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孙策据江东,各路豪杰志士纷纷前来投奔,以曹操为首的朝廷又对他大加拉拢,这一切令袁术坐卧不安。
既然孙策与曹操结盟,那么袁术也必须寻找自己的盟友。谁是孙策的死对头呢?袁术想到了一个人——祖郎。
祖郎是盘踞丹阳的一名大山贼,孙策初出茅庐时的第一仗就是讨伐祖郎。只是当时孙策没有自己的基本部队,被祖郎打得落花流水,差点就丢了小命。精于权谋的袁术不失时宜地拉拢祖郎以牵制孙策,他派使者秘密南下,以仲家皇帝的身份授予祖郎官印,并怂恿他煽动山越人联合起来对付孙策。
山越人本是南方土著,但他们的首领却是一个外族人,此人便是胆识俱优的太史慈。
太史慈怎么成了山越人的领袖呢?
却说当年太史慈协助扬州刺史刘繇对抗孙策,只是刘繇并不重用他,以致被孙策打得大败而逃。太史慈逃到芜湖,亡命山林之中,他收罗了一些残兵败将,当起山大王,自称“丹阳太守”,过了几年逍遥自在的生活。太史慈武艺高强,骁勇善战,且重信守诺,有古君子之风范,得到土著山越人的拥戴。
此时孙策已完全占据吴郡、会稽,打着讨伐袁术的旗号全力西向,进攻丹阳郡,连战连捷,夺取宣城以东诸县,只有泾县以西的六个县尚未被征服。
太史慈接受祖郎的邀请,屯兵于泾县,祖郎则据守泾县以南的陵阳,摆开与孙策决战的架势。
螳臂当车!
太史慈与祖郎宛如好斗的螳螂,挥舞着利爪,可惜的是,他们与对手相比,根本不是同一重量级。在孙策隆隆战车巨大车轮的碾轧之下,自以为强壮的螳螂必定遭到惨败的命运。
纵观孙策的一生,他在战场上的失利屈指可数。祖郎有资本向天下吹牛,他就是打败孙策的人,但是我们要在“打败”前面加上两个字——曾经。孙策已不是绵羊,他已摇身一变,成为一头猛虎。
猛虎出山,剽掠如风。
陵阳一战,手握数万大军的孙策一鼓而下,把祖郎打趴在地。祖郎全军覆没,他连逃跑的机会也没有,被五花大绑押至孙策跟前。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祖郎披头散发,一脸颓丧,当他发现孙策的目光如同一道闪电射来时,只能闭上眼睛,仰天而叹。他可以想到孙策杀他的一百个理由,却找不到一个不杀他的理由。
但是孙策的刀始终未出鞘。
因为孙策有一个不杀他的理由:要争夺天下,不是靠杀人,而是获得人心。
这就是孙策与祖郎的不同,境界不同,气度也不同。
杀一人以泄私仇,固然快意,却不一定明智。
这就是王者的境界与气度。
孙策以王者的慷慨说道:“以前你曾袭击我,一刀砍中我的马鞍,就差一点点,我就命丧黄泉了。但是,今天我不杀你。我兴义师是为了干一番大事业,以前的恩恩怨怨,我不放在心上,只要是可用之人,我一概录用。我不只对你如此,对天下人皆是如此,我说到做到,你不必恐惧担忧。”
这种磊落的胸襟,曹操有,刘备有,孙策有,因而天下最终会成为鼎立之势。
祖郎很意外。项上人头居然没有落地,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当沉重的枷锁被卸去后,他呆呆地望着动弹自如的手脚,终于确信奇迹的降临,不由得感激涕零,伏首谢罪。祖郎非但性命得以保全,还挂了一个“门下贼曹”的职衔,从山贼摇身一变成为抓贼的官差。
人都是会记仇的。
不记仇的人只有两种:一是道德家,一是深谋远虑的人。
孙策属于后者。
祖郎曾一刀劈了他的马鞍,倘若不是稍偏几寸,孙策就被一劈为二了。祖郎被生擒,既没被活剜解恨,也没被枭首示众,甚至毫发无损。连祖郎都可以不死,何况其他人呢?打败敌人不一定采用杀人这种恐怖手段,留人性命有时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山越人着实没有与孙策血战到底的理由,被山越人推为首领的太史慈又如何能血战到底呢?太史慈与孙策既无旧怨,也无新仇,他还紧握刀柄的唯一理由,就是内心深处义重于生的武士精神。太史慈的义,虽春秋战国时代之士不能过之,他单骑救北海孔融之事迹,足以彰显其世间罕见的智勇忠义。
可是,若论义,孙策不让太史慈。
兴师而能秋毫无犯于百姓,这是义;书斥袁术称帝之野心,这是义;不杀败军之将王朗,这是义;甚至不杀仇家祖郎,以德报怨,这更是义。孙策之义,孔融、刘繇之辈望尘而莫及,太史慈能效力于孔、刘二人,何以却要排斥孙策呢?或许在太史慈看来,作为武士,不战而降,非爱惜名节之道!况且当年太史慈力搏孙策,平分秋色,未落下风,今天岂有望风而逃的道理?
