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论
伏羲与女娲的名字,都是战国时才开始出现于记载中的。伏羲见于《易·系辞下传》《管子·封禅篇》《轻重戊篇》《庄子·人间世篇》《大宗师篇》《胠箧篇》《缮性篇》《田子方篇》《尸子·君治篇》《荀子·成相篇》《楚辞·大招》《战国策·赵策二》。女娲见于《楚辞·天问》《礼记·明堂位篇》《山海经·大荒西经》,但后二者只能算作汉代的典籍,虽则其中容有先秦的材料。二名并称者则始见于《淮南子·览冥篇》,也是汉代的书。关于二人的亲属关系,有种种说法。最无理由,然而截至最近以前最为学者们乐于拥护的一说,便是兄弟说。《世本·氏姓篇》曰:
女氏:天皇封弟娲于汝水之阳,后为天子,因称女皇。
此说之出于学者们的有意歪曲事实,不待证明。罗泌《路史后记》二和梁玉绳《汉书人表考》中的论调,不啻坦白地供认了他们所以不能不如此歪曲的苦衷,所以关于这一说,我们没有再去根究的必要。此外,较早而又确能代表传说真相的一说,是兄妹说。《路史后记》二注引《风俗通义》曰:
女娲,伏希(羲)之妹。
《通志·三皇考》引《春秋世谱》《广韵》十三佳、《路史后记》二、马缟《中华古今注》等说同。次之是夫妇说。《唐书·乐志》载张说唐《享太庙乐章·钧天舞》曰:
合位娲后,同称伏羲。
据《乐志》《钧天舞》是高宗时所用的乐章。这里以伏羲、女娲比高宗、武后,正表示他们二人的夫妇关系。稍后卢仝《与马异结交诗》说得更明显:
女娲本是伏羲妇。
此后同类的记载有宋人伪撰的《古三坟书》、元杜道坚《玄经原旨发挥》,和一些通俗小说之类。夫妇说见于记载最晚,因此在学者心目中也最可怀疑。直至近世,一些画像被发现与研究后,这说才稍得确定。这些图像均作人首蛇身的男女二人两尾相交之状,据清代及近代中外诸考古学者的考证,确即伏羲、女娲,两尾相交正是夫妇的象征。但是,依文明社会的伦理观念,既是夫妇,就不能是兄妹,而且文献中关于二人的记载,说他们是夫妇的,也从未同时说是兄妹,所以二人究竟是兄妹,还是夫妇,在旧式学者的观念里,还是一个可以争辩的问题。直至最近,人类学报告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说在许多边疆和邻近民族的传说中,伏羲、女娲原是以兄妹为夫妇的一对人类的始祖,于是上面所谓可以争辩的问题,才因根本失却争辩价值而告解决了。总之,“兄妹配偶”是伏羲、女娲传说的最基本的轮廓,而这轮廓在文献中早被拆毁,它的复原是靠新兴的考古学,尤其是人类学的努力才得完成的。现在将这两方面关于这题目的贡献略加介绍如下:
关于伏羲、女娲,考古学曾经发现过些石刻和绢画两类的图像。
属于石刻类者有五种:
1.武梁祠石室画像第一石第二层第一图。
2.同上左右室第四石各图。
3.东汉石刻画像。
4.山东鱼台西塞里伏羲陵前石刻画像。
5.兰山古墓石柱刻像(以上两种均马邦玉《汉碑录文》所述)。
属于绢画类者有两种:
1.隋高昌故址阿斯塔那(Astana)墓室彩色绢画(斯坦因得)。
2.吐鲁番古冢出土彩色绢画(黄文弼得)。
中以武梁祠画像尤其著名,诸家考释亦皆以此为根据。其中讨论得比较详细的,计有瞿中溶《武梁祠堂画像考》、马邦玉《汉碑录文》、容庚《武梁祠画像考释》。“伏羲”“仓精”之语,既明见于画像的题识,则二人中之一人为伏羲,自不成问题,因而诸家考释的重心大都皆在证明其另一人为女娲。他们所用的证据,最主要的是诸书所屡见提到的伏羲、女娲人首龙身(或蛇身)之说,与画像正合。总之,考古家对本题的贡献,是由确定图中另一人为伏羲的配偶女娲,因而证实了二人的夫妇关系。
人类学可供给我们的材料,似乎是无限度的。我并不曾有计划地收集这些材料。目前我所有的材料仅仅是两篇可说偶尔闯进我视线来的文章。
1.芮逸夫:《苗族的洪水故事与伏羲女娲的传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人类学集刊》第一卷第一期)。
2.常任侠:《沙坪坝出土之石棺画像研究》(《时事新报》渝版《学灯》第四十一、四十二期,又《说文月刊》第一卷第十、十一期合刊)。
前者搜罗材料,范围甚广。记录着芮氏自己所采集和转引中外书籍里的洪水故事,凡二十余则,是研究伏羲、女娲必不可少的材料。后者论材料的数量,虽远非前者能比,论其性质,却也相当重要。所载瑶族洪水故事,和汉译苗文《盘王歌》一部分,也极有用。现在合并二文所记,依地理分布,由近而远,列号标目如下:
1.湘西凤凰苗人吴文祥述洪水故事(芮文一《人类学集刊》一卷一期第156~158页)。
2.湘西凤凰苗人吴佐良述洪水故事(同上158~160页)。
