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共工
相传共工也是人面蛇身,其证如下:
共工人面蛇身朱发。(《大荒西经》注引《归藏·启筮篇》)
共工,天神,人面蛇身。(《淮南子·墬形篇》高注)
西北荒有人焉,人面朱髴(发),蛇身人手足,而食五谷,禽兽顽愚,名曰共工。(《神异经》)
此外又有三个旁证:
(1)共工氏之子曰句龙。《左传·昭二十九年》蔡墨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
(2)共工氏之臣人面蛇身。《海外北经》曰:“共工之臣曰相柳氏……九首人面蛇身而青。”《大荒北经》曰:“共工臣名曰相繇,九首蛇身自环。”郭璞说相繇即相柳。《广雅·释地》曰:“北方有民焉,九首蛇身,其名曰相繇。”
(3)共工即雄虺。《天问》:“康回冯怒,墬何[11]以东南倾?”王《注》曰:“康回,共工名也。”“康”与“庸”俱从“庚”声,古字通用,故《史记·楚世家》“熊渠……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索隐》引《世本》“康”作庸,秦《诅楚文》“今楚王熊相康回无道”,董逌释作“庸回”。《天问》之“康回”即《尧典》之“庸违”。不过《尧典》那一整段文字似乎从未被读懂过。原文如下:
帝曰:“咨畴[12]若予采。”
驩兜曰:“都共工方鸠僝(栫)功。”
帝曰:“吁!静言庸违(回),象(潒)恭(洪)滔天。”
帝曰:“咨四岳。汤汤洪水方割(害)[13],怀山襄(囊)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乂?”
僉曰:“於!鲧哉。”
《周语》下灵王太子晋说:“昔共工氏……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祸乱并兴,共工用灭。其在有虞,有崇伯鲧,播其**心,称遂共工之过。”《尧典》的话完全可与《周语》相印证。“僝”当读为栫,《说文》曰:“以柴木壅水也。”“方鸠栫功”即《周语》之“壅防百川”[14]。“象”是“潒”之省,“潒”即“**”字。“恭”当从“水”作“恭”,即“洪”之别体。“滔天”即下文之“浩浩滔天”,指洪水。“潒洪滔天”即《淮南子·本经篇》所谓“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周语》之“害天下”亦指此而言[15]。“庸违”当从《左传·文十八年》《论衡·恢国篇》《潜夫论·明暗篇》《吴志·陆抗传》作“庸回”。但自《左传》以来,都将“庸回”解为“用邪”,《史记·五帝本纪》也译为“用僻”,实在是大错。(向来解释下句“象恭滔天”的各种说法,也极可笑。)实则“庸回”是“潒洪滔天”的主词,正如“共工”是“方鸠栫功”的主词,庸回与共工是一个人。《天问》《招魂》都有“雄虺九首”之语,郝懿行说就是《山海经》“九首蛇身”的相柳,很对。其实共工之臣与共工还是一样,相柳九首,共工也可以九首。“雄虺”与“庸回”声近,“雄虺九首”就是共工。共工人面蛇身,所以又称雄虺。“庸回”是“雄虺”的声假字,“康回”则是“庸回”的异文。
3. 祝融
据《郑语》,祝融之后八姓;《世本》(《史记·楚世家》索隐引)及《大戴礼记·帝系姓篇》,均作六姓;据《郑语》韦昭《注》,八姓又可归并为五姓。现在对照各说,列表如下:
巳姓是龙族(详上),所以巳的别封董姓中有豢龙氏。芈姓的越也是龙族(亦详上),而夔也有说是龙类的。《说文》曰:“夔,神魖也,如龙一足。从夊。象有角、手、人面之形。”《文选·东京赋》薛综《注》曰:“夔,木石之怪。如龙有角,鳞甲光如日月。见则其邑大旱。”小篆“夔”亦从“巳”,与金文“龙”从“巳”同意,所以《尚书》夔、龙通称。芈姓又有蛮芈,而荆本在荆蛮。其实古代南方诸侯都称蛮,所以夔越也还是蛮。芈姓四支都是蛮,“芈”也许就是“蛮”之声转。“蛮”字从“虫”,《说文》曰“南蛮蛇种”,龙为芈姓是龙族的确证。巳、芈二姓都是龙族,而都出于祝融,则祝融可能也是龙子。“融”字从“虫”,本义当是一种蛇的名字。《东山经》曰:
