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酬定律:以生命换取生存资源的过程(1 / 1)

孤云:《潜规则》及刚出版的《血酬定律》,正是你多年来对所关注的问题,往中国历史传统探寻的结果吗?你是否认为,中国历史犹如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到我们身处的社会的影子,并可从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吴思:我独立完成的第一本书是《陈永贵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国的试验》,那本书直接探讨了学大寨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失败的原因。如果满足于追究这种失败,对我来说,一本书就够了。但是,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又遇到了大量新问题,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需要一个更深广、更有说服力的解释,需要重新建立一个解释力更强的框架,《潜规则》和《血酬定律》就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

“历史是一面镜子”这种说法并不错,但是还不够准确。镜子是身外之物,而历史是我们的昨天。昨天没睡觉,对今天是有影响的。小时候没上学,对成年后的生活和处境是有影响的。祖上溺水而死,后代对游泳的态度便与常人不同。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我们今天生活的一部分。至少,我所关注的历史是这样的历史。

孤云:“潜规则”一词的贡献在于,它提供了解读中国社会的新视角,也是一种新工具。通过这么一个高度概括的词语,历史上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官场运作规则,有了“明白”的解释,从而形成一套有别于“正史”的新话语模式。这很重要,因为,“潜规则”所指的那些东西,一直不为正统历史学家所重视,或者是有意忽视。你觉得呢?

吴思:确实有“话语模式”的问题。中国的史家前辈对潜规则运行的记录并不少,也做过表达和概括的努力。孟子就说过“非礼之礼,非义之义”这种东西。但是,中国传统的历史理论或社会理论并没有展开这方面的分析。不仅这方面没有展开,比起上个世纪西方传入中国的各种社会理论和历史理论来,儒家的许多见解都处于混沌未开的阶段,许多萌芽没有长大,许多枝条没有抽出。文艺复兴之前的欧洲也和中国差不多。在这方面,我们是比较幸运的,我们有更开阔的视野,更多样的话语体系,更精致的分析工具,有可能发现一些前人忽视的东西,并给出更透彻的解释。

孤云:那么,何谓“血酬定律”?它体现了你在历史探索中哪些方面的努力?

吴思:人类在拿命换钱的时候,或者在以钱买命的关头,如何评估盈亏得失?这是一个非常古老又非常基本的问题。也许是我孤陋寡闻,没有看到前辈学人提出并解答这个问题。血酬定律就想揭开潜藏在人们心底的计算方式,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劳动换取的收益叫工资,土地换取的收益叫地租,资本换取的收益叫利息,那么,流血拼命换取的收益叫什么?我称之为“血酬”。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拼争对象的价值。如果拼抢的对象是人本身,譬如绑票,“票”价取决于当事人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这就是血酬定律。在此过程中,人们的核心计算是:为了一定数量的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的伤亡风险?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

我觉得,这个概念可以简明有力地解释历代兴亡。打天下的过程,就是以生命换取生存资源的过程。坐江山的制度,就是用暴力攫取生存资源的制度。这个概念还可以解释那些凭借害人手段榨取的钱财的本质,包括“潜规则”带来的灰色收入的本质。

孤云:与《潜规则》相比,《血酬定律》在哪些方面有进一步的开掘?

吴思:首先是更深入了,我在《血酬定律》中继续追究潜规则所依据的合法伤害权,顺着这条路,追出了血酬,即买命和卖命的钱。其次是宽广了,潜规则处理的主要是官吏、民众和皇帝之间的关系,血酬定律又增加了土匪、黑帮之类的暴力集团,同时也更仔细地探讨了在横规矩和潜规则之中的生存策略,探讨了这些生存策略对当事人的身份和性质的影响。

孤云:正如你所说,在《潜规则》中,之所以关注历史上的官吏集团,是因为“这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的命运。”而在《血酬定律》,关于民间(“农工商生产集团”)与底层(“仰仗暴力谋生的非法团体”)的内容占了一半以上的篇幅,这能否说明,你的关注点由官场规则转移到一般民众的生存之道?

吴思:确实有所扩展。上本书没有谈到的东西,这本书就要多谈一些。但这不是平面移动,我想挖掘得更深入一些,就要扩大挖掘范围,画一个更大的圈子往下挖。

孤云:可否认为,《潜规则》与《血酬定律》乃是从两条不同路径进入历史的核心,由此勾勒出中国社会全景。这便是你在《血酬定律》中提到的“全局性视野”吧?

吴思:《潜规则》和《血酬定律》的写法都是剑走偏锋,专攻一路,不顾其它。这两本书,自我感觉都写得比较深入,尤其是血酬定律,我确实有了探入历史核心的感觉。但是,这两本书并没有勾勒出中国社会的全景,深入了,却不够广阔,更说不上完整。我最近比较着迷的问题,恰好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也许以后可以画出一幅比较完整的全景图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