋。约翰·布朗老头儿干了这件坏事,干了那件坏事,老天爷呀,他居然干了那么多坏事情,人家对他一忍再忍,现如今已经是忍无可忍。约翰·布朗老头儿这个王八蛋的所作所为简直到了恶贯满盈、猪狗不如的地步,让你大开眼界,我认识的白人都是多么善良呀,他可把人家欺负到家了,而且天知道他还打着什么坏主意呢。老天爷,我暗下决心,哪天冤家路窄,我非得亲手要了他狗命不可。
结果呢,我前脚放了狠话,紧跟着就有个破衣烂衫的爱尔兰老头儿一脑袋撞进荷兰佬儿亨利的酒馆,一屁股坐在爹的剃头凳子上。那副模样没啥特别的。堪萨斯州地界上这种人足有上百,他们到处转悠,寻思哪里可以搭便车到西部去,或者找个放牛的活计。眼前的老流氓一点儿都不显眼。这驼背的小老头儿瘦得皮包骨头,初来乍到,浑身牛粪味儿,一紧张就直抽抽的下巴上长着参差不齐的胡须。他的嘴边、眼角布满褶子,要是能拢到一块儿,快赶上一条运河了。两片薄嘴唇往后绷着,一副苦相。他身上的外套、马甲、长裤、领结都好像被耗子啃得体无完肤了似的,脚上的靴子也惨不忍睹。他的脚指头全往脚尖上挤。那副潦倒不堪的模样,就算在大草原上也真是让人看不过去,但他是个白人,因此他一屁股坐在爹的椅子上要剃头刮脸的时候,爹还是往他身上套了件围裙,干起了活儿。跟平常一样,爹照顾他的脑袋,我料理他脚底下的皮鞋,这哪还是鞋呀,露在外面的脚指头比皮子还多。
过了几分钟,爱尔兰人斜眼看看四下里无人,轻声对爹说:“你可信《圣经》?”
哎,一提到上帝我爹就跟吃错了药似的,这下子他可坐不住啦。“哎哟,老爷,可不是嘛。《圣经》上的诗文我全都会哪。”
那糟老头子笑了笑。说不上是真笑还是假笑,因为他老板着脸,根本不会笑。但是他的嘴唇好像咧了咧。谈起上帝他显得挺高兴,这也不出奇,因为他全仗着上帝的荣耀才四处奔波,还因为他本人正是杀人狂魔约翰·布朗,堪萨斯地界的第一号流氓,大模大样地坐在荷兰佬儿的小酒馆里,脑袋值一千五百美元悬赏,堪萨斯州境内半数居民要跟他打官司。
“棒极了。”他说,“跟我说说,你最喜欢《圣经》的哪一章?”
“哦,我全喜欢。”爹说,“但是我最喜欢《哈西结书》《啊哈帛书》《特劳特书》,还有《教皇书》。”
老家伙拧起眉毛。“我怎么不记得我读过这些?”他说,“我可是从头念到尾来着,念了好几遍呢。”
“我也记不准了,”爹说,“但是,不管你会的是哪一段,陌生人,我的天,如果你乐意说给我听听,我可是很乐意听听的。”
“我很乐意,老弟。”那陌生人说,“先说这一段:‘塞耳不听我主哀求的,他将来也将呼号哀求。’[1]”
“乖乖老天爷呀,这说得可真好!”爹蹦起多高,两只靴子撞得啪啪响,“再来一段我听听。”
“我主伸出手去,触摸所有邪恶,使其湮灭。”
“我的心坎里热乎乎的!”爹说,又蹦起来,拍着手道,“再来几句!”
那老笨蛋嘴里可就没了把门儿的了。“将基督徒置于罪前,他将扑上去攥住它的脖子!”
“接着来,陌生人!”
“让那黑奴脱离罪恶的暴君!”老笨蛋差不多撕破喉咙了。
“这可真是金句!”
“将那犯罪的撕成碎片,就跟稻谷秸秆似的!让那为奴的永世不得翻身!”
“说得好!”
这俩活宝你一言我一语,简直成了荷兰佬儿亨利酒馆的众矢之的,两个人周围一米五之内起码围上来十个人,其实那些跑买卖的,摩门教徒、印第安人、妓女——包括约翰·布朗本人——本可以趴到爹耳朵旁边,一句悄悄话就能救他一命,因为堪萨斯边境地界就是为了黑奴这档子事儿才给卷到战争里头的。劳伦斯城遭了劫。总督跑得没了影,根本没有王法。从帕尔米拉来到堪萨斯城的白人拓荒者全都给密苏里州的驯马师身上踹了个遍。可爹什么都不知道。他从来没踏出荷兰佬儿的酒馆方圆一千六百米。然而大家全不吭声。爹这个宗教狂热分子手里一把剪子夹得咯咯响,嘴里呵呵傻笑。“哦,圣灵可是要来了!基督的鲜血!错不了!把那秸秆子剁碎!剁碎!我觉着我已得见我主真颜!”