3.湘西凤凰苗人《傩公傩母歌》(同上160~161页)。
4.湘西乾城苗人《傩神起源歌》(同上161~163页)。
5.葛维汉(D. C. Craham)述川南苗人洪水故事(同上174页)。
6.贵州贵阳南部鸦雀苗洪水故事〔 同上174页引克拉克(Samuel R. Clarke)《中国西南夷地旅居记》(Among the Tribes in Southwest China)pp.54~55 〕。
7.贵州安顺青苗故事(同上169~170页引鸟居龙藏《苗族调查报告》国立编译馆本第49页)。
8.同上又一故事(同上170页引前书第48页)。
9.苗人洪水故事〔 同上170~171页引萨费那(F. M. Savina)《苗族史》(Histoire des Miao)pp.245~246 〕。
10.黑苗《洪水歌》本事(同上173~174页引克拉克《中国西南夷地旅居记》pp.43~46)。
11.赫微特(H. J. Hewitt)述花苗洪水故事(同上171~173页引前书pp.50~54)。
12.广西融县罗城瑶人洪水故事(常文《说文月刊》一卷十、十一期合刊714~715页)。
13.广西武宣修仁瑶人洪水故事(同上717页)。
14.汉译苗文《盘王歌书葫芦晓歌》(同上715~716页)。
16.云南耿马大平石头寨傈僳人洪水故事(同上189页)。
17.云南耿马蚌隆寨老亢人洪水故事(同上189页)。
18.拉崇几哀(Lunnet de Lajonguiere)记法领东京蛮族(Man)洪水故事(同上190页引萨费那《苗族史》p.105)。
19.交趾支那巴那族(Ba-hnars)洪水故事〔同上引盖拉希(Guerlach)《巴那蛮族的生活与迷信》(Moeuts et sperstitions de Souvages Ba-hnars, Les Mission Catholigue)xix p.479 〕。
20.印度中部比乐族(Bhils)洪水故事〔 同上190页引鲁阿特(C. E. Luard)《马尔瓦森林部族》(The lungles Tribes of Malwa)p.17 〕。
21.印度中部坎马尔族(Kammars)洪水故事〔 同上190~191页引罗塞尔(R. V. Russell)《印度中部的土族与社会阶级》(Tribesand Casts of the Central Provinces of India )iii pp.326~327 〕。
22.北婆罗洲配甘族(Pagans)洪水故事〔 同上190页引勃特(Owen Butter)《北婆罗洲的配甘族》(The Pagans of the North Borneo)pp.248~249 〕。
23.同上又一故事(同上190页引前书同页)。
24.海南岛加钗峒黎人洪水故事(同上189页引刘咸《海南岛黎人文身之研究》——《民族学研究集刊》一期第201页)。
25.台湾岛阿眉族(Ami)三洪水故事〔同上189~190页引石井信次(Shinji Ishii)《台湾岛及其原始住民》(The Island of Formosa and its Primitive Inhabitants)p.13〕。
以上这些故事,记载得虽有详有略,但其中心母题总是洪水来时,只兄妹(或姐弟)二人得救,后结为夫妇,遂为人类的始祖。3、12,兄名皆作“伏羲”,13作“伏倦”,也即伏羲。18兄名“Phu-Hay”,妹名“Phu-Hay-Mui”,明显即伏羲与伏羲妹的译音。6兄名“Bu-i”,据调查人克拉克氏说,用汉语则曰“Fu-hsi”,也是“伏羲”的译音。同故事中的妹曰“Kueh”,芮氏以为即“娲”的对音,那也是可信的。除上述兄妹的名字与伏羲、女娲的名字相合外,芮氏又指出了故事中“创造人类”与“洪水”二点,也与文献中的伏羲、女娲传说相合。这样一来故事中的兄妹,即汉籍中的伏羲、女娲,便可完全肯定了。但人类学对这问题的贡献,不仅是因那些故事的发现,而使文献中有关二人的传说得了印证,最要紧的还是以前七零八落的传说或传说的痕迹,现在可以连贯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了。从前是兄妹,是夫妇,是人类的创造者,是洪水等隔离的,有时还是矛盾的个别事件;现在则是整个“兄妹配偶”兼“洪水遗民”型的人类推源故事。从传统观念看来,这件事太新奇、太有趣了。
以上介绍的芮、常二文,芮文以洪水遗民故事为重心,而旁及于人首蛇身画像;常文则以人首蛇身画像为主题,而附论及洪水遗民故事。前者的立场是人类学的,后者是考古学的。而前者论列的尤其精细,创见亦较多。本文的材料既多数根据于二文,则在性质上亦可视为二文的继续。不过作者于神话有癖好,而对于广义的语言学(Philology)与历史兴味也浓,故本文若有立场,其立场显与二家不同。就这观点说,则本文又可视为对二文的一种补充。总之,二君都是我的先导,这是我应该声明的。
