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宗教与教育(1 / 1)

英国在19世纪经历了现代转型,宗教方面也不例外,自由主义在19世纪高歌猛进,宗教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18世纪开始,宗教逐渐淡出政治领域,到19世纪结束时,信仰已完全是私人的事了。国教会和其他教派都对自身在社会中的地位重新思考,各教派之间的对立和分歧也日渐消退。在这种情况下,世俗化成为社会的特征,而世俗化的内涵之一,就是对宗教的高度包容。人们意识到,宗教情感与世俗化并不冲突,它们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一个在精神领域,另一个在生存领域。宗教由此找到了新的社会功能,从而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国教仍然是主流宗教,但其他教派也呈现“繁荣”趋势,宗教多元化趋势出现了。

19世纪英国是一个虔信的国度,维多利亚时代也是自觉信仰的时代,人们相信英国的繁荣和稳定、自由和帝国都植根于基督教信仰,有组织的宗教是社会的中坚力量,没有宗教,国家会解体。

做礼拜是大多数英国人在星期天的选择。据1851年3月30日的调查数据,在全国1792.8万人中,有1041.939万人出席当天的礼拜仪式,其中494万人参加国教礼拜,511.4万人参加非国教礼拜,36.5万人参加天主教礼拜。因此,在19世纪中叶,星期天做礼拜仍是英国人的主要活动。

国教(English Church)继续享有独尊地位。从“国教”这个名称就可以看出来,它意味着“国家的”宗教,它的正式名称是“安立甘教”(Anglicanism)或“圣公会”(Episcopalism)。它控制着洗礼、婚礼和葬礼这三件大事,其中洗礼是父母代办的,葬礼由后人操办,婚礼是自己安排的,因此婚礼最能代表英国人的宗教倾向,在1844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婚礼中国教占90.7%,到1901年仍占66.6%。

国家重要的政治仪典是国教性质的。君主加冕礼由坎特伯雷(Canterbury)大主教主持,国教祈祷和礼仪是国家活动的组成部分,几乎每一个与国家事务或历史事件相关的纪念仪式都会有国教牧师参加;议会的开幕、闭幕采用国教的仪式,26个国教主教和大主教是上院的当然成员。更重要的是,英王和王位继承人必须是国教徒,王室主要成员是国教徒,国家重要的职务基本上也由国教徒担任,在19世纪政治生活中,非国教的内阁大臣几乎没有。

牧师、尤其是国教牧师也许是英国最大的职业集团,其从业人员远远超过了律师、医生和机械师。国教牧师的数量在19世纪增长比较快,从20年代的1.2万人增加到1871年的2.1万人,再增到1901年的25363人。其他有些教派也出现同样趋势,比如卫斯理宗(循道宗)牧师从1831年的736人增长到1901年的1675人。教职仍是大多数青年学人的职业选择,许多男青年梦寐以求,19世纪40年代牛津剑桥毕业生中73%接受圣职,到1864-1873年这个数字仍然有51%。

总之,19世纪英国人仍然是虔信的,宗教情绪空前浓厚。不过,宗教情绪浓厚不意味着信仰一致,可以说,恰恰是在19世纪,英国从宗教划一向宗教多元化过渡,国教仍然主宰着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但非国教也得到迅速发展,天主教恢复了合法的地位,非基督教的宗教也慢慢得到了容忍。

新教少数派(非国教)中最大的派别是公理会(Congregational Church)、浸礼会(Baptists)、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和教友会(即贵格会[Quakers]),此外还有一神派(Unitarism)等其他教派。天主教是和整个新教对应的一个派别,它隶属罗马天主教会。在19世纪,非基督教少数派中最重要的是犹太教(Judaism)。

非国教分为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团体,在19世纪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1850-1900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浸礼派成员从大约17.5万人增长到34.6万人;相比之下,公理会从22.5万人增长到40.8万人,教友会从1.5万人增长到1.75万人,一神教保持在4万人左右。

尽管英国有反天主教的传统,在很长时间中把天主教徒看作是国家潜在的威胁,但1801年爱尔兰被并入联合王国,使天主教徒的数量大增;上、中层阶级中也有一些天主教的忠实信徒,此外还有改信天主教的人。由此,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天主教徒从20年代的约50万增加到1861年的130万人和1900年的150万人;在苏格兰,则从1827年的7万增加到1900年的43.3万人。1829年,由于爱尔兰危机的冲击,天主教徒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

