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故乡流经山川、河流、茑萝(1 / 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乡。

幸运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

外婆和老男人走在前边。

他们久别重逢,似乎完全忽略了这个现在运行的世界。

他们在聊天。

外婆讲到巷子里的叫卖声。

老男人就惟妙惟肖地学了起来:“蒜苗来,豌豆角儿来,黄瓜来,勾葱辣秦椒儿来。杏儿来,熟又烂来,酸来还又管换来呀。”

他的声音不洪亮,又带着一丝嘶哑,听起来让人发笑。

外婆接下去说:“花呀晚香啊,晚香的玉米,一个大钱十五朵。”

“晚香是什么?”杜贾克插话。

老男人嫌弃地望了他一眼,搓搓手,对外婆说:“别理我这个傻孙子。”

外婆一贯对孩子好脾气,就详细地讲:“一种花的名字,就是花瓣翘翘的,可爱的夜来香。”

“有香气的那种米白色花朵,我们小区就有一排。”杜小灵说。

“外婆,你们那时候真浪漫呀。”

“是啊。”外婆笑眯眯的,“沿街,半巷的小贩贩卖所有的东西,有酸杏梅干糖粉,还有撒了梅粉的番薯干。”

“你最爱吃撒了梅粉的番薯干了。”老男人将外婆的注意力转移过去。

他们又聊了起来。

年少的回忆被一层温柔的光芒笼罩,即使心酸也觉得分外美好。这种感觉我们三个小孩都体会不到。

杜贾克憋了好一会儿,才说了一句:“培源见色忘友。”

杜小灵嗤之以鼻:“你是杜培源的孙子,又不是他的朋友。”

杜贾克一滞,愤而向我寻求同盟战线:“杜小灵只会抬杠,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妹妹?”

我耸了耸肩。

绿荫在我们的头顶浓得化不开,即使是炎夏,这一整条街道也并不让人觉得热。

夕阳的光线柔和地投射下来,有风咻地闯过来,吹拂着外婆花白的头发。

真高兴啊,外婆遇到了山猫子,也遇到了她的女孩时代。

在这座城市,外婆不应该只有我和妈妈。

五岁的那一年,地理坐标:南风镇的院子。

初春了,蒲公英像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玫瑰花、大丽花、小茉莉里长出了一丛一丛的小蒲公英。

它们一丛一丛的,叶子小而窄,枝茎看似柔软实则坚韧。

夕阳一沉,朝阳未升,外婆就戴着棉线手套蹲在花丛间锄杂草。

可是明明都已经拔尽了呀,没过一个星期又冒出了头。

植物比人类更柔软,也比人类更坚定、专一。

外婆说她是一个天生就应该和大地接触的人。

在这一点上,外婆和植物是相似的——一样的简朴、蓬勃、坚韧。

和外婆一起“锄草大作战”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我也喜欢除杂草,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拔蒲公英让我越来越沮丧了。一开始我只是需要用上我的一些力气,然后我必须用全部力气和蒲公英抗衡了。再然后有一天,我抓住外婆,气愤地指着地上的蒲公英:“这株!那株!我明明前几天都拔了!”

“嗯。”外婆点了点头。

“可是它们怎么还在啊!”

“有一个蒲公英大魔王趁着我们睡着,每天晚上都来催生蒲公英。”外婆笑眯眯地说。

第二天早上,外婆发现了趴在客厅沙发上睡得正香的我,她摇了摇头:“你在这儿干什么?”

“我昨天晚上在这儿守了一夜种蒲公英的大魔王。”

外婆哭笑不得:“你这较真的小家伙,来来来,我帮你揭晓谜底。”

这一天锄草,外婆带了一把小沙铲,她蹲在一株蒲公英前,示意我拔出来。

我扎好马步,使出昨夜守大魔王的力气,用力一拔。

唉呀拔不动!蒲公英愈发长得壮实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厘米的一株,但是叫我在外婆面前丢脸了。

我深呼一口气,拿出了准备和大魔王决一死战的力气,使劲一扯。这次蒲公英输了。我得意扬扬地把蒲公英植株拿给外婆看。

外婆笑眯眯地说:“宝贝你瞧瞧这棵蒲公英少了什么?”

少了什么?我疑惑地盯着。

“每一棵植物,都会有叶子、枝茎、花朵、果实,还有根部,这株蒲公英呀——少了根系。”

我更困惑了:“那它的根系会隐形吗?”

外婆拿出了小沙铲,让我挖土。

我一铲子下去,蓬松而柔软的泥土就翻了个肚皮。铲子碰到了一些什么东西,一些比泥土坚硬的,近似于泥土颜色的东西,小小的一条条的,有的跟针一样粗细,有的有无名指那么大小,它们串联在一起,是一个庞大的家庭。

“继续挖呀。”外婆说。

我挖了多久呢,蹲得小腿都发酸发麻了,握着小铲子的手都不听使唤了,才终于挖完这些奇怪的虫子一样的小东西。

这是蒲公英的根。只有十厘米高的蒲公英,它的根系都可以长到半米。以我的力气,是没有办法连根拔起的。只要阳光、雨露、土壤一提供养分,被我拔掉枝茎的蒲公英就又重新长出来了——这就是蒲公英大魔王。

从这一次以后,只要是花园里再长出蒲公英,外婆就会喊我:“宝贝,挖大魔王了。”

