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诸侯并争,厚招游学”[150],各国国君及贵族权臣不惜花费大量钱财养士,礼贤下士成为一种社会风气。所谓礼贤下士,就是依靠有政治、经济、军事才能的知识分子来治理国家,破除官吏的终身制和世袭制。魏文侯、齐威王、齐宣王、燕昭王等人的变法图强,都得力于士人的支持。而秦国自穆公起即注意求贤养士,后来竟出现了一股人才西流的趋势,它对秦国的强盛发生了重大作用。在战国的贵族权臣中则出现了四君子和吕不韦的食客集团,据史籍记载,当时齐国孟尝君田文、楚国春申君黄歇、赵国平原君赵胜、魏国信陵君魏无忌以及秦国文信侯吕不韦等都有“食客三千”[151],盛极一时。这种养士之风,一方面促进了私学的发展、学术的繁荣;另一方面对官办学校的发展也有重大影响。齐国的稷下学宫就是这种养士之风的产物,作为当时一所由官家出钱操办、私家出面主持的最高学府,它的存在和发展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稷下学宫的创建与发展
所谓“稷下”,是指齐国都城临淄(今山东淄博市)西南门稷门之下。田氏代齐之后,为了进一步对内改革、对外争霸,齐国统治者继续采用礼贤下士的方式争取各国的人才。据东汉徐干所说,从桓公田午起,就开始在稷门外盖房立馆,“立稷下之官(宫),设大夫之长,招致贤人而尊宠之”[152]。到齐威王时,经过邹忌变法,孙膑、田忌连败魏军,“齐国大治”[153],当时齐、魏并霸,齐国成为东方强国。齐威王不爱珠宝爱人才,稷下学宫初步兴盛。威王死后,齐宣王继位。齐宣王也很有作为,他的特点是“好士”,即重视知识分子,喜欢文学游说之士。他继承了齐桓公和齐威王的传统,从各国招纳了许多学者,“自如邹衍、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154]到齐湣王时,齐国被燕赵韩魏秦五国联军打败,首都临淄陷落,稷下学宫也遭到破坏。直到齐襄王上台后,稷下学宫才得以恢复。正是在这时,荀子来到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最为先生,成为稷下学宫的学术领袖。襄王死,齐王田建继位,他在政治上采取无所作为的保守主义政策,在文化事业上也没有多大建树,稷下学宫虽存,但社会影响却大不如前了。齐国稷下学宫前后共存在150余年,这在我国教育史上无疑是一件大事。
二、稷下学宫的特点和学术地位
与当时诸子百家的私学相比,稷下学宫是一所特殊的学校。一方面,它继承了夏、商、周官办学校的传统,由国家出钱建立学堂,从这种意义上说,它是一所官办学校。因此刘向曾记载说:“齐有稷门,齐之城西门也。外有学堂,即齐宣王所立学宫也。”[155]另一方面,它又深受战国时期礼贤下士的影响,尊重士人的学术自由,并聘请各诸侯国著名的学者主持学宫的工作。因此慎到、田骈、环渊、邹衍乃至孟子、荀子等都曾受到学宫的尊宠。从这种意义上说,稷下学宫则是一所由私人主持的学校。
正因为稷下学宫是齐国由国家出钱开办的一所最高学府,因此学宫的规模相当可观。它不仅建有高门大屋,而且建有康庄之衢、宽广的大道。著名的学者都享有优厚的待遇,“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乃至被尊为卿,可以食禄万钟。各派学者云集,弟子成千上万。其校舍之幽雅、待遇之丰厚、师生之众多远远超过了孔、墨的显学,更不用说其他小的学派了。
从另一方面看,正因为稷下学宫是由私人主持的一所学校,因此它又具有兼容并包、来去自由的特点。对于各派学者,齐国统治者都是采取来者不拒的态度,因此曾先后到稷下学宫讲学的不仅有道家、法家、名家、阴阳家,也有儒家、墨家乃至农家。有的学者曾说,稷下学宫是战国百家争鸣的中心与缩影,这一说法并不过分。
齐宣王时,孟子到齐国后位为上卿,每次出门,后车多乘,从者数百人,相当威风。《孟子》一书中就有许多孟子与齐宣王的对话,尽管他那一套仁政的方案并不合齐宣王的口味,但齐宣王对他还是十分尊重,对其中一些意见也是择其善者而从之。
齐襄王时,荀子又来到稷下学宫。他的思想主张与孟子针锋相对,他对其他学派的批判也毫不客气。但稷下学宫仍然聘请他讲学传道,还使他三为祭酒,名震当时。
而稷下先生中有姓名可考的,还有道家的彭蒙、宋钘、尹文、接子、环渊,法家的慎到、田骈,名家的田巴、兒说,阴阳家的邹衍、邹奭,以及博学而无所归属的淳于髡、鲁仲连等。
当然,稷下先生也不是毫无主见,人云亦云,稷下学宫中也有居于主导地位的学派,这就是著名的黄老刑名学派。他们名义上属于道家,实际上是由道向法转变的一个派别。由于他们把道家的创始人老子同田齐尊奉的始祖黄帝撮合在一起,所以被称为稷下黄老学派。这一派别又分为三支,其中一支“本于黄老而主刑名”[156],称为黄老刑名之术,代表人物有宋钘、尹文、申不害等。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三号墓中发现的《十大经》、《经法》等反映的就是这种黄、老思想。宋、尹等人不仅讲道德,而且将道德与礼、义、法联系起来,认为“德者道之舍”,“化育万物谓之德。君臣父子之间之事谓之义。登降揖让,贵贱有等,亲疏之体谓之礼”。“杀僇禁诛谓之法。”[157]这就是说,道和德像精神和形体一样不可分。礼义法度贯穿着道的精神,都是用来处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义讲君臣父子的地位,礼定等级名分,法则是对违反礼义的行为进行处置。“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158]他们从道出发,最后却归结于法,同法家已有了密切的联系。《十大经》在政治上主张法治,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要有一套成法。《经法》则认为,一国的王、霸、强弱、存亡的关键在于法度贯彻得如何,而且强调重农思想。法家重视耕战的主张在这里已经产生了。申不害在韩国变法就是根据这一派的黄老思想,而侧重于“术”。因此这一派被称为黄老刑名学派。西汉前期,黄老政治曾经实行了六七十年,它对于巩固西汉的封建统治、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都发生了重大作用。