犹太人在1830年只有大约2.5万人,1880年有6万人,由于俄国在1881年以后排犹,大批俄国犹太人移民英国,到1905年也许达到了25万。犹太人中有许多银行家,他们定居在伦敦中心,经营国际金融业务,在当时英国31个百万富翁中有24个是犹太人,33个资产达到50万的富翁中有8个是犹太人,这些数字虽然只及国教徒的一半,但与其人数相比却是高得不成比例的。犹太人的财富帮助他们取得平等的公民权,1833年他们获得占有土地的权利,1835年伦敦犹太人得到议会选举权,1858年《犹太人解放法》允许犹太籍议员入座议会大厅,当年,犹太教的银行家罗思柴尔德(Baron Lionel Nathan de Rothschild,1808-1879)当选为议员,标志着犹太教徒得到了政治上的平等地位。

不仅如此,1869年议会废除圣公会在爱尔兰的国教地位,这对国教会而言是一个更沉重的打击。此后无神论也得到了它的政治地位,1880年无神论者查尔斯·布雷德洛(Charles Bradlaugh,1833-1891)当选为下院议员,尽管引发了长时间的争议,但还是在1886年得到承认。1891年的《消除宗教限制法》最终取消了一切宗教限制,任何人不论其信仰如何,都有担任议员的资格。至此,除了王位等少数几种职务,所有公职都向公民开放,而不论其有什么信仰。

在宗教多元发展的冲击下,19世纪初的国教会远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稳如磐石。在1851年的宗教普查日,参加非国教礼拜的人比参加国教礼拜的人还要多一点(表52)。国教会与民众的关系显得疏远,它与国家的亲密关系不见得是优势,它的组织结构更适合稳定的农业社会,不适应快速变化的城市社会,快速变化的城市需要大量有进取心的牧师,国教会却显得步伐缓慢,因此不断面临非国教各种教派的严峻挑战。

表52 1851年英格兰和威尔士宗教普查

虽说到19世纪晚期国教会仍然在英国社会中发挥核心的作用,但它受到内、外两方面的挑战,其影响力日渐下降。在外部,它受到科学的挑战,特别是1859年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1882)提出进化论,直接挑战了上帝的权威,在精神领域制造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地震。达尔文理论在科学的层面上削弱了圣经的真理性质,而且由于“适者生存”,似乎说明基督教道德本身就有问题。这让许多思想家和博学之士经历了深刻的“信仰危机”,而刚刚成年的年轻人则遭遇了科学与信仰之间的对决。

但更大的挑战来自内部。首先,国教会对信徒的控制能力下降了,按照1850年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裁决,教会对持有非正统观念的人不可轻易审判和惩罚,对非国教徒也不可任意排斥。这项裁决尽管使国教会维持了妥协、调和的中庸性质,内部可以存在分支流派;但在另一方面却使国教会缺乏明确的立场,容易造成信仰危机。

其次,“高等考证”(higher criticism)挑战了《圣经》的权威性。“高等考证”起源于德国,30-40年代也在英国教会知识界流行,这种考证对《圣经》(Bible)进行学术考察,从中找出前后矛盾甚至荒谬之处,如旧约前五章声称是摩西(Mose)所作,内容却包含摩西之死。考证对知识界信徒形成冲击,使他们对信仰的根基——《圣经》产生怀疑。

第三,教会内部腐败迭生,花样繁多,其中一大弊端是教士兼职。当时教士的收入差距很大,例如达勒姆主教年收入6000英镑,但布里斯托尔主教只有450英镑;1810年,近1/4的教区年开支还不到100英镑。这使许多低收入的教士兼领圣俸,一个人在好几个教区兼任,获得几份收入,同时又疏离职守,严重削弱了工作效率。兼职牧师花钱雇用助理牧师代他行使职责,到1830年,只有40%的教区牧师住在本教区。

第四,国教会脱离群众,不能发挥教牧作用。19世纪有许多牧师担任治安法官,在20年代大约有1/4的治安法官是由牧师担任的。这些牧师忙于世俗事务,追求世俗利益,日益远离教民,失去他们的信任。而星期日的布道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方式上都脱离大众需要,仪式庄严有余,内容沉闷乏味,毫无吸引力。教会的立场又经常背离时代潮流,人们不假思索地认为它站在政治反动和极端保守的阵营里。

面对这些问题,英国教会试图用改革来应对。1835-1836年辉格党政府立法废除了兼领圣职的做法,它重新分配教区收入,缩小了贫富教区间的收入差距,还讨论了什一税和教区税问题。

国教也开始以比较宽容的心态来看待其他宗教派别,如允许非国教人士入选议会——1828年是其他新教宗派,1829年是天主教,1858年是犹太教。70年代起,除了少数职务,所有公职向各教派敞开大门。1836年国教会放弃了对出生、婚姻与死亡的注册独占,1858年放弃了对遗嘱公证的独占权;牛津与剑桥也在70年代初允许招收非国教教派的学生。到19世纪晚期,安立甘教作为英格兰的国教仅仅是仪式的和习惯的,而不再是法律的;同时,它也不再是爱尔兰的国教。

