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不是不能炒,关键是适度(1 / 1)

商品炒作在计划经济时代是绝对不可以的,也是不可能的。可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既然有投机资金存在,就必定会存在炒作,并且游资炒作还是投机炒作的主体。如果没有了游资炒作,也就不会有投机炒作,就不会有市场经济了。

现在的问题是,我国长期以来对游资炒作缺乏足够有效的监管,以至于让国内外游资从股市、楼市到小宗农产品市场一波波兴风作浪,不但释放出错误的价格信息,而且直接造成广大股市散户、中低收入购房刚性需求者、普通百姓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及生活成本大幅度提高。

当然,话又说回来,即使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发达国家,对短期游资炒作的市场监管态度也是非常谨慎的。究其原因在于,打击游资炒作和自由市场经济两者之间的“度”很难把握得好。换句话说,怎样在打击游资炒作的同时避免误伤资本自由运作,目前来说还是一个难题。

所以眼下能做到的是:如果想要完全禁止游资炒作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以的,但应当把这种炒作对象、幅度控制在适当范围内。

1 游资是“水”,需要疏导

有人把游资比作是“水”,无论什么地方,没有水当然不行,可是水多了也会泛滥成灾,所以最理想的是恰到好处。

游资作为金融市场中的“水”,最理想的办法是吸引它们更多地进入实业领域,这样做会对增加就业、带动经济发展发挥它应有而巨大的作用。如果任其在资本市场流动和炒作,不但不会创造财富,并且还会提高百姓生活成本、变相剥夺国民财富。

那么,怎样才能把游资吸引到实业投资中去呢?最有效的办法不是行政干预,而是要让它们看到对未来经济发展的乐观预期,以及投资渠道要力求畅通。游资对未来盈利预期乐观了,并且投资渠道畅通了,不用你“引导”,它就会自然而然奔向它该去的地方。

针对游资“喜新厌旧”的特点,政府可以特地为它们开辟一些新的投资领域,引导它们有序进入新兴重点投资领域,如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项目、环境保护项目、节能技改项目等。这些项目投资额度大小随意,回报率高,当然投资风险也可能较大,但这符合游资的喜好。

正如创盈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陈红炬所说的那样:

更为现实和见效更快的方式是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机构。目前最大的障碍还是来自于观念,大家对风投并不十分了解。投机炒作不具有持久性,一定会遇到政策的调控。资金进入风投机构就意味着专业规范,可以规避游资急于寻找目标的周期性烦恼,得到长期稳定的收益 1。

从社会经济发展角度看,任何社会都必然会有一部分资金从实体经济中出来后不再进入再生产领域、而是溢出进入投机渠道的,这并不奇怪。但必须明确的是,这部分溢出资金既然成为了“游”资,就不会再对整体经济的产出、服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它的主要作用是影响原有产出、服务的价格变化,既可能搞活经济,也可能搞乱经济。

这就是我们在游资炒作下看到,为什么部分商品如眼下的农产品价格会大起大落的原因。正是它们改变了有效市场下的价格信号,从而让人们感到惊讶、恐惧和不可思议,才会造成市场价格的大幅度震**。

有鉴于此,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制度对规范并打击这部分游资炒作是最有效的。当然这里的信息并不仅仅局限于农产品价格,更包括与游资来源和使用有关的信贷投放、金融管制、地下钱庄监管,既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人,既包括国内游资也包括国际游资。

附带说一句,既然游资不会对整体经济的产出、服务产生实质性影响,那么对于我国现阶段这样一个“以实体增长为先”的发展阶段来说,打击游资过度炒作就是非常及时和非常必要的 2。

具体到农产品炒作来说,政府当然需要出面干预,但一定要把握好其中的度。如果由于过度干预市场,使得农产品商贩失去信心,市场交易很冷淡,那就会事与愿违,伤害最大的仍然是农民种植户。

从这个角度看,严格地说,打击农产品炒作不如说是规范农产品市场经营。当然即使这样,其前提条件也是不能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否则就是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国策相背离的。

正如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网站在2010年6月23日发布的简报中所指出的那样 3:

对商品期货市场的一定监管是可取的,但任何干预都应谨慎进行,不应对农产品投机施以严格限制或颁布直接禁令。两年前,全球食品价格的上涨可能因有组织期货市场内投机活动而放大,但总体而言,限制或禁止投机交易的弊端大于利好。鉴于期货投机活动只是影响短期价格,遏制投机的措施恐怕无法收到意料之中的长期效果,任何限令只会让投机者远离交易,这必将减少市场上出于对冲目的而存在的流动性。

