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阅读误区(1 / 1)

阅读其实是一件不限于孩子自己的事情。孩子很小的时候,他们所谓的阅读,主要是在听大人们讲。大人把书买来,看着书,把故事讲给他们听,他们感动、快乐,也受到教育。

孩子三岁以前是让其建立阅读兴趣、阅读习惯的关键期,很多专家都建议孩子阅读要及早开始。如果此阶段的孩子有充分阅读的机会,日后语言及认知能力的发展都会明显比没有阅读习惯的孩子高,且能培养专注力,有助于日后稳定其个性。

虽然孩子阅读兴趣的培养愈早开始愈好,但孩子的理解从具体到抽象都要有一定的过程。这个过程很重要,父母不要心急,不要逼迫孩子,而应让其自然发展。

一些父母对孩子读书寄予过高的期望,期望孩子通过阅读能迅速提高思想觉悟、提高学习成绩、提高修养等。所以,不少父母在读书的问题上特别容易与孩子发生冲突。比如,孩子总喜欢看轻松的卡通漫画,而父母则希望他们看有教育意义的书。谈到读书,父母大多谈的是“教育功能”,谈的是“一本好书能改变人的一生”。但如果我们能冷静地面对现实,我们就会发现,“一本好书能改变人的一生”是一个神话。我们可以想想,是哪一本书使我们成为现在的自己,现在又有哪本书能改变你的孩子的一生呢?现在的孩子生活在一个多元化的信息开放时代,他们面临着比我们当年多得多的媒介选择。除了书,他们可以看电视,玩电脑,听CD或MP3,甚至可以通过网络获得比书多不知多少倍的各种信息。所以,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降低对读书的期望值。

读书是孩子的一种娱乐,或者说,读书首先具有娱乐功能。娱乐是孩子成长的需要,没有娱乐活动,孩子就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尤其是现代孩子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特别需要这种娱乐媒介。一项全国城市儿童调查说明,孩子接触媒介是为了满足娱乐需要,而不是为了接着“上课”。在大多数情况下,书籍是孩子们的娱乐工具之一,孩子不会单纯为了学习而去看书。父母如果硬将其发展为一种单纯的教育工具,那么,孩子对它的态度就会像对待课本一样了。

从媒介中学习是一种伴随性质的学习,即在满足娱乐需要的过程中,无意中学到一些东西,即传统的寓教于乐。虽然无意中学到的东西对孩子很重要,但并不会因为重要就改变了阅读的性质。孩子阅读的意义既然是娱乐、是体验艺术,在这个过程中,当然会发生伴随性质的学习,即接受思想、知识方面的教育。

阅读,除了可以令人快乐、获得知识与信息外,关键是可以启发孩子们的想象力及创造力,培养他们的形象思维能力和文学再创作力。而这种能力对于很多人来说,几乎是必不可少的。

在电视、电脑等电子媒介出现前,人们如果看到一本书,就会在人们的头脑中将书中人物的形象和情节,通过自己的想象在小说的基础上再创作出来。一千个人就有一千种不同的再创作,就像电视剧会有一千个不同的版本一样。而自从有了电视、电脑一类的媒体后,人们的形象思维就被限制住了。比如,一提到曹操、诸葛亮,头脑中必定是电视剧中的形象。

因此,对孩子而言,阅读不但促进其形象思维和再创作力的发展,更是一种学习的媒介之一,学习关怀周围的人和事物,扩展生活经验。比如,童话故事中发挥正义感、善有善报的情节,也可帮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