酒馆蓦然安静了。
荷兰佬儿亨利偏挑这工夫走了进来。
荷兰佬儿亨利·夏曼是个虎背熊腰的日耳曼种,光脚也足有六掌[2]高,肥掌酷似剁肉刀,唇色如同小牛肉,嗓门高得像打雷。他是我的主子,我爹、我姑姑、我姑父,还有几个印第安女人也是他的人,而且归他独享。说起那荷兰佬儿,就算买个白人来使唤也不是办不到。爹是头一个进门的黑奴,所以有点儿特权。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荷兰佬儿晌午照例来收钱的时候,爹就打开藏在理发椅背里的雪茄盒子,老老实实地奉上钱去。这一天偏就逢着中午。
荷兰佬儿走过来,伸手到爹的理发椅背后,打开盒子,拿了钱,转身刚要走,一眼瞥见坐在爹椅子上的老家伙,觉得碍眼。
“你看着怪眼熟的。”爹说,“你叫什么名字?”
“舒博尔·摩根。”那老家伙说。
“你到我们这地界儿干啥来了?”
“找活儿干。”
荷兰佬儿犹豫了一刻,斜眼睨着老家伙。他觉着怪不对劲儿。“我屋子后头有些木头等着劈。”他说,“半天给你五十美分。”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不干。”老家伙说。
“七十五美分。”
“不干。”
“那给你一美元怎么样?”荷兰佬儿问道,“一美元可不少了。”
“我不要。”老家伙嘟嘟囔囔地说,“我等着考瓦河来船呢。”
“那船还得两个礼拜才来。”荷兰佬儿说。
老家伙拧起眉毛。“要是你不介意,我正坐这儿跟基督教兄弟谈《圣经》上的金玉良言呢。”他说,“您为什么不发您的财,砍您的木头去,要不然我主上帝还以为你是只蠢头蠢脑的肥猪。”
那年月,荷兰佬儿身上老是带着一把叫作“胡椒瓶”的转管手枪。枪虽小巧,火力可不含糊。四根枪管。近距离射击厉害得很。荷兰佬儿把它塞在裤子的前口袋里,好随时掏枪。连枪套也省了。直接塞进前口袋。他伸手掏枪,四根枪管指着地面,攥着枪跟那老棺材瓤子接着说。
“这种话只有那种嘴里还叼着**的扬基佬儿才说得出。”他说。有几个人起身躲出去了。可老家伙稳如泰山一般,纹丝儿不动。“老爷,”他对荷兰佬儿说,“这话可不客气。”
那时候我还同情荷兰佬儿来着。他不是个歹人。说实话,荷兰佬儿对我,对爹,对我姑姑、姑丈和那几个印第安娘们儿都挺照顾,那几个娘们儿专跟他干那种勾当。他还有两个弟弟,威廉和杜尔瑞,他供他们大把花钱,把钱寄给给远在德国的老娘,还有几个别的娘们儿,再加上他弟弟威廉从蚊子溪和别处哄来的婊子们,全都吃他的穿他的,这可不简单,因为那威廉连个烂货也不如,在堪萨斯地界儿跟哪个都能称兄道弟,独跟老婆孩子处不来。除了这些,荷兰佬儿还有一座小农场、几头奶牛、几只鸡、两头骡子、两匹马、一个屠宰场,还有一座酒馆。荷兰佬儿身上的担子可不轻,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说实话,其实荷兰佬儿亨利自己的日子过得也不比黑奴轻松多少。
他后退一步,手里的“胡椒瓶”还指着地面。“站起来。”
理发椅架在一座木头台子上。老家伙不紧不慢,起身走下来。荷兰佬儿扭头对酒保说:“递给我一本《圣经》。”酒保照做。接着荷兰佬儿走到老家伙身边,一只手拿着《圣经》,另一只手握着枪。
“我得让你对这《圣经》起个誓,说你支持蓄奴制,支持美国宪法,”他说,“否则你这老货就别想走出去。可如果你是个废奴州那边儿过来的、蓝肚皮的谎话包,我就用这把手枪爆了你的头,让你的耳朵里流出白花花的脑浆子。手,放在《圣经》上。”
就在那当儿,我就瞧出约翰·布朗老头儿是个什么人了。不是什么善良人,而是个大魔头。可老家伙独独一桩事情不在行,他扯不来谎话——手上按着《圣经》就更不行了。这下子他给怔住了。他一甩手,按住《圣经》,眼神头一次直勾勾的。
“你叫什么名字?”荷兰佬儿问。
“舒博尔·艾萨克。”
“我记得你刚才说是舒博尔·摩根。”
“摩根是我的中间名。”
“你有几个名字?”
