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之财不可取(1 / 1)

底线博弈 王亚军 1323 字 1个月前

经商要冒险,而在商场上,最大的风险莫过于触律犯科了,这是一种错误的取向。

不干净的钱如同一株诱人的罂粟花,能开出美丽的花朵,能结出诱人的果实,但任何人一旦沾上它,最终会陷入痛苦与失败的深渊。近年来,众多知名富豪纷纷入狱,正说明了这一点。

2005年,一则传销大案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新华网对此做了报道:

“代理商”1010人、“业务员”20431人。通过传销,“苍龙营销公司”共售出产品163162份,非法经营额高达453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938万余元。因不能向应聘者兑现分红的承诺,“苍龙”特大传销案很快案发,警方经艰难侦查,于2004年相继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

2003年,《南方日报》的一位记者写了一篇名为《杨斌调查——中国“黑马富豪”浮沉录》的文章,对风云人物杨斌的经历做了报道,以下是节选的部分。

我1963年2月11日出生在南京,5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我成了孤儿,是我奶奶靠摆茶水摊一分一分地攒钱把我养大的。从小学开始,我就靠减免学费读书。那时候,我能想到自己会有今天吗?当时,我想得最多的就是,长大后要多挣点钱,给奶奶买好吃的。

小时候,别人都在南京的湖中划船,我也划了一次,不过是坐在木桶中划的。有一次,别人在吃橘子,我透过门缝看,结果被奶奶打了一巴掌,说:“干吗要眼馋人家的,长大了要自己挣!”

10岁那年,我找到了我的生母,跟着她走了1小时,她打了我一巴掌,在地上扔了5元钱,我捡起来带回去,奶奶又打了我一巴掌,说:“你不争气,为什么不长大了自己挣钱?”

因为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所以到了荷兰后,民族心特别强。在我居住的莱顿市,我看到了荷兰先进的农业模式,当地的农民人均年收入是25万美元,我就想,要是能把荷兰的农业带回中国来,让中国农民也像荷兰农民一样富有,那该有多好啊!

我是喝长江水长大的中国孩子,假如我真犯了罪,母亲惩罚我,作为孩子的我能责怪母亲吗?

时间是2003年6月13日下午16:30左右,地点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11号审判庭。发言者杨斌,是曾经吸引过中外无数人眼球的荷兰籍华人企业家。

就在2002年10月4日以前,杨斌还住在沈阳市于洪区“荷兰村”的别墅里。在规划占地5000余亩的荷兰村里,杨斌抽心爱的“三五”牌香烟,吃爱吃的红烧肉,开着加长的豪华型奔驰轿车,宛如一位国王。他不仅曾经以75亿元人民币、仅次于刘永好兄弟的身价名列“2001年度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二名,被财经界惊呼为“黑马富豪”,还曾经被朝鲜任命为朝鲜国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的特别行政长官。

而如今,在他梦想要建立一座“人间天堂”式的卫星城的沈阳市,

在森严的法庭上,杨斌40岁的人生大戏正徐徐降下帷幕——面对他的是6项罪名的指控。这6项罪名包括涉嫌虚假出资罪;涉嫌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罪;涉嫌合同诈骗罪;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涉嫌对单位行贿罪;涉嫌单位行贿罪。其中,仅伪造金融票证一项,涉案数额就高达17亿元人民币。

2003年7月14日,从沈阳传来消息:杨斌案一审判决,杨斌上述6宗罪名悉数成立,数罪并罚,被判18年有期徒刑,罚款230万元人民币;而杨斌旗下的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欧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也因为上述罪行分别被判以560万元、4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其实不管是通过传销谋取暴利者,还是像杨斌这样的暴发户式富豪,如果以不正当的手段去赚钱,最终只能害人害己,成为社会的祸害。

钱是可以赚,但不能违法赚钱,如果为钱疯狂地出卖人格,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河北省沙河市原公安局局长王文增就是一个典型的为钱疯狂、为财送命的人。

1991年1月中旬,王文增正式就任沙河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实现了当官的梦想。不久之后,他就开始罗织亲信,排斥异己,为自己为所欲为打下基础。渐渐地,他将市公安局的人、财、物大权牢牢地控制在了自己手上。

原市公安局民警郑某以前因犯错误被组织上清理出公安机关。他多次找到王文增,要求回到市局工作,王文增不顾其他人员的异议,一手操办,于1993年8月将郑某调回了公安机关,并任命其为机场派出所副指导员。事后,为感谢王局长的“费心”,郑某分两次先后给王文增送上2万元,王文增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文增的胃口不断地膨胀,侵吞公款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1994年9月,与沙河市地界相连的武安市矿山镇后坡铁矿,因经常与沙河市发生资源纠纷而无法正常生产,铁矿承包人赵春祥便找到王文增,提出与市公安局联营开发铁矿的建议,以图借助市公安局这杆大旗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送上门的好事儿,王文增当然不会放过,况且头脑精明的他瞬间已有了自己的想法。因此王文增随即决定以本局劳动服务公司的名义与铁矿联营,协商双方各投资75万元,并拟定了联营协议。可事过不久,当赵春祥再次找王文增洽谈联营具体事宜时,王文增却提出将双方的投资额改为100万元,并命赵春祥将公安局增加投入的25万元返还他本人。

赵春祥明白这位局长大人的用意,他不敢抗命,只好照办。不久,沙河市公安局投入的100万元资金到位后,赵春祥便分两次返还给王文增20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998年6月,这个为钱疯狂、犯罪金额达778万元的人被依法逮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像杨斌、王文增这样为钱疯狂、违法犯罪的人,在当代岂止几人!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创富冒险是社会所鼓励的,但如果因为创富而置法律于不顾,后果可想而知。他们的经历值得每个创富的人借鉴,以吸取血的教训。

人有正邪之分,事物亦有正邪之别,做生意更有正邪之道的不同。

目前,绝大部分人合法经营、辛勤创富,我们当然鼓励并赞成。但对于那些走私贩毒、拐卖人口,甚至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邪恶勾当,我们称之为走邪道。这是一种充满罪恶的肮脏的黑色交易。人们口中所称的赃钱、黑钱、臭钱,大都是指这种来路不明的金钱。

如果说权钱交易给人们带来的是一种罪恶感的话,那么对这种邪恶的黑色交易还要加上一个更为直接的厌恶、痛恨之情。因为前者不仅是普通老百姓管不经济效益存在密切关系。尽管可能在短期内没有看到直线上升的财务指标,但从长远看,有助于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信誉,吸引有才干的员工,获得社会和政府更多的支持。因此,生意守法经营,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最终受益的是企业本身,是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的目标。这就是主观为他人,客观为自己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