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身长千里[16]。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不食,不寝,不息。风雨是谒。是烛九阴,是谓烛龙。(《大荒北经》)
钟山之神,名曰烛阴。视为昼,暝为夜,吹为冬,呼为夏。不饮不食,不息,患为风。身长千里。……其为物,人面蛇身,赤色,居钟山下。(《海外北经》)
烛龙在雁门北,蔽于委羽之山,不见日。其神人面龙身而无足。(《淮南子·墬形篇》)
4. 黄帝
黄帝是龙的问题很简单。
轩辕之国……人面蛇身,尾交首上。(《海外西经》)
轩辕黄龙体。(《史记·天官书》)
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其兽黄龙。(《淮南子·天文篇》)
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史记·封禅书》)
黄帝将亡,则黄龙坠。(《开元占经·龙鱼虫蛇占篇》引《春秋握诚图》)
现在只举黄帝后十二姓中的僖、巳二姓为例,来证明黄帝的别姓也是龙族。(1)《晋语》四司空季子曰:“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巳,滕,箴,任,荀,僖,姞,嬛,依是也。”旧音曰:“僖或为釐。”《潜夫论·志氏姓篇》亦作釐。《鲁语》下仲尼曰:“(防风)汪芒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为漆姓。在虞、夏、商为汪芒氏,于周为长狄,今为大人。”《史记·孔子世家》“漆”作“釐”(《说苑·辨物篇》同),索隐曰:“釐音僖。”王引之说“漆”为“来”之误,“来”与“釐”通(《经义述闻》二○),甚确。据孔子说,防风氏春秋时为“大人”;《大荒北经》曰“有大人之国,釐姓”,这是王说很好的证据。王氏又据《晋语》黄帝之后有僖姓,即釐姓,来证明防风氏是黄帝之后,这说也确。《博物志》二曰:“大人国,其人……能乘云而不能走,盖龙类。”《大荒东经》注引《河图玉版》曰:“从昆仑山以北九万里,得龙伯国,人长三十丈。”《初学记》一九引《河图龙鱼》作“长三丈”,《列子·汤问篇》曰:“龙伯之国有大人,举足不盈数步而暨五山之所,一钓而连六鳌。”龙伯国即大人国,大人国是“龙类”,所以又名龙伯国。黄帝是龙,大人国是黄帝之后,所以也是龙类。(2)黄帝十二姓中也有巳姓,巳是龙(见上)。黄帝之后的巳姓与祝融之后的巳姓,从图腾的立场看来,还是一姓,因为黄帝、祝融都是龙。
5. 匈奴
匈奴的龙图腾的遗迹,可以用下列各点来证明:
每年祭龙三次,名曰“龙祠”。《后汉书·南匈奴传》:“匈奴岁有三龙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
举行龙祠时,首领们会议国家大事,名曰“龙会”。《南匈奴传》又曰:“单于每龙会议事(左贤王),师子辄称病不往。”
祭龙的地方名曰“龙城”,或“龙庭”。《史记·匈奴传》“五月大会龙城,祭其先、天地、鬼神”(龙城《汉书》作“龙庭”),《索引》引崔浩曰:“西方胡皆事龙神,故名大会处为龙城。”《文选》班固《封燕然山铭》“蹑冒顿之区落,焚老上之龙庭”,注曰:“龙庭,单于祭天所也。”
