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简单来说指的是一种用来代表某种事物的标志。它通常是规定或者约定俗成的,具有形式简单的特点。符号种类繁多,几乎运用于生活中的一切领域。数学、物理等学科中有代表各种意义的符号,广告中有代表产品和公司文化的符号,过马路时也有用于交通指挥的符号等。可以说符号无处不在,方便着人们的生活。
语言也是符号的一种。符号论美学就是人们用符号学的观点、方法来研究美学和文学理论中的问题。
最先以符号学理论为基础来研究美学问题的是苏联美学家洛特曼。“符号”和“语言”是洛特曼理论体系中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也代表着符号学研究中的两大主流,它们就是“逻辑符号学”和“语言符号学”,两者的区别在于,“逻辑符号学”的研究重点是单独的符号,而“语言符号学”则不仅研究单独的符号,还研究语言,研究用于交流的基本符号系统。洛特曼就集中研究了作为符号系统的语言与作为艺术文本的语言之间的关系。
“文本”指的就是多个语言符号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结构组织起来的语言信息。在洛特曼看来,艺术文本就像一个有生命的活的生物体。为什么说艺术文本是有生命的呢?因为艺术文本是一个无穷无尽的信息源,而这在洛特曼看来也正是艺术文本的本质所在。艺术文本与其他类型的文本不同,一本几十万字的教科书,它所传达的信息只在特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是正确的,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就会渐渐被新的教科书取代。而艺术文本,比如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它可能只有几千字,但是其中所表达的信息,所表现的生活的丰富性以及向读者所传达的感受和思想,都是无穷无尽的。由此,洛特曼提出,艺术语言以极小的语言量来表达出丰富的信息,具有意义和审美价值,信息具有意义,是美的,“美就是信息”。
美是信息,而信息的载体是结构和语言。艺术通过一个人创造和另一个人欣赏而成为人与人之间交流的纽带。而艺术无论是通过语言还是图像都是运用一种符号来向人们传递信息,因此,艺术就可以看作是一种使用符号来传递信息的特殊系统。
符号是对实物的象征和指代,它毕竟不是实物。在实际交往中,人们虽然知道语言的意思,但是语言符号是复杂而多面的,可能一种语言会同时指向多种事物,含有多种意义。因此由语言经过组合而形成的艺术文本,其真正含义就不像语言本身那么简单了。作者和读者虽然都使用符号,但是其中所传达的信息却不一定相同。读者面对作品,在自己所掌握的语言符号系统上去理解文本,在这一过程中会出现两种情况。当读者与作者所使用的是同一套符号系统时,文本就能顺利被读者正确地接受。如果双方使用的符号系统并不完全相同,就会出现偏差,导致读者所理解的信息并不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的。
符号论美学家们虽然在理论上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是他们都是从符号出发来研究美学的,认为符号是艺术的本质,这与以往的美学理论十分不同,可以说是为美学研究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促进了现代美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