为扩大影响,国教会还大规模建设新教堂,特别是在大城市。1818和1824年教会得到两笔议会拨款,在大城市建立了600座新教堂;从1861年到1901年,教堂数从大约14731个增长到17368个。19世纪国教会的牧师人数几乎增长一倍,但19世纪晚期牧师数的增长幅度不大,在1871年到1901年期间,从19411人增长到23193人。

尽管有这些措施,但仍显得迟缓乏力,不能解决深刻的危机,也无法消除英格兰教会内部的争端。首先是产生于18世纪的卫斯理宗(Methodism),在其领导人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1703-1791)去世后,迅速从国教中分离出去,发展成颇有实力的新的教派。19世纪初该派增长速度极快,从1800年的9.4万人增长到1830年的28.6万人,还有大量参加仪式却并未入会的人。18世纪卫斯理宗主要在城镇活动,到19世纪则迅速发展到农村及西部、北部的半城镇地区,对农夫、矿工、手工工匠、小商人和小店主吸引力很大。它让青少年和女性找到了出头露面的机会,这是体制化的国教所没有的;而政治动**和社会混乱则让它在农民、手工业者和劳工中找到了许多皈依者。

面对卫斯理宗的迅速发展,国教福音主义运动(Evangelical Movement)形成了。国教的种种弊端引起一些教士的反思,他们感到国教会在管理体制上落后,地方教区设置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教区收入拮据,造成教士贫困,不能很好地履行宗教职责;国教组织忽视穷苦人的要求,越来越远离普通教徒。这些人觉得国教会必须关注下层民众的贫困问题,主张所有人都可以获得上帝拯救,而不管他出身如何、财产多寡,他们被称为“福音主义者”。福音主义是对国教高高在上、脱离民众作风的背离。

福音主义在国教内部有很大影响,其中“克拉彭派”(the Clapham Sect)尤为著名。这个派别因一些重要人物居住在伦敦郊区的克拉彭村而得名,其代表人物是威廉·威尔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1759-1833),其他还有扎加利·马考莱(Zachary Macaulay,1768-1838)、詹姆士·斯蒂芬(James Stephen,1789-1959)等。他们中有许多是议会议员,还有富裕的银行家和政府官员。由于政见比较一致,他们在议会中形成一个小派别,即所谓“圣徒团”(the Saints),成员中包括威尔伯福斯、亨利·桑顿(Henry Thornton,1760-1815)、詹姆士·斯蒂芬、泰格茅思勋爵(Lord Teignmouth,1751-1834)、格兰维尔·夏普(Grenville Sharp,1735-1813)和约翰·维恩(John Venn,1759-1813),正是这些人在1795年组成了“克拉彭派”。。“克拉彭派”提倡社会、宗教改革,推进社会慈善事业,其中最为人们称道的是组织和推动了废除奴隶贸易和奴隶制的社会运动,最终与其他教派中的福音主义者一起迫使议会废除了奴隶贸易(1807年)和奴隶制(1833年)。从19世纪30年代起,福音运动领袖开始关注工人阶级的贫困问题,其中沙夫茨伯里伯爵(Lord Shaftesbury,1801-1885)是典型。

福音运动对英国社会的影响巨大,尤其对普通民众有很大影响。福音主义宣扬维多利亚时代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提倡严格的安息日制度,主张在民众中恢复真正的宗教热情,而这些又恰恰是卫斯理运动的目标。福音运动印发大量的宗教宣扬品,尤其是书册、祈祷书、廉价圣经、布道文,并开展以主日学校为中心的大众宗教教育。它宣传家庭的核心作用,把家长领导的家庭视为基督教价值和基督徒生活的主要体现。福音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贵族社会的腐败风气,到1850年代,这种风气就不那么公开和普遍了。当时社会上很多著名人士都受到福音主义的影响,著名的有首相威廉·格拉斯顿;历史学家托马斯·马考莱(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1800-1859)受他父亲扎加利·马考莱的熏染,著名作家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1819-1880)早年也笃信福音主义。

但福音运动的作用也是有限的。一是福音派人数不多,从来没有占据国教的主流,其社会基础主要在中上层贤达之士之中;二是它自始就是一个组织松散的运动,其内部从来不是铁板一块;三是福音派持保守主义政治立场,比如在1832年支持托利党,反对议会改革,这是它致命的弱点。

在19世纪的宗教运动中,牛津运动(Oxford Movement)是另一个重要的运动。牛津运动起源于国教“高教派”,它强调英国教会的天主教而不是“新教”传统。宗教改革以后,英国国教仍然保留着许多天主教因素,在组织结构、教阶制度和仪式方面都与天主教有明显的纽带关系;当时,国教强调国家的权威,支持君权神授,反对激进的变革和民众参与政治。19世纪,高教派的学术人士和教会人员对国教中日益盛行的自由主义倾向极为担忧,他们主张恢复昔日的教会权威和早期的圣徒传统,提倡类似天主教形式的礼拜仪式,并在事实上认为教会高于国家。

