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感到痛,但不能说出来”(1 / 1)

流动学校的生存之难,流动儿童的上学之难,不是当事人很难有切身体会。有关部门在审批、整顿流动学校时,或许也是“依法办事”的,可是,在偌大的一个繁华都市,难道就真的容不下几个只是想读读书的孩子吗?他们也是共和国的小公民呵!

被人遗忘的“菜地小学”

例如,在广州市北郊的蔬菜田里,曾经就有这样一所“菜地小学”。一群生在江西、长在广州,跟着到广州租种菜地的父母一起过来的40多个孩子,混坐在弯弯曲曲的田埂尽头,一间用石棉瓦隔成的“教室”里,组成一个从一年级到五年级的“全日制学校。”

“教室”外面是绿油油的菜地,远处是新建的城市居民的商品房。每隔几分钟,就有一架白云机场的客机轰鸣着从头顶经过,“看飞机”成了他们唯一的“课外活动。”上下课就蹭附近中学的电铃声。两位从江西老家过来的老师,包揽了他们的全部课程。

有人也许会说,为什么不花钱进入当地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呢?很简单,没有钱。

孩子的父母们介绍说,在这里租地种菜,忙活一个月能赚到1000元就很不错了。但即使这样,也比老家强一点。

对于孩子,他们只希望能识几个字,懂得加减乘除,卖菜的时候不会出错,“能有个地方把他们拢在一块不出事就很知足了”。

两位中年老师原来都是在老家教课的,因为长期领不到工资,所以跑到这里来“谋生”。

另外还有一位18岁的师范生,即将在江西某师范学校毕业,在这里“实习”,来了两个月只去过一次广州市区。

即使这样,她毕业后还是希望留在这里教书。因为毕业后在老家也很难找到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也很难领到工资。这里多少比老家要强。

就是这样一所连名字都没有的“菜地小学”,2002年3月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因为这是一所非法“学校”。

择校对他们是一个遥远的梦

2002年3月14日,广州某大学附属小学三(1)班班主任蔡老师,与记者一起寻访“菜地小学”。

第二天,蔡老师发动全班30个学生每人为“菜地小学”捐款2元。孩子回家把老师的话对家长一说,家长们都不敢相信:现在还有这样的学校吗?

当天下午本来是正常的班级活动课,可是13位学生家长专门抽出时间、开着浩浩****的私家车队伍,陪同孩子探访“菜地小学”。

这些学生带着春游般的雀跃神情在菜地里穿梭,优越地为“菜地小学”的学生递上赠送的作业簿。而那些穷孩子们面对“贵宾”的光临,一个个手足无措。

他们的到来令两位老师深感不安,生怕报道出去后给广州“丢脸”。而且,“菜地小学”是黑户,领导看到了报道,学校就得关门大吉,到时候这些孩子连个去处也没有了。

据了解,在“菜地小学”的周围其实有好几所正规的民办学校,但每学期学费在1000元左右,加上其他费用,每月费用高达四五百元,相当于一个菜农的全部收入。

不上民办学校,要想进公办学校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从2001年开始,广州所有的中小学都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即使在以前允许招生的时候,外地户口的择校生在公办学校上学,省市区三级的择校费也分别高达3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

对于他们来说,无论上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有一道难以逾越的收费门槛。

生或是死,或者生不如死

韦校长是广西宾阳县某民办初中校长,这所学校创办6年来一直风波不断,2001年末终于走到了“生,或者死”的关键时刻。

该民办初中创建于1995年8月。最初3个教学班、180多名学生,发展到后来13个初中班、700多名学生,教职员工62人,1999年曾经获得南宁地区中考成绩综合评估二等奖。

2001年6月,学校与另一所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此后,250万元的债务使联合办学陷入了生死攸关的当口。后来,韦校长在无奈之下跑到远离家乡的南宁躲债,连手机都不敢接,因为每天的讨债电话要有几十个,手机费都付不起。

韦校长25岁就做了校长,一度在县城颇有争议:“一个在公办学校呆了不到一年的大学毕业生,教研组长都没有当过,怎么就敢做校长了?何况他是从人人羡慕的重点中学辞职的,他到底有什么能耐?”

其实,他创办民办初中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改造社会要从改造人开始,而改造人就得从教育做起。现行教育中的积弊太深,他希望通过这条路来实践他的教育理想。

为此,韦校长大打特色教育牌。学校成立之初就向社会承诺,一学期内凡有学生对教育质量不满意要求转学的,学校负责全额退还学杂费。与此同时,他们狠抓师资队伍,专门聘请外籍专家从事英语教学。结果在1999年中考中,该校成绩位于南宁地区乡镇中学第6位,超过许多公办中学。

“常常感到痛,但不能说出来”

1999年5月20日,一份由地区教育局颁发的《通知》称,“经我局调查核实”,该民办初中在招生管理、收费及教学管理等方面“没有很好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从即日起停止其招生资格。

韦校长感到大惑不解: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55条规定:“教育机构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审批机关限期整顿,并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而在此以前该民办初中从来没有接到限期整改通知,更没有受过“警告”处分,现在突然被停止招生资格,这究竟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此以前宾阳县刚刚取缔了一所非法民办小学。该校无证招生,以其低廉费用一下子“抢”走了800多名公办学校学生,一些公办学校有的班级最后竟只剩下2名学生。

“无证办学,情况恶劣;已经批准的,又不听管理!”教育部门对此余怒未消。而教育局停止该民办初中招生资格的理由,据说是没有按时交纳“教育费附加”。

最后,以教育局和学校各退一步解决了这次危机。

韦校长伤心地说:“社会力量办学在现阶段还很脆弱,可以说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其命运要万分小心,这条路走得万分艰难!你会常常觉得痛,但说不出来。”

面临失学的3000名孩子

2002年8月2日,是北京市朝阳区某乡3所流动小学限期搬离的最后期限。因为根据建设规划,流动小学不能在这里继续开办,3000名孩子在开学后就将面临失学危险。

原来,该乡一共有11所流动学校,共有流动人口子女5000多人。按照北京市统一规划,这里2003年开始城市化进程,规划中并没有流动学校,所以这些学校都签订了“外来人口学校安全责任书”,明确规定:“凡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办学许可证及其相关手续的学校,必须在2002年7月底之前搬离”。

截至2002年8月2日,其中的8所已经解散或搬离,只剩下规模较大的3所由于一直没有找到新址而没有搬迁。

按照《北京市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规定,流动儿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主要由各区县政府负责,以公办中小学接收入校借读为主。取缔学校要由区(县)教委提出撤销意见和方案,报请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北京市朝阳区教委认为:“区教委并不知道取缔打工子弟学校这件事,在此之前教委并没有下达过此类通知。”如果乡镇不通过区县教委就拆学校,是一种越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