习俗有“龙忌”。《淮南子·要略篇》“操合开塞,各有龙忌”,许《注》曰:“中国以鬼神之事曰忌,北胡南越皆谓‘请龙’。”《后汉书·周举传》:“太原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晋染胡俗是深,故也有龙忌。《墨子·贵义篇》:“子墨子北之齐,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杀黑龙于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听,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焉。日者曰:‘我谓先生不可以北。’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以庚辛杀白龙于西方,以壬癸杀黑龙于北方,若用子之言,则是禁天下之行者也。’”这大概也是龙忌。刘盼遂说墨翟是北狄种,这里所讲的是匈奴风俗(《燕京新闻》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自然为龙类。《晏子春秋·谏》下篇曰:“维翟(狄)人与龙蛇比。”《吕氏春秋·介立篇》:“晋文公反国,介子推家不肯受赏,自为赋诗曰:‘有龙于飞,周遍天下,五蛇从之,为之丞辅。龙反其乡,得其处所,四蛇从之,得其露雨。一蛇羞之,槁死于中野。’悬书公门而伏于山下。”称君为龙,臣为蛇,也是胡俗,即所谓“维翟人与龙蛇比”(互参上条)。
人面龙身。《开元占经·客星占六篇》引郗萌曰:“客星舍匈奴星,人面龙身留十余日不去,胡人内相贼,国家兵起,边人来降。”
由上观之,古代几个主要的华夏和夷狄民族,差不多都是龙图腾的团族,龙在我们历史与文化中的意义,真是太重大了。关于龙,可说的话还多得很,因为限于篇幅,我们只能将《山海经》里所见的人面蛇身或龙身的神(包括上文已讨论的和未讨论的),列一总表于下,以结束本文。请注意表中各神的方位分布。
民国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昆明
三 战争与洪水
我们分析多数的洪水遗民故事,发现其中心母题总不外乎:(一)兄妹之父与雷公斗争;(二)雷公发洪水;(三)全人类中唯兄妹二人得救;(四)二人结为夫妇;(五)遗传人类。这些又可归纳为两个主要元素。洪水不过是一种战略,或战祸的顶点,所以(一)(二)可归并为A战争。兄妹配婚与遗传人类是祖宗崇拜的推源故事,所以(四)(五)可归并为B宗教。(三)兄妹从洪水中得救,是A与B间的连锁。这两个元素恰恰与那说明古代社会的名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原则相合。关于B项,即祖宗崇拜的宗教,上节已讲得很多了。在本节我们要专门讨论属于A项的战争故事了。
我们若要在汉籍中寻找这故事的痕迹,洪水是个好线索。《淮南子·览冥篇》曰:
这故事与共工有关。可以由下列几点证明:(一)黑龙即共工,详上文论句龙;(二)“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即所谓“天倾西北,地倾东南”,其事据《楚辞》《淮南子》,乃是共工触山的结果。《楚辞·天问》曰:“康回冯怒,墬何以东南倾?”王《注》曰:“康回,共工名也。”《淮南子·原道篇》曰:“昔共工之力触不周之山,使地东南倾。”《天文篇》曰:“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倾西南,故水潦尘埃归焉。”(三)所谓“**水”即洪水,相传为共工所致。《尚书·尧典》曰:“静言庸违,象(潒)恭(洪)滔天。”庸违《论衡·恢国篇》《潜夫论·明暗篇》作庸回,即《天问》之康回,亦即共工。“潒(同**)洪滔天”即《淮南子·本经篇》所谓“共工振滔洪水”。又《周语》下曰“昔共工氏……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荀子·成相篇》曰“禹有功,抑下鸿(洪),辟除民害逐共工”,《史记·律书》曰“颛顼有共工之阵以平水土”,都暗示洪水与共工有关。《补史记·三皇本纪》直说女娲收拾的残局是共工造成的。
