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东汉以来,中国历史上一直流行着一种实质是巫术的宗教;但它却有极卓越的、精深的老庄一派的思想做它理论的根据,并奉老子为其祖师,所以能自称为道教。后人爱护老庄的,便说道教与道家实质上全无关系,道教生生地拉着道家思想来做自己的护身符,那是道教的卑劣手段,不足以伤道家的清白。另一派守着儒家的立场而隐隐以道家为异端的人,直认道教便是堕落了的道家。这两派论者,前一派是有意袒护道家,但没有完全把握道家思想的真谛;后一派,虽对道家多少怀有恶意,却比较了解道家,但仍然不免于“皮相”。这种人可说是缺少了点历史眼光。一个东西由一个较高的阶段退化到较低的,固然是常见的现象,但那较高的阶段是否也得有个来历呢?较高的阶段没有达到以前,似乎不能没有一个较低的阶段,我常疑心这哲学或玄学的道家思想必有一个前身,而这个前身很可能是某种富有神秘思想的原始宗教——或更具体点讲,一种巫教。这种宗教,在基本性质上恐怕与后来的道教无大差别,虽则在形式上与组织上尽可截然不同。这个不知名的古代宗教,我们可暂称为古道教,因之自东汉以来道教即可称之为新道教。我以为与其说新道教是堕落了的道家,不如说它是古道教的复活——不,古道教也许本来就没有死过,新道教只是古道教正常的、自然的组织而已。这里我们应把宗教和哲学分开,作为两笔账来清算。从古道教到新道教是一个系统的发展,所以应排在一条线上。哲学中的道家是从古道教中分泌出来的一种质素。精华既已分泌出来了,那所遗下的渣滓,不管它起什么发酵作用,精华是不能负责的。古道教经过一个时期的酝酿,后来发酵成天师道一类的形态——这是宗教自己的事,与那已经和宗教脱离了关系的道家思想何干?道家不但对新道教堕落了的行为可告无罪,它并且对古道教还有替它提炼出一些精华来的功绩。道教只有应该感谢道家的。但道家是出身于道教,恐怕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它若嫌这出身微贱,而想避讳或抵赖,那却是不应当的。
我所谓古道教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呢?详细的说明,不是本文篇幅所许的,我现在只能简要提出几点来谈谈。
后世的新道教虽奉老子为祖师,但真正接近道教的宗教精神的还是庄子。《庄子》书里实在充满了神秘思想,这种思想很明显是一种古宗教的反映。《老子》书中虽也带有很浓的神秘色彩,但比起《庄子》似乎还淡得多。从这方面看,我们也不能不同意多数近代学者的看法,以为至少《老子》这部书的时代,当在《庄子》后。像下录这些《庄子》书中的片段,不是一向被“得意忘言”的读者们认为是庄子的“寓言”,甚或行文的辞藻一类的东西吗?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之人也,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逍遥游》)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豨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羲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顼得之,以处玄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广,莫知其始,莫知其终;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说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东维,骑箕尾而比于列星。(《大宗师》)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齐物论》)
以上只是从《内篇》中抽出的数例,其余《外杂篇》中类似的话还不少。这些决不能说是寓言(庄子所谓“寓言”有它特殊的含义,这里暂不讨论),若是寓言,作者自己必先对于其中的可能性及真实性毫不怀疑,然后才肯信任它有阐明或证实一个真理的效用。你是决不会用“假”以证明“真”或用“不可能”以证明“可能”的,庄子想也不会采用这样的辩证法。其实庄子所谓“神人”“真人”之类,在他自己是真心相信确有其“人”的。他并且相信本然的“人”就是那样具有超越性,现在的人之所以不能那样,乃是被后天的道德仁义之类所斫丧的结果。他称这本然的“人”为“真人”或“神人”或“天”,理由便在于此。
