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抓典型是布赢动局的捷径(1 / 1)

细局需要精力,但一个人精力再充沛也要掌握好一个大局面也会挂一漏万。抓住典型大作无疑是一个成事的捷径。

反面文章正面做的例子自古就有,即抓住转化典型,进行宣传工作,将社会流传的对当事人不利的传言再反回去。利用这一转化典型,现身说法进行社会教育。在这方面,雍正的一件事例可以说是深得此道的。

早在岳钟琪诈供张熙时,张熙就明确表示,他最崇敬的人是吕留良。此后张熙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吕留良的诗文,为岳钟琪讲解吕留良反清、反满的种种观点。而曾静对吕留良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甚至认为吕留良才应当做皇帝。为此,曾静在他的著作《知新录》中写道:“皇帝合该是吾学中儒者做,不该把(给的意思,方言为把)世路英雄做。周末局变,在位多不知学,尽是世路中英雄,甚至老奸巨滑,即谚所谓光棍也!”认为合格做皇帝的应是“春秋时孔子,战国时孟子,秦以后为程、朱,明末则为吕子也。”所谓的吕子,即吕留良。

这样一来,吕留良在不知不觉中,就被曾静送上了断头台!

吕留良认为“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义”。因此他教导汉人站稳立场,不能效忠于满清政权,同时他本人也以身作则,拒绝为满清朝廷服务。

吕留良的这种立场加上他做为理学家的名望,更使他名声远播,闻名遐迩。于是当时许多在野文人,即所谓的“穷乡晚进有志之士,风闻而兴起者甚众”。也正因为如此,曾静才对吕留良产生了非常仰慕的心情。

此外吕留良的徒弟严鸿逵也因继承了吕留良的思想,而非常敌视清政府,当大学士朱轼请他出山时,严鸿逵在日记中表示:“予意自定,当以死拒之耳。”意即我打定了主意,就算被杀头也不能为满清服务!严鸿逵的学生沈在宽也秉承师训,拒不承认清政府,希望恢复汉人的统治。正因为如此,曾静的徒弟张熙与严鸿逵和沈在宽结为了好友。

案情基本摸清之后,对这些有反清言行的汉族士人,雍正再次采取了双管齐下的策略。他一方面降旨辟其“邪说”,另一方面则实行了高压政策。

尽管种种政策没能让汉族知识阶层心服,但雍正并不为此着急。他已经对此拥有了自己的一套进行政治教育的方案,希望通过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方字模,达到对民众进行爱国家、爱政府、爱皇上的国民教育的实效。

雍正在曾静案发之初就表示,对曾的著作《知新录》不必隐讳,将来自有处置。整个案件基本调查清楚之后,雍正下令将论述这个案子的上谕与曾静的言行及口供弄成一个案件汇编,集成为一部《大义觉迷录》。加以刊刻,颁行全国,以使读书士人知道这件事的经过与详情。同时雍正还采取了强制措施,称假如读书士人不知此书,一经发现,就将该省学政、该州县学教官从重治罪——这就是说,读《大义觉迷录》一书是强制性的,作为中央文件,大家必须要读。

那么,雍正为什么要强制士人读这部书呢?因为在《大义觉迷录》中,不但有雍正本人的最高指标,同时还有曾静“弃暗投明”为雍正宣传的文字,如称雍正至仁至孝、受位于康熙,兼得传贤传子二意;又说雍正朝乾夕惕、惩贪婪、减浮粱,一心爱民。所以《大义觉迷录》一书,由曾静现身说法,体现了他由不明情、听信流言诬枉皇上,到真正体会到皇上恩德,提高认识,进而歌颂皇上的思想转变,成了替雍正作宣传的上好的宣传工具。

同时,雍正对曾静、张熙二人作了宽大处理,将其无罪释放,并称此二人是误信了奸佞之言。此外雍正还公开宣布,非但他不再追究他们的责任,“即朕之子孙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身躬而追究诛戮之”。

那么雍正为什么要放过曾、张二人呢?其一是因为岳钟琪为了诈取张熙口供,曾对其发过毒誓,保证不会加害张熙师徒。岳钟琪是雍正的肱股大臣,他的言行应与雍正视为一体,因此雍正不能让岳钟琪失信于人。其二是因为曾静投书后,才使雍正获知了谣言的肇事者原来是允、允礻唐手下的太监。这样看,曾静非但无过,反而有功了。其三是最重要的一点,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留他比杀他们用处更大,雍正可以拿他们来现身说法。即利用他们来宣扬雍正的仁德爱民,如命曾静到江南、江宁、苏州、浙江、杭州等地宣传《大义觉迷录》,进行广泛演讲,然后再将其押送原籍,安排到观风整俗使衙门里当差。又命张熙到陕西及其它地方做类似的演讲宣传,然后送回原籍,在家候旨,以便随传随到。

这样一来,曾、张二人就成了雍正御前的得力助手了,而他们所起的宣传作用,又是其他人所起不到的。由此看来,雍正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可谓是得到了上天所赐的宣传自己仁德的良机,用得其所,益处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