当其(女娲)末年也,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聚芦灰以止滔水,以济冀州。于是地平天成,不改旧物。
《路史后记》二并说共工是女娲灭的。
太昊氏衰,共工惟始作乱,振滔洪水,以祸天下。隳天纲,绝地纪,覆中冀,人不堪命。于是女皇氏(女娲)役其神力,以与共工氏较,灭共工氏而迁之。然后四极正,冀州宁,地平天成,万民复生。
司马贞将《淮南子·原道篇》与《天文篇》的共工争帝触山和《览冥篇》的女娲补天治水糅在一起说,罗泌又将《本经篇》的共工振滔洪水和《览冥篇》的女娲故事打成一片,确乎都是很有道理的。
在汉籍中发动洪水者是共工,在苗族传说中是雷公,莫非雷公就是共工吗?我们是否能找到一些旁证来支持这个假设呢?较早的载籍中讲到雷公形状的都说是龙身人头。
《海内东经》:“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则雷。”
《淮南子·墬形篇》:“雷泽有神,龙身人头,鼓其腹而熙。”
共工亦人面蛇身。
《淮南子·墬形篇》高《注》:“共工,天神,人面蛇身。”
《大荒西经》注引《归藏启筮》:“共工人面蛇身朱发。”
《神异经》:“西北荒有人焉,人面朱发,蛇身人手足,而食五谷,禽兽顽愚,名曰共工。”
而其子名曰句龙(见前),其臣亦人面蛇身。
《海外北经》:“共工之臣曰相柳氏……九首人面蛇身而青。”
《大荒北经》:“共工臣名曰相繇,九首蛇身自环。”
然则共工的形状实与雷神相似,这可算共工即雷神的一个有力的旁证。古字回与雷通,吴雷(《楚公逆镈》)一作吴回(《大戴礼记·帝系篇》《史记·楚世家》《大荒西经》),方雷(《晋语》四)一作方回(《淮南子·俶真篇》,《后汉书·周盘传》注引《列仙传》,四八目),雷水(《穆天子传》《水经·河水注》)一作回水(《天问》《汉书·武帝纪·瓠子歌》),是其例。共工,《论衡》。《潜夫论》引《尚书》作庸回,《天问》作康回,疑庸回、康回即庸雷、康雷。此说如其可靠,则共工即雷神,完全证实了。
共工在历史上的声誉,可算坏极了。他的罪名,除了招致洪水以害天下之外,还有“作乱”和“自贤”两项。前者见《吕氏春秋·**兵篇》和《史记·楚世家》,后者见《周书·史记篇》。在《左传》中则被称“四凶”之一。
少皞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搜慝,以诬盛德。天下之民谓之穷奇。
注家都说穷奇即共工,大概是没有问题的。因此许多有盛德的帝王都曾有过诛讨共工的功。帝喾诛灭共工,见《淮南子·原道篇》和《史记·楚世家》。颛顼战败共工之卿浮游,见《汲冢琐语》。唐氏(帝尧)伐共工,见《周书·史记篇》。帝舜流共工于幽州,见《尚书·尧典》。
禹的功劳尤其多,攻共工,见《大荒西经》;伐共工,见《荀子·议兵篇》及《秦策》;逐共工,见《荀子·成相篇》;杀共工之臣相柳或相繇,见《海外北经》及《大荒北经》。此外不要忘记上文已表述过的女娲杀黑龙,实即杀共工。苗族传说没有把共工罗织成一个千古罪人。他们的态度较老实,较幼稚,只说兄弟二人因争财产不睦,哥哥一气,便发起洪水来淹没弟弟所管领的大地。如故事(10)。他们也不讳言自己的祖先吃了败仗,以致受伤身死,如故事(2)。因此将这仇恨心理坦率地表现在故事(1)中,便说母亲病重,告诉儿子:“若得天上雷公的心来吞服,便可痊愈。”总之,汉、苗两派的故事,作风虽不同,态度虽有理智与感性之别,但内中都埋藏着一个深沉的、辽远的仇恨,却没有分别。
