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思明是“安史之乱”的二号人物,与罪魁祸首安禄山是老乡。史思明是个突厥人,为什么起了个汉人名字呢?原来这名不是他爹妈起的,是唐玄宗李隆基赐的。他原来姓阿史那,名崒干,后来因为立了不少战功,李隆基便赐名“思明”,以示恩宠,说明他在皇帝心目中的分量不一般。
这个深受唐朝皇帝器重的少数民族干部,早年却差点儿死于非命。多亏他脑子灵活,才保住一条命。
史思明早年的经历,简直是一部传奇。那是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的事情。史思明借了官府的钱,到期后却无力还债。借官府的钱不还,在任何时代都是不允许的,都将造成严重后果。不知那时的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总之后果会很严重,不然小史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往北边的奚族地区逃亡了。
他应该知道,奚族有个特点,那就是特别排外——这是我的地盘,外人休得踏入雷池一步。但是史思明仿佛早就胸有成竹,想好了应对之策。他对想杀他的奚族人说:“杀吧,杀了我你们就好玩了。”奚族人听他话中有话,不敢动手,决定听他把话说完。可是史思明又不说了,把头昂得高高的,眼睛闭上,等着他们来砍头呢。
等了一会见没动静,他这才睁开眼睛,说:“我是大唐王朝派来与你们大王和亲的使者。你们杀了我,不怕闯下大祸,给你们带来灭顶之灾吗?”史思明虽然其貌不扬,但说这话时的神态,绝对称得上气度非凡。关键是,他的这副派头把奚王给征服了,他没有理由不信。
就这样,小史不但受到贵宾般的礼遇,被好吃好喝地供着,奚王还决定派一百人跟他去朝拜大唐皇帝。奚王的决定实在是超出了史思明的预料,如果这一百人真的成行,到时候要摆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皱皱眉头,马上计上心来,说:“你派的人不少,大唐皇帝一定很高兴。可是依我看呐,你派的这些人都很浅薄,这样的人怎么能去见大唐皇帝呢?我看不如这样,听说你们这里有个才华超群的琐高(奚族将领的称号),派他一个人去就行了。”奚王虽然觉得只派一个人显得太不礼貌不够隆重,但人家是大唐的使者,他的话怎敢违抗呢?
有意思的是,史思明的意思本来是想做减法,因为人数越少越好对付,谁知道奚王最终做的是加法——让琐高去当然没问题,正好他手下有三百人,让他们都去吧。
苦不堪言的史思明只好带着这三百零一人出发了。即将走到平卢(今辽宁朝阳)的时候,史思明有了主意。他派人对平卢守将裴休子说:“奚族人以朝拜天子的名义派人来偷袭平卢,你得做好准备,到时候先下手为强,把他们干掉,不然麻烦就大了。”
每当读到这里,在下心里就疑窦顿生,不明白史思明派的是什么人——既然他让那人说那些话,说明他派的人肯定不会是奚族人,那就一定是自己人,可他那时是个躲债的逃犯,哪里来的自己人呢?
不管怎么说,平卢守将裴休子信了,三百个奚族“朝拜者”刚进入平卢,他就把他们杀了个精光,只留下琐高一人。这一定是史思明的意思,不然裴休子是不会单独留下这个活口的。话说这个琐高,那可不是一般人,是奚族最有才能的人。史思明留下他不杀,是有他自己的考虑的,不然他也不会把他捆了送到幽州节度使那里。
如他所料,奚族最有才能的人的“到来”,使幽州节度使大喜过望,认为史思明为朝廷立了一个大功,马上给朝廷上奏折,大夸史思明如何如何能干,朝廷马上让他当了个果然毅(军事职官名称),后来又升为将军。
史思明没想到,他的发迹竟然得益于忽悠人的本事。他更没想到,当他后来有机会跟皇帝大人提到此事,他会得到皇帝大人的亲自赐名。这个备受皇帝赏识和恩宠的家伙,后来却背叛了朝廷背叛了“恩公”,和安禄山联手,将大唐整得苦不堪言,甚至直接导致了它的衰落,不知道算不算恩将仇报?恩将仇报者自古没有好下场,后来他被儿子和部将谋杀,也算是报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