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可以看出,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本来应该是会计人员的政策依据,也是实行会计控制的一道“篱笆墙”。然而,这道篱笆墙有疏有密,有的东倒西歪,有的甚至只剩下了一点点滴滴“篱笆墙的影子。”不用说,这样的篱笆墙有什么作用呢?
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如果“篱笆墙”只剩下了影子,形同虚设,那就什么意义都没有了。
1996年,我国物价、税收、财务大检查工作共查出违纪金额101亿元。这项活动连续开展了8年,共查出违纪金额上千亿元,平均每年国有资产流失了100亿元。
如此巨大的“违纪”、“失真”的金额是怎样到账本上去的呢?实事求是地说:“这些都出自会计人员的手,都经过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的脑,都出自会计师和研究人员的口”。
会计秩序和经济环境如此混乱,说明了会计内环境和会计外环境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很多有识之士为此失去了关注会计信息的信心。
据统计,1997年北京市下岗的会计人员就超过了10000名。有人因此而大声疾呼:要赶快整顿会计秩序,避免鱼龙混杂了,否则要连累一大批优秀的会计人员。“从坏事变好事”的角度来看,这表明“会计人员队伍的危机”时代已经到来,必定会借此机会净化会计人员队伍。
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又谈何容易!
我国目前正在推进市场经济,除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权限已经收归财政部门以外,绝大多数的企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人事权,只能放在企业中,具体地说是捏在单位负责人的手中。
在大型的有限公司数量比较少、领导素质本身也不高的情况下,这种具有“人身依附”关系的会计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着两大困惑,即:“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按理说,会计工作应该按照会计准则来办事,但是有些领导却不这样看。他们认为,你敢不听从他们的意见,就是“犯上作乱”,就是“目无领导”,就可以把你调离会计岗位,甚至把你“扫地出门”。
在这样的单位领导面前,会计人员不得不“低头认罪”,“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会计控制和监督,简直就是一句空话。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从法律环境来讲,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与现实环境大相径庭。
法律要求会计人员“依法实行会计监督”,而在现实中都是厂长经理说了算,有的整个企业本身就是厂长经理的或者是由他们控股的,“老板天下第一”,有谁敢不服从马上叫你“滚蛋”,监督之说从何谈起。
而且,法律规定,对企业和企业领导违反会计法规的行为,首先要由会计人员向单位领导提交书面意见,同时向上级报告。这简直是“飞蛾扑火”、“以卵击石”。
从会计职业道德来看,由于会计人员在企业中每天都和金钱打交道,对企业领导和内部人员之间的经济往来和腐败现象有较多的内部了解,有的甚至成为这些违法人员的经济“帮凶”。这些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已经败坏,和社会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相差太大。久而久之,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其他会计人员,就只能“放弃抵抗”。
同时,由于会计人员坐在办公室里的工作比较“轻松”,又由于会计工作掌管钱财的重要性,所以,一些领导总是把财务科当作是安插自己人的“收容站”。三姑、六姨、二奶、干女儿等等,不管有没有学过会计知识,不管有没有会计证,只要能够“照顾”到的,通通罗列其中。这些人客观上不懂得、主观上不愿意对领导严格把关、对企业严格管理。
一位关在监牢里的女会计说:“对于领导(这位领导是她的干爸)交办的任务,明知是违法的你办理不办理?不办理,可能马上就会下岗;办理了,就落得了我这样的下场,说我是领导的同伙。”
从会计核算方法看,由于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因此,会计人员总可以找到机会对社会财富进行重新分配,这就为失去会计控制提供了可乘之机。有些会计人员,就是利用近水楼台的便利,从中中饱私囊,最终走向犯罪道路的。
从管理职能部门看,都说国有资产管理局担负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使命,但是实际上,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到底是谁?国有资产管理局怎样在管理企业中发挥作用?基本上没有搞清楚。
在实践中有一个不好的规律:凡是有好处的、特别是个人有好处的,都抢着去“管”;凡是没有好处的、特别是个人没有好处的,谁都懒得去“管”。而这里的“管”,说穿了主要内容也就是“收钱”、“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