“牛津运动”是1833-1845年间国教内部的一次宗教复兴运动,运动从牛津大学开始,旨在抵制教会的自由主义倾向,恢复17世纪的“高教”特点。该运动的核心人物是约翰·纽曼(John Henry New man,1801-1890)、理查德·弗洛德(Richard Hurrell Froude,1803-1836)、约翰·凯布勒(John Keble,1792-1866)和爱德华·皮由兹(Edward Pusey,1800-1882)等。早期的领袖是纽曼,后期由皮由兹执掌大旗,这些人提倡恢复传统教义和高教礼仪,故有“崇礼派”之称。

一般认为牛津运动始于1833年。当年,辉格党政府通过一项宗教宽容法,它改革了爱尔兰教会,把爱尔兰主教减少到10个,建立教会委员会管理教会财政。这些措施使保守的国教徒十分担忧,他们担心圣公会最终将失去在整个国家中的国教地位,而牛津运动的活跃分子走得更远,他们反对国家干预教会事务,反对“国家至上”的信条;他们抵制政教分离和宗教多元化趋势,批判宗教自由主义和理性主义,主张回归基督教的古代教父传统,因而使运动成为一场典型的文化保守主义运动。

牛津运动出版了大量的书册,因而也被称为“书册运动”(Tractarianism),这些书册宣传牛津派的主张,在国教内部一时引起激烈争论。但这些主张越来越引起国教人士、甚至国教高层人士的警惕,他们认为牛津派的真正目的是恢复罗马天主教,取代英国国教的地位,这样,就唤醒了英国潜在的反天主教精神。1845年纽曼正式皈依天主教,使牛津运动雪上加霜。尽管又有一些重要人物先后加入天主教,但大多数人仍然留在了国教内部,被看成是“伪装的天主教徒”。

大多数国教领袖既非福音派也非牛津派,而是所谓的“广教派”(Broad Church)。这是国教内部的中间派,他们避开极端,尽可能兼收并蓄。广教派反对过高强**会的权威,不赞成高教派恢复旧制的主张,认为教阶、圣品与圣事礼仪并不重要,信仰才是基督教的真谛。它支持福音派及新教非国教的一些做法,反对繁文缛节,强调基督徒的社会责任心,主张新教各派的联合,共同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废除奴隶制。由于受到福音主义的强烈影响,他们也被称为“国教福音派”。

19世纪晚期,国教会中高教派和低教派都在发展,反映了国教中“天主教”和“新教”传统的碰撞。总体而言,19世纪英国国教仍然走中间道路,许多上层人士厌倦了教义争执,渴望一个理性和务实的宗教,让人们能够平静地礼拜。这种“不拘泥于教义和仪式”的向往使国教不仅接收福音主义,而且吸纳牛津运动。在19世纪大部分时间里,福音派在牧师中势力强大,但大学却是高教派的堡垒,广教派则受到政府的支持。两大改革运动克拉彭派和牛津运动的领袖人物都活跃在国教的框架内,这并非偶然。直到世纪末,国教仍然是英国最重要、最具活力的宗教派别,尽管相对而言它在衰落。

关于19世纪的英国教育,它有两套不同的体系,一是精英教育,二是大众教育。精英教育确立了以“重点”中学(公学)和“重点”大学(牛津、剑桥,合称“牛桥”)为主体的“精英”人才培养体系,为教俗两界及军队等输送合格的官吏。受教育一直是重要的进身之路,受教育的权利一直为上流社会所独享,精英教育旨在培养绅士素质,而非专业技能。大学收费昂贵,很少提供奖学金,因此历史悠久的牛津、剑桥就一直是贵族子弟的天下。大学崇尚古典课程,讲究宗教意识,注重人文教育,看重体育活动。

公学(public school)是英国精英教育的基础,名气大,声望高,旨在培养少年贵族的良好情操和高尚人格。在预备学校、中学和大学教育中,公学是中坚,是关键,因为公学是国家统治者的制造商,大学只对他们进行强化,而非塑造。所以凡是社会精英就要上恰当的公学,一旦进入公学,就取得了永久的社会优越地位。

公学分两个层次,上层是贵族、乡绅和上层中等阶级学校,培养未来的政教军各界领袖,还有高级专业人才。工业社会的出现和中等阶级的成长要求对教育进行改革,1861年组织了以克拉伦敦勋爵(Lord Clarendon,1800-1870)为首的委员会对9所历史悠久的“公学”进行调查,这9个学校后来被称为“克拉伦敦学校”或“克拉伦敦九”,其中包括7所寄宿学校:伊顿(Eton College,1440年)、哈罗(Harrow School,1572年)、什鲁斯伯里(Shrewsbury School,1552年)、切特豪斯(Charterhouse School,1611年)、温彻斯特(Winchester College,1382年)、拉格比(Rugby School,1567年)和威斯敏斯特(Westminster School,1179年),还有2所走读学校:圣保罗(St.Paul School,1550年)和梅钦泰勒(Merchant Taylors)。