二 从人首蛇身像谈到龙与图腾
(一)人首蛇身神
人首蛇身像实有二种。一种是单人像,可用上名;另一种是双人像,可称为人首蛇身交尾像。后者在我们研究的范围里尤其重要。目前我们所知道的交尾像计有七件,如前所列。今就画像的质地分为两类,一是石刻类,二是绢画类。画像中的人物即伏羲、女娲夫妇二人,早有定论。但那人首蛇身式的超自然的形体,究竟代表着一种什么意义?它的起源与流变又如何?这些似乎从未被探讨过的问题,正是本文所要试求解答的。
文献中关于伏羲、女娲蛇身的明文记载,至早不会超过东汉。
王逸《楚辞·天问》:“女娲人头蛇身。”
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伏羲鳞身,女娲蛇躯。”
曹植《女娲画赞》:“或云二皇,人首蛇形。”
《伪列子·黄帝篇》:“庖牺氏,女娲氏……蛇身人面。”
《帝王世纪》:“疱牺氏……蛇身人首”,“女娲氏……亦蛇身人首。”(《类聚》二引)
《拾遗记》:“又见一神,蛇身人面……示禹八卦之图,列于金版之上。……蛇身之神,即羲皇也。”
《玄中记》:“伏羲鳞身,女娲蛇躯。”(《文选·鲁灵光殿赋》注引)
不过,《鲁灵光殿赋》虽是东汉的作品,所描写的却确乎是西汉的遗物。
灵光殿是鲁恭王刘余(公元前154—前127)的建筑物。《赋》中所描写的是殿内类似武梁祠刻石的壁画。从恭王刘余到王延寿约三百年间,殿宇可以几经修葺,壁外层的彩色可以几经刷新,但那基本部分的石刻是不会有变动的。人首蛇身的伏羲、女娲像,在西汉初期既已成为建筑装饰的题材,则其传说渊源之古,可想而知。有了这种保证,我们不妨再向稍早的文献中探探它的消息。
《山海经·海内经》曰:
南方……有人曰苗民。有神焉,人首蛇身,长如辕,左右有首,衣紫衣,冠旃冠,名曰延维。人主得而飨之,伯天下。
郭璞注说延维即《庄子》所谓委蛇,是对的。委蛇的故事见于《庄子·达生篇》:
桓公田于泽,管仲御,见鬼焉。公抚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见?”对曰:“臣无所见。”公反,诶诒为病,数日不出。
齐士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则自伤,鬼则恶能伤公……”
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沈(湛,释文,水污泥也)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倍阿鲑蠪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前泆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公曰:“请问委蛇之状何如?”皇子曰:“委蛇,其大如毂,其长如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也恶雷[1],闻雷车之声,则捧其首而立。见之者殆乎霸。”桓公冁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见者也。”于是正衣冠与之坐,不终日而不知病之去也。
关于“左右有首”,也许需要一点解释。《山海经》等书里凡讲到左右有首,或前后有首,或一身二首的生物时,实有雌雄**状态之误解或曲解(正看为前后有首,侧看为左右有首,混言之则为一身二首。详下)。综合以上《山海经》和《庄子》二记载,就神的形貌说,那人首蛇身,左右有首,和紫衣旃冠三点,可说完全与画像所表现的相合。然而我们相信延维或委蛇,即伏羲、女娲,其理尚不止此。
1. 相传伏羲本是“为百王先首”的帝王,故飨之或见之者可以霸天下。
2. 上揭洪水故事1、2、3、4、12、13、18,都以雷神为代表恶势力的魔王,他与兄妹的父亲(老伏羲)结了仇怨,时时企图伤害老伏羲,最后竟发动洪水,几乎将全人类灭绝。这样一来,伏羲怕雷不是很自然的吗?所以在《庄子》里,委蛇“闻雷车之声,则捧其首而立”,不是没有原因的。
3. 最后,也最重要的,是那以伏羲、女娲为中心的洪水遗民故事,本在苗族中流传最盛,因此芮氏疑心它即起源于该族。依芮氏的观点,伏羲、女娲本当是苗族的祖神。现在我既考定了所谓“延维”或“委蛇”者即伏羲、女娲,而《山海经》却明说他们是南方苗民之神。这与芮氏的推测,不就完全相合了吗?
