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怎样进行内部结算的——支付清算(1 / 1)

银行与银行之间是怎样进行结算的,许多读者不得而知,因而对它有一种神秘感。其实,商业银行之间的支付清算业务,都是通过中央银行来进行的,其主要机构是票据交换所。

自从企业和企业之间相互往来的票据交给银行后,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演变成了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为只有通过银行支付清算,支票上所代表的钱才能到达你的银行账户上,或者从你的银行账户上付出。

在过去,这种债权债务的清算是各家商业银行自己处理的。它们每天都要派人把收到的收款票据送到各应付款银行去收取款项,从而结清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这种方式不但工作量极大,而且很不安全,还很容易出错。随着业务量不断增大,各商业银行的收款员便渐渐在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地点进行票据交换,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再发展下去,专门从事这种票据交换的票据交换所正式出现了。

刚开始时的票据交换所,只是把各家商业银行集中起来,由它们自行办理票据交换和清算。实际上,每家银行的票据交换依然是自己进行的,票据交换所只是提供了这样一个专门场地而已。

但后来慢慢发现这样一个秘密:虽然每家银行所发生的票据涉及到其它几乎所有银行,但是,由于任何一张票据有收款银行就必定会有付款银行、有付款银行也必定会有收款银行,所有应收、应付款项的总额一定是相等的。所以,实际上不必让每家银行去一笔笔清算,只要把每家银行的应付款(应收款)总额与应收款(应付款)总额轧差成净额,每家银行只要收入或付出自己应该收到或付出的净额就行了。

举个简单例子来说,如果甲银行和乙银行之间当天一共发生1000笔票据往来业务。按照过去的笨办法,甲银行和乙银行之间就应该发生1000笔这样的业务往来,一笔一笔地清算,每一笔少则几元几角几分,多则可能成千上百万甚至几千万元。这样的清算不但工作量大,而且很容易出差错。

而现在通过净额结算就变得非常简单了。甲银行只要把这1000笔业务的收入和付出金额汇总,结果不是出现收大于支就是支大于收,而且只可能是一个金额;乙银行的情况完全一样,而且金额相等,方向相反。

假如这个净额在甲银行是收入567万元人民币,那么在乙银行就一定是付出567万元人民币,否则这个数字就是错误的。

该数字表明,当天甲银行应该从乙银行收回现金567万元人民币;而对于乙银行来说则恰恰相反,表明当天乙银行应该付出现金567万元人民币给甲银行。

甲银行在面对乙银行一家银行时是这样,无论面对多少家银行也都这么简单。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所有银行交换票据只要支付或收入一笔金额就可以了。

从中容易看出,票据交换的主要步骤是:

①交换前,每家银行先把应收票据按照付款银行不同,分门别类进行归类整理,计算出向每家付款银行应该分别收到多少金额,以及它们的汇总金额,填写票据交换计算表。

②交换时,每家银行一方面把应收款票据分别提交给各付款银行;另一方面,又接受它们递交过来的应付款票据。核对无误后,计算应该付给各银行多少款项,以及它们的汇总金额,填写票据交换计算表。

③每家银行根据自己的交换票据计算表,比较应收款、应付款总额,轧出净额,填写交换差额报告单,持单与票据交换所的总决算员办理最后的款项收付。

由于每家商业银行和票据交换所都有在中央银行开设的活期存款账户,所以这种收付差额直接在中央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内转账就行了。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在票据交换清算中负有最终清算责任。

对于中央银行来说,无论这样的清算任务多么繁重,也无论要面对多少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它都可以把所有清算任务分为同城和异地两大类来进行处理。

①同城票据交换

同城票据交换是指同一地方的银行之间相互进行的资金清算,这项工作主要是通过票据交换所来进行的。不同国家的票据交换所运作方式有所不同,有的是各银行联合举办的,有的是中央银行直接主办的,但无论如何,票据交换之后的应收款、应付款总额最终都必须通过中央银行集中清算交换才能实现轧差。

②异地票据交换

异地票据交换是指不同地方的银行之间相互进行的资金清算。不同国家的异地票据交换方式也不一样,有的是各商业银行之间先进行内部结算,然后由该银行的总行通过中央银行进行转账清算;也有的是直接把异地票据统一集中到中央银行总行那里办理转账清算。但无论如何,异地票据交换都必须通过中央银行统一办理才行。

中央银行在票据结算中所起的作用,一方面是,面对那么多家商业银行必须由它出面才能完成最后的资金清算;另一方面,也只有中央银行出面支付清算才能提高清算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中央银行在为各商业银行提供这项服务的同时,更能从中了解、掌握各家商业银行的资金运转情况,以便中央银行对各商业银行实施监督、管理。

例如在我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有“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营”的职责。那么,它又是如何在这其中发挥作用的呢?

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支付清算需要,在处理各商业银行办理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资金清算以及货币市场交易资金清算时,建有一套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拥有两级处理中心,即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各省会及深圳城市处理中心(CCPC)。国家处理中心采用专用通讯网络,以地面通讯为主、卫星通讯为备份,与各城市处理中心连接。

我国参与银行内部支付清算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既可以在本系统内通过省会城市的分行与省会的城市处理中心进行连接,也可以通过本系统内的总行与省会的城市处理中心进行连接。

除了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外,为了方便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小型金融机构参与资金清算,政府还鼓励它们自己建造通汇系统,参照上述方式进行连接。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的重要基础是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ABS)。为了提高支付系统的运行效率、节省资金投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正在逐步走向集中,首先把县支行的会计核算集中到地市级中心支行,然后把地市级中心支行的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与省会城市的城市处理中心连接起来。这样,地市级以上国库部门的国库核算系统(TBS),就同样可以直接纳入省会城市处理中心(CCPC),直接通过支付系统办理国库业务的资金汇划了。

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外汇交易资金能够得到及时清算,我国外汇交易中心与支付系统上海城市处理中心相连接,用来处理外汇交易人民币的资金结算。

并且,为了更好地适应各类支付业务处理的需要,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分为大额支付系统(HVPS)、小额批量支付系统(HEPS)两个应用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实时处理每一笔往来,全额清算资金;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则在一定时间内对多笔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净额清算资金。

【金融学点睛】

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支付清算业务,是中央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主要是通过票据交换所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