报告认为,市场监管的目的应当是增强市场良好运行信心。对此比较好的办法有两条:一是增加农产品期货交易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和信息供应量,二是密切调查交易商在任何情况下发生的可疑行为。

关于后一点,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正在实行,做得比较好。总而言之,农产品市场的监管目的在于推动市场运作,而不是禁止投机。

2 尤其要限制国际游资进入

在打击游资炒作农产品时,相对而言,国际游资比国内游资更难以把握和控制,打击难度也更大。所以,政府非常有必要从国家粮食和蔬菜安全的高度,来限制国际游资在我国农产品领域的炒作和冲击。

在国际粮油市场上,有简称A、B、C、D四大粮商的说法。它们都是全球500强企业,垄断着全球80%的粮食交易量,因而对全球粮食的进出口买卖、食品制造与包装以及价格制定具有重大影响力。其中:

“A”,是指美国阿彻丹尼尔斯米德兰公司(英文Archer Daniels Midland,简称ADM),是全球最大的油籽、玉米、小麦加工综合性企业之一,目前在全球60多个国家拥有1100多家子公司,员工2.4万人。该公司2000年正式进入我国,著名的“金龙鱼”品牌就属于该公司与新加坡丰益集团共同组建的益海嘉里集团。益海嘉里集团在我国直接控股的工厂和贸易公司多达38家,并且直接参股山东鲁花集团等多家国内著名粮油加工企业,工厂遍布全国,堪称我国最大的粮油加工集团。除此以外,该公司不惜巨资挺进我国东北的大豆根据地。2010年7月,该公司还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香港发售部分中投资1亿至2亿美元,可谓意味深远。

“B”,是指美国的邦吉公司(Bunge Limited),这是一家全球一体化农商和食品企业,经营着从农场到消费者的食品链,是全球最大的油籽和瓶装蔬菜油生产商、全球第四大谷物出口商,美国最大的干玉米加工商、第二大大豆产品出口商、第三大大豆加工商、第三大谷物出口商、第四大谷物仓储商,在全球32个国家拥有2.5万名员工。

“C”,是指美国的嘉吉公司(Cargill),这是一家全球最大的私营控股企业、最大的动物营养品和农产品制造商,经营范围涵盖农产品、食品、金融、工业产品和服务,在全球68个国家拥有16万名员工。该公司从20世纪70年代初就进入我国,目前在我国拥有37家独资或合资企业,5000多名员工。

“D”,是指法国的路易·达孚公司(Louis Dreyfus),这是一家全球第三大、法国第一大粮食输出商,全球粮食输往俄罗斯的第一大出口商,拥有法国第五大银行路易·达孚银行。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谷物、油料、油脂、饲料、大米、肉食、食糖、咖啡、棉花、天然及人造纤维、电力、天然气、石油及石油产品的贸易及政府债券和金融证券业务。该公司从1973年开始与我国发生贸易往来,2005年开始在我国从事玉米贸易,2009年在我国拥有348名员工。

可以说,上述四大企业无论哪一个在我国的运作都有较大影响力,更不用说恶意炒作了。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政府最高领导人可以说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即“外资渗透农业会留下后遗症”。遗憾的是,许多地方政府并没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这上面来,仍然在盲目引进外资。

有鉴于此,各级政府都非常有必要严格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审查、调控国际资本对我国农业和农产品领域的投入,尤其要限制这方面的大规模投入。当国际游资投入达到一定的行业规模时,就必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出面进行遏制。

对此,东方艾格粮食产业分析师马文峰建议:

国家可以控制跨国公司一次性投资农业项目的数额,但公司让很多人参与,就很容易做大。(所以)不能单看在某行业一个企业参股多少,而是要调查相关联的企业,可能跨国公司参股多个企业便能形成垄断,不过,这确实很难监管 4。

而从国际上看,韩国等国家对农业保护的成功经验表明,对于外资进入农产品行业至少需要有两大限制:一是对进入范围进行限制,最初只能以终端产品、非敏感产品为主,当涉及到粮油产品开放时要特别审慎;二是要限定外资企业的进入比例,例如单个外资企业的进入上限只能是10%到15%,目的是避免全行业被外资控制的局面出现 5。

1 胡彦殊、李毅:《游资“烦恼”何以疏解》,2010年6月2日四川日报。

2 陆志明:《农产品炒作与游资之患》,2010年6月3日上海商报。

3 王超:《FAO:过严监管农产品期货弊大于利》,2010年6月24日中国证券报。

4 《热钱轻易炒高农产品价格,成最有投资价值领域》,2010年6月12日南方农村报。

5 吕福明:《外资6亿美元砸向中国蔬菜业,黑石牵头控制物流》,2010年5月19日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