《海内经》据说是《山海经》里最晚出的一部分,甚至有晚到东汉的嫌疑。但传说同时又见于《庄子·达生篇》。属于《庄子·外篇》的《达生篇》,想来再晚也不会晚过西汉,早则自然可以到战国末年。总观上揭所有的人首蛇身神的图像与文字记载,考其年代,大致上起战国末叶,下至魏晋之间。这是一个极有趣的现象,因为那也正是古帝王的伏羲、女娲传说在史乘中最活跃的时期。最初提到伏羲或伏羲氏的典籍,是《易经》(《系辞下传》),《管子》(《封禅篇》《轻重戊篇》),《庄子》(《人间世篇》《大宗师篇》《胠箧篇》《缮性篇》《田子方篇》),《尸子》(《君治篇》又《北堂书钞》一五三引佚文),《荀子》(《成相篇》),《楚辞》(《大招》),《战国策》(《赵策》二)。女娲则始见于《楚辞》(《天问》)和《礼记》(《明堂位篇》),《山海经》(《大荒西经》)。二人名字并见的例,则始于《淮南子》(《览冥篇》)。他们在同书里又被称为二神(《精神篇》),或二皇(《原道篇》《缪称篇》)。不久,在纬书中(《尚书中候》《春秋元命苞》及《运斗枢》),我们便开始看见他们被列为三皇中之首二皇。大概从西汉末到东汉末是伏羲、女娲在史乘上最煊赫的时期。到三国时徐整的《三五历纪》,盘古传说开始出现,伏羲的地位便开始低落了。所以我们拟定魏晋之间为这个传说终止活跃的年代。史乘上伏羲、女娲传说最活跃的时期,也就是人首蛇身神的画像与记载出现的时期,这现象也暗示着人首蛇身神即伏羲、女娲的极大可能性。
因左右有首的人首蛇身神而产生的二首人的传说,也是在这个时期发现的。
睽孤,见豖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京房《易传》)
平帝元始元年……六月,长安女子生儿,两头异颈,面相向,四臂共胸,俱前向。……(《汉书·五行志》下之上)
蒙双民。昔高阳氏有同产而为夫妇,帝放之北野,相抱而死。神鸟以不死草覆之,七年男女皆活,同颈二头四手。是为蒙双民。(《博物志》二)
最后一故事说“同产而为夫妇”,与伏羲、女娲以兄妹为夫妇尤其类似。看来,不但人首蛇身像的流传很早,连兄妹配偶型的洪水故事,在汉族中恐怕也早就有了。
(二)二龙传说
揣想起来,在半人半兽型的人首蛇身神以前,必有一个全兽型的蛇神的阶段。《郑语》载史伯引《训语》说:
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为二龙,以同于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吉。乃布币焉,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藏之,传郊之,及殷、周莫之发也。及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斄流于庭,不可除也。王使妇人不帏而噪之,化为玄鼋。
“同”即**之谓。《海内经》:“伯陵同吴权之妻阿女缘妇。”郭注曰“同犹通**之也”,《急就篇》亦有“沐浴揃搣寡合同”之语。“二龙同于王庭”使我们联想起那“左右有首”的人首蛇身交尾像。
“二君”韦注曰“二先君”,《史记·周本纪》集解引虞翻曰“龙自号褒之二先君也”。由二龙为“同于王庭”的雌雄二龙推之,所谓“二君”自然是夫妇二人。夫妇二人有着共同为人“先君”的资格,并且是龙的化身,这太像伏羲、女娲了。伏羲本一作包羲,包、褒同音,说不定伏羲氏与褒国果然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至少我们以这二龙之神,与那人首蛇身的二神,来代表一种传说在演变过程上的前后二阶段,是毫不牵强的。
在现存的文献中,像《郑语》所载的那样完整的故事,那样完好地保存着二龙传说的原型,不用说,是不易找到第二个的。不过关于这传说的零星的“一鳞半爪”,只要我们肯留心,却几乎到处都是。现在我们略举数例如下。
1. 交龙
交龙为旂。(《周礼·司常》)
昔黄帝驾象车,交龙毕方并辖。(《风俗通义·声音篇》)
锦有大交龙,小交龙。(《邺中记》)
所谓交龙者既是二龙相交的图像,而绘着这种图像的旂又是天子诸侯的标识,则交龙与那“同于王庭”的褒之二龙是同一性质的东西,可无疑问了。《汉书·高帝纪》上说:
母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父太公往视,则见交[2]龙于上。已而有娠,遂产高祖。
这交龙也是指相交的雌雄二龙——雄龙神,雌龙刘媪[3]。代表神与刘媪的二龙,与代表褒之二君的二龙,仍然是同一性质的东西。我们在上文已经指出伏羲、女娲与褒之二君的类似处,再看《路史后记》一注引《宝椟记》:
帝女游于华胥之渊,感地而孕,十三年生庖牺。
这和“赤龙感女媪”(《太平御览》八七引《诗纬含神雾》)而生刘邦的故事,又何其相似!
2. 螣蛇
古书有所谓“螣蛇”者,或作“腾蛇”。
飞龙乘云,腾蛇游雾。(《韩非子·难势篇》引《慎子》)
螣蛇无足而飞。(《荀子·劝学篇》)
