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十月(此时仍用秦历,以十月为岁首),刘彻颁布了即位后的第一道诏书,在全国范围内选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且由他本人亲自主持策试,策论的题目是《古今治道》,即探讨古往今来的治国之道。
在这个大题目下,刘彻提出了事关国家治乱兴衰的一系列问题:
五百年来,无论是高居庙堂的君王,还是草泽乡野的有识之士,皆欲效法先王,拯救万民;为何最后总是失败的多、成功的少?
都说三代是受命于天,有什么证据?
这世上灾异不断,是什么原因?
人的寿命有长有短,品行有好有坏,又是为什么?
朕希望天下能有淳朴的风气,法令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百姓安居乐业,官员清正廉明,刑罚减轻,奸佞改过,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要实现这一切,朕该怎么做?
其实刘彻也知道,面对这样一些至大至深的问题,答案肯定是言人人殊、见仁见智的,所以,他并不指望得到什么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答案。他抛出这些问题,只是想让对策者们借题发挥,各自亮出思想观点而已。而刘彻真正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此次策试,让不同学派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进而汇聚成一股有声有势的政治思潮,冲击日渐僵化的黄老思想,为即将进行的观念革命与制度改革摇旗呐喊。
这既是一种舆论上的造势,也是对旧有意识形态的一次火力试探。除此之外,刘彻当然也希望通过这次策试,从诸子百家的学说中找到最合乎需要的一套治国理论。
诏书颁布后,各地共推举了一百多位学有专精的知识分子,其中既有儒家学者,如辕固、公孙弘等人;也有法家、纵横家等各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如严助、冯唐等人。而在所有参加策试的人中,最令刘彻激赏的,莫过于大儒董仲舒了。
董仲舒,广川(今河北省景县广川镇)人,从少年时代起便研习《春秋》,为学精严专纯,心无旁骛,有“三年不窥园”之说(长年在书房中专注于学,乃至不往花园里多看一眼)。其门下弟子众多,许多人无法得其亲授,只能从师兄处间接问学;虽恭列门墙,却连老师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景帝在位后期,董仲舒的声望已遍及朝野,景帝慕名将其征召入京,立为“博士”。此次策试,董仲舒便是以博士身份参加的。
看完董仲舒的策论,刘彻顿觉耳目一新,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天子览其对而异焉”。(《汉书·董仲舒传》)
于是,刘彻迫不及待地下了第二道诏书,希望董仲舒进一步阐明儒家的治国思想。董仲舒不负所望,立刻挥毫,呈上了第二道对策。刘彻看完之后意犹未尽,遂再下诏书。很快,董仲舒又呈上了第三道对策。如此三问三答,总算让刘彻对儒家的政治哲学有了一个较为深入的了解;而董仲舒先后呈上的三道策论,则被后人称为“天人三策”,从此在中国思想史上占据了重要地位。
综观董仲舒的三道对策,其核心思想不外乎三个:天人感应、礼乐教化、大一统。
所谓天人感应,就是说上天是人间的最高主宰,具备赏善罚恶的能力。若秉承天命的帝王逆天虐民、昏庸无道,上天就会降下灾祸示警;倘若依旧执迷不悟,上天必施以严厉惩罚,使其败亡。用董仲舒的话说就是:“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汉书·董仲舒传》)
很显然,这是一种典型的神权政治理论。这个理论的前提是“君权神授”,就是把帝王视为上天在人间的代理人,从而赋予其至高无上的特权和统治万民的合法性。只有当这个代理人违背上天意志的时候,其特权与合法性才会被剥夺。
“天人感应”的学说,首先是为统治者服务的;但与此同时,它也对君权形成了某种程度的制约,令统治者不敢为所欲为,而要有所忌惮、心存敬畏。尽管对于君临天下、富有四海的帝王而言,这种内在的道德约束是很微弱的;可即便帝王本人不把它当一回事,至少有良知的士大夫可以把它作为一种理论批判的武器,尽最大努力对统治者进行舆论监督,从而限制其对权力的滥用。
从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要防止当政者滥用权力,最有效的方式还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过,指望古人在两千多年前就设计出一套科学的制度来约束统治者,显然是一种苛求。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古代思想家通过“天人感应”学说迫使帝王心存敬畏,就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情。
当然,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制度约束与道德约束并重,二者相互补充。可是,如果受到历史条件限制,使得前者不可能实现的时候,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尽量保有后者了。其实,最可怕的事情还不是二者当中缺了哪一个,而是制度约束与道德约束的双双缺位。