这些公学几乎都以古典课程为主,直到1870年,在拉格比公学,每周22个学时中有17个是拉丁文、希腊文等古典课程,反映了贵族的文化观。公学也逐渐吸收了资产阶级的公平竞争(fair play)精神。公学为英国输送了大量官员,1880年以来,有60%以上的内阁大臣受过公学教育,其中仅伊顿就占34.7%。90%的大贵族上过公学,其中75%上过伊顿或哈罗;上层文官中71%上过公学,其中48%上过伊顿或哈罗。议员的相应数字是69%和49%,企业家的数字是63%和42%,外交官中67%是伊顿毕业生。

下层公学通常建校时间较短,旨在为中等阶级子弟提供教育,培养中上层管理人才、律师和商人。1837-1869年创立了31所寄宿学校,但并非所有这些学校都立即获得公学的地位。这类公学还可以大体上分成三种:一是语法学校,一般是在19世纪被改造的古老学校;二是非营利私人学校,通常在40年代以后为中等阶级创立;三是私人建立的营利学校。中等阶级公学中最出名的是切尔滕纳姆(Cheltenham,1841)、莫尔伯勒(Marlborough,1842)、罗素(Rossall,1844)、雷德利(Radley,1847)、兰辛(Lancing,1848)、埃普索姆(Epsom,1853)、克利夫顿(Clifton,1862)、哈雷伯里(Haileybury,1862)和莫尔文(Malvern,1865)。两所天主教公学也名声不错——耶稣会(Jesuits)的斯通赫斯特(Stonehurst)和本笃会的爱普福斯(Ampleforth)。

1869年议会颁布了《受捐助学校法》,正式认可上学收费的原则,并要求兼顾古典教育与现代教育,于是语法学校遍地开花,在英格兰就有1448所,威尔士有31所。这些学校有着类似的教学体系,既开设古典课程,也教授现代科学技术,从而培养社会需要的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

从公学毕业,学生可进入高等院校。19世纪初,英国高等教育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牛津、剑桥这两所古典大学,它们是贵族和乡绅子弟独占的大学,在课程设置上体现被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称为“绅士教育”的目标。19世纪以后,牛津是培养政治家的摇篮,剑桥成为哺育科学家的温床,英国历史上有29位首相、50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分别毕业于这两所大学。其他精英群体也从“牛桥”获得力量,1880-1899年,“牛桥”毕业生占文官上层的78%,主教的96%,高级知识分子的84%,企业家的68%。

作为英国国教的组成部分,古典大学在18世纪受到冲击,发展缓慢,到19世纪中叶才恢复元气。牛津大学在17世纪30年代达到招生顶峰,新生数达到500人;18世纪中叶下降到不足200人,直到19世纪70年代才再次超过500人。剑桥在17世纪20年代达到顶峰,60年代下降到100出头,到19世纪60年代恢复到500多人规模。就学生出身而言,1810年,牛津大学贵族和乡绅子弟占学生人数的99%。

在社会变动的大背景下,古典大学的变化却十分缓慢,到19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英国议会才通过了一系列改革法令,对牛津、剑桥进行重大改革。第一是实行宗教与教育分离,1854年和1856年的牛津剑桥大学法(The Oxford and Cambridge University Act)分别为两校建立了管理机构,除三一学院外,所有学院都放弃宗教测试,彻底取消了宗教甄别。1871年允许非国教徒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员职位,可以进入大学管理机构。入学方法也改革了,奖学金和研究基金采取公开竞争制。1877年的另一项立法废除了对教员的独身要求,而此前只允许学院院长结婚。

第二个重大变革是古典大学逐渐从封闭走向开放,一是改革寄宿制,牛津在1868年、剑桥在1869开始接纳非住宿生,以方便中下层子弟入学。二是向非国教徒敞开大门,创办教派宿舍,其中两个——牛津的基布尔(Keble)和剑桥的塞尔文(Selwyn)是国教性质,牛津的曼斯菲尔德(Mansfield)则面向非国教徒。