螣蛇伏地,凤皇覆上。(《韩非子·十过篇》)
腾蛇游雾而殆于蝍蛆。(《淮南子·说林篇》)
腾蛇游于雾露,乘于风雨而行,非千里不止。(《说苑·杂言篇》)
腾蛇雄鸣于上风,雌鸣于下风,而化成形,精之至也。
3. 两头蛇
两头蛇又有种种异名。现在将传说中凡具有这种异状的蛇,都归为一类。
中央有枳首蛇焉。(《尔雅·释地》)
楚相孙叔敖为婴儿之时,见两头蛇,杀而埋之。(《论衡·福虚篇》)
今江东呼两头蛇为越王约发。(《尔雅·释地》郭璞《注》)
虹虹在其(君子国)北,各有两首。(《海外南经》)
螝(虺)二首。(《颜氏家训·勉学篇》引《庄子》佚文)
虫有虺者,一身两口。(《韩非子·说林》下篇)
方皇状如蛇,两头,五采文。(《庄子·达生篇》司马彪《注》)
谓之“两头”者,无论是左右两头,或前后两头,不用讲,都是两蛇交尾状态的误解或曲解。这可以由参考关于两头鸟和两头兽的几种记载而得到证明。
鸟名鸓者两首四足,牛状的天神八足二首,均见《西山经》。神鹿一身八足两头,见《楚辞·天问》王注。鸟有两头,同时也有四足,可见原是两鸟。兽有两头,同时也有八足,可见原是两兽。
《公羊传·宣五年》杨《疏》引旧说曰:“双双之鸟,一身二首,尾有雌雄,常不离散。”既雌雄备具,又常不离散,其为两鸟**之状,尤为明显。
在“交龙”一词中,其龙之必为雌雄二龙,是显而易见的。“螣蛇”则不然。若非上揭《淮南子》“雄鸣于上风,雌鸣于下风”那两句话,这蛇之为雌雄二蛇,便毫无具体的对证。然而在这里,“二蛇”的含义,毕竟只是被隐瞒了,充其量,也只是对那一层消极地保持缄默。说到“两头蛇”,那便居然积极地肯定了只有一条蛇。三种名称正代表着去神话的真相愈来愈远的三种观念。然而即在讹变最甚的两头蛇传说中,有时也不免透露一点最真实的、最正确的消息。江东呼两头蛇为“越王约发”。“约发”虽不甚可解,“越王”二字所显示的身份,不与那身为“褒之二君”的二龙相符吗?孙叔敖杀死两头蛇的故事,经过较缜密的分析,也可透露同类的消息。不过这问题太复杂,这里无法讨论。
4. 一般的二龙
古书讲到龙的故事,往往说是二龙。
帝赐之(孔甲)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左传·昭二十九年》)
今王(魏安釐王)四年,碧阳君之诸御产二龙。(《开元占经·人及鬼神占篇》引《纪年》)
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后汉书·南蛮传》载秦昭王与板楯蛮夷盟)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两龙见于兰陵廷东里温陵井中。(《汉书·五行志》下之上)
孔子生之夜,有二苍龙自天而下。(《伏侯古今注》)
(甘露)四年春正月,黄龙二见宁陵县界井中。(《魏志·高贵乡公纪》)
孙楚上书曰:“顷闻武库井中有二龙。”(《开元占经·龙鱼虫蛇占篇》引《晋阳秋》)
谢晦家室各宅南路上有古井,以元嘉二年,汲者忽见二龙,甚分明。(同上引《异苑》)
神人乘驾二龙,尤其数见不鲜。
驾两龙兮骖螭。(《九歌·河伯》)
禹平天下,二龙降之,禹御龙行域外[5],既周而还。(敦煌旧抄《瑞应图》残卷引《括地图》)
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儛九代,乘两龙。(《海外西经》)
南方祝融,兽身人面,乘两龙。(《海外南经》)
西方蓐收,左耳有蛇,乘两龙。(《海外西经》)
北方禺疆,人面鸟身,黑身手足,乘两龙。[6](《海外北经》)
东方句芒,鸟身人面,乘两龙。(《海外东经》)
在传说里,五灵中凤麟虎龟等四灵,差不多从未听到成双地出现过,唯独龙则不然。除非承认这里有着某种悠久的神话背景,这现象恐怕是难以解释了。与这等情形相似的,是古器物上那些双龙(或蛇)相交形的平面的花纹,或立体的附加部分,如提梁、耳环、纽、足等。[7]这些或为写实式的图像,或为“便化”的几何式图案,其渊源于某种神话的“母题”,也是相当明显的。上揭《邺中记》“锦有大交龙,小交龙”,本指锦的图案而言,所以也可归入这一类。以上这些见于文字记载和造型艺术的二龙,在应用的实际意义上,诚然多半已与原始的二龙神话失去联系,但其应用范围之普遍与时间之长久,则足以反映神话在我们文化中所占势力之雄厚。这神话不但是褒之二龙以及散见于古籍中的交龙、螣蛇、两头蛇等传说的共同来源,同时它也是那人首蛇身的二皇——伏羲、女娲,和他们的化身——延维或委蛇的来源。神话本身又是怎样来的呢?我们确信,它是荒古时代的图腾主义(Totemism)的遗迹。
(三)图腾的演变