“要那么多名字干吗用?”
说话间,缩在角落里一张桌子旁睡觉的老醉鬼德克给吵醒了。德克坐起身来,斜眼扫着房间里的东西,嘟嘟囔囔地说:“怎么搞的,荷兰佬儿,那边的家伙瞧着像是约翰·布朗老头儿。”
一听这话,荷兰佬儿的两个兄弟威廉和杜尔瑞,还有一个叫詹姆斯·道尔的小伙子——这三个人改天才归西呢——全从门口的桌子旁站起来,拔出柯尔特手枪指着那老家伙,围拢过去。
“此话当真?”荷兰佬儿问道。
“什么话?”老家伙说。
“你是约翰·布朗老头儿?”
“我说我是了吗?”
“这么说,你不是了?”荷兰佬儿说,倒松了口气似的,“那你到底是谁?”
“我是造物主的孩子。”
“你这老东西,还管自己叫孩子。你究竟是不是约翰·布朗老头儿?”
“主安排我是谁我就是谁。”
荷兰佬儿把《圣经》往地下一扔,手里的“胡椒瓶”抵住老家伙的脖子敲了敲。“别放狗屁,你这蠢脑壳,上帝怎么不拿雷劈死你!约翰·布朗老头儿,到底是不是你?”
打我认识他到今天,已经过去好多年了,约翰·布朗老头儿从来不动声色,连掉脑袋——不管掉他的脑袋还是旁人的脑袋——也不例外,可关系到我主上帝,那可大不相同。他看着荷兰佬儿亨利把那本《圣经》碰到地上,胡乱嚷嚷着上帝的名讳,恶向胆边生。老家伙按捺不住火气,绷紧了脸。再说出话来,可不像个爱尔兰人了。他不再压着嗓门说话了。原来他的真嗓子又高又细,跟石墨线一样紧绷绷的。
“你用造物主的大名口出不逊,也不怕闪了舌头,”他冷冷地说,“只要神圣荣耀的主一声令下,我就以他之名铲除祸害。你手里那把破枪一个子儿也不值。我主动个手指头,就夺了你的枪去。”
“少放狗屁,有本事报上你的名字,叫上帝劈死你。”
“不许再以上帝的名讳动粗口,先生。”
“狗屁!我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叫那拖着老二的上帝劈死你!我冲死狗的屁眼儿里嚷嚷,然后从你那吃屎的扬基佬儿的嗓子眼儿里灌下去,叫你这遭上帝雷劈的黑种翻个个儿!”
老家伙大怒,身子一晃,从理发椅上蹦下来,一抖大衣,亮出一把锋利的小刀。虽说他快得像一条响尾蛇,可荷兰佬儿手里的枪管早抵住老家伙的喉咙,就差拉开枪栓了。
他还真没含糊。
“胡椒瓶”的脾气可不是谁都摸得准的。它不像柯尔特步枪或是一般的步枪那么好对付。枪膛里填的是火药粉,不能受潮,偏偏那天荷兰佬儿身上的臭汗和嘴里的臭词儿全喷到自己的两只大手里了,只能这么解释了,当时那荷兰佬儿刚一拉开枪栓,只听得枪膛里一声怪叫,“嚯!”走火了。枪管炸了一根,碎片稀里哗啦撒了一地。荷兰佬儿扔了枪摔在地板上,跟头牛犊子似的乱哼哼,他的手都快炸飞了。
另外三个用柯尔特手枪指着布朗老头儿的家伙后退了一步,免得脸上溅了老家伙的脑浆——其实他们个个恨不得亲手崩出老家伙的脑浆子——可一眨眼工夫,那老东西便缴了那把夏普斯步枪,三人张大了嘴,瞪着那把仍在冒烟的半截枪管子。
“我说过,我主上帝动动手指头,就夺了你的枪。”他说,“万王之王一到,恶虫臭蛆皆回避。”他用那夏普斯枪戳了戳荷兰佬儿的脖子,用眼觑着另外三个小子说:“把你们的手枪都放在地板上,否则我要他命。”
他们全乖乖听话,老家伙手里攥着枪,转向酒馆里的众人,大声说:“我是约翰·布朗。我是波特瓦特米步枪队的上尉。蒙我主上帝的祝福而来,要将本州境内的黑人悉数解放。任何人胆敢阻拦,叫他尝尝我的葡萄粒儿和火药的厉害。”
哈,当时屋子里至少站着半打醉鬼,个个揣着枪,可竟没一个人敢掏出来,因为布朗老头儿简直神了,把大伙儿都震住了。他瞟了一圈,和和气气地说:“这地方每一名黑奴,不管你藏在哪里,都请出来吧。你现在自由了。跟我走。不要怕,我的孩子。”
哈,屋子里也有几个来跑腿儿,或是伺候主子的黑人,可大都躲在桌子底下抖得跟树叶子似的,等着爆发枪战呢,老家伙这几句话一出口,这些人全都蹿出来,四散奔逃,一个都没落下,撒丫子就逃。除了他们那死命往家逃的挨刀砍的后脑壳,你什么也看不见。
老家伙望着他们一哄而散。“他们还没得到我主的拯救。”他咕哝了一句。但是他那解救人类的事业还没完呢,他朝着站在一旁、体似筛糠的我爹走过去说,我爹正念叨着:“祖啊,祖啊……”
老家伙觉得爹挺主动,因为爹用黑人土话说“祖啊”,而老家伙说的是“主”,在我听来,都顺耳得很。他拍拍我爹的后背,心里挺舒坦。
“朋友,”他说,“你是个聪明人。你和你那半黑不白的可怜的闺女都得到了祝福,你们接受了我们神圣的救世主的安排,自由地生活,你的下半辈子也用不着窝在这邪恶的巢穴里,与这些有罪的野蛮人为伍了。你现在是自由人。从后门走出去吧,我手里有枪,就对着这些野蛮人,我将带你走向自由,以锡安国之王的名义!”