改革的第三个方面是教学与课程,尽管本科仍开设死记硬背的古典课程,但是逐渐增加了科学课程。1807年古典学校和数学学校分离,新科目渐渐加进了旧课程体系。1824年剑桥大学开始文学士荣誉学位考试(Classics Tripos),1848年道德科学(包括历史)和自然科学也开始荣誉学位考试。到19世纪中叶,牛津设有自然科学院、法学院、现代历史学院和神学院;“牛桥”都建立了科学实验室。即便如此,大学科技教育仍然进展缓慢,尤其在牛津大学,1900年,在牛津专业课程里古典文学占34%,历史占33%,自然科学仅占8%,数学占6%。但是在剑桥通过的荣誉学位考试中,最多的是自然科学,占27%,古典文学占25%,数学占16%,历史占10%。这种以古典教育为主导的高等教育的结果是:“英国虽有许多科学家和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却缺乏足够的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英国高等教育体系的第二个部分是技术学院(Academy)。如果说古典大学为国教精英提供了高等教育,那么技术学院则为非国教徒提供了相应的教育机会。Academy意为“学院”,指中高等专科学校,它们注重自然科学和实用技术、追求创新和全面发展。1662-1843年间共有73所有一定影响的非国教学院(Nonconformist Academy),与宗教完全分离的技术学院是私立学院(Private Academy),依照法、意等国的专业学校模式组建,特别强调实用科目设置,主要教授自然科学与职业技术,培养社会实用人才。据说英国第一所私立学院是17世纪80年代缪尔(Meure)创办的伦敦索霍学院(London Soho Academy),这所学校以实用职业技术教育为主,设有文法、商业、技术、海军和艺术五个领域。私立学院规模不大,但发展更快,到18世纪80年代已超过200所。

古典大学和技术学院都有强烈的宗教属性,而世俗大学则始于1828年创办的伦敦大学,它与宗教完全分离,有着强烈的功利和实用倾向。1831年开办的国王学院则遵守教派传统,承认国教会的主导地位。这两所学校只颁发毕业证书,均无学位授予权。两者在宗教问题上针锋相对,暗暗较量,斗争的结果是妥协:在保持两校原有建制不变的原则下,将1828年成立的伦敦大学改名为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与国王学院一样独立办学。另外成立一个实行联盟制的新伦敦大学(University of London),其任务是考试和授予学位,它不是教学机构,不招生、不授课。伦敦及各地相继成立了一些新的学院,它们在教学事务上独立自治,从伦敦大学接受学位。到1851年,新伦敦大学下属29所普通学院,60所医学院,最远的在约克和卡马森(Carmar then)郡,甚至锡兰(Ceylon)、孟加拉(Bengal)、马耳他(Malta)等海外殖民地。伦敦经济学院(1895年)和帝国学院的一部分——皇家科学学院、皇家矿藏与城市学院、基尔特学院等都属于高等学历技术教育。1898年修改了伦敦大学章程,防止学院变成独立的大学。1858年,除医学院外,允许在英国任何一所大学注册读书的学生参加伦敦大学的学位证书考试;后来,没有大学学历的自学者也可申请参加考试。

伦敦大学的办学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从19世纪50年代起,一大批新式大学(初为学院)在英格兰许多城市兴起,史称“新大学运动”。这些学院以非宗教、讲求实用为特征,以培养科技人才为目标。1837年创办的杜伦(Durham)学院是其先驱,以后曼彻斯特的约翰·欧文斯(John Owens)学院、利兹的约克郡自然科学学院、利物浦的大学学院、伯明翰的梅森科学学院等都比较出名。“这些大学的目标与牛津、剑桥显然不同,它们的办学资金大多来源于地方工业家,带有强烈的地方色彩……这些地方性大学强调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等新兴学科教学,以满足国家的需要。"19世纪下半叶各城市学院逐渐发展成大学,比如1880年欧文斯学院成为维多利亚大学,以后利物浦、利兹、伯明翰的学院也获得大学地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明显增加了,到1900年,英国大学生人数达到2万左右。教育内容从古典文化发展到科学技术,精英培养从政教两界扩大到科技和工商业。随着时间推移,城市大学里专业人员的子弟增多,1893年,在伯明翰的梅森学院(Mason College)里,专业人员和中等阶级下层的儿女各占近37%,还有13%的工匠子女。

女性的高等教育步履维艰。议会指定的关于教育问题的汤顿委员会(Taunton School Inquiry Com mission)因女权主义者埃米莉·戴维斯(Emily Davies,1830-1921)的努力,接受了女子受教育的观念,于是把一小部分教育捐款拨给女子学校,不过到60年代,英格兰只有12所女子学校得到资助,到90年代有80所。在苏格兰,女子受教育的传统比较悠久,第一所女子寄宿学校是在1823年创办的切尔滕纳姆女子学院(Cheltenham Ladies College),以后又开办了圣安德鲁斯的圣伦纳德学校(St Leonard)和布赖顿的罗迪安学校(Roedean)。走读学校中,弗朗西丝·玛丽·巴斯(Frances Mary Buss,1827-1894)在1850年创办的北伦敦学院(North London Collegiate School)影响最大。玛丽亚·格雷(Maria Grey,1816-1906)和她的姐姐埃米莉·希立夫(Emily Shirreff,1814-1897)在1871年创办女子教育全国同盟(National Union for the Improvement of the Education of Women of all Classes/Women's Education Union);受她们启发,1872年创建了女子公学公司(Girls'Public Day School Company,1872-1905),用来资助创办女子中学。第一所受资助的学校是1873年在切尔西(Chelsea)开办的,以后在伦敦和其他地区拓展,到1901年公司共资助38个女子中学;1906年公司更名为女子公学信托基金(The Girls'Public Day School Trust,1906-1998),1998年后更名为Girls'Day School Trust.1883年起,英格兰教会学校公司仿照这种模式在全国开办女子学校。