董仲舒的第二个核心思想,就是“礼乐教化”。
众所周知,“礼乐”是儒家伦理思想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礼”最初是指祭祀时的器物和仪式,到周朝时,则衍生为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整套典章、制度、规范;“乐”的本义是音乐,和“礼”并称时,即泛指宗法社会中人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按照董仲舒的说法,帝王如欲实现天下大治,就必须对臣民施行礼乐教化。
他说:“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汉书·董仲舒传》)
这段话的大意是:“道”是实现天下大治的必由之路,仁、义、礼、乐都是达成这个目标的手段。所以在古时候,圣贤君王虽已去世,但子孙长存,且天下仍可太平数百年,这都是礼乐教化之功。老百姓都是追求物质利益的,这是亘古不变的人性,就像水总是往低的地方流一样;倘若不以教化作为堤防,就不能阻止人欲泛滥。古代君王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治理天下莫不以教化为首务:在京师设立太学,以教化全国;在地方设立各级学校,以教化城乡百姓;用仁的思想引导民众,用义的精神砥砺民众,用礼的规范约束民众。只要做到这一切,就算刑罚很轻,犯罪现象也会很少。因为礼乐教化一旦推行开来,民众素质就会提高,社会风气也会变好。
董仲舒所言,可谓深得刘彻之心。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问题,而每个时代必然都要寻求合适的应对之策来解决问题。战国之际,群雄争霸,秦国为了自身的强大并最终一统天下,就必须采用严苛猛厉的法家思想。大汉立国之初,民生凋敝,为了安养天下,就必须采用清静无为的黄老之学。而到刘彻即位之时,时代条件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表面上看,汉家天下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但就像司马迁所揭示的那样,一个数量庞大的权贵阶层已然崛起,这个既得利益群体既包括暴富的商人和地方豪强,也包括皇亲国戚和公卿百官。他们一方面聚敛财富、兼并土地、横行乡里、鱼肉百姓,一方面奢侈纵欲、挥霍无度、不守法纪、僭越犯上,破坏了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秩序,给社会安定造成了严重威胁。在此情况下,董仲舒提出的儒家礼治思想及其相应的尊卑等级观念,就是解决当时社会问题的一剂良方。
所以,从见到“天人三策”的那一刻起,刘彻事实上已经暗下决心——必须把儒学作为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治国思想。
董仲舒的第三个核心思想,就是“大一统”。
大一统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指一个国家必须建立一个政治中心,也只能有一个中心,全国都要统一于这个政治中心。在董仲舒的思想中,大一统包括三个层面:一、反对诸侯分裂;二、加强中央集权;三、全国思想统一于儒学。简言之,就是领土的统一,政权的统一,人心的统一。
很显然,这个大一统思想,正是这个时代迫切需要的。
自高祖刘邦分封诸侯王的那一天起,大汉帝国便已埋下了分裂和动乱的隐患。诚然,高祖采取封国制的目的,是让宗室子弟镇抚一方、拱卫中央,以免像秦朝那样因孤立而败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侯势力日益发展,与中央的离心力便逐渐加大。到了文、景之世,由于秉承黄老清静无为的治国理念,中央对日渐强势的诸侯王采取了姑息迁就的态度,所以分裂割据的态势进一步加剧了。
七国之乱,便是上述隐患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一次总爆发。虽说叛乱很快就被平定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各诸侯国从此就没了与汉朝中央分庭抗礼的野心。到刘彻即位时,这种分裂与叛乱的危机仍然存在。所以,倘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诸侯王的问题,不能从制度上削弱诸侯力量,加强中央集权,那么,刘彻所继承的大汉帝国就不可能安如磐石,他的帝位自然也不会稳固。
因此,在此时的帝国提倡并推行儒家“大一统”的政治观,是理所应当、势在必行之举。而全面贯彻这样的治国理念,首先要做的,当然就是把儒家思想推上国家意识形态的宝座。用董仲舒的话说就是:“《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春秋》的大一统思想,是天地之间的大道,古今不变的大义。可当今之世,各种学说的师承不同,所持的见解各异,诸子百家各有各的治国方略,言人人殊,莫衷一是。所以执政者找不到统一的方向,致使法令制度屡屡变更,令臣民无从遵循。凡是不在六经(儒学的根本经典《诗经》《尚书》《礼经》《乐经》《易经》《春秋》)范围内的、与孔子思想相抵触的学说,都应该禁绝,不要让它们跟儒家思想并立于世。这些异端邪说灭绝了,国家的纲纪才能统一,政令才能明确,民众也才能切实遵守。