爹怎么想我不知道,可我自己耳朵里灌满了什么国王呀,野蛮人呀,锡安国呀之类的词儿,老家伙手里的步枪那么一晃悠,他说的“闺女”那个词儿叫我咋都想不通。没错,我身上套着个土豆袋子,跟那年月里大多数黑人孩子一个样儿,我那半黑不白的肤色和卷曲的头发也让城里好些小子使劲儿笑话我,用拳头招呼也不管用。可是,在荷兰佬儿的酒馆里,就连印第安人都知道我是个小伙子。我那年纪还没到爱女孩子的时候,毕竟在我摸爬滚打的酒馆里,女人们几乎个个嘴里叼着雪茄烟,大嚼猪下水做的肉肠子,身上臭得跟老爷们差不多。但是就连那些为人不齿的、那些灌多了酒的、那些棉铃象甲虫和棉铃都分不清的、那些辨不明红黄蓝绿的,都清清楚楚地看得出我不是个娘们儿。刚要分辩,房间里突然响起一阵刺耳的尖叫声,我只得住了口。可我立马就发现那号叫声正是从我自己的嗓子里出来的,我得承认我没忍住,尿裤子了。
爹吓呆了。他站在那儿,抖得跟一袋子棉花壳儿似的:“老爷,我的亨利呃,他不……”
“我们没时间检查你是不是个神经病,先生!”老家伙厉声说,把爹那后半截话堵了回去,他手里还握着那枪站在屋子中央。“我们得走了。你们这几位朋友有种,我得把你们连同那亨丽埃塔送到安全的地方去。”嗨,叫我说什么好呢!我大名可是唤作亨利·沙克尔福德的呀。可那老家伙听我爹说了个“我的亨利呃,他可……”就以为我唤作“亨丽埃塔”,那老家伙的脑袋瓜子只是这么一根筋,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才懒得管到底当不当得真呢。就算当不得真,他也给它硬生生拗成真。他真算得上是白人中的一条男子汉。
“可我那儿子……”
“有点儿胆子吧。”他对我爹说,“那林子里还有只老公羊等着抓呢。《乔尔书》头一章第四段儿说得好:‘棉花地里虫一走,早有蝗虫扑上来。待到蝗虫飞走时,早有尺蠖上来啃。尺蠖啃光田里棉,还有那毛虫等在后。’”
“这话说的是个啥意思?”
“你只管待在这儿,总有条路给你讨生活。”
“可我那儿子可不是黑……”
“嘘!”老家伙说,“没时间磨牙。日后给这闺女讲《圣经》的时候再细说。”
说着,他便拽起我的手——那支夏普斯枪还上着膛呢——往后门退走。我听见顺着后巷马蹄儿声音嘚嘚直响。他来到门口时,暂时放开我的手去推门,这时我爹冲他扑了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荷兰佬儿扑向那扔在地上的柯尔特手枪,一把抓起来,用那仍滚烫的枪口指向老家伙,扣动了扳机。
子弹没打中老家伙,却击中了门框,一片碎木头向两边迸出去约二十厘米远,跟一把飞刀似的直插在门边上,笔直笔直的,齐胸高——我爹正好赶到。“噗”的一声当胸戳了进去。
一个后滚翻,我爹摔在地上,当场气绝。
这当儿,马蹄声更急,已到了我们身边,老家伙一脚踢开了门。
荷兰佬儿亨利坐在地上嘶吼:“贼黑鬼!你欠我一千二百美元呢!”
“跟我主上帝要去吧,你这异教徒。”老家伙说完便一把扯住我,噔噔几步奔入小巷,远走高飞,没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