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一贯制能否解决择校问题(1 / 1)

为了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上海市实行了初高中分离、推行“九年一贯制学校”。这些学校大多是一强一弱2所学校联合办学。这对于改造薄弱学校、缩小校际差距发挥了明显作用,但它仍然没有解决择校问题。

“九年一贯制”的扬汤止沸功能

例如,原来初中和小学分设,择校问题集中出现在小学升初中时。而现在小学和初中联办,择校现象则提前出现了。一所薄弱初中“搭配”一所好小学,小学生四五年级就开始纷纷转学;好初中“搭配”薄弱小学,选择中学的问题就演变为选择小学!

在北京,坚持小学就近入学和小学升初中电脑派位政策,在相当程度上使择校热降了温,但是这种降温实际上是扬汤止沸,择校现象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消除。

因为产生择校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校际之间的差距。现在这种差距不但没有消失,而且依然很大。

实施义务教育是人类发展的方向

择校现象使义务教育变了味,而实施义务教育当是人类发展的方向。《世界人权宣言》指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义权,教育应当免费。”择校必然产生择校费,择校费的存在是对“教育应当免费”的极大嘲讽!

这里的“义权”是什么?“义权”即rights,在以前通常译作“权利”,甚至一度被称为“资产阶级法权”。其实,它是人与生俱来就有的一项尊严和权利。当然,它与以“权”谋利的权利完全不同。

在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义权国际公约》中明确指出:“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包括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应以一切适当方法,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

也许有人会说,联合国的人权文本只是一种道义理想,实质上不可能做到。但是,经验告诉我们,从古到今社会发展的历史证实,不收费的“义务”教育从无到有、并有正在呈现不断扩大化的发展趋势。

这就是说,教育的商品化(或者叫产业化?)并不是人类进步的标志,而是恰恰相反!

哪些教育可以非义务化

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也有人提出应当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这实际上牵涉到这样一个问题:哪些教育可以“义务”,哪些教育应当“有偿服务”?

从最彻底的立场看,一个人活在世上不仅“活着”,同时还有许多类本能,例如好逸恶劳、好奇、求知、寻求安全、体现人生价值等等。可以说,前人所有的文化精神财富都是人类所共有的,只要是非专利知识,就应当属于“义务”教育后人的范畴。

这也就是世界各国、包括许多经济发展落后于我国的国家,推行义务教育(或称免费教育)所遵循的一个准则。

按照这个准则,不难发现我国目前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包括高中和大学,所传授的绝大多数知识仍然是非专利性的;与此相反,哪怕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初中甚至幼儿园,同样也存在着“专利性”的知识——老师的独到发现、发明、创造、见解——传授。

如此看来,拘泥于义务教育阶段到底应该是9年还是12年这样的时间论争就没有多大意义了。义务教育应该扩大到整个未成年人阶段,政府有义务对未成年人实行义务教育。

只有当未成年人进入成人阶段以后,他们有了独立谋生能力,这时候政府才应当对他们实行统一的公民社会要求。一方面他们需要继续学习(终生学习),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支付费用(事实上也具备了这种支付能力)。

这个精神,是与联合国相关人权约定完全吻合的。

实行义务教育的钱从哪里来

大概没有人会反对实行义务教育,但是却有太多的人责问“实行义务教育的钱从哪里来?”

这个问题问得好。不能算狡辩。

实行义务教育当然需要巨大投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教育投资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要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已经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如果把义务教育推广到整个非成年人阶段,真是勉为其难。

实行义务教育的钱从哪里来?当然是政府。否则就不能称之为义务教育。

正如2001年7月18日至21日,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安徽省颍上县夏桥小学调研时强调的那样:“任何一个国家,义务教育都是政府的责任,我国也不能例外!”

这“任何一个国家”中,就包括经济情况比我们差得多的朝鲜。可是在20世纪80年代,朝鲜就已经实现了从小学到大学全部免费的全民教育。“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就国际范围而言,朝鲜已经做到了。

在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将近2亿人,以人均每年学杂费500元计算,一年1000亿元就足够了,只占全国国民生产总值10万亿元的1%,完全可以负担得起!

