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从否定游资到认定炒作(1 / 1)

政府严厉打击农产品炒作有一个认识过程。从当初的主观上认为不存在炒作、客观上难以判定炒作,到最终确认有国内外游资介入其中进行炒作,确实有一个从“认识”到“实践”再到“认识”的过程。

俗话说,“理不辨不明”。无论你是否认定有游资参与农产品炒作,只要愿意摆事实、讲道理、明是非,最终就一定会把问题搞清楚。而只有在此基础上采取各项措施,才能真正对症下药、收到实效。

1 价格炒作界定确实有难度

是否有游资参与农产品炒作,界定上确实存在一定难度。所以,当既有人认定有游资参与炒作,也有人否认游资参与炒作时,由于这些多是主观判断,所以弄到最后干脆就只好笼统地说游资炒作是“原因之一”。这样的结论虽然说没错,但却是一种定性分析,无法上升到定量分析的程度,不利于抑制和打击农产品炒作。

例如,在华西证券咨询服务部总经理毛盛看来,这次农产品炒作中“游资介入的迹象是非常明显的,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完全脱离了基本面,没有游资推动,短期内不可能上涨这么快,幅度也不可能这么大。” 1

但政府部门对是否有游资参与农产品炒作意见相左。

2010年5月28日,国家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巡视员隋鹏飞在部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大蒜等农产品比较容易成为市场炒作对象,但这种情况不会传导到其它大宗农产品身上。这是继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之后第三个政府部门官员的表态。

隋鹏飞分析说,这些农产品价格波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灾害性天气影响;二是水、电、油、气价格上调,加上农村劳动力价格上涨,增加了蔬菜生产、运输、经营成本;三是个别品种生产波动。

“大蒜也好,绿豆也好,红小豆也好,再怎么涨,也不会传导到大宗产品上来。”隋鹏飞表示,他认为,大蒜、绿豆、红小豆等个别产品由于产地相对集中、耐储存、市场容量小,较易成为市场炒作对象,但是大部分农产品不易被炒作,“有着本质区别。”

他指出,灾害性天气对2009年冬2010年春蔬菜价格上涨的贡献为50.8%,劳动力、运输、经营成本增加的贡献为31.7%,城乡居民消费增长的贡献为12.7%,个别产品生产波动等其它因素的贡献为4.8%。总而言之是,我国农产品价格稳定偏强,总体运行正常 2。

国家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游资炒作不是农产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观点,与一直坚持认为有游资参与炒作大蒜等农产品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截然相反,后者一度感到很尴尬。

大家都是国家部委,都很权威,应该信谁的呢?多数人认为,国家农业部“离”农产品市场更近,判断或许会更“靠谱”一些。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派出了多个调研组赴大蒜之乡山东金乡等地调查取证,希望能“用事实说话” 3。

2010年6月2日,调研组在金乡县针对囤积居奇行为取证时,当地新鲜大蒜的收储价已经比上年同期上涨了2倍,虽然价格仍然有上升趋势,但一些投资几千万元的大客户一直在那里犹豫不决。政府部门之间的表态不一,让他们感到惶惶不安。

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对价格概念的理解不同就是其中之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侧重于对某个时段、某种农产品价格的考察,而国家农业部主要是考察农产品的整体价格。

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副会长陈明均表示,职能上的分工决定了两部委不同的出发点,“发改委要对异常价格进行监管和调控,而农业部主要是根据价格变化对农产品的种植和经营进行指导。相比之下,发改委对价格异动进行干预是由其本职工作决定的。”

这似乎也解释了发改委和农业部在对待“农产品价格炒作”问题上的两种反应:前者强硬打击炒作;后者在新闻发布会上却对此话题淡化处理,并且不认为“炒作是价格上涨的主因”。

“农业部的目的在于保证农产品的产业链,保障农民的收入。”从该角度出发,后者有足够的理由来回避“炒作”话题。

与此同时,严厉打击农产品炒作与过去政府的许多政策之间相互矛盾,这也是政府必须顾忌的。

例如,政府过去一直鼓励民间建设粮库,而现在又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其中就有矛盾之处:建成的粮库不囤积派什么用呢?如果连这些前提都得不到明确,就很难区分哪些行为是过去所说的投机倒把,哪些行为是正常的市场运作,从而造成某些不必要混乱。

2 炒作最终是这样被认定的

针对社会上对游资炒作农产品的模糊认识和不同意见,2010年7月中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公布了一段录音,证明这些企业确实在召集同行开会串通涨价、哄抬绿豆价格。

7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司负责人解释说,之所以公布这段录音,目的是为了把事实真相公布于众,教育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不得串通涨价。换句话说:经营者“涨价可以,但不得串通” 4。

从上述“涨价可以,但不得串通”的判断依据看,政府对价格炒作的认定标准之一是有没有“串通”涨价。

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原因多种多样,并不奇怪。但无论原因有多少,都不能否认游资进入这个领域大肆炒作,否则,也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同一种大蒜、绿豆在短短两年间价格会上涨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这是任何人不用脑袋也能想到的事。

所以说,这不是某些“专家”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游资介入炒作就能说得明白的事,更无法用农产品是鲜活产品就不具备投资品特性来解释得通的,这样的观点令人大跌眼镜。