图腾有动物,有植物,也有无生物,但最习见的还是动物。同一图腾的分子都自认为是这图腾的子孙。如果图腾是一种动物,他们就认定那动物为他们的祖先,于是他们自己全团族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也都是那种动物了。在中国的落后民族中,曾奉狗为图腾的瑶族,如今还很鲜明地保存着这种意识。陆次云《峒谿纤志》说他们“岁首祭盘瓠,揉鱼肉于木槽,扣槽群号以为礼”。刘锡蕃《岭表纪蛮》也说:“狗王唯狗瑶祀之。每值正朔,家人负狗环行炉灶三匝,然后举家男女向狗膜拜。是日就餐,必扣槽蹲地而食,以为尽礼。”这种风俗与现代世界各处的图腾团族举行舞会,装扮并模仿其图腾的特性与动作,是同样性质的。我国古代所谓“禹步”的一种独脚舞,本是仿效蛇跳,也属于这类。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做,确有其绝对的实际作用。凡图腾,都是那一图腾团族的老祖宗,也是他们的监护神和防卫者。它给他们供给食物,驱除灾祸,给他们降示预言以指导他们趋吉避凶。如果它是一种毒虫或猛兽,那更好,因为那样它更能为儿孙们尽防卫之责。每个老祖宗当然知道谁是他的儿孙,认识他们的相貌和声音。但儿孙太多时,老祖宗一时疏忽,认错了人,那是谁也不能担保的。所以为保证老祖宗的注意,儿孙们最好是不时在老祖宗面前演习他们本图腾的特殊姿态、动作与声调,以便提醒老祖宗的记忆。这便是前面所讲的瑶族祭狗王时“扣槽群号”而食和“禹步”的目的。另一种保证老祖宗注意的方法,是经常在装饰上表现本图腾的特殊形象,以便老祖宗随时随地见面就认识。代表这一种手段的实例,便是我们马上就要讨论的龙图腾的“断发文身”的风俗。
“阿玛巴人(Omabas)的‘龟’部族,把头发剪成和龟的甲壳同样的形式,在四边分成六条小辫,代表龟的四足与头尾。小鸟的部族,则在额上梳成鸟的喙;有的又在脑后留小辫,以代表鸟的尾;在两耳上梳成两簇头发,以代表鸟的两翼。有时更在身上刺画种种花纹,力求与其图腾的形态相类似。”(胡愈之译《图腾主义》30页)在我国古代,有几个著名的修剪头发(断发)、刺画身体(文身)的民族,其装饰的目的则在模拟龙的形状。
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酂[9]发文身,以像鳞虫。(《淮南子·原道篇》。高诱《注》曰:“文身,刻画其体,内墨其中,为蛟龙之状。以入水,蛟龙不害也,故曰以像鳞虫也。”)
诸发曰:“彼越……处海垂之际,屏外蕃以为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文身,烂然成章,以像龙子者,将避水神也。”(《说苑·奉使篇》)
(粤人)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汉书·地理志》下)
越人以箴刺皮为龙文,所以为尊荣之也。(《淮南子·泰族篇》许慎注)
(越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像龙子。故不见伤害也。(《汉书·地理志》下应劭注)
(哀牢)种人皆刻画其身,像龙文。(《后汉书·西南夷列传》)
《淮南子》《说苑》和班固、高诱、应劭等一致都认为文身的动机是要避蛟龙之害。内中《说苑》所载越人诸发的故事又见于《韩诗外传》八(《外传》里“诸发”作“廉稽”)。《韩诗外传》和《说苑》都是典型的抄撮古书的书,这故事必出自先秦古籍。避害之说可能就是实行文身的越人自己的解释,所以这点材料特别宝贵,我们得将它仔细分析一下。为什么装扮得像龙,就不为蛟龙所害呢?人所伪装的龙,其像真龙能像到什么程度?龙果真那样容易被骗吗?并且水里可以伤害人的东西,不见得只有龙一种。越人纵然“常在水中”,也不能一辈子不登陆,对陆上害人的虎豹之类,何以又毫无戒心呢?然则断发文身似乎还当有一层更曲折、更深远的意义。龙之不加害于越人,恐怕不是受了越人化装的蒙蔽,而是它心甘情愿如此。越人之化装,也不是存心欺骗,而是一种虔诚心情的表现。换言之,“断发文身”是一种图腾主义的原始宗教行为(图腾崇拜依然是一种幼稚的宗教)。他们断发文身以像龙,是因为龙是他们的图腾。换言之,因为相信自己为“龙种”,有“龙性”,他们才断发文身以像“龙形”。诸发所谓“以像龙子”者,本义是说实质是“龙子”,所差的只是形貌不大像,所以要“断其发,文其身”以像之。既然“断发文身”只是完成形式的一种手续,严格说来,那件事就并不太重要。如果一个人本非“龙子”,即使断发文身,还是不能避害的。反之,一个人本是“龙子”,即使不断发、不文身,龙也不致伤害他。不过这是纯理论的说法。实际上,还是把“龙子”的身份明白地披露出来妥当点,理由上文已经说过。还有龙既是他们的图腾,而他们又确信图腾便是他们的祖宗,何以他们又那样担心蛟龙害他们呢?世间岂有祖宗会伤害自己的儿孙的道理?讲到这里,我们又疑心断发文身的目的,固然是避免祖宗本人误加伤害,同时恐怕也是给祖宗便于保护,以免被旁人伤害。最初,后一种意义也许比前一种还重要些。以上所批评的一种“断发文身”的解释,可称为“避害说”。这样还不能完全说明断发文身的真实动机和起源,但其中所显示的图腾崇拜的背景却是清清楚楚的。例如说“常在水中”,“蛟龙又与我争焉”,等于说自己是水居的生物。说“龙子”更坦白地承认了是“龙的儿子”。说“将避水神”,也可见那龙不是寻常的生物,而是有神性的东西。
