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资提前介入农产品产地控制货源,是整个炒作过程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必不可少的是,必须根据工程进度筹集资金。用会计术语来说就是,“按预算拨款,按项目拨款,按进度拨款”。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价格炒作计划的顺利完成。
不用说,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密。整个行动计划和资金筹集方案,既不能被同行知道,也不能被外界知晓,否则一旦暴露便可能会前功尽弃,至少也会增大炒作成本或者被迫改变炒作策略。
但炒家千方百计保密,并不是说就一定能保密得了的。一方面,这样大的动作必然会动用多方力量、调集大量资金,必定会造成大的声响;另一方面,炒作农产品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无论炒家隐蔽得多好,总有可能被发现的。当然,被人发现后它们也会矢口否认在炒作,这也是很好理解的。
在这些炒作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国际游资。有人比喻说,我国的农产品行业还处于产业化初期,大量的外资注入就像是被打了激素,给我国农业和农产品领域的发展造成了被动。
1 独资,拆东墙补西墙
独资炒作农产品,并不是说某一个游资炒家(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某个农产品的全过程炒作,而是指该炒家单独出资投入农产品炒作。为此,它的资金来源既可以是原本就准备用于炒作的闲置资金,也可以是从其他投资项目如股市、楼市中退出来的资金。但不管怎么说,都可以把它看作是“拆东墙补西墙”举措,因为精明的游资是绝不会让资金躺在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上拿利息的。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刘满平透露,2010年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地的大宗商品农产品中远期交易市场上,就都涌出了一定数量的“多头”资金,并且这些多头资金的炒作态度很坚决,那就是“坚决做多”。而从全球大宗商品市场看,2010年全球金属市场的资金就流出了10%,相对应的是农产品市场的资金量增长了15% 1。这表明,这部分资金基本上全部流入了农产品炒作。
虽然从相对比例看,这10%、15%看起来似乎并不多,但实际上这个数字非常庞大。换句话说,2010年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都有游资在炒作农产品,并且这个数量还不小。
那么,这些资金为什么要如此搬家呢?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资本逐利性决定的。
“流动性过剩、投资渠道狭窄,金融理财产品吸引力不足,艺术品投资门槛太高,使得寻求高利润的游资只能抓住一些突发事件、极端气候,对大蒜、绿豆等农产品进行炒作牟利。”刘满平说。
游资炒作农产品并不是漫无目的的,而是有着明确的指向。这就是俗话所说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有这只鸡蛋有“缝”可钻,才会引来苍蝇叮咬。
在这里,游资瞄准的正是某些农产品的供求失衡,以及最近两年来产量的大幅度减产,舆论又在宣传大蒜能够防治甲型H1N1流感、绿豆能防治多种疾病,并且大蒜、绿豆的需求量在舆论推导下进一步扩大。
而从具体方面看,这种失衡原因既有生产种植方面的因素,也有市场供求方面的因素;或者说,正是因为在生产、种植、产量方面存在供求失衡,才会导致最终在市场上形成供求失衡,为游资炒作农产品埋下伏笔。
单从农产品种植看,大蒜、绿豆等农产品之所以受游资青睐,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因是这些农产品的产量不大、所需炒作资金不多,而它们的产地又相对集中。产量不大、地域性强,游资炒作时就更容易控制货源,更便于在市场上呼风唤雨。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大蒜种植面积达70万公顷左右,占全球大蒜种植面积的60%以上。主产区为山东、江苏、河南三省,种植面积占全国总面积一半以上。山东济宁市金乡县是大蒜生产加工和出口的重要基地,素有“中国大蒜之乡”、“世界大蒜看中国,中国大蒜看山东,山东大蒜看金乡”之称。绿豆的主产区主要集中于东北地区和内蒙古,其中,东北地区年产量占全国总产量60%以上,吉林洮南是“中国绿豆之乡”,产量占到东北地区绿豆总产量的70%以上。正是由于大蒜、绿豆等农产品产地集中、产量少,即使按照高位价格,只需要几亿元资金就可完成大量囤积,可以影响甚至左右全国市场价格,形成事实上的垄断 2。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游资提前介入产地收购和控制货源,就能为以后更好地控制市场打下基础。换个角度看,游资这样提前介入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棋,这也是我们今天能够得以看清游资炒作农产品具体路径的很重要的一点。