这次战争之剧烈,看《淮南子》中《览冥》《天文》两篇所述,便可想见。四极废,九州裂,天倾西北,地倾东南,其破坏性之大以至于此。神话期历史上第一有名的涿鹿之战,也许因时期较近,在人们记忆中较为鲜明,若论其规模之大,为祸之惨烈,似乎还比不上这一次。但洪水部分,我以为必系另一事,它之加入这个战争故事,是由于传说的黏合作用。远在那渺茫的神话时期,想来不会有如后来智伯、梁武所用的水战的战术。洪水本身是怎么回事,是另一问题。它的惨痛的经验,在人类记忆中留下很深的痕迹,那是显而易见的。它的被羼入这战争故事,正表示那场战争之激烈;天灾与人祸,正因惨烈性的程度相当,而在人类记忆中发生黏合作用。为明了战争在这个故事中的重要性高于洪水,我们还可以引另一故事作一比较。奉祀槃瓠的傜畲,虽与奉祀伏羲的苗不同族,但是同系的两个支族,那是不成问题的。而且“槃瓠”“伏羲”一声之转,明系出于同源,而两故事中相通之处也很多。这些问题下文还要详细讨论。现在我们要提出的是槃瓠故事中完全没有洪水,而战争却是故事的一个很重要的成分。这也反映出在伏羲故事中,洪水本不是包含在战争中的一部分,而是另外一件独立的事实,和战争偶然碰头了,因而便结了不解之缘。换言之,战争的发生或许在苗和傜畲未分居的时代,所以在两支传说中都保存着这件事的记忆。洪水则是继分居后苗族独有的经验,所以它只见于苗族传说,而不见于傜畲传说。
古代民族大都住在水边,所谓洪水似乎即指河水的泛滥。人们对付这洪水的手段,大致可分三种:(一)最早的办法是“择丘陵而处”,其态度是消极的、逃避的。消极中稍带积极性的是离水太远的高处不便居住、近水的丘陵不够高时,就从较远的高处挖点土来把不够高的填得更高点,这便是所谓“堕高堙庳”;次之(二)是壅防,即筑初步的或正式的堤;后(三)是疏导,堙塞从古以来就有了,疏导的发明最晚,都用不着讨论。壅防的起源却不太早。《穀梁传·僖九年》载齐桓公葵丘之盟(前651)曰“毋壅泉”,似乎是最早的记载。一百年后,周“灵王二十二年(前550),谷洛斗,将毁王宫,王欲壅之”(《周语》下)。太子晋大大发挥一通壅防的害处。大概春秋中叶以后,壅防之事已经盛行了。以农业发展与土地开辟的情形推之,“壅泉”之盛于此时,倒是合理的。再早便不大可能了。若说神话初产生时,人们便已知道“壅泉”之法,因而便说共工曾实行此法,那却很难想象了。
古籍说到共工与洪水的,有下列各书:
《尚书·尧典》:“共工方鸠僝(栫)功……象(潒)恭(洪)滔天。”
《周语》下:“昔共工氏……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
《淮南子·本经篇》:“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
《尧典》“潒洪滔天”即《淮南子》“振滔洪水”,已详上文。但这是说发动洪水,而没有说到如何发动的方法。“堕高堙庳”假定是共工时代可能的现象,大致没有什么问题。《尧典》“方鸠僝功”之僝应读为栫,《说文》训为“以柴木壅”,此即《周语》所谓“壅防百川”。如果上文我们判断的不错,壅泉之法,至春秋时代才开始盛行,那么传说中共工壅防百川的部分,可能也是春秋时产生的。本来《周语》“共工氏……欲壅防百川”的话就是太子晋口中的,而说到“共工方鸠僝功”的《尧典》,有人说是战国作品,虽未必对,但恐怕最早也不会在春秋之前。总之,我们相信洪水传说尽可能很早,共工发动洪水,尤其以壅防百川的方法来发动洪水,却不必早。既然共工发动洪水的传说不能太早,那么在颛顼、共工的战争故事中,洪水部分是后加的,也就不言而喻了。
四 汉苗的种族关系
上文我们已经证明了伏羲、女娲确是苗族的祖先,我们又疑心那称为伏羲氏的氏族或是西周褒国后裔之南迁者。褒是姒姓国,夏禹之后,然则伏羲氏的族属与夏后氏相近了。伏羲与龙的关系是无可疑的事实。夏与龙的关系,以下面各事证之,似乎也不成问题:
《海内经》注引《归藏·启筮篇》曰:“鲧殛死三岁不腐,剖之以吴刀,化为黄龙。”《初学记》二二,《路史后记》一二《注》引“化为黄龙”并作“是用出禹”。