至于许慎所谓“刺皮为龙文,所以为尊荣之也”,可称为“尊荣说”。这一说似乎与图腾无关,其实不然。就现代人观点看来,人决不以像爬虫为尊荣。这完全是图腾主义的心理。图腾既是祖宗,又是神,人哪有比像祖宗、像神更值得骄傲的事呢!龙之所以有资格被奉为图腾,当然有个先决条件。一定是假定了龙有一种广大无边的超自然的法力,即所谓“魔那”(Manna)者,然后才肯奉它为图腾,崇拜它,信任它,皈依它,把整个身体和心灵都交付给它。如果有方法使自己也变得和它一样,那岂不更妙?在这里,巫术——模拟巫术,便是野蛮人的如意算盘。“断其发,文其身”——人一像龙,人便是龙了。人是龙,当然也有龙的法力或“魔那”,这一来,一个人便不需老祖宗的呵护,而自然没有谁敢伤害、能伤害他了。依“避害说”的观点,是一个人要老祖宗相信他是龙;依“尊荣说”的观点,是要他自己相信自己是龙。前者如果是“欺人”,后者便是“自欺”了。“自欺”果然成功了,那成就便太大了。从前一个人不但不怕灾害的袭击,因而有了“安全感”,并且也因自尊心之满足而有了“尊荣感”了。人从此可以神自居了!《桂海虞衡志·志蛮篇》曰:“女及笄,即黥颊为细花纹,谓之绣面女。女既黥,集亲客相庆贺。唯婢获则不刺面。”这也是尊荣说的一个实例。
先假定龙是自己的祖宗,自己便是“龙子”,是“龙子”便有“龙性”,等装扮成“龙形”,愈看愈像龙,愈想愈是龙,于是自己果然是龙了。这样一步步地推论下来,可称为“人的拟兽化”,正是典型的图腾主义的心理。这是第一阶段,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便是从图腾变为始祖。杜尔干(Durkheim)说“始祖之名仍然是一种图腾”(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是对的。上文所讨论的人首蛇身神,正代表图腾开始蜕变为始祖的一种形态。我们疑心创造人首蛇身型的始祖的蓝本,便是断发文身的野蛮人自身。当初人要据图腾的模样来改造自己,那是我们所谓“人的拟兽化”。但在那拟兽化的企图中,实际上他只能做到人首蛇身的半人半兽的地步。因为身上可以加文饰,尽量地使其像龙,头上的发剪短了,也多少有点帮助,面部却无法改变,这样的结果不正是人首蛇身了吗?如今智识进步,根据“同类产生同类”的原则,与自身同型的始祖观念产生了,便按自己的模样来拟想始祖;自己的模样既是半人半兽,当然始祖也是半人半兽了。这样由全的兽型图腾蜕变为半人半兽型的始祖,可称为“兽的拟人化”。这是第二阶段。在这阶段中,大概文身的习俗还存在,否则也离那习俗被废弃时不久了。等到文身的习俗完全绝迹,甚至连记忆也淡薄了,始祖的模样便也变作全人型的了。这是第三阶段。
当然每一新阶段产生之后,前一阶段的观念并不完全死去。几个观念并存时,不免感觉矛盾,矛盾总是要设法调解的。调解的方式很多,这里只举一种较为巧妙的例。传说中禹本是龙(详下)。《天问》:“应龙何画?河海何历?”王注曰:“禹治洪水时,有神龙以尾画地,导水所注当决者,因而治之。”这里画地成河的龙实即禹自己,能画地成河就是禹疏凿江河。图腾的龙禹,与始祖的人禹并存而矛盾了,于是便派龙为禹的老师,说禹治水的方法是从龙学来的。洪水故事22说,洪水退后,只剩姐弟二人。弟弟见蜥蜴交尾,告诉姐姐,二人便结为夫妇。后生双胎,即现代人类的始祖。这里交尾的蜥蜴实即姐弟二人。故事的产生,也为着调解图腾的蜥蜴与始祖的姐弟二说。这故事的格式与禹学龙治水正是同一类型。
图腾与“沓布”(taboo)是不能分离的。文献中关于龙蛇的传说与故事,可以“沓布”来解释的着实不少,如上文所引齐桓公见委蛇与孙叔敖杀两头蛇二故事都是。但是谈到沓布,似乎得另起端绪,而且说来话长,非本文篇幅所许,所以只好留待以后再讨论了。
(四)龙图腾的优势地位
假如我们承认中国古代有过图腾主义的社会形式,当时图腾团族必然很多,多到不计其数。我们已说过,现在所谓龙便是因原始的龙(一种蛇)图腾兼并了许多旁的图腾,而形成一种综合式的虚构的生物。这综合式的龙图腾团族所包括的单位,大概就是古代所谓“诸夏”,和至少与他们同姓的若干夷狄。他们起初都住在黄河流域的上游,即古代中原的西部;后来也许因受东方一个以鸟为图腾的商民族的压迫,一部分向北迁徙的即后来的匈奴;一部分向南迁移的,即周初南方荆楚、吴越各蛮族,现在的苗族即其一部分的后裔。留在原地的一部分,虽一度被商人征服,政治势力暂时衰落,但其文化势力不但始终屹然未动,并且做了我国四千年文化的核心。东方商民族对我国古代文化的贡献虽大,但我们的文化终究以龙图腾团族(下简称龙族)的诸夏为基础。龙族的诸夏文化才是我们真正的本位文化,所以数千年来我们自称为“华夏”。历代帝王都说是龙的化身,而以龙为其符应,他们的旗章、宫室、舆服、器用,一切都刻画着龙文。总之,龙是我们立国的象征。直到民国成立,随着帝制的消亡,这观念才被放弃。然而说放弃,实地里并未放弃。正如政体是民主代替了君主,从前作为帝王象征的龙,现在变为每个中国人的象征了。也许这现象我们并不自觉,但一出国门,假如你有意要强调你的生活的“中国风”,你必多用龙文的图案来点缀你的服饰和室内陈设。那时你简直以一个旧日的帝王自居了。
