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避免装修纠纷(1 / 1)

解决纠纷,终究不如避免纠纷来得理想。虽说家庭装修要完全避免纠纷还不太可能,但要做到尽可能避免纠纷是应当并且完全可能的。要做到这一点,最主要的是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杜绝装修合同中的漏洞

装修纠纷有许多是因为装修合同条款不严密、存在漏洞引起的,所以在审查装修合同时,首先应当明确家庭装修的各项具体要求和竣工日期,合同中是否注明使用什么样的装修材料,以及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潢公司以次充好。

要认真审查工程预算书,确定具体工艺约定。装修预算是和设计图纸紧密相连的,如果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或看不懂,应当要求设计师加以详细说明,尤其空间处理、材料运用等方面,业主平时没有接触,很容易产生疑问,要尽可能考虑周全。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装修项目的增减变化,一定要填写相关“工程洽商单”,并且作为附件列入装修合同书中。

家庭装修质量保修条款是装修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一定要分清责任,明确什么样的情况应当由装潢公司负责、什么样的情况由业主负责。

不但要考察装潢公司,更要考察施工队

家庭装修主要是手工活,与施工人员的素质密切相关。现在的业主在选择装潢公司时,基本上能够对装潢公司的资质、规模、信誉等方面进行考察了,可是往往却忽略了对装潢公司所用的施工队素质的考察。或者,装潢公司有好几支施工队伍,哪一支队伍为你装修,全由装潢公司安排,业主无法选择。这样,家庭装修的质量高低就多少有些“听天由命”的味道了。

有鉴于此,当初在选择装潢公司时,业主一定要千方百计了解和打听施工队伍的素质情况,如果有必要,应当在装修合同中作明确约定。

当然,不同素质的施工队伍,其收费标准可能略有差异,但业主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明码标价。

可以这样说,找到一支尽心尽职、技术素质高的施工队伍,大部分装修隐患就都可以避免了。

现场交底清,装修纠纷少

许多装修纠纷是由于现场交底不清造成的。装修合同签订后,现场交底是非常关键的一步。现在的普遍情况是,装修合同签订后,施工队伍开始进场施工了,可是设计图纸、文件还没有出来,或者是准备不齐,常见的情形是,业主、设计师、施工负责人在一个空****的房间里,尽兴畅想天花板、地面、墙壁怎样施工。俗话说“纸上谈兵”,纸上谈兵还有一张“纸”呢,这里连张“纸”也没有,这样的现场交底,效果可想而知。

现场交底说清、说透,会避免许多纠纷,装修效果也会更加理想。这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参与现场交底的人员,除了通常的业主、设计师、施工负责人以外,最后还要包括各关键工种的施工人员如木工、瓦工、漆工、水电工等。经常有这种情况,现场交底讲得很清楚,可到了具体操作时就变了。

二是现场交底的内容,要检查施工现场存在什么问题,确定施工现场的哪些项目和设备需要保留,确认全部工程项目。

三是目前大多数施工人员所理解的现场交底的含义——这个活儿该怎么干。

四是业主要谈自己的设想,自己要采购哪些装修材料、什么时候采购,让对方胸中有数。这一点目前普遍做得不好。瓦工干活时不知道你会购买什么规格的瓷砖,放线就会发生困难,很可能会影响施工进度。

此外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现场交底时态度应当认真,应当形成书面手续。而不是像说笑话那样嘻嘻哈哈,承诺过后双方就不再提起,即使提起来,对方也以为是在说笑话。一旦一方认真起来,纠纷就必然产生了。

购买装饰材料时尽可能懂得多一些

装修材料的花色品种繁多,令人眼花缭乱。为了避免以次充好、上当受骗,业主应当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了解装修材料的基本知识,这是避免造成纠纷的主要方法。

例如,某业主在经销商处特地选购了3万多元的“一级”“超耐磨”地板,由经销商负责铺装。地板铺装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铁钉和胶水,安装后3个月就出现缝隙以及板条卷边翘曲现象,此后,地板缝隙越来越大,板条卷边翘曲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该业主将地板送交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业主认为,经销商明知产品不具备超耐磨性能而欺骗业主,构成了消费欺诈,请求法院判令经销商双倍返还购货款,并且支付9300元经济损失。

经销商认为,当初销售地板时自己确实承诺地板是合格品,但没有说是一级品,因为国家标准对地板的划分等级只有优等、一等、合格三个等级,根本不存在一、二级品的标准,所以自己根本不可能这样宣称。因此,不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嫌疑。木地板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关键是房间的干燥程度引起的,也就是说是业主的因素造成的。

法院判决认为,目前国家标准中根本没有“超耐磨”这一说法,至于产品上这样标注,虽然属于不规范行为,可产品质量是合格的,业主起诉经销商弄虚作假、构成消费欺诈,要求双倍赔偿的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终审判决业主退还所购地板。

业主如果当初稍微了解地板的等级分类,就不至于会冲着这种地板“超耐磨”而选购,最终也就不会发生这场纠纷了。类似的情况还有“环保”、“耐用”、“钻石档次”、“豪华”等字眼,业主应当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