试想,如果鲜活农产品就不具备投资特性,那么全世界的粮食期货市场是不是就都应该关门呢?要知道,这些期货市场上炒作的正是这种“鲜活产品”的农产品。更进一步,《粮食危机》的作者威廉·恩道尔也应该惭愧地烧掉自己的原著手稿,因为他连这样的“经济学基础知识”也不懂,实在应该好好补习一下了。

如果粮食因为是鲜活产品而不具备投资品的特性,那么类似于活鱼、鲜花这样的更鲜活的农产品,也就更谈不上投资品特性了。欧洲的鲜花进出口商再也不该投资保加利亚的鲜花,并从中获取投资利润了。

其实不要说“专家”了,哪怕是一字不识的农村妇女也知道,同一个地区、同一种蔬菜的价格在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上的价格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其间往往要相差1到2倍。为什么?说穿了还不是因为这种蔬菜具有“投资”价值!

所以说鲜活产品不具备投资品特性,简直要让人笑掉大牙。因为谁都知道,越是“新鲜”的蔬菜就越能卖出好价钱,“投资”获利就越大;相反,越是“不新鲜”的蔬菜才越卖不出去呢!最新鲜的农副产品要算是活鱼、活虾了,有人在从事贩卖它们吗!

下面一段报道就能很清楚地证明农产品包括鲜活产品不但具有投资价值,而且各个运作环节都能从中获利,并且获利巨大:

对北京、山东、内蒙古等地的几个较大的蔬菜及农产品市场的调查中发现,从同城批发到零售的几类蔬菜的价格差在0.7~1.8倍不等。而从产地到批发商的市场地之间的价格差则均在2.2~7.5倍之间。更有意思的是,一些本地蔬菜从地头到市场竟然途径几千公里,比如,内蒙古一些城市的零售市场的部分马铃薯等蔬菜,先由山东寿光等地的大菜商批量收购,然后运送到寿光总成,最后再批发回各省市的一些市场,这其中就有产地附近的蔬菜市场。这种长征式的“逗”你玩,说白了就是让承载这个链条的多个利益单元受益,而其形成的终端价格就必须由消费者买单 5。

可想而知,政府部门决不会天真地赞同这种“鲜活农产品不具备投资品的特性”,从而随便下一个“没有游资进入炒作”的荒谬结论。

认定农产品炒作还可以进行这样的推导,以大蒜为例 6:

从供应角度看,2007年我国各地共种植大蒜1010万亩,平均亩产2000斤,这表明2008年的大蒜总产量为大约1010万吨。2008年因为大蒜价格低迷,我国大蒜种植面积减少约45%,为555.5万亩,这表明2009年大蒜的总产量为555.5万吨。2009年虽然化肥涨价了,全国大蒜种植面积在继续减少,但减少幅度已经不大了。

从需求方面看,对大蒜的需求无非这三类:一是国内直接食用消费需求,主要是作为调味品,所以每年的数量增减不明显;二是出口市场需求,2007年到2009年我国的大蒜出口量分别为141万吨、152万吨、170万吨,每年大约增长10多万吨;三是作为原料消耗需求,主要是以大蒜为原料的保健产品、药用产品、日用化工产品,但增加幅度不大。

根据上面的推导,如果在这一年间大蒜的需求量上升了20%、产量下跌了50%,正常情况下价格只会上涨1倍,远远不可能出现现在这样的价格飙升。这就表明是游资在炒作,在为价格上涨推波助澜。

在理论推导的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4月派出了多个调查组深入农产品涨价品种主产区和主销区,了解相关产品的生产、供应、流通、价格变动,最终得出综合结论认为:农产品涨价既受不利天气因素影响,也与极少数经营者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囤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等做法有关 7。

2010年5月中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派出多个调查组深入农产品主产区和主销区了解情况,调查结果认为,大蒜价格上涨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种植面积下降、产量滑坡造成的;另一方面,也不排除有人借机恶意炒作、囤积居奇。

在此基础上,2010年5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文,表示要严格查处农产品炒作,这是对农产品炒作中“没有证据表明有游资进入”的最好否定。

至此,打击炒作农产品专项行动大幕正式拉开。根据要求,一旦确认游资在炒作农产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根据相关价格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没收全部炒作所得,并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 8。

1 胡彦殊、李毅:《游资“烦恼”何以疏解》,2010年6月2日四川日报。

2 忻尚伦:《农业部官员反驳价格失控,称大部分农产品不易炒作》,2010年5月29日东方早报。

3 梁宵:《农业部、统计局反驳发改委农副产品价格暴涨游资论》,2010年6月5日中国经营报。下同。

4 《业内人士称近期绿豆涨价因供给偏少》,2010年7月19日CCTV“经济信息联播”节目。

5 罗寿博:《“豆你玩”到底在“逗”谁玩》,2010年5月31日中华工商时报。

6 刘敏:《大蒜的警示:行政干预不如市场调节》,2010年5月31日投资者报。

7 杨光、刘金松等:《国家严打农产品炒作,炒资再奔赴蒜豆主产区》,2010年5月29日经济观察报。

8 钟晶晶:《发改委称将出台更严厉办法防止哄抬物价》,2010年7月2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