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的文章和听的文字(1 / 1)

有一天,亚那托尔法兰斯和朋友们静静地谈天:——

“批评家时常说,摩理埃尔(Jean B. P. Molière)的文章是不好的。这是看法的不同。摩理埃尔所措意的处所,不是用眼看的文章而是用耳朵来听的文章,为戏曲作家的他,与其诉于读者的眼,是倒不如诉于来看戏的看客的耳朵的。看客是大意的。要使无论怎样大意的看客也听到,他便反复地说;要使无论怎样怠慢的看客也懂得,他便做得平易。于是文章就冗漫,重复了。然而这一点还不够。又应该想到扮演的伶人。没本领的伶人,一定是用不高明的说白的。于是他就构造了遇到无论怎样没本领的伶人也不要紧的的文章。

“所以,使看客确凿懂得为止,摩理埃尔常将一样的话,反复说到三四回。

“六行或八行的诗的句子里,真的要紧的大概不过两行。其余就只是猫的打呼卢一般的东西。这其间,可以使听众平心静气,等候着要紧的句子的来到。他就是这么做法。”

这文豪的短短的谈话中,含着有志于演说的人所当深味的意义。

文章和演说之不同,就在这里。诉于耳的方法,和诉于目的时候是全然两样的。所谓听众者,凡事都没有读者似的留心。简洁的文字,有着穿透读者的心胸的力量,然而在听众的头里,却毫不相干地过去了。听众者,是从赘辩之中,拾取兴趣和理解的。象日本语似的用着象形文字的国语,演说尤不可简洁高尚,否则,只有辩士自己懂。

法兰斯还进而指出摩理埃尔很注意于音律的事来。既然是为了诉于耳的做戏而作的剧本,则音律比什么都紧要,是不消说得的。

雄辩的大部分,是那音调和音律。有好声音,能用悦耳的音律的人,一定能夺去在他面前的听众的魂灵。凡是古来的雄辩家列传中的人物,都是银一般声音的所有者,而又极用意于音乐底的旋律的。因此,在今日试读古代的著名演说的记录,常常觉得诧异,不知道如此平凡的思想和文章,当时何以会感动人们到那么样。这是,因为,雄辩者,和雕刻是两样的,是属于不能保存至百年之后的种类的。

因此,所谓真正的雄辩家,我以为世间盖不易有。人格之力,思想之深以外,还必须具备那样的声音和乐耳。我时常听人说,要学演说,可以到说书的那里练声音去。但这一说是难于赞成的。从说书和谣曲上练出来的有一种习气的声音,决不是悦耳的声音。况且在这些职业的声音和背后的联想,也毁损这应该神圣的纯真的雄辩的权威。真的雄辩家,一定也如真的诗人一样,是生成的。纵令约翰勃赉德(John Bright)是怎样伟大的人物罢,但他倘没有天生的银一般澄澈的声音,则他可能将那一半的感动,给与那时的英国人呢,是很可疑的。

所以,所谓文章家和所谓雄辩家,是否一个人可以兼做的呢,倒很是疑问。诉于耳的人,易为音律所拘,诉于目者,又易偏于思想。假使有对于文辩二事,无不兼长者,则他一定是有着将这二事,全然区别开来,各各使用的特别能力的天才。

(一九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