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学美学的思想主要是由德国现代哲学家、美学家威廉·狄尔泰提出并阐释的,他的思想对美学的研究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他认为,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人类历史等在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上都存在差别,自然物质与人文精神和人类历史本身的特点就不相同,因此,科学的实证的方法在精神研究方面是不通用的。在自然世界、物质世界中,事物是具有绝对的客观性和确定性的,因此人们可以通过精确的分析和研究来获得知识。但是在社会人文领域,在人的精神世界,所包括的大多是情感、想象、意志、价值评判等,它们都因人而异,没有确定性,无法进行精确的研究和确定。
从生物学方面看,人是最高级的有生命活动的生物,从社会生活方面看,人又是社会的主体,因此,研究生命活动和社会文化发展就转到了研究“人”身上,活生生的人是精神科学研究的起点和终点。精神科学对人的研究使得人们开始凝视自己、反思自身。
精神世界与自然世界是不同的,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也不同,那么如何才能将两者划分开呢?什么方法才算是精神科学的研究方法?晚年的狄尔泰指出,只有当人们用体验、表达和理解等方式来进行研究和阐释时,人才成为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这种研究也就属于精神科学的研究。
首先强调的是“体验”。虽然现实物质世界与人的精神世界不同,但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随着社会的物质资料的大量积累,科学研究的思维模式已经渗透到哲学、文学等研究中,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思考。但是,人生并不仅仅有科学就足够了,人们还要有精神的追求、情感的需要,而正是艺术才能通过给人带来美感来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因此,狄尔泰认为人生与艺术是密不可分的。对于艺术,人们无法像进行生物或者化学实验一般去解剖、化验、测量,然后分析数据,最后得出结论。在艺术研究中,人们只能“体验”,用心感受艺术作品,感受作者的创作情感等。正因为人们是对艺术进行“体验”而不是“研究”,所以不同的人体验到的东西是有差别的,且艺术本身也并没有确定性的意义,正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对艺术进行体验时,人们全身心地投入到观赏对象中,犹如中国古代文化的“庄周梦蝶”一般,庄周梦到自己变成蝴蝶,梦醒后,竟不知自己是庄周还是蝴蝶。这种状态就像真正进行艺术体验时的状态,那时,欣赏者与艺术作品仿佛融为一体,艺术作品就凝聚了欣赏者的精神和生命。
除了体验,“表达”也是精神科学必不可少的一方面。表达是将体验到的东西物化,表现出来。人所体验到的事物是一种心理的感受,是纯主观的,会发生变化,也不好把握。只有用语言、文字、形状、画面,以及其他艺术符号,或者是科学符号等“表达”出来,才能被人们理解和把握。人们对艺术进行体验,对生命进行体验,并将体验到的东西表达出来,而其他人也可以通过这种“表达”来重新体验艺术背后的意味。
表达之后就是“理解”。人们通过体验和表达,将艺术作品的意义表现出来,那么如何把握其中表现的意义呢?要“理解”。狄尔泰认为“理解”是精神科学的根本方法,只有通过理解,才能体会到艺术表达中所表现的意义。这里的理解不同于科学研究中的逻辑思维的过程,它是一种进入人类精神生活的过程。没有理解,表达也就没有了意义。正是理解的过程使得人对艺术的体验和表达才具有意义,并且得到延伸和扩展。理解也是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一种交流。
用心去体验、表达和理解,才能领悟人的精神和生命的实质,这可以说是狄尔泰精神科学美学带给人们最大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