1863年,剑桥大学同意让女生私下参加地方考试,两年后举行公开考试,当年有126名女生参加考试。1869年,剑桥大学试行女子预考(Previous Examination)和普通学位考试(Ordinary Degree);1880年又准许女性参加荣誉学位考试,但不可获得正式学位。1877年牛津大学也步其后尘,举办了独立的女子考试。

1847年,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弗雷德里克·莫里斯(Frederick Denison Maurice,1805-1872)开始给女教师授课,次年开办了王后学院(Queen's College)。尽管它其实是个中学,但培养了一批女子教育的先驱者,包括弗朗西丝·玛丽·巴斯、多萝西娅·比尔(Doro thea Beale,1831-1906)、索菲亚·杰克斯布莱克(Sophia Jex Blake,1840-1912)等。1849年伊丽莎白·里德(Elizabeth Reid,1789-1866)在贝德福广场给女子授课,1878年贝德福学院(Bedford College)获得为女性参考伦敦大学学位的地位。其他女子学院也逐一开办,如1879年国教的玛格丽特女子学院(Lady Margaret)和非国教的萨默维尔学院(Somerville),1882年开办的威斯特费尔德学院(Westfield)和1886年开办的皇家霍洛威学院(Royal Holloway)等。

女子获得平等高等教育权的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剑桥大学直到20世纪才给女性授予学位;不过,在此之前,伦敦大学各附属学院和威尔士、苏格兰的大学早就给女子授予学位了。

1900-1901学年,除牛津剑桥之外,英国的全日制大学生达到14347人,其中英格兰7943人,威尔士1253人,苏格兰5151人,有2749名是女生。不过,高等教育仍然是精英教育,2万个大学生在人口总数中的比例微不足道,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还有待于大众教育的发展,有待于高等教育的大众化。

与精英教育发展迅速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大众教育举步维艰,直到1870年为止英国都没有统一的大众教育制度,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英国传统思想作怪,重精英教育轻民众教育;另一方面则是自由主义盛行的结果,反对国家干预教育,将其视为私事,与政府完全无关。孩子受不受教育、受什么教育,全看父母意愿,家长的经济状况、性别、阶级和宗教信仰决定孩子的受教育状况。在自由主义主导下,政府虽然在1839年设立了教育委员会,但1859年的纽卡斯尔委员会就初等教育作出结论说:政府资助势必对私人权利造成无端的干涉。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英国的大众教育全面落后,不仅落后于同时代的欧洲国家,甚至落后于18世纪的英国。

大众教育的落后首先表现为19世纪以来英国识字率呈下降趋势,1839年男性平均识字率为66.3%,女性为50%(表53);但已婚青年中男性识字率从1795年不足40%下降到1840年的33%,女性从1750年60%多下降到1840年的50%以下;在圣乔治(St Geroge)、圣詹姆士(St James)、圣安妮(St Anne)等教区70%的孩子没有受到教育,似乎是年龄越小,识字率越低。

表53 1839年英格兰和威尔士识字率

其次表现为国家没有教育政策,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毕业标准,私人、教会、慈善机构甚至企业都可开办教育,而国家完全不管。这就使英国的大众教育参差不齐,各种学校五花八门。其中主日学校的影响比较大,这是一种宗教机构开办的学校,在星期天上课,后来也有私人办这种学校,向贫苦儿童教授一些基本的读写和算术知识。主日学校借教堂或其他公共场地做教室,不收或只收很少学费。1801年仅伦敦就有1516所主日学校,约15.65万名学童;在19世纪中叶,5-15岁的工人子弟大约有2/3上过主日学校。1851年有240万注册学生,实际上学人数约180万。

“导生制”(monitorialsystem)学校也有较大影响。导生制也称“级长制”,1810年左右开始形成,曾在教会主日学校实行过,国教会教士贝尔(Andrew Bell,1753-1832)和公理会教士兰开斯特(Joseph Lancaster,1778-1838)分别进行了系统的实践,因此又称“贝尔——兰开斯特制”(Bell Lancaster method)。在这种学校中,教师先对年龄较大的学生进行授课,再由这些学生教授年龄较小的学生,并负责检查和考试。这是一种廉价的教学方法,一个教师可以教授很多学生。到1813年底,英格兰至少有133个市镇开设了导生制学校,有35个地方还开设了招收女童的导生制学校,招生总数达10万——15万名。到1851年,估计有1500多所导生制学校。