不论胜与败,生与死,太史慈势必要与孙策一战。
但是战争不是两个人拳打脚踢的舞台,而是一群人与另一群人的斗殴。孙策一方人多势众,太史慈一方在人数上本就居劣势,山越人武器窳劣,作战没有章法,强弱立判。山越人参战,本无政治目的,无非是为了自保。只是孙策义释祖郎,早给山越人吃了一粒定心丸,孙策连仇人都可以放过,何况他人呢?
战未开打,山越人已没了死战的决心。
只有太史慈不惜一战——只为荣誉而战。
太史慈仍是骁勇善战的硬汉,不过鸡蛋碰石头的尝试绝对产生不了奇迹。他的下场与祖郎如出一辙,他被众多兵士掀倒在地,五花大绑地带到孙策面前。
太史慈对孙策并不陌生,因为他们之间曾有过一次搏斗。那次搏斗,孙策本可以以多打少,把单挑变成群殴,但他却冒着巨大的风险接受了太史慈单枪匹马的挑战——从这点来说,太史慈打心眼里对孙策有一种敬重,他觉得对方是真正的英雄,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
同样,在孙策看来,太史慈也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
当初两人狭路相逢,太史慈身边只有一个小喽啰,孙策身边有十三名骑将。稍有头脑的人早就见势不妙而逃之夭夭了,但太史慈却策马杀向孙策,这种藐视一切敌人的勇气,试问天下几人能有?那次邂逅之后,孙策曾几度慨叹,太史慈这样无畏的勇士,本应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可他却去追随平庸的刘繇,真是明珠暗投。
孙策连祖郎都不杀,当然不会杀太史慈。
太史慈是英雄,是国士。
英雄与凡夫的区别,不在于他们有金刚不坏之身,而在于他们有凛然不可犯的尊严,在于他们视名誉高于生命的品质。孙策降伏祖郎,可以居高临下地施舍他的仁慈。但是,若要降伏英雄,他必须收敛其王者的霸气,以谦恭之姿去赢得对方的心。
和祖郎相比,太史慈受到的待遇要优厚许多。当他被押至帐中时,孙策一个箭步走上前,亲自给英雄松绑,接着,他又拉起太史慈的手,亲切地说:“还记得你我在神亭遭遇时的情景吗?咱们是不打不相识,我一直在想,若是当时你生擒了我,会怎样对我呢?”