在南风镇的初春,一直到秋末,都有我和大魔王杠上了的身影。

我们来到城市的第一年,外婆在不足十平方米的露台上种了许多的植物,花草倒不多,主要是蔬菜瓜果。秋季有沙瓤的马蹄番茄,八九月有冬瓜和青瓜。瓜棚搭得巧妙,藤蔓被收拢得极其漂亮,像极了一个鸟巢。这算是外婆的特异能力了。

妈妈拍了照片晒在她的朋友圈,收获了许多五谷不分的朋友的惊叹号。

有一天,外婆弄了一个花盆,种下了一棵平淡无奇的植物,它的叶片带着一些毛茸茸的小刺,叶片颜色也不讨喜,绿中带一点暗沉。我一眼就瞧出来了。

“这不是大魔王吗?”我拿起了小铲子。

外婆回答我:“是大魔王,但是是我种的。”外婆这么说的语气,就仿佛在说“这花盆里是一棵小玫瑰”一样淡定。

我想我得收回小铲子了,不管是什么情况。

后来我时常见到外婆端着她的思乡茶坐在蒲公英的身边。

没有我“辣手摧花”,蒲公英长势蓬勃,抽枝散叶,大有称霸露台之势。

到了秋季,蒲公英就开出了小花花上一蓬茸茸的小伞,吹一口气,那些白色小伞就从露台上飞了出去。

“它们要飞到哪里去呀?”

“故乡吧。”外婆有些惆怅地说。

我看着外婆,似乎有一些明白,又似乎还是很糊涂。

“蒲公英是最依恋生它养它的土壤的家伙,不论它们去到哪里,那里都能成为令人眷恋的故乡吧。”外婆喃喃地说。

现在呢,老男人来了。他让我发现,外婆的故乡记忆远远不止蒲公英。

老男人盛情邀请我们去他家吃午餐。

妈妈中午都在律师事务所吃饭,外婆咨询我的意见。

杜贾克一把揽住了我的肩,拽着把我拉至身边,神秘兮兮的:“杜培源是个好厨子呦。”

这一次杜小灵难得地没有异议。

外婆遇到童年伙伴,她兴致勃勃的样子就像是我们一路走着的夹竹桃花朵,开得恣意而快乐。我更不想惊扰外婆的开心。

我们一路往前走。绕过了莲花心,这里从前是一个划分老县城的坐标建筑,其实只是一个水池子。后来城市建设,把水池子扩大了十倍,修筑了大理石围栏,三孔拱桥,池边种满了垂柳。池里养了荷叶,再立了几座假山,变成一个小公园。

从莲花心走过,就到了通判桥。这桥是一个叫作蔡徐伟的通判修的,有两百多年的历史。桥面的石板浸透了岁月的痕迹,并不宽,也不长,只十几步就走过了。

再往前就是木棉巷了。听说从前这里种着许多的英雄棉,一到了春季,木棉花开得像是一团团的火。现在街道都统一种植了水榕,木棉花开的盛景只在一些老照片中可见。

巷道的中段倒是有一棵木棉树,枝干挺拔,树皮粗粝,缄默沉稳。

杜贾克噔噔噔地跑到这一棵木棉树下。

树叶落处就是一个小院院门,围墙是旧式白瓷砖,青瓦檐。围墙上攀爬着藤蔓类植物,叶子像针一样窄而长,枝条细软,缠绕着搭在墙头的铁线网上,小小的红色花朵像五角星星。

“这是茑萝?”外婆轻声问。

老男人点头。

“从前我们八乡里到处都是茑萝呀。”外婆的语调微微地带上了一种少女式的感叹。

我对茑萝并不陌生。

南风镇的小院里,外婆不辞辛苦地种过。

这是一种奇妙的植物。它必须有所攀附,如果外婆不给它们建一个铁丝巢的话,它们就只能爬在大地上。而最让我惊讶的是,玫瑰也好、茉莉也好,许许多多的植物在南方的冬季会进入休眠期,它们不开花了,积攒着力量只等着春天一来就抽出新芽。

茑萝不一样,它的花期很长,从七月份到十月份,日日都能看到细嫩的绿意中间开着一朵红色的小花。

可是一到了秋末,它就渐渐枯萎了,这时候它会结出黑色的,闪着光泽的小小种子,比芝麻粒大不了多少。等到秋天过完,茑萝就完全死掉了。

明年噢,明年要是不重新播下种子,就别想再见到茑萝花了。

和蒲公英的强韧生命力相比,茑萝花太娇气了。

有一天,外婆惆怅地说:“我不喜欢娇气的东西。”

“彩云易散琉璃脆嘛。”妈妈想要安慰外婆。

我听得云里雾里, 就追问: “ 妈妈,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瞧天边的彩霞多么绚烂美丽,但它转瞬就消散了,琉璃折射出美丽的光芒,可是它一摔就会全部碎掉,这是说人世间美好的事物总是很娇气。”妈妈解释。

“可是——”我指着妈妈的钻石耳钉,“钻石也美丽,可是它不是世界上最坚硬的宝石吗?”

外婆笑了,她眉眼间的一丝惆怅散了,她亲昵地拧了一下我的脸颊:“你这小家伙。”

我知道,外婆选择在露台种蒲公英,而不是茑萝,那大概就是外婆的性格写照。

她喜欢茑萝花的美,但她却秉承着蒲公英的生存哲学——不论在什么环境里,一旦扎根下去,什么困难也阻止不了生长的愿望。

而这个让故乡的茑萝爬满了他居住的小院围墙的老男人,他放不下的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