《天问》:“应龙何画?河海何历?”王注曰:“禹治洪水时,有神龙以尾画地,导水所注当决者,因而治之也。”其实助禹治水的龙本即禹自己,后期传说始分为二。
夏王多乘龙的故事。A.《御览》九六引《括地图》“夏后德盛,二龙降之,禹使范氏御之以行”。(《博物志》八,敦煌旧抄《瑞应图》引《神灵记》略同。)B.《海外西经》“夏后启于此儛九代,乘两龙”,《大荒西经》“有人珥两青蛇,乘两龙,名曰夏后开”,《注》引《归藏郑母经》“夏后启筮御飞龙登于天,吉”。C.《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帝赐之(孔甲)乘龙,河汉各二”;
《史记·封禅书》“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伏羲氏与夏后氏既然皆与龙有这样密切的关系,我疑心二者最初同属于一个龙图腾的团族。在后图腾社会变为氏族社会,这团族才分为若干氏族,伏羲氏与夏后氏便是其中之二。既为两个分离的氏族,所以各自有姓,伏羲氏姓风,夏后氏姓姒。褒亦姒姓国,本是龙图腾的支裔,所以也有先君二龙的传说。
汉族所传的共工,相当于苗族所传的雷神,也是上文证明过的。共工既相当于雷神,则共工的对手可能也相当于雷神的对手了。雷神的对手是伏羲。共工的对手,据汉籍所传,有以下各种说法:
(一)帝喾高辛氏
《淮南子·原道篇》:“昔共工……与高辛争为帝。”
《史记·楚世家》:“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
(二)颛顼
《淮南子·天文篇》:“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
同上《兵略篇》:“颛顼尝与共工争矣。”
《史记·律书》:“颛顼有共工之阵以平水土。”
《琐语》:“昔者共工之卿浮游败于颛顼。”
(三)帝尧陶唐氏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尧……又举兵而诛共工于幽州之都。”
《周书·史记篇》:“昔有共工自贤……唐氏伐之,共工以亡。”
《大戴记·五帝德篇》:“帝尧……流共工于幽州,以变北狄。”
(四)帝舜
《尚书·尧典》:“舜……流共工于幽州。”
《淮南子·本经篇》:“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
及(五)禹
《荀子·议兵篇》:“禹伐共工。”(《秦策》同)
《荀子·成相篇》:“禹有功,抑下鸿,辟除民害逐共工。”
《大荒西经》:“西北海之外……有禹攻共工之山。”
《海外北经》:“共工之臣曰相柳氏……禹杀相柳。”(《大荒北经》作相繇)
除帝喾外,其余各说都可以有法沟通。舜流共工,据《尧典》,本在舜受禅后尧未死前,故共工也可说是尧流的。若依《韩非子》,尧禅位于舜,共工以为不平,尧遂流之,则流共工正在唐、虞禅让之际,其负责的人更是两说皆可了。《周书》的看法与韩非同,大概是比较近确的。流共工的事既然可以这样看,则关于四凶中其余三凶,可以类推。讲到四凶,有一个极有趣的现象,那便是不但如世人所习知的尧(或舜)诛四凶,颛顼与禹似乎也有同样的事迹。试分别证之如下:
(一)三苗
《墨子·非攻》下篇曰:
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高阳乃命禹于玄官……以征有苗。
然则诛三苗是颛顼的命令,而禹执行之。此外诸书单说禹伐有苗很多,不具举。总之,对诛三苗这事,颛顼和禹都有份儿。
经注引《纪年》曰:
《世本》及《大戴记·帝系篇》亦皆曰:“颛顼产鮌。”《墨子·尚贤》中篇曰:
五 伏羲与葫芦
(一)洪水造人故事中的葫芦
在中国西南部(包括湘西、贵州、广西、云南、西康)诸少数民族中,乃至在域外,东及中国台湾,西及越南与印度中部,都流传着一种兄妹配偶型的洪水遗民再造人类的故事(以下简称洪水造人故事),其母题最典型的形式是:
