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1 / 1)

道者,万物之奥[1]。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美言可以市尊[2],美行可以加人[3]。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4],虽有拱璧[5]以先驷马[6],不如坐[7]进此道。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以求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

【注释】

[1]奥:藏。河上公注:奥,藏也。道为万物之藏,无所不容也。

[2]市尊:买来别人的尊敬。

[3]加人:施加到别人身上。

[4]三公:西周时设立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专门讲解阴阳之道,分别负责养身、传授、德义三方面。

[5]拱璧:圆镜形玉石,中间有孔。

[6]驷马:一车套四匹马为驷,为天子、诸侯、大臣及战时所用。古代献礼,轻物在先,重物在后。

[7]坐:古人双膝跪地,把臀部靠在脚后跟上,引申为坚守。进:进奉,进献。坐进:坚守并进奉。

【译文】

“道”是万物的蔽护者,善良的人把它当成宝物,不善的人也受到它的保护。美好的言辞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高尚的行为可以使人品行高尚。虽然有不善的人,但怎能舍弃他们呢?所以“道”设立天子、设置三公,虽然有美玉可以先于驷马献给他们,但却不如把坚守并“道”献给他们。古代先圣,为什么如此珍视“道”呢?不正是由于求它庇护一定可以得到满足,犯了罪过也可得到宽恕吗?因此,天下人才把“道”当成珍宝。

【阐释】

本章赞扬了“道”平等对待万物的包容心。

老子认为“道”无心,但又有宽广的胸怀,它保护善人,也不抛弃不善的人。只要是符合“道”的规律要求,“道”都会答应,也会尽量原谅偶尔的过失。老子赋予“道”善良的人格,是劝人向善,早日悟道。但“道”的包容心是有其限度的。这个限度可以是人们平常说的“事不过三”,也可以是“我的忍耐是有底限的”,其实说到底还是物极必反的自然规律。

万物生于“道”,“道”自然是要包容万物、养育万物的。重要的是,万物——尤其是人类——有其灵性,在得到“道”的包容时,有时会猛然醒悟。比如著名的廉颇“负荆请罪”的故事,就证明了人人皆有“道”性。

蔺相如当然不是一个得道高人,但他身上有“道”的胸怀,在一定程度上他就是“道”的化身。廉颇粗人一个,但“道”不会抛弃他。“道”不弃人,只有人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