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亮:苏轼一辈子只为他写过墓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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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亮,宋朝三大廉吏之一(另外两位是刘温叟和包拯),他比包拯小十来岁,应该算是同时代人。他还与大名鼎鼎的“三苏”是正宗老乡,也是四川眉州人,而且和苏轼有不一般的交集。

陈希亮给人的感觉,首先是天不怕地不怕,对待皇亲国戚像对待普通人一样。或者说,在他眼里只有平等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皇亲国戚,即使有,他也要让他们“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在很多人那里是一句空话,是忽悠老百姓的,但在他那里绝对不是。

比如他起初做大理评事时,有个名叫海印国师的僧人,与不少公卿大夫关系密切,出入章献皇后家就像出入自己家里一样随便,仗势欺人侵占了不少老百姓的土地。陈希亮便把他收拾了——实在对不起了大师,我晓得你后台硬,但是法律更硬,我必须用法律治你,你犯了哪条用哪条治你,不服?不服你去告我啊,也用法律治我啊。

依法治了这个所谓的国师,谁也不敢吭一声,包括皇后。

于是“全县震惊”——那可是皇后的人啊,谁也不敢动的人他动了,能不震惊吗!

然后就是“百姓雀跃”——从此以后再也没人敢侵占我们的土地了,能不雀跃吗!

那以后,不法分子只要听到陈希亮的大名,基本上会面无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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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还是小意思,他还直接吓死过一个皇亲。

那人名叫沈元吉,是个外戚,既偷东西又杀人,落到了陈希亮手里,姓沈的一看审问他的是陈希亮,受惊倒地,然后再也没起来。

陈希亮从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放过”一个无辜者。

比如郴州竹场有人给缴纳租税的人伪造凭证,官府知道了,要处死那个缴纳租税的人。但陈希亮认为他也是个受害者,因为他不知情,就把他放了,然后去追查真正的犯罪分子,终于把伪造凭证的人查了出来。

对坏人,他也不是一味地强硬,比如有一年他主管鄂县政事时,县府有个老官吏,名叫曹腆,也算是个老油条了。他犯的事是“怠慢法令”,而且因为陈希亮年轻,他根本不把陈希亮放在眼里。谁知陈希亮到任后,首先就拿他开刀,查实了他的罪行,而且表示要依法办事。曹腆这才怕了,磕头如捣蒜,把血都磕出来了。陈希亮说,念你年纪不小了,只要你改过自新,加上你犯的罪也不大,可以免去处罚。

后来,曹腆真的改过自新,成了一个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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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谁也不敢动的巫师,他也敢动。

那些巫师也真是坏,平时利用人们的迷信心理骗人钱财倒也罢了,每年还要搞个什么“春斋”,以此为名搜刮百姓钱财,美其名曰“祭鬼”,实际上都弄到他们自己腰包里去了。

巫师们骗老百姓说,不祭鬼就会发生火灾,那些鬼就会到人间来放火,还让老百姓到处传谣:如果不祭鬼,鬼就会身穿红衣来放火。

陈希亮以铁腕手段制止了这项活动,火灾再也没有发生,后来他因故被免官离开时,老百姓送了他很远,流着泪对他说:“你一走,穿红衣服的人又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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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多少有点儿意外的是,陈希亮还是个优秀的工程师——在安徽宿州做官时,汴河改道流经宿州,年年洪水泛滥,桥梁总是被冲垮。

他去考察时,当地老百姓告诉他,汴河水势太猛了,再坚固的桥墩都能冲垮,也不知冲垮了多少回了,所以在汴河上架桥,既艰难又劳民伤财。

可是不能没有桥啊,没有桥,老百姓过河只能靠渡船,不但极不方便,还因水势太猛而不时翻船,这样下去可不行。

考察结束回到家里,陈希亮半夜半夜地睡不着,冥思苦想,终于眼前一亮:既然桥墩会被冲走,为何不建一座没有桥墩的桥?

他找到纸笔,不停地画画改改,改改画画,经过几天几夜废寝忘食,新的造桥方案诞生了——不再在河水湍急的流水中建桥墩,而是建一座直接飞跨两岸的桥梁。

这样一来,无论多大的水,都对桥梁构不成威胁,往来船只也不会再受阻碍,一举两得。

方案定下来后,陈希亮立即命令属下采购木料,然后请来木工开始施工,没多久,他设计的图纸就变成一道“飞虹”,飞跨汴河两岸。

陈希亮的发明,不但得到朝廷嘉奖,还被推广至全国。至于百姓,那还用说,除了交口称赞,还是交口称赞。

北宋治平元年(1064),陈希亮因劳累过度与世长辞,享年64岁。

前面说到他和苏轼有不一般的交集,到底是什么样的交集呢?

那就是陈希亮去世后,自称一辈子从不愿为人作墓志的苏轼,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破例为他写了一篇传记,名曰《陈公弼传》(陈希亮字公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