我们只要记得,灵魂不死的信念是宗教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对庄子这套思想,便不觉得离奇了。他所谓“神人”或“真人”,实即人格化了的灵魂。所谓“道”或“天”实即“灵魂”的代替字。灵魂是不生不灭的,是生命的本体,所以是真的;因之,反过来这肉体的存在便是假的。真的是“天”,假的是“人”。全套的庄子思想可说从这点出发。其他多多少少与庄子接近的,以贵己重生为宗旨的道家中各支派,又可说是从庄子推衍下来的情绪。把这些支派次第排列下来,我们可以发现神秘色彩愈浅,愈切近实际,陈义也愈低,低到一个极端,便是神仙家、房中家(此依《汉志》分类)等低级而变态的养形技术了。冯芝生先生曾经说,杨朱一派的“贵生重己”说仅仅是不伤生之道;而对于应付他人伤我的办法,只有一“避”字诀。然人事万变无穷,害尽有不能避者。老子之学,乃发现宇宙间事物变化之通则,知之者能应用之,则可希望“没身不殆”。庄子之《人间世》亦研究在人世中,吾人如何可入其中而不受其害。然此等方法,皆不能保吾人以万全。盖人事万变无穷,其中不可见之因素太多故也。于是老学乃为打穿后壁之言曰: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此真大彻大悟之言。庄学继此而讲“齐死去,同人我”。不以害为害,于是害乃真不能伤。由上面的分析,冯先生下了一个结论:“老子之学,盖就杨朱之学更进一层;庄子之学,则更进二层也。”冯先生就哲学思想的立场,把杨、老、庄三家所陈之义,排列成如上的由粗而精的次第,是对的。我们现在也可就宗教思想的立场,说庄子的神秘色彩最重,与宗教最接近;老子次之;杨朱最切近现实,离宗教也最远。由杨朱进一步,变为神仙房中诸养形的方技;再进一步,连用“渐”的方式来“养”形都不肯干,最好有种一服而“顿”即“变”形的方药——那便到了秦皇汉武辈派人求“不死药”的勾当了。庄和老是养神,杨朱可谓养生,神仙家中一派是养形、另一派是变形——这样由求灵魂不死变到求肉体不死,其手段由内功变到外功,外功中又由“渐”以至“顿”——这便包括了战国、秦、汉间大部分的道术和方技。而溯其最初的根源,却是一种宗教的信仰。
除道家神仙家外,当时还有两派“显学”,便是阴阳与墨家了。这两家与宗教的关系,早已被学者们注意到了,这里无须申论。我们现在应考核的,是两家所与发生关系的是种什么样的宗教——即上文所谓古道教,还是另一种或数种宗教。关于这一点,我们首先可以回答,他们是不属于儒家的宗教。由古代民族复杂的情形看去,古代的宗教应当不止一种。儒家虽不甘以宗教自命,其实也是从宗教衍化或解脱出来的,而这种宗教和古道教截然是两回事。什么是儒家的宗教呢?胡适之先生列举过古代宗教迷信的三个要点:
一、一个有意志知觉,能赏善罚恶的天帝;
二、崇拜自然界种种质力的迷信如祭天地日月山川之类;
三、鬼神的迷信,以为人死有知,能作祸福。故必须祭祀供养他们。
胡先生认为这三种迷信“可算得是古中国的国教,这个国教的教主是‘天子’”,并说“天子之名,乃是古时有此国教的铁证”。胡先生以这三点为古中国“国教”的中心信仰是对的;但他所谓“古中国”似乎是包括西起秦陇、东至齐鲁的整个黄河流域的古代北方民族,这一点似有斟酌的余地。傅孟真先生曾将中国古代民族分为东西两大系,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察(不过所谓东西,当指他们远古时的原住地而言,后来东西互相迁徙,情形则较为复杂)。我以为胡先生所谓“国教”,只可说是东方民族的宗教,也便是儒家思想的策源地。至于他所举的三点,其实只能算作一点,因为前两点可归并到第三点中去。所谓“以为人死有知,能作祸福”的“鬼神迷信”确乎是宗教信仰的核心。其实说“鬼神迷信”不如单说“鬼的迷信”,因为在儒家的心目中,神只是较高级的鬼,二者只有程度的悬殊,而无种类的差异。所谓鬼者,即人死而又似未死,能饮食、能行动。他能作善作恶,所以必须以祭祀的手段去贿赂或报答他。总之事鬼及高级鬼——神之道,一如事人,因为他即生活在一种不同状态中的“人”,他和生人同样,是一种物质,不是一种幻想的存在。明白了这一层,再看胡先生所举的第一点。既然那作为教主的人是“天子”——天之子,则“天”即天子之父,天子是“人”,则天子之父按理也必须是“人”了。由那些古代帝王感天而生的传说,也可以推到同样的结论。我们从东方民族的即儒家的经典中所认识的“天”,是个人格的“天”,那是毫不足怪的。这个天神能歆飨饮食,能作威作福,原来他只是由人死去的鬼中之最高级者罢了。天神即鬼,则胡先生的第一点便归入第三点了。
《鲁语》载着一个故事,说吴伐越,凿开会稽山,得到一块奇大无比的骨头,碰巧吴使聘鲁,顺便就在宴会席上请教孔子。孔子以为那便是从前一位防风氏的诸侯的遗骸。他说:
山川之灵,足以纪纲天下者,其守者为神,社稷之守为公侯,皆属于王者。
吴使又问:“防风所守的是什么?”他又答道:
汪芒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为漆姓。在虞、夏、商、周为汪芒氏,于周为长狄,今为大人。