“国民学校”(nationalschool)也对穷人进行基础教育。1811年创立的全国穷人教育学会(National Society for Education of the Poor)负责这方面工作,到1851年已经有1.7万多所国民学校。穷人的学校还有妇孺学校(dame's school)、工场学校(workhouse school)、茅屋学校(cottage homes)等。妇孺学校就是早期的私人小学,通常由女性任教,学校就开在教师家里。19世纪30年代统计学会(Statistical Society)发现:曼彻斯特上过学的孩子中54%只上过主日学校,其余两大类是日校(day school,16%)和妇孺学校(11%).1802年工厂法要求厂主为童工开办教育,尽管该法很少被执行,但它是国家干预教育的起点。1833年工厂法要求建立“工场学校”,为童工提供每天3个学时的学习时间。1844年进一步提出在厂外开办半工半读的“工业学校”,这项立法使接受教育的童工增长了一倍。60年代,在农村还出现过“茅屋学校”,它借用家庭概念,每个“家庭”容纳12-30个孩子,除了教室外,还有工场、医务室和礼拜堂。

这些学校虽说都面向工人,但都不是免费的,一般每个学童每周要付1-9便士,所以赤贫儿童仍然得不到教育。为此,福音派创办了“乞儿”学校,为“粗俗、肮脏、缺衣少穿”的赤贫子弟提供免费教育。学生一般都是童工,平日须挣钱谋生,只有星期天才有空接受一点起码的教育。“乞儿”学校不提供像样的“读写算”,它只提供预备教育,主要目的是让孩子们远离街头,避免陷入犯罪。到1851年英格兰有74所乞儿学校,1853年增加到116所,这类学校校舍破烂,教师素质极其低下。

根据纽卡斯尔委员会的报告,到1858年,英国有86万名学生接受私人学校教育,167.5万名学生接受宗教学校教育。1833年开始政府提供教育拨款,希望能借此调控学校的教学水平。到1839年,大量拨款拨给了宗教机构,使教会学校成为英格兰和威尔士公共教育的主渠道。国家教育津贴从1848年的12.5万英镑增长到10年后的80万英镑,尽管如此,在19世纪中叶,英国仍没有令人满意的小学教育体系。

1870年通过了福斯特(William Edward Forster,1818-1886)的《初等教育法》,它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全国划分为若干学区,由地方教育委员会统一管理。二、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学校稀少的地方,创建由选举产生的学校委员会(school board)。三、每区由民间维系一所学校,否则地方教育委员会有权收税、收学费以共同维持;家长若付不起学费,子女可免费入学,但实行强制性的基础教育,凡6-13岁的儿童必须入校学习。这项法案是英国初等教育史上的一大转折,它扭转了大众教育不受国家重视而受制于教会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英国教育的发展。

随即,在大多数城镇成立了学校委员会,到90年代,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学校委员会超过了2000个。不久,在工人区创办了寄宿学校(board school),为穷人的孩子提供基础教育。委员会有权减免学费,也有权强制上学,不过在大多数地方教育仍旧既不强制也不免费。1876年另一项立法规定:在没有学校委员会的地方创建享有类似权力的入学委员会;到1880年,所有年龄在5-13岁的儿童都被强制入学,但如果经由半工半读可以达到一定的文化水平,仍可在10岁时开始工作。

教育法的实施使官办学校得到了发展的机遇,到19世纪末,英国官办学校已经达到2500所,在校小学生190万;加上民办学校的在校生120万,基本上普及了小学教育。作为其结果,英国成年男性最低限度的“读写能力”比例,从1844年的67%增至19世纪末的97%,基本上扫除了文盲。在坎特伯雷附近的一个村庄,5-14岁男女儿童的入学率从1851年的33%和42%,迅速增长到1881年的73%和80%。

在教育管理层面上,1839年成立的枢密院教育委员会是英国第一个国家教育监管机构,标志着由教会控制教育向国家管理教育发展。1858年教育委员会下设教育行政部,加强对普通教育的管理。1880年实施小学义务教育法,1899年成立教育部。政府和议会展开教育调查和立法活动,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直接领导。在地方层面,1902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学校委员会被地方教育委员会(localeducation com mittee)所取代,教育委员会由郡、市议会提名,负责指导小学和中学教育。苏格兰已在1901年通过了相似的法律,不过苏格兰的学校委员会一直存在到1918年。

综上所述,19世纪英国的教育经历了从私人到公共、从地方化到中央干预、从随意到计划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民众的整体文化素质提高了,两性的文化差距缩小了,1815年,男性的文盲率是58%,女性是81%。到1871年,根据统计局(Register General)的记录,有80%的男性和73%的女性能读会写;到1897年,文盲率下降到3%。英国的大众教育终于确立起来,使其与英国的经济和帝国地位基本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