2 合伙,众人拾柴火焰高
合伙炒作农产品,一方面是指几个游资炒家巨头联手控制某种农产品主要市场;另一方面是指它们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调动众多小炒家和跟风者的追随,“涓涓细流汇江海”,“众人拾柴火焰高”。
四川省彭州市是该省大蒜主产区,大蒜种植面积占全省四分之一。彭州市隆丰镇大蒜协会会长李云玖介绍说,在这次农产品炒作中,当地的大蒜早就被外地客商预订了,天天都有外地客户打电话来要货。
彭州市蔬菜产业办公室分析说,由于当地的大蒜90%以上是种蒜,而这次农产品炒作中的大蒜主要是食用蒜,所以外地人对彭州的大蒜收购看起来不太像大规模的游资进入,更像是一种跟风炒作 3。
这种跟风往往发生在舆论宣传和引导之下。
2009年10月17日,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召集国内16个省、109家绿豆经销企业,在吉林省洮南市金塔大酒店召开“第一届全国绿豆市场产销行情研讨会” 4。
会后,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把会议纪要和“2009年产区绿豆种植情况调研报告”印发给与会企业,宣称“2009年绿豆主产区种植面积同比下降29.03%,单产同比下降49.34%,据此推断绿豆主产区的产量同比下降64.05%”。
由于这些与会企业遍布全国绿豆生产、主销区,并且其中有许多是当地绿豆经销大户,所以回去后纷纷入市收购绿豆,使得绿豆销售价格连续上涨,客观上对全国绿豆价格的上涨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告诉你不要卖,我建议你不要卖!只要出产地高于你的卖货价钱你不要卖……大家来主要就是想知道今年的绿豆能不能赚钱,会不会赚钱。我的说法是,物以稀为贵。少就要涨,涨到多少呢?8000元、9000元、10000元都可以 5。
此外,还有“不要卖出绿豆,要卖也要少卖”,以及“绿豆产量会出现明显减少”,“价格上涨已成必然”,“会议有益于经营者对未来市场预期达成共识”等言辞 6。上面这张表格就是据此公布的数据列出的。
后来,这次会议被政府部门认定为相互串通、捏造散布绿豆大幅度减产等涨价信息,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被罚款100万元,协办企业被处以50万元罚款,其他与会的109家企业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告诫。
那么,能不能仅仅根据这段录音就判定这些企业操纵了绿豆价格炒作,尤其是只根据一位代表一个人的讲话就断定煽动价格上涨呢?各方观点并不一致。
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角度看,管理、监督市场价格是它的职责;可是从企业角度看,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公平市场竞争也是它的责任和义务。至于这次会议究竟有没有起到为绿豆炒作制造舆论的作用,出现争辩是很正常的,这说明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公开、开放的社会环境。
但有一点非常清楚,那就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最终必须由独立的第三方即司法机构来判决。“法不辩不明,理不讲不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这种情况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不大会出现,因为它们的法律体制比较完善,企业串通涨价行为一定是违法的,但判断这种行为也有严格的标准和依据,相对简单、容易。并且这些国家对企业作出的处罚也多是通过法院判令来进行的,这对维护全社会良好的商业环境以及所起到的警示作用会更大 7。
1 周婷:《农产品炒作惊现“金融手法”,监控资金异动遏游资》,2010年6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下同。
2 周婷:《农产品炒作惊现“金融手法”,监控资金异动遏游资》,2010年6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下同。
3 《疯狂的农产品,凶猛的游资》,2010年5月19日四川日报。
4 钟晶晶:《发改委称将出台更严厉办法防止哄抬物价》,2010年7月2日新京报。下同。
5 冯雅:《串通绿豆涨价企业质疑发改委公布录音,拒缴罚金》,2010年7月19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栏目。
6 《发改委揭露绿豆涨价背后黑手:首次公布一段录音,显示一些企业和个人串通涨价》,2010年7月18日京华时报。
7 冯雅:《串通绿豆涨价企业质疑发改委公布录音,拒缴罚金》,2010年7月19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