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红火火的民间歌舞(1 / 1)

明清时期的民间歌舞发展繁荣,汉族歌舞自然也不落下风。流行较广的汉族歌舞主要有秧歌、二人台、花鼓、高跷、花灯等等。

秧歌也叫“社火”,是一种流行于我国北方地区,集歌、舞、戏为一体的民间歌舞。最早的秧歌来源于农民劳作,主要在春节和元宵节表演,在明清极为流行。按地域的不同,秧歌主要分为东北秧歌、华北秧歌、河南秧歌、高平秧歌、西北秧歌、伞头秧歌、山西秧歌、湖北秧歌几种。

二人台又叫“二人班”,流行于内蒙古、山西、河北等地,因采用一丑一旦同台演出而得名。早期的二人台只是农民闲暇时一种自娱自乐的表演,情节简单,角色只有一丑一旦,再配以手帕、折扇、霸王鞭等道具,伴奏的乐器只有笛子、四胡、扬琴和四块瓦,有《红云》《十段锦》等剧目。清代末年,随着表演人数的增加,二人台的剧目开始多了起来,逐渐发展成为民间小戏。二人台的曲调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唱腔基本上为专剧专曲,一曲一调,演唱时分为快、中、慢三种节拍。二人台约有120多个传统剧目,内容多接近生活,如《回关南》《拉毛驴》《摘花椒》《兰州城》等。

花鼓是一种流行于安徽、浙江、湖南、山东、山西等地的民间歌舞。花鼓通常由一男一女进行演出,男执锣,女背鼓,锣鼓伴奏,边歌边舞。由于地域的差别,花鼓在表演风格上也各有不同,比较著名的花鼓有凤阳花鼓、莲香花鼓、翼城花鼓、海安花鼓、湖南花鼓戏、荆州花鼓戏。凤阳花鼓兴起于元代末年,与花鼓灯、凤阳花鼓戏被称为“凤阳三花”,有“凤阳一绝”的美称。湖南花鼓戏的曲调多采用山歌、民歌作为素材,历代湖南花鼓戏艺人根据剧情的需要,运用“一宫多变”的规律创作出了多种曲调。湖南花鼓戏的内容多反映劳动人民的生活,具有朴实、明快、活泼的艺术特点。

高跷是一种在我国许多地方都有流行的汉族民间舞蹈。其表演形式为艺人们脚绑高跷,在音乐的伴奏下翩翩起舞,动作雄壮而惊险。关于高跷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在清代广为流传,清恩竹樵在其诗作《咏秧歌》中曾这样写道:“捷足居然逐队高,步虚应许快联曹。笑他立脚无根据,也在人间走一遭。”高跷最早的扮演角色有渔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等一些通俗人物,随着进一步发展,逐渐出现了刘备、关羽、唐僧、猪八戒、吕洞宾、何仙姑等小说人物形象,所穿的服装随角色的变化而变化。高跷的伴奏音乐主要是民间的锣鼓乐队,以高技巧的动作、生动的表演深受人们的喜爱。

花灯主要流行于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地区,起源于唐代,盛行于明清。其表现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有人物故事和丑旦演唱,另一种是由多人手拉着手,载歌载舞。花灯的音乐大多结构短小,曲调流畅,伴奏乐器主要有二胡、月琴、三弦、笛子和一些打击乐器。随着进一步发展,花灯出现芷溪花灯、重庆秀山花灯、泉州花灯、潮州花灯等多个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