一个家长(父或兄),家中有一对童男女(家长的子女或弟妹)。被家长拘禁的仇家(往往是家长的弟兄),因童男女的搭救而逃脱后,发动洪水来向家长报仇,但对童男女,则已预先教以特殊手段,使之免于灾难。洪水退后,人类灭绝,只剩童男女二人,他们便以兄妹(或姊弟)结为夫妇,再造人类。
这是原始智慧的宝藏,原始生活经验的结晶,举凡与民族全体休戚相关,而足以加强他们团结意识的记忆,如人种来源、天灾经验与民族仇恨等等,都被象征式地糅合在这里。它的内容是复杂的,包含着多样性而错综的主题,因为它的长成通过了漫长时间的累积。主题中最重要的,无疑是人种来源,次之或许是天灾经验,再次是民族仇恨等等。本文便专以人种来源这个主题为研究对象,所有将被讨论的诸问题都以这一点为中心。
普遍都称这些故事为“洪水故事”,实有斟酌余地。我们在上文已经提到故事的社会功能和教育意义,是在加强民族团结意识,所以在故事中那意在证实血族纽带的人种来源——即造人传说,实是故事最基本的主题,洪水只是造人事件的特殊环境,所以应居从属地位。依照这观点,最妥当的名称该是“造人故事”。如果再详细点,称之为“洪水造人故事”,那“洪水”二字也是带有几分限制词的意味的。我疑心普遍只注意故事中的洪水部分而忽略了造人部分,是被洪水事件本身的戏剧性所迷惑的。其实这纯是我们文明社会的观点,我们知道,原始人类从不为讲故事而讲故事,他们任何行为都具有一种实用的目的。
正如造人是整个故事的核心,葫芦又是造人故事的核心。但在讨论故事中作为造人素材的葫芦之前,我们得先谈谈作为避水工具的葫芦。
分析四十九个故事的内容(参看表一),我们发现故事情节与葫芦发生关系的有两处,一是避水工具,一是造人素材。本来在原始传说中,说法愈合理,照例是离原始形态愈远,因此在避水工具中(参看表二),葫芦和与它同类的瓜,我们疑心应该是较早期的说法;其余如鼓桶臼箱瓮床和舟,说得愈合理,反而愈是后来陆续修正的结果。这一点交代以后,我们再来研究造人素材(参看表三)。在第一组(物中藏人,由物变人)的六种不同形式中:
1.男女从葫芦中出;
2.男女坐瓜花中,结实后,二人包在瓜中;
3.造就人种,放在鼓内;
4.瓜子变男,瓜瓤变女;
5.切瓜成片,瓜片变人;
6.播种瓜子,瓜子变人。
五种属于葫芦和与之同类的瓜,一种是鼓,看来鼓中容人,似比葫芦和瓜更合理,实则它的合理性足以证明它的讹误性,说不定鼓中藏人种,正是受了那本身也是讹变的“鼓中避水说”的感染而变生的讹变。因此,我们主张在讨论问题时,这一条“造就人种,放在鼓内”可以除外,要不就权将“鼓”字当作“瓜”字之讹也行。这一点辩明以后,我们可以进而讨论全部造人素材的问题,便是造人素材与葫芦的关系问题。
和避水工具一样,关于造人素材的说法,也可分为较怪诞与较平实的两组,前者我们称为第一组,后者称为第二组。第一组的六种形式上文已经列举过,现在再将第二组分作两类列举于下:
第一类像物形:1. 像瓜;2. 像鸡卵;3. 磨石仔。
第二类不成人形:1. 肉球、肉团(坨)、肉块;2. 无手足(腿臂)、无头尾、无耳目口鼻(面目);3. 怪胎;4. 血盆。
第一类的第三项与第二类的第二项,没有严格的界限。有时说到“磨石仔”,又说到“无手足”之类,在这种场合,我们便将它归入“无手足……”项下。依上述愈合理、愈失真的原则,我们疑心这第二组内离葫芦愈远,离人形愈近的各种形式,也是后起的合理化的观念形态。而最早的传说只是人种从葫芦中来,或由葫芦变成。八寨黑苗(7),短裙黑苗(8),说童男女自身是从石蛋出来的,生苗或说蛋(15),或说白蛋(17),或说飞蛾蛋(18),暗示最初的传说都认为人类是从自然物变来,而不是人生的。而且蛋与葫芦形状相近,或许蛋生还是葫芦生的变相说法。至于避水工具中的葫芦,也还是抄袭造人素材的葫芦的。可能造人和洪水根本是两个故事,《生苗起源歌》(16, 17, 18)只讲造人,不提洪水,似乎还保存着传说的原始形态(生苗是一个在演化进程中最落后的民族)。我们疑心造人故事应产生在前,洪水部分是后来黏合上去的,洪水故事中本无葫芦,葫芦是造人故事的有机部分,是在造人故事兼并洪水故事的过程中,葫芦才以它的渡船作用,巧妙地做了链接两个故事的纽带。总之,没有造人素材的葫芦,便没有避水工具的葫芦,造人的主题是比洪水来得重要,而葫芦则正做了造人故事的核心。
