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孙辉鄞就沉寂了,安安生生在山上呆了几年。
听教中人说,他最近总往隔壁山头跑,说是去什么写生。
荒山野岭的,也不怕被豺狼虎豹叼走。孙辉鄞的那个老仆,山前山后的跟着他翻山越岭,都要累掉胯了。
余水月没再管他,因为有其他的事情绊住了她的脚步。
她发现自己近来经常头疼。
刚开始是短暂的阵痛,慢慢发展成整天整夜的头痛,就像一根钉子从天灵盖往里钻。
过了一段时间,她开始出现突然陷入昏睡的症状,随之而来的是全身筋脉逆流,每日都会呕血。
她第一个反应就是,练功走火入魔了。
她招来钱大夫给自己看病,钱大夫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回去抱着医典翻资料,一点头绪都没有。
她一天天的消瘦下去,病得越来越严重,整日卧床不起。
石榴、黄鹂和百雀每天轮流守在床边,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看得她心烦。
于是就把她们都撵走了。
除了送饭,其余时间不许进她的屋子。
她知道,她命不久矣。
有一天她醒来,忽然发现自己置身于荒郊野地里,她出声唤了唤,没有人回应。只有她自己的声音,虚弱的回荡在丛林间。
她动了动手脚,虚弱的一点点往外爬。
看来是有人,想让她死在这荒山老林之中。
天色逐渐昏暗,余水月望着深蓝色的苍穹,在心底默默盘算,究竟是谁这么恨毒了她。
崎岖的山路上空无一人,只有动物穿梭过草丛的声响。
余水月趴在草丛中,艰难的用手指从袖口的暗兜里掏出暗器。
想着若是有野兽来了,她就缠斗一二,总要死得体面一些。
忽然,远处传来一串模糊的马蹄声,余水月听着它由远及近,不由得高声呼喊“我有银子!”
这种时候,呼喊“这里有人!”是行不通的,钱财能使鬼推磨,自然能盅惑得了人心。
余水月听那马蹄声越来越近,借着昏暗的天色,看到一行人从远处而来。领头人身着白袍,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
来人似乎不怎么会骑马,紧紧拽着缰绳,在马背上东倒西歪,每次他快掉下去了,旁边的人就不着痕迹的扶他一把。
余水月的眼神早不如她的鼎盛时期,她微微眯眼,看清了马背上坐着的人。
那个东倒西歪的白色身影。
很俊美的一个男人,眉眼精致,就是冷冰冰的,眼神里都仿佛结了冰碴子。
那一坨冰碴子被高大的白色骏马颠的七零八碎,看得出来,他很不会骑马。
由于男人身着白衣,与白色骏马仿佛融为了一体,就像一个人面马身的动物。
余水月见他收紧了缰绳,慢慢稳住了马匹的脚步。
余水月眼神飘过男人的官服与腰间配牌,看来是一个当官的。
她现在能保持清醒,全凭着一口气吊着,这帮人要是走了,大半夜再难遇到他人。
更别提,就算有人经过,听到深山老林里传出女人的叫喊声,谁敢接近?
“我是涂欢教教主。”
眼前这个男人显然不在乎银子,相对而言,涂欢教教主的名头,说不定能稳得住他一二。
男人冰凉的眸子打量她半晌,给身后的人做了个手势。
余水月心里一松,很好,她应该能死得体面一些了。
男人将她救起,还给她找了个大夫。
当然不是无偿的。
做了涂欢教这么多年的教主,江湖天下事,余水月知道得不少。起码能替自己换来一个薄葬。
不必担心死后尸体被野兽啃食。
大夫的表情就是一脸“这女人没救了,准备摆丧吧”,白衣男人神色未动,做了个手势,应是让人领着大夫去抓药。
不用大夫说,余水月也知道,自己就是这十天半个月的事儿了。
男人每天都会来屋中,问她一些关于山贼和西城的事情。
余水月都要死的人了,懒得去想他是谁,为了什么来西城,总之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男人救她,就是为了知道一些常人所不知道的事情。
礼尚往来。
但他从来没有问过余水月为何会在荒山野岭,又为何成了这副鬼样子。
余水月当然也不会主动提起。
两人一个坐着,一个躺着,一个脸色苍白,一个形如枯槁,气氛却格外的和谐。
可能知道她要死了,白衣男子对她少了几分戒心。
他经常会坐在她房中沉思,一坐就是一下午,余水月大多数时间昏睡,偶尔清醒,跟他说两句话。
倒是品出了一丝悠然静好。
她心中感叹,人要死了,就算是她,心里也会有些软塌塌的,不利落。
有一日,余水月又开始呕血,她已经习惯了,拿起手帕擦了擦嘴,随口叹道:“嘴里没味道,想吃点甜的。”
茶桌前坐着的男人没说什么,下午她房里就被送来了一盅甜羹和一包桃花饼。
从那往后的每一天,一直到余水月咽气。
她房中日日都会被送来这些甜兮兮的吃食。
余水月吃着甜羹,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男人的脸。男人似乎有些水土不服,惨白的脸上挂着淡青色的黑眼圈,看起来十分疲累。
瞧着这张芙蓉面,余水月心想,若是有下辈子,她也可以学一学田螺姑娘。
男人大约是身居高位,所以举手投足间总是拿着点范儿,看人的时候不会直接看向你的眼睛,先是漫不经心的耸拉一下眼皮,再慢慢的抬起视线。
他不经意的转身时,官服上绣着的那只虎头独角的神兽正对上了余水月的眼。
狰狞的神兽在背光处闪着邪魔般的艳色,一双圆目微阖。