这一问实在高明。
这话的言外之意是:你太史慈今天成为阶下之囚,非战之罪,只是运气欠佳罢了。当年神亭相斗,没有分出高下,战成平手,孙策却故意说太史慈有机会生擒自己,这是给他保住武士的面子与尊严。
倘若情形倒转,换作太史慈生擒孙策,他会怎么做呢?这不是好回答的问题,但太史慈的回答也十分巧妙:“这个可不好说。”若说自己会杀孙策,未免显得气量狭小;若说自己不会杀孙策,在此情形下,未免有作秀之嫌。
孙策听罢哈哈大笑,笑得爽朗、开怀。这是在朋友面前才会表现出来的善意的笑。在他心里,太史慈从来不是敌人,而是朋友,一位可以痛饮、可以畅笑的朋友。相逢一笑泯恩仇,这一笑,把旧日的恩怨抹平了。
孙策仍拉着太史慈的手未放,诚恳地说:“你我二人携手,天下还有什么事做不成的呢?我早知你忠义无双,可谓是天下智士,只是可惜呀,你跟错了人,终究不能得志。我是你的知己,在我这里你必定可以一展宏图。”
“知己”二字令太史慈怦然心动。
归顺孙策,会不会违背太史慈的忠义之道呢?不会!太史慈并非刘繇的真正部下,他是以朋友的身份去帮助刘繇,可刘繇并没有重用他——从这点看,刘繇实在算不上太史慈的知己,甚至有些不够朋友。孙策勇武的个性与海纳百川的胸襟,早令太史慈有佩服之心,如今孙策又对他推心置腹,以知己相称,此等情义,天地可鉴。
“士为知己者死”乃是武士历来恪守的古道,太史慈是“士”,孙策是“知己者”。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朋友,但知己者只能是二三人。太史慈与孙策从一开始就是针锋相对的敌人,甚至真刀真枪地拼杀过一回,但敌人可能比朋友更“知己”。不论是孔融或刘繇,都不是太史慈的“知己”,因为他们都不是真正的武士,不是武士,又如何能真正理解一名武士的抱负与理想呢?
从这一天起,太史慈归顺孙策,不是因为孙策的不杀之恩——不杀的确是一种恩,但这种恩不足以让真正的武士心悦诚服。太史慈报的恩是知遇之恩。孙策是天下最理解他的人,理解他的忠节义气,理解他的人生信念与价值观。太史慈遇明主,孙策收国士,这是人生的喜剧,也是历史的喜剧。
孙策西进,如风卷残云。
龟缩在豫章郡的扬州牧刘繇日暮途穷,忧惧交加,终于一病不起。他是汉末名士,可惜生不逢时,坐以论道是其长,舞刀弄枪是其短,他先是受制于袁术,后又蒙羞于孙策。这个州牧当得太窝囊,终究要被历史无情地淘汰出局。
刘繇死了。
他留下一个烂摊子,一万多人马要何去何从呢?
大家把希望寄托在豫章太守华歆身上。
华歆也是名士,声望之隆不在刘繇、王朗之下。与刘繇、王朗一样,学问家华歆也不是带兵打仗的料。但他是个好官,所有人都希望他能出来主持大局,接管刘繇留下的一万人马。
华歆拒绝了。在他看来,此时接管这支武装,不免被人认为是落井下石、趁机夺权的野心家。他是道德家,不是野心家,宁可守住清名,也不愿遭人误会。
偏偏刘繇的部将们非要拥立华歆为新的首领。倘若听听几个同时代人对华歆的评价,我们便不难理解将士们的执着。陈登称华歆“渊清玉洁,有礼有法”;曹植称他“清素寡欲,聪敏特达”;《三国志》的作者陈寿评判他“清纯德素”。乱世之中,他仍是清官,一个难得的清官,投奔清官总是没错的。
这年头,有兵就是草头王。华歆不想当草头王,他坚持拒绝当一万将士的首领。只是他不想要,自然有人想要。一万多人的武装不是小数目,无论哪个军阀都想吞为己用,孙策也不例外。
要招抚收编刘繇旧部,只有一个人能做得到。
这个人就是太史慈。
太史慈与刘繇是同乡,又是朋友,为人重义轻利,声名在外,自然是前去招抚其部的最佳人选。只是刘繇刚死,就让太史慈去收编其部,是否有落井下石之嫌呢?
