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农产品炒作的手段主要有两大类:一是行政干预,二是市场调节,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总体上看,市场调节离不开行政干预作补充,行政干预应该尽快走向市场调节。当然,在从行政干预走向市场调节的过程中存在着反复是很正常的。尤其是在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还不完善的背景下,有时候行政干预是不得已却见效较快的办法。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动用多种手段对进出农产品市场的大额资金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对恶意收购者进行必要打击,这些措施虽然必不可少,但政府的重点不能完全放在这上面,更不能以为有了这几样措施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因为游资的天性就是逐利,它的兴趣爱好如果不在农产品炒作上,也会体现在其他传统商品或服务的炒作上。只有当它感到有序进入新兴产业领域有利可图(例如政府有税收、融资渠道等加以正确引导,使得它们感到在这方面投入比较符合盈利预期),才会减少对传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炒作冲击。这也是“堵不如疏”的简单道理。
1 市场调节离不开行政干预
有人对政府出面干预农产品价格上涨抱不以为然的态度,以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多年,再也不能回到迷信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的老路上去。初看起来这似乎有点道理,但实际上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并不是和市场经济相对立的;与市场经济对立的是计划经济,而不是一时一地对经济的暂时干预。即使在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如此。
根据本书前面所述,打击农产品炒作首先要界定有没有游资在进行炒作。其实,这个问题本来就不该是问题。因为从最简单的道理看,如果大蒜价格的暴涨主要不是游资炒作造成的、而是产量减少造成的,那么即使大蒜种植面积减少一半,也只能使得其价格上涨一两倍,再夸张一点,也就是三四倍,而现在一年间价格上涨几十上百倍,说没有游资炒作怎么也说不过去。
不仅仅是现在这一轮价格暴涨,游资参与炒作大蒜其实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丝毫没有什么可以司空见惯的。
山东省苍山县金发蒜业经理宋家财就说,其实每年都会有游资进入大蒜市场,从中炒作渔利。今(2009)年大蒜生意这么好做,游资操控者自然不会放过这个赚钱机会 1。
至于判断游资进行炒作的标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给出的解释是:在市场旺销的情况下大量囤积,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价格上涨以后再出售,或者垄断货源,造成市场紧张且从中牟取暴利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游资炒作。虽然这个定义中还有许多概念如“大量”、“暴利”等有待细化,但相对来说已经比较明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2010年5月24日透露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很快就会会同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行为的专项行动,不给投机和炒作行为留下可乘之机。他说:
现在市场上的流动性相对充裕,在楼市降温、股市低迷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游资”容易把目光投向农产品。由于目前国内农产品供求处于紧平衡状态,所以那些能够较长时间保存的农产品很可能成为“游资”炒作的对象 2。
与此同时,作为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在报请国务院批准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涉及粮食、猪肉、菜篮子等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市场调节商品的价格异常波动监管预案,防止以后这类炒作的再度发生。
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最大好处是见效快,因为谁都不愿意顶风作案,以免受到最严厉的惩处。2010年5月末,就在游资炒家纷纷看好大蒜价格行情,满以为2010年还能继续沿袭上年的价格飙升趋势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委于5月27日发出严厉打击农产品炒作的措施后,大蒜之乡山东省金乡县有5000名左右的大蒜经纪人,慑于打击“囤积居奇”的威力,不知道自己过去的大蒜储存是不是也属于政府打击范围,所以不得不停下手中的活,左右为难起来 3。