无怒意,无慈悲。
余水月望着这只长相不讨喜的神兽,无力的抬起两根手指,全当跟它打个招呼。
男人提步向外走,衣服上的阴翳向下滑,刚好遮住神兽的身子,就像神兽害羞般,退到了暗影中。
余水月扯出来了一个无声的笑。
谛听,谏皇司。
……
余水月走的那天天气很好,是梅雨季节少有的好天气。
她走的非常安详。
那日她忽然精神状态特别好,慢悠悠的从床铺上支起身子。
从微敞的门缝中向外望,看到了阳光,绿草,还有听到小厮报信,紧忙赶来的男人。
余水月用视线描绘了一下他的眉眼,淡淡启唇道:谢谢。
余水月之前跟孙辉鄞说的并不是谎话,她确实不沾染朝廷事,但有些人她还是听闻过的。
比如说克死了两任妻子,还热衷于“大义灭亲”的柳白昭。
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就是这么回事。
这么俊美的恩公,她若有来生,一定得好好报答他。
所以余水月再次醒来的时候,她是十分诧异的。
她还没死?
余水月警觉的向四周望去,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她以为是棉花,于是伸出手去摸,却发现那一片白茫茫的东西像雾霭,一摸就从指缝中溜走了。
眼角看到自己的手,余水月惊了。
这不是那双卧病在床之后干枯瘦弱的手,而是她生病前,那双长满薄茧的有力双手。
再低头看自己的身体,她还穿着临死前套着的那件白色内袍,只是里面的身体换了样子。
她也许真的死了,不然这些都没有办法解释。
那么她现在在哪?
阎王殿和奈何桥呢,怎么只有这一片白茫茫?
“哗啦”
忽然,身后不远处传来了书本快速翻过的声音,余水月猛地转头看去,就见方才什么都没有的白雾地面上,被放置了一本书。
余水月提声喊道:“请问能否露出真容?”
白茫茫的一片,没有人回答她,仿佛那本书原本就在那里,没有任何人出现过。
余水月环视周围,踱步向那本书走去。
她并不喜欢读书,看清封面上的名字后,就更不想读了。
书名叫做《穿越武林世界的我去一统天下》,用的是她看惯了的繁体字。
余水月皱眉,这是什么意思?
与那本书默默无言的对峙了一刻钟,余水月还是把书拿了起来。
看到主人公的名字,余水月才开始有了些认真,因为他叫“孙辉鄞”。
故事的开篇,讲的是一个余水月无法想象的世界。
孙辉鄞从小生长在一个和平稳定,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但他并不满足,整日挥霍大把的光阴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他时常怨天尤人,抱怨原生家庭不够好,抱怨女朋友嫌贫爱富,抱怨老板不会挑选人才,没有看到他这匹千里马。
似乎除了他自己,别人都以为他是只骡子。
书中描绘的世界,是余水月这个在古代武林世界土生土长的人,所没有办法想象的。
文明社会?什么是文明?她看了看,明白了,像她这样的,在文明社会就属于“安全隐患”。
文明社会的人们不会武功,出门都靠飞机,轮船,轿车,最次也要自行车。
余水月想起孙辉鄞做的那辆自行车,她不由得皱眉。
孙辉鄞那么眷恋文明社会,以至于到了余水月的世界,还要去做文明社会才会有的东西,那为什么不在原本的世界好好活,反而要怨天尤人?
但余水月仍然认为,轻功比轿车好。
尤其看到书中写孙辉鄞因为醉驾去世穿越了之后,余水月更加坚定了轻功好的想法。
穿越之后的故事情节,在余水月的眼中来看,很多都是胡说八道,她几次三番忍住了撕书的冲动,想看看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孙辉鄞穿越到了一个架空的世界,原身的主人已经咽气了,他刚好借尸还魂。
醒来发现身边有一个老仆,老仆告诉他,他从山上摔了下来。
在现代社会郁郁不得志的孙辉鄞发现自己穿越了,容貌比原来更潇洒了之后,他刹那间宛若新生,他觉得自己就是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
这片古代的土地,需要他去发掘,去改造,去解放思想!
想到其他穿越异世前辈们左拥右抱的幸福生活,他觉得他也不差什么,也可以娶七八个老婆,在这里尽享人间富贵。
尤其当他听老仆说,他是前朝皇族的遗孙,传国玉玺还在他这之后,孙辉鄞热血沸腾了!
这就是他来这里的使命!他就是来推翻新政的!
孙辉鄞知道自己在哪儿了之后,他用自己不太灵活的思维,在一刻钟之内规划出来了未来的奔死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明日让他领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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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真的是一个报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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