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感官”的出处(1 / 1)

虽然霍布斯等倡导的经验主义美学在17、18世纪的英国占据着主导地位,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时也流行着另外一股思潮,虽然处于次要地位,但与经验主义美学相互对立,它就是剑桥学派的新柏拉图主义。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是夏夫兹博里。

夏夫兹博里出生在英国一个贵族家庭,他认为人天生就有区分善恶美丑的能力。但如此,区分美丑的能力——通常所说的美感,与辨别善恶的能力——通常所说的道德感,在根本上是相互贯通、彼此一致的。对于人的这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夏夫兹博里给它起了一些特殊的名称,比如“内在的眼睛”“内在的感官”“内在的节奏感”等,而后世的人们倾向于把这种能力称为“第六感官”。

在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这五种感官之外,还有一种内在的感官,它可以区分辨明善恶美丑。这种能力虽然是一种心理能力,却不属于理性思维的范畴。它仅仅是一种感官能力,与眼睛能看清颜色、耳朵能听清声音一样,具有直接性,而不用思考和推理。

那么,内在的眼睛,或者内在的感觉,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呢?夏夫兹博里举了一个例子加以说明。他说,就像吃草的牲畜那样,在美丽的草原上,它们会格外开心,然而,它们并没有意识到草原的美丽,它们之所以快乐,是因为它们的食欲可以得到满足。

夏夫兹博里进一步论证说,牲畜所喜欢的是形式后面的实在事物,并不是形式本身。形式的东西,如果没有经过观察、对比和评判,是不会发挥其自身的作用和力量的。形式的东西,对于牲畜来说,仅仅是平息兴奋的感官和满足生理性的需要。因此,动物之所以是动物,是因为它们只具有感觉器官,并不会欣赏判别什么是美。而人就与它们不同,人会欣赏美或者判别美。当人这样做的时候,所凭借的并不是动物性的部分或者单纯的感觉器官,而是另外一种较为高尚的东西,这就是他的心灵或者理性。在夏夫兹博里看来,一般的感官能力属于动物性的部分,而内在的感官属于人的心灵或者理性部分。因此,欣赏或者判别美的能力,也就属于内在感官的功能了。

夏夫兹博里认为,人们所看的世界,是一切可能世界中的最美好的世界,丑与恶是整个美好世界的一小部分,它们的作用是陪衬整体的和谐。不仅宇宙和可见的世界如此,人也是如此。作为“小宇宙”,人可以反映大宇宙。每个人心中的善良品质,是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最稳定的内在和谐部分,而这种和谐可以反映大宇宙的和谐。“小宇宙”的和谐与大宇宙的和谐都是美的,但大宇宙的和谐是第一性的美,人通过心灵所看到的美只是第一性的美的影子。尽管如此,由于内在节奏是人认识和欣赏事物形状、声音、颜色等外在美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只要一个人的心灵不美,那么他就不能真正认识美,也就更没有办法欣赏美。

在夏夫兹博里眼里,除了第一位的造物主——神,还有第二位造物主,那就是诗人或者艺术家。神创造了第一自然,即和谐的宇宙整体,诗人或艺术家创造了第二自然,即将事物造型成为他们想要的艺术品。所以,不管是自然,还是艺术作品,都是美的。并且,美的特性在自然和艺术作品上是一致的。那么,这种美到底体现在哪里呢?夏夫兹博里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他说,美好的抑或漂亮的事物,集中体现在它们的艺术和构图设计上,并不在于它们的物质材料;集中体现在形式上,并不在事物本身。为了说明这一点,他以钱币、徽章为例,说明艺术构思或设计才是美化者,金属材料是被美化者。而真正的美,不是被美化者,而是美化者。纯粹的物体,并没有美的本原,这是因为这样的物体既不能对自己设置意图,也没有办法自己控制或者调节自己。只有人的心灵才能控制物体、调节物体、设计物体,所以,心灵是物体美的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