2 行政干预不如市场调节
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确实有效,但效果有限,并且主要是短效而不是长效。如果要想取得较好的调节效果,就必须依靠市场来自发进行调节。因为归根到底,经济的问题要靠经济手段来解决。
具体地说,正因为农产品炒作的根本原因在于游资太多、资本流动性过剩,那么解决农产品炒作的主要手段也应当放在为这部分游资寻找新的出路上。
在北京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看来,计划经济性质的打压价格是中国农产品的一个悲哀,这不是一个合理、有序的价格体系。“政策要做的是在价格低位时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其余的就交给市场来做,只有在自我的市场调整之中,农产品价格才可能慢慢趋于合理。” 4
为了抑制玉米价格的快速上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在2010年上半年一共进行了4次临时存储玉米的竞价销售,希望以此来平抑物价 5。
这4次竞价销售一共成交290万吨东北临时储备玉米。为了更好地体现平抑物价的作用,该交易中心在2010年5月14日修改了竞价销售交易规则,限制拍买主体必须是我国东北地区的饲料和养殖企业,并且拍买到的玉米只能自用、不得用于转卖。容易看出,其目的是为了让这部分玉米尽快进入终端消费市场,缓解供求矛盾。
但必须指出的是,虽然同样是竞价销售,依然必须正视玉米市场价格不断走高的现实,所以它们每次拍卖的竞价成交价格也在不断上升。例如,2010年5月4日的平均成交价为每吨1954元,5月11日为每吨1870元,5月18日为每吨1891元。
这种拍卖价格的步步高升,实际上意味着接下来国内玉米价格走势依然十分坚挺。国家粮食局副局长曾丽瑛认为,这很可能是国内外游资在利用市场行情有意制造看多气氛,希望通过推高玉米现货价格,来炒作玉米期货价格。
但这只是一种猜测。政府对此的态度非常坚决:一方面,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6月2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6,决定从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其中就包括出口玉米淀粉和酒精的5%退税在内,目的是为了抑制玉米出口,减轻市场供求矛盾;另一方面,如果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竞价销售对平抑物价效果不明显,还将在临时存储玉米销售完毕后,继续安排销售国家储备玉米。而目前国家储备玉米库存充足,满足市场供应绰绰有余。可以说,这些都显示出我国政府正在更熟练地运用市场调节手段打击农产品炒作。
行政干预农产品炒作有可能会产生副作用。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仇焕广就认为,对小额农产品很难进行政策干预,因为一点点政策动作就会造成比较大的市场波动 7。并且政策干预本身也会增大市场风险,而这种更高的风险环境势必会吸引更具有风险投机性的炒家进入,从而使得那些不太具有投机性的炒家流出,导致供应量减少,或者由不够专业的人士把控市场,结果有可能弄巧成拙。
顺便提一句,有人认为用行政手段调节市场是浪费行政资源,其实话不能这么说。虽然从市场经济角度看,囤积居奇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是一部分嗅觉灵敏的游资对价格信号的一种提前反映。对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当它们看到游资在囤积居奇某种商品时,“就应该”知道在什么地方配置经济资源,但客观上很难做到你的动作比游资快。
就好比警察抓小偷。理论上说,警察应当防范小偷作案,或者在小偷作案时当场拿下,但“亡羊补牢,犹为未晚”。例如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职责的第二条“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看,按理说它不应该在大蒜、绿豆价格暴涨一年后才开始进行调研、采取限价等举措,因为这表明它的市场监管明显滞后,也缺少应有的预测、预警机制。但毫无疑问,这种行政干预和市场调节是交织在一起的,并不能用市场调节来否定行政干预措施的必要性,或者相反。
1 潘林青:《短短一年蒜价猛涨40多倍,谁在导演“疯狂的大蒜”》,2009年12月2日人民日报。下同。
2 陈伟:《政府将重拳打击农产品炒作(权威访谈)》,2010年5月26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3 梁宵、齐洁:《国务院重拳出击价格炒作,5000名蒜商坐地观望》,2010年5月29日中国经营报。
4 刘红杰:《众专家质疑严厉打击蒜价,蒜农称价低时咋没保护》,2010年6月9日齐鲁晚报。
5 米华:《山东玉米价突破每公斤2.1元,直追米价》,2010年5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下同。
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
7 梁宵:《农业部、统计局反驳发改委农副产品价格暴涨游资论》,2010年6月5日中国经营报。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