孙策请太史慈喝酒,喝酒不是目的,目的是要解释他与刘繇交恶的原因。他说:“当初我与刘州牧交恶,是因为我为袁术效力。我父亲去世后,留下数千精兵,由袁术托管。我发誓要继承父亲的遗志,为了索回父亲旧部,不得不向袁术屈意低头。后来袁术不守臣节,妄自称帝,我多次上书劝谏,未被采纳。大丈夫立身处世,道义为先,因此最后我与袁术分道扬镳。这就是我投奔袁术以及与其绝交的全过程,可惜刘州牧现在过世了,我无法给他解释。”
孙策说这些,是要告诉太史慈,刘繇不是自己的敌人。当年与刘繇的战争,自己是作为袁术部下参战,并非与刘繇有什么恩怨。刘繇是太史慈的朋友,也是他敬重的名士,孙策要太史慈前去收编刘繇的旧部,就必须打消他内心的顾虑。
孙策又说:“如今,刘州牧的儿子还在豫章,你去走一趟,看望他一下,并把我的意思告诉其部众:他们若愿意,就跟你一起回来;若不愿意,加以安抚,遣散回家。另外,你也顺便观察一下华歆这个人治理政务的能力怎么样。需要带多少兵马前去,你可以自做决定。”
作为上司,孙策原本只需下达命令即可,但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不是把太史慈当作下属,而是当作知己、朋友。
一向重情重义的太史慈不能不感动,他动容道:“我曾多次冒犯将军,犯下不赦之罪。将军气量宽广,有齐桓公、晋文公的胸怀,我当尽死以报将军恩德。如今双方没有交战,不宜带太多的人去,只要数十人就够了。”
齐桓公、晋文公一直是明主的典范。管仲曾一箭射中齐桓公,后来被任命为齐相;勃鞮(dī)曾几度追杀晋文公,后来也被赦免。孙策之气量,比起齐桓公、晋文公着实毫无逊色,遇到此等英明领袖,太史慈岂能不尽死效忠呢?
太史慈打点行装去了。
问题是,让一个刚刚归降的人去招降,他要跑了怎么办?
趁太史慈不在,孙策的那帮部将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开了:“让太史慈去招抚,保不准他一路向北,不回来了。”
“不会的,”孙策斩钉截铁地答道,“他要是跑了,能投奔谁去?”
孙策太了解太史慈了。太史慈说尽死以报恩,就一定会做到,他是言必行、行必果的人,绝不会出尔反尔。因为他是一位士,士的承诺比黄金还要贵重,比生命还要重。
孙策送太史慈出城,临别时依依不舍,握紧他的手问道:“几时能回来?”
“不超过六十天。”太史慈的回答很简短。
几十匹骏马呼啸而去。望着太史慈远去的背影,众将议论纷纷,说的不外乎就是派此人去绝对是失策之举。这些话不是对孙策说的,却故意让他听见。
“各位莫再议论了,”孙策对自己的判断充满自信,“这件事,我考虑得很仔细了。太史慈勇猛过人,胆识非凡,他以道义为先,一诺千金,一旦将人视为知己,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太史慈绝非反复之人,你们不必担忧。”
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孙策能如此深刻地了解太史慈,无愧为他的知己。
事实将打消众人的疑团。
不到六十天的工夫,太史慈就回来了。
他去时只带了数十骑,回来时却带来了整整一支军队!
这就是信任的回报,这就是慷慨施恩的回报。
这也证明了孙策能崛起为江东之王,绝不是仅凭父亲遗留下的那点资本。他多谋善断,慷慨大度,用人不疑,乃是一位真正具备王者气质的英雄人物。
太史慈不但带回一支军队,也带回一份珍贵的军情谍报,这份谍报便是对华歆的全面评断:“华歆品德高尚,但胸无韬略,只能勉强自保罢了。丹阳人僮芝割据庐陵,鄱阳被豪强势力占据,他们都拒绝接受华歆的命令,华歆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干瞪眼。”
听到这里,孙策不由得拊掌大笑:看来华歆的豫章郡,迟早也要成为自己的盘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