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阳谷电缆集团公司是一家拥有资产5.6亿元、年综合生产能力8亿元、职工1600多人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忽然有一天,集团公司的资金周转不灵了,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呢?
山东省阳谷县检察院从该集团公司营销人员挪用公款案中发现,由于公司驻外销售机构和营销人员的管理不规范,员工身份在法律上难以界定,即使发生了侵占、挪用款物的违法行为,也难以追究刑事责任。这时候,公司外欠账款已经达到了1.2亿元,并且长期无法收回。看来,这就是企业资金周转,企业内部失控的症结所在。
找到了问题所在,阳谷县检察院及时地向集团公司提出了检察建议,要求“明确营销人员身份,理顺其与企业的法律关系”,同时建议集团公司,对不具备国家干部身份的外派负责办事处工作的员工,以及各分厂负责供应、销售、财会、抛光、统计等公务的人员,下发书面文件予以任命、聘任,明确其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身份;对委托管理、经销集团产品的人员,除了签订委托书以外,还签发正式的聘任书和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从事销售业务并以销售提成获取报酬和费用的人员,采取“收支两条线”进行严格管理,使货款能够及时上交,应得的报酬也及时给付,防止业务人员坐支货款。
同时,该院办案人员结合集团所发生的实际案例,向职工讲解刑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营销和识骗、防骗的能力,协助集团各驻外办事处清理账目,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规范管理。对违法坐支、挪用货款的,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并运用法律武器帮助企业追回欠款。
由于堵塞了企业管理中的这个漏洞,集团公司的管理逐步走上了正轨,截至2001年4月,收回欠款8000多万元,大大缓解了流动资金紧张的状况,企业效益也明显好于往年。
类似于这样的管理漏洞,几乎每个企业都有。问题在于,有没有发现、有没有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有没有及时补上。这方面做好了,也就不会发生下面这样一个毛头小伙子、2个月就挥霍企业30万元的案件了。
年仅19岁的许易,中专毕业以后就在南京市各家电脑公司打工。可是,他不是嫌这家工资低,就是喊那家工作累,在哪里都没有长性。多则三四个月、少则只有几天就拍屁股走人。一年不到,竟然换了4家公司。
然而,在这频繁的工作跳槽背后,却是他利用各家公司的管理漏洞,大肆钻空子。仅仅工作了3个月,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掏走了各家公司的30万元,同时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又把这30万元花个一干二净。
2001年4月,许易在一家数码科技公司打工,做起了电脑销售员。6月的一天,许易到会计那里去进行对账,意外地看见了财务的密码和程序,立刻牢记在心。
几天后,许易借故对会计说,自己有一个同学在炒股票,想借用一下公司的卡划钱。不知怎么搞的,这位会计昏了头,想也没想就把卡借给了他。
粗通财会知识的许易心里一阵狂喜,他知道,这张卡是他的“聚宝盆”:有了密码无须任何人签字,他就可以直接从卡上提款。年纪虽小、胆儿特大的许易,得手以后发现并没有人过问此事,所以更加有恃无恐,又如此这般将卡借走七八次,共提走了18万多元的货款。
一夜暴富的许易过上了大款生活,经常请自己的朋友出入高级饭店,甚至替朋友和自己包了小姐,夜夜笙歌,将几个人的食宿花费全部包了下来,很快十几万就挥霍一空。
这时候,他又利用公司管理上的漏洞,拿了一份合同,偷偷地盖了一颗合同章,然后向另一家公司订购了价值15万多元的打印机,转手就以13万元出手,很快,这13万元又被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