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最后的这段总结陈词,概括起来就是八个字——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事后来看,汉武帝刘彻接受了这项提议,并且全盘接受了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提出的一整套政治理念;进而在数年后时机成熟时,自上而下地掀起了一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治思想运动;最终将儒学定于一尊,确立为国家的意识形态。
在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上,这是划时代的一页。从此,儒家思想正式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不但一举奠定了在意识形态上的统治地位,而且把这个地位牢牢保持了两千年之久,从而塑造了中国文明的基本特征与中国文化的核心精神;并在此后的两千多年中,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民族性格。
不过,有必要指出的是,董仲舒的儒学思想其实在相当程度上经过了改造,并非原汁原味的孔孟儒学,而是明显杂糅了“阴阳五行”“刑名法术”等其他学派的思想。尤其是在一些根本性的原则上,董仲舒极大地吸收了法家的思想理论。
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我们耳熟能详的“三纲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即君要做臣的表率,父要做子的表率,夫要做妻的表率;同时为臣、为子、为妻者,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这一君权社会的伦理准则,显然与人权平等的现代社会绝不相容。而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洗礼的现代中国人,普遍把“三纲”视为孔子的思想主张,因而对儒家口诛笔伐。
其实,这是莫大的误解。
最早提出这一主张的,是法家而不是儒家。如韩非所言:“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子·忠孝》)这是在单方面强调弱势一方要对强势一方尽义务,而无视了弱势者应有的权利。
反之,孔子对此的表述却跟韩非截然不同。他说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是君要尽到君的职责,臣才要尽臣的职责;父要尽到父的职责,子才要尽子的职责。在此,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应的,彼此更像是一种契约关系——君、父所承担的义务,正是臣、子所享有的权利;同样,臣、子所承担的义务,也正是君、父所享有的权利。如果君不像君,父不像父,那就相当于破坏了契约;臣当然就可以不臣,子也可以不子。
正是在孔子这一思想的基础上,孟子才会提出“民贵君轻”“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等制约君权的民本主义思想;荀子才会提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等充满独立人格精神的观念。
然而到了董仲舒这里,权责对应、道高于君的观念却被尊卑等级、君权至上的观念取代了。他认为,君主就像是人的心脏,而臣民就像是身体:“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由这种尊卑主从关系出发,自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心之所好,体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从之。”(《春秋繁露》)心想要的,身体就必须满足它;君主想要的,臣民就必须顺从他。
同时,董仲舒还在《春秋繁露》中说:“孝子之行,忠臣之义,皆法于地也。地事天也,犹下之事上也。”为子者就要向父尽孝,为臣者就要向君尽忠,这种“以下事上”的道理就跟天尊地卑一样自然,绝对是毋庸置疑的。
如此强调义务的单向性并将之绝对化,显然已经背离了孔孟之道,而跟韩非的法家思想合流了。韩非的最核心思想,就是要调动一切手段(法、术、势)强化君权,实现君主利益的最大化。而在强化君主威权上,董仲舒也继承了韩非的思想。他认为,“君之所以为君者,威也”,而“威不可分”,因为“威分则失权,失权则君贱”,即强调君权的至高无上和垄断性。所以,君主治国,一定要“立尊卑之制,等贵贱之差”(《春秋繁露》)。
正因为汉武帝刘彻“独尊”的是由董仲舒精心改造过的“儒法合流”的儒学,所以从汉武帝开始,延及两汉,乃至在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上,绝大多数皇帝表面上推行的都是儒家的“王道仁政”,实际操作时运用的却是法家的“霸道”和权谋之术。
这就是所谓的“外儒内法”“儒表法里”。用日后汉宣帝刘询的话来说,就是:“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