这证明了古代东方民族所谓山川之神乃是从前死去了的、管领那山川的人,而并非山川本身。依胡先生所说祭山川之类是“崇拜自然界种种质力的迷信”,那便等于说儒家是泛神论者了。其实他们的信仰中毫无这种意味。胡先生所举的第二点也可以归入第三点。
儒家鬼神观念的真相弄明白了,我们现在可以转回去讨论道家了。上文我们已经说过,道家的全部思想是从灵魂不死的观念推衍出来的。以儒道二家对照了看,似乎儒家所谓死人不死,是形骸不死;道家则是灵魂不死。形骸不死,所以要厚葬,要长期甚至于永远地祭祀。所谓“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之“在”,乃是物质的存在。唯怕其不能“如在”,所以要设尸,以保证那“如在”的最高度的真实性。这态度可算执着到万分,实际到万分、也平庸到万分了。反之,道家相信形骸可死而灵魂不死,而灵魂又是一种非物质的存在,所以他对于丧葬祭祀,处处与儒家立于相反的地位。《庄子·列御寇篇》载有庄子自己反对厚葬的一段话,但陈义甚浅,无疑是出于庄子后学的手笔。倒是汉朝“学黄老之术”而主张“赢葬以反真”的杨王孙发了一篇理论,真能代表道家的观念。
且夫死者终身之化,而物之归者也。归者得至,化者得变,是物各反其真也。反真冥冥,亡声亡形,乃合道情。夫饰外以华众,厚葬以鬲真,使归者不得至,化者不得变,是使物各失其所也。且吾闻之:精神者天之有也,形骸者地之有也。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之言归也,其尸块然独处,岂有知哉?裹以币帛,鬲以棺椁,支体络束,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为枯腊,千载之后,棺椁朽腐,乃得归土,就其真宅,由是言之,焉用久客?
这完全是形骸死去、灵魂永生的道理,灵魂既是一种“无形无声”超自然的存在,自然也用不着祭祀的供养了。所以儒家的重祀祭祀,又因祭祀而重视礼文,在道家看来,真是太可笑了。总之儒家是重形骸的,以为死后,生命还继续存在于形骸,他们不承认脱离形骸后灵魂的独立存在。道家是重视灵魂的,以为活时生命暂寓于形骸中,一旦形骸死去,灵魂便被解放出来——而得到这种绝对自由的存在,那才是真的生命。这对于灵魂的承认与否,便是产生儒道二家思想的两个宗教的分水岭。因此二派哲学思想中的宇宙论、人生论或知识论,以至政治思想等,无不随着这宗教信仰上先天的差别背道而驰了。
作为儒道二家的前身的宗教信仰既经判明了,我们现在可以回到阴阳家与墨家了。阴阳家的学说本身是一种宇宙论,就其性质讲,与儒家远而与道家近,是一望而知的。至于他们那天人相应的理论,则与庄子返人于天之说极相似,所以尽可以假定阴阳家与道家是同出于一个原始宗教的,司马谈论道家曰:
其为精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这里分明是以阴阳家思想为道家思想的主体或间架,而儒、墨、名、法等只有补充修正的附加作用。这也许是受阴阳家影响之后的道家的看法。然即此也可见阴阳家与道家的血缘,本来极近,所以他们的结合特别容易。钱宾四先生曾说“墨氏之称墨,由于薄葬”。我认为称墨与“薄葬”的关系如何还难确定,“薄葬”为墨家思想的最基本的核心,却是可能的;若谓“薄葬”之义生于“节用”,那未免把墨家看得太浅薄了。何况节用很多,墨子乃专在丧葬上大做文章,岂不可怪?我疑心节葬的理论是受了重灵魂、轻形骸的传统宗教思想的影响,把节葬与节用连起来讲,不如把它和墨家重义轻生的态度看作一贯的发展。斤斤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儒家,虽也讲“杀身成仁”,但那究竟是出于不得已。墨家本有轻形骸的宗教传统,所以他们蹈汤赴火的姿态是自然的,情绪是热烈的,与儒家真不可同日而语。墨家在其功利主义上虽与儒家极近,但这也可说是墨子住在东方,接受了儒家的影响,在骨子里墨与道要调和得多,宋钘、尹文不明明是这两派间的桥梁吗?我疑心墨家也是与道家出于那古道教的。《庄子·天下篇》的作者把墨翟、禽滑厘也算作曾经闻过古之道术者,与宋钘、尹文、彭蒙、田骈、慎到、关尹、老聃、庄周等一齐都算作知“本数”的,而认“邹鲁之士,搢绅先生”所谈的只是“末度”。《天下篇》的作者显然认为墨家等都在道家的圈子里,只有儒家当除外。他又说“道术将为天下裂”,然则百家(对儒而言)本是从一个共同的“道”分裂出来的,这个未分裂以前的“道”是什么?莫非就是所谓古道教吧!这古道教如果真正存在的话,我疑心它原是中国古代西方某民族的宗教;与那儒家所从导源的东方宗教比起来,这宗教实在超卓多了,伟大多了,美丽多了,姑不论它的流裔是如何没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