每年学杂费500元够不够呢?朱镕基总理在夏桥小学调研时了解到,那里的小学生“一、二年级每学期交140元,三、四、五年级交160元”。可见,500元的测算数字是有科学依据的。

“因材施教”和“分快慢班”

对照教育资源均衡化的要求,许多地方的做法正好背道而驰。不但在社会上择校,在同一个学校内还要“择班”。不管冠之以“因材施教”也好、“分快慢班”也好,侵犯的都是义务教育阶段孩子的平等受教育权利。

2002年3月24日,上海市一位家长钱女士向媒体投诉,反映学校以“分层教学”为名,按照上学期期中考试的成绩将她的孩子分到了C班。

她认为,对于正在读初三毕业班的孩子来说,这样的分班方式无论对孩子的心理还是学习都有负面影响,侵犯了孩子公平受教育的权利。

在这以前,钱女士已经向学校提出,希望她的孩子能够进入B班,可是学校以该生学习成绩不好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对于钱女士提出的“不公平”指责,学校不以为然,相反却认为是“因材施教”。

“一样的学费”为什么接受“不一样的教育”

分层教育也好,分快慢班也好,分的不仅仅是学生,还有师资力量。

学生们普遍反映,最有经验的优秀老师都被分到了A班,B班和C班的师资力量根本无法与A班相比。

敏感的学生一看就知道,自己被学校“甩”了。他们纷纷指责,为什么我们交一样的学费,却得不到一样的教学质量?既然我们的学习成绩不好,那为什么不让高级教师来教我们?这样的“因材施教”,必然会影响我们将来的发展。

事实上,分在B班和C班尤其是C班的学生,不少人从此自暴自弃。因为在他们的身上,无形中被贴上了“差生”的标签。连学生之间的交往,也按照各自的班级分成了一个个小团体。

细心的人从校园电视台每周播出的新闻报道中,就看出了端倪:拍到A班同学镜头的时候,里面的同学对着镜头侃侃而谈,而拍到C班同学镜头的时候,里面的同学总是低着头、一副灰溜溜的样子。

分层教学依据的原则何在

实际上,这里涉及到分层教学所遵循的原则问题。

早在1991年,上海市就开展了分层教学试点,目的是针对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以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效果。然而毋庸置疑,这项改革马上就被一些追求升学率的学校当作了“快慢分班”的幌子。

最早提出分层教学理念的上海市教学科学研究院普教所所长胡兴宏认为,这种为了保证升学率而牺牲慢班学生利益的教学方式,明显存在着不公,与他最初提倡的分层教学本意背道而驰。

胡兴宏强调,分层教学应当因人而异,而不是因“分”而异。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学生有权选择该学科的分层班级,校方可以对他们提出建议,但最后必须尊重学生的本人意愿;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单门学科的分层教育,而不是根据某次考试成绩排名进行年级的统一分班;

分层教学不是“终身制”,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测验考试形成流动机制,让学生根据自身进退情况适时调节。

令学生伤心的“秘密会议”

一位已经踏入区重点中学的高中学生宋同学,原来在一所普通中学读初中时,由于考试成绩没有名列前茅,在毕业那年没能进入“重点班”。

有一次,两个“重点班”开了一个家长会。由于那次家长会的内容始终对“普通班”的同学保密,所以被人称之为“秘密会议”。

后来,还是宋同学在“重点班”的一个“哥们”悄悄告诉他,“秘密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家长动员会”。

校方向家长们表示,“你们的孩子才是学校的希望,拼一拼就能考上重点高中。请大家放心,学校也会安排最好的老师‘抓’他们的。”

其实,尽管“秘密会议”的内容一直没有“解密”,但是“普通班”的同学也能隐隐约约猜得到。但即使这样,内容一旦泄漏,大家还是暗自灰心:为什么连开个会都要这样神神秘秘的,难道我们真的就那么差吗?后来不也是有几个考上了重点高中吗?

“重点班”里的压力也大

现在已经就读高中的何同学,在读初三时被分在“重点班”。他说,当初他进入“重点班”时,他的父母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这样的班级里孩子的压力有多大!

就拿课时安排来说吧。“普通班”每天是7节课,可是我们每天要上9节课。中午一吃完饭,根本没有休息时间马上就开始上课。下午别人都下课了,我们还要继续上课。很多同学都非常反感这种高密度的课时安排。我们的班主任也看不起那些“普通班”的同学,担心他们会影响我们,不让我们与他们来往。就是碰到了以前的好朋友,也只能用点点头表示打招呼。

可就是这样,“普通班”还不是照样有成绩好的学生?“重点班”也不可能人人拔尖。

不过说实话,分在“重点班”的学生都不愿意调到“普通班”去,为什么,因为心理上的感觉不同。

分层教学要能流动才公平

虽然分在“重点班”的学生都不愿意调到“普通班”去,但是只有真正实现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这样的分层教学才显得公平合理。

许多家长也认为,在已经分班教学的学校中应当允许各班之间学生流动。

因为即使在“普通班”,总还有不少同学成绩不俗,他们有实力和潜力往上跳跃。

如果允许流动,他们就有动力往上跳,否则就扼杀了这种动力。让他们在竞争不那么激烈的班级里,这些同学久而久之就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与此同时,这样的流动也会对“重点班”的学生产生激励作用。

因为“重点班”并不是终身制,如果学不好照样要重新回到“普通班”去,这也符合目前社会上流行的末位淘汰制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