(二)伏羲女娲与匏瓠的语音关系
以上所论都是纯理论的假设,最后判断当然有待于更多更精密的民俗调查材料。这样的材料,可惜我们目前几乎一点也没有。然而说除了民俗调查材料,目前我们在这题目上,便没有一句话可说,那又不然。
总观以上各例,使我们想到伏羲、女娲莫不就是葫芦的化身。或仿民间故事的术语说,一对葫芦精。于是我注意到伏羲、女娲两名字的意义。我试探的结果,“伏羲”“女娲”果然就是葫芦。
苗族传说以南瓜为伏羲、女娲的第二代。汉族以葫芦(瓜)为伏羲、女娲本身,这类亲与子易位,是神话传说中常见的现象,并不足妨碍苗族的伏羲与伏羲妹即汉族的伏羲、女娲。至于为什么以始祖为葫芦的化身,我想是因为瓜类多子,是子孙繁殖的最妙象征,故取以相比拟。《开元占经》六五《石氏中官占篇》引《黄帝占》曰:“匏瓜星主后宫。”又曰:“瓠瓜星明,则……后宫多子孙;星不明,后失势。”同上引《星官制》曰:“匏瓜,天瓜也。性内文明而有子,美尽在内。”《大雅·緜篇》以“緜緜瓜瓞”为“民之初生……”的起兴,有意与此正同。
根据上面的结论,有些零星问题,可以附带地得到解决。
1. 女娲作笙
古代的笙是葫芦做的。《白虎通·礼乐篇》:“瓠曰笙。”苗人亦以葫芦为笙,见刘恂《岭表录异》,朱辅《溪蛮丛笑》。女娲本是葫芦的化身,故相传女娲作笙。《礼记·明堂位》“女娲之笙簧”,《注》引《世本》曰“女娲作笙簧”。
2. 伏羲以木德王
葫芦是草木之类,伏羲是葫芦的化身,故曰伏羲木德。曹植《庖犧画赞》“木德风姓”,宋均《春秋内事》“伏羲氏以木德王”。《御览》七八引《帝王世纪》:“太昊庖犧氏……首德于木,为百王先。”
[1] 原脱此“雷”字,今依文义补。
[2] 《史记》作“蛟”,误。说详下注。
[3] 下文说高祖“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高祖自己是龙,他母亲也当是龙。《正义》引《陈留风俗传》曰:“沛公起兵野战,丧皇妣于黄乡。天下平定,使使者以梓宫招幽魂,于是丹蛇在水自洒,跃入梓宫。”可证刘媪也原是龙。这里刘媪一龙,神一龙,正是二龙。
[4] 《庄子·天运篇》作“虫雄鸣于上风,雌应鸣于下风而风化”。“虫”即“螣”之声转。螣从朕声,侵部,虫冬部,二部古音最近,故章炳麟合为一部。《韩非子·十过篇》“螣蛇伏地”,《事类赋》注十一引“螣”亦作“虫”。
[5] 原缺“外”字,依《博物志》二补。
[6] 今本“黑身手足乘两龙”作“珥两青蛇践两青蛇”,此从郭《注》引一本改。
[7] 参看附图。
[8] 王充、郑玄、许慎都以巳为蛇,不误。不但古字像蛇形,上古声母“巳”(*dz-)、蛇(*dé-)亦相近。
[9] “酂”原误作“被”,从王引之校改。
[10] “循”原误作“修”。
[11] “何”下原衍“故”字,从《御览》三六,《事类赋》注四引删。
[12] “咨畴”二字原倒,从段玉裁乙正。
[13] “怀”上原衍“****”二字,从臧琳删。
[14] 《广雅·释器》:“瀀,涔,栫也。”《天问》问鲧事曰:“僉曰可(原误何)忧,何不课而行之?”“忧”即“瀀”字。共工壅水曰栫,鲧壅水曰瀀,“栫”、“瀀”二字异而义同,可以互证。
[15] 徐文靖已疑“滔天”即下文之“浩浩滔天”,但仍未解“象恭”二字。
[16] “身长千里”原误作注文四字,从《类聚》七九《楚辞补注》一○引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