现在我们仍旧回到历史。究竟哪些古代民族或民族英雄是属于龙族的呢?风姓的伏羲氏,和古代有着人首蛇身神,近代奉伏羲、女娲为傩公傩母的苗族,不用讲了。与夏同姓的褒国,其先君二龙的故事,我们也引过,这也不成问题。越人“断发文身以像龙子”,又相传为禹后(详后),则与褒同出一源,其为龙族,也不用怀疑。此外还有几个龙图腾的大团族,可以考见的,分述之如下。
1. 夏
夏为龙族,可用下列七事来证明:
(1)传说禹自身是龙。《海内经》注引《归藏·启筮篇》“鲧殛死,三岁不腐,剖之以吴刀,化为黄龙”,《初学记》二二,《路史后记》注一二并引末句作“是用出禹”。禹是龙,所以《列子·黄帝篇》说夏后氏也是“蛇身人面”。应龙画地成河实即禹疏凿江河,说已详上。
(2)传说多言夏后氏有龙瑞。《史记·封禅书》:“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尚书大传》描写禹受禅时的情形,说“于是八风循[10]通,庆云丛聚,蟠龙奋迅于其藏,蛟鱼踊跃于其渊,龟鳖咸出于其穴,迁虞而事夏”。(这大概就是后来的鱼龙漫衍之戏。)龙是水族之长,所以龙王受禅,蛟鱼龟鳖之属都那样欢欣鼓舞。
(4)传说夏后氏诸王多乘龙。《括地图》说禹乘二龙,引见上文。《大荒西经》注引《归藏·郑母经》曰:“夏后启筮御飞龙登于天。”《海外西经》《大荒西经》都说启乘两龙,《左传》说帝赐孔甲乘龙,亦均见上文。
(5)夏人的姓和禹的名,其字都与龙有关。刘师培《姒姓释》说“姒”“巳”同文,姒姓即巳姓(《左盦集》五)。实则“巳”“蛇”古同字,金文龙字多从“巳”,已详上文。“禹”字从“?”,“?”与“虫”同。“虫”在卜辞里又与“巳”同字,并即虺蛇等字所从出。再则“巳”向来读如“辰巳”之“巳”,其实现在的“辰巳”之“巳”字,在金甲文里是“巳然”之“巳”字。“巳然”之“巳”与“禹”双声。声近则义近,所以禹、巳都是蛇名。
(6)禹的后裔多属龙族。《史记·夏本纪》曰:“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有褒氏……”《越世家》曰:“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褒越都是龙族,已详上文。又《匈奴列传》曰:“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匈奴也是龙族,详下。
(7)禹与伏羲同姓。禹妻涂山氏,《史记·夏本纪》索隐引《世本》曰:“涂山氏名女娲。”《淮南子·览冥篇》有女娲“积芦灰以止**水”之语,而《墉城集仙录》述涂山氏助禹治水之事甚详。看来,《世本》的“娲”字未必是传本之误,当初或许真有此一说。上文节引过《拾遗记》里禹遇伏羲的故事,其详情如下:
禹凿龙关之山——亦谓之龙门——至一空岩,深数十里,幽暗不可复行。禹乃负火而进……见一神,蛇身人面。禹因与语。神即示禹八卦之图,列于金版之上。又有八神侍侧。禹曰:“华胥生圣子,是汝耶?”答曰:“华胥是九河神女,以生余也。”乃探玉简授禹,长一尺二寸,以合十二时之度,使量度天地。禹即持执此简,以平定水土。蛇身之神即羲皇也。
据此,则禹平水土的方略乃是九河神女华胥的儿子——伏羲传授的。《封禅书》以夏为木德,有青龙之瑞(详上),木德、青龙都是伏羲,所以《礼稽命征》曰:“禹建寅,宗伏羲。”(《开元占经·龙鱼虫蛇占篇》引)禹与伏羲,涂山氏与女娲的结合,或许因为两方都出于龙图腾吧?《史记》分明说褒国是禹后,而《潜夫论》又说是伏羲之后。褒国的“褒”本一作“庖”。(《春秋世族谱》,又《路史·国名纪》丁引《盟会图》一作“苞”。)《路史后记》一《注》引《潜夫论》曰:“太昊之国有庖国,姒姓。”《国名纪》甲注又引曰:“夏封伏羲之后。”《潜夫论》所谓庖国即褒国,毫无问题。但伏羲本是風(风)姓,以“夏封伏羲之后”来解释伏羲之后所以为姒姓,实在牵强得很。其实姒与风本是一姓,禹与伏羲原是一家人。姒姓即巳姓,已详上文。“風”字从“虫”,“虫”与“巳”在卜辞里是一字。原来古人说“風姓”或“巳姓”,译成今语,都是“蛇生的”(“生”“姓”古今字)。这里有一个重要的观念,非辨清楚不可。古代所谓姓,其功用只在说明一个人的来历,略等于后世的谱系,有必要时才提到它,并不像现在一开口喊人,就非“王先生”“李先生”不可。既然不是常在口头上用的一种称谓,便只要意义对就行,字音毫无关系。譬如我说某人是蛇生的,你说他是长虫生的,我们并不冲突:在第三者听来也绝不会发生任何误会。总之,风与巳(姒)是同义字,伏羲与禹是同姓,所以庖国是姒姓,也是风姓,是禹后,也是伏羲之后了。所谓同姓实即同图腾,知道伏羲的图腾是龙,则禹的图腾是什么也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