田骈、慎到也是稷下学宫的著名学者,当时人称田骈为“天口骈”,著有《田子》25篇。慎到著《十二论》,刘向删定为《慎子》41篇。他们“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159]。但在哲学上他们具有唯物主义色彩,在政治上则直接从黄老道德之术转变为法家。慎到第一次提出了系统的封建法学理论,他认为“法”是治国的标准,“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所以一人心也”[160]。人民要“以力役法”,按法的规定出力气;官吏要“以死守法”,君长则要“以道变法”[161]。他主张“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162]。“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163]一切都要依法办事,“事断于法”[164]。这种主张制定法度,主张变法的思想显然是属于法家思想了。在法家中,慎到属于讲“势”的一派,即强调政权和权位的作用。他提出了集权的主张,认为对国家有害的是权力分散。权轻位卑什么都不行,权重位尊就能治天下。他说:“故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165]他的这一思想被韩非子吸收改造,成为封建专制主义的理论基础。
在稷下黄老学派中,环渊(关尹)真正继承了老子的学说。郭沫若先生说:“老子的《道德经》原来是不成文的,由他整理成‘上下篇’,流传于世。”
以上就是稷下学宫中占主导地位的学派,他们的思想和学说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曾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在学术界占有相当高的地位。除此之外,稷下学士们大量著书立说,据《汉书·艺文志》记载,与稷下学士有关的著作就有以下诸部:《孙卿子》、《公孙固》、《蜎(环)子》、《四子》、《捷(接)子》、《邹子》、《邹子终始》、《邹奭子》、《尹文子》、《宋子》等。据有的学者考证,《管子》、《晏子春秋》、《司马兵法》乃至《考工记》等,也可能是稷下先生的著作。稷下学宫对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另外,稷下学宫并不是只重学术,脱离政治,而是努力做到直接或间接地为政治服务。齐宣王举办学宫的目的十分明确:“寡人忧国爱民,固愿得士以治之。”[166]对于来自各国的贤士,齐王“皆命曰列大夫,为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尊宠之”[167]。但他们并不当政,而是“不治而议论”,专门对当时的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其他一些社会问题发表议论,相当于一个政治设计院和智囊团。其中某些人的议论虽然有的“迂远而阔于事情”,有的“迂大而阔辨”,有的“文具难施”,但其中某些人也“时有得善言”,不少见解对齐王也颇有启发,因此稷下学派在当时的政治活动中也发挥了不小作用。刘向在《新序》中曾评论说:“齐稷下先生喜议政事”,“以干世主”,这正是稷下学宫的另一个特色。
三、早期法家的教育活动
郑国的邓析和子产一般被视为法家的先驱,邓析办私学已见上节所述,而子产作为郑国的执政,却是一位坚持官办学校、重视教育的难得的政治家。据《左传》记载,在子产执政期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大夫然明建议子产毁掉乡校,以防民口。当时处于乱世,“学校不修”,“人废学业”[168]。社会上流传着一种“可以无学,无学不害”[169]的舆论。而郑国人居然在乡校议论执政,这就更为废除官学制造了借口。子产即使就坡下驴,废掉乡校也无可厚非。但子产并没有这样做,他说:“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170]于是郑国的乡校作为春秋期间为数不多的几所官办学校被保存下来了,它的作用不仅在于教育后代,而且变成了郑国贵族议政的咨询机构,这正是子产的高明之处。当时的郑国人对子产十分推崇,他们称颂说:“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171]孔子对子产不毁乡校也评价很高,说:“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172]
管仲是协助齐桓公称霸中原的早期法家,他的后学弟子根据他的主张和活动编辑了一本法家论著《管子》,其中有不少篇章讲到了管仲重视教育的情况。在《权修》篇中,管子说:“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凡牧民者,使士无邪行,女无**事。士无邪行,教也。女无**事,训也。教训成俗,而刑罚省数也。”这里所讲的培养和教训不仅包括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也应包括学校教育。在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方面,法家与儒家有明显区别,《管子·形势解》曾明确提出:“教民以时,劝之以耕织。”教育人民掌握耕织技术,这当属于社会教育。管子还主张士、农、工、商都要督促自己的子弟学习掌握本行的技艺和本行的职业道德:“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173]这就是《周礼》所说的:“以世业教能,则民不失职。”它既属于代代相习的家技,又是一种“族有世业”的行业教育。在《五辅》篇中,管子又论述了对政治人才的培养情况:“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利之之道,莫如教之以政。”总之,法家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耕战之士,培养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和熟悉、遵守法律制度的人,因此他们并不强调受教育者要学习什么伦理道德。
在《弟子职》中,《管子》一书详尽地解释了作为一个学生应该遵守的原则,被称为“学则”,估计这是齐国法家官办学校的学生守则。其中说:“先生施教,弟子是则。温恭自虚,所受是极。见善从之,闻义则服。温柔孝悌,毋骄恃力。志毋虚邪,行必正直。游居有常,必就有德。颜色整齐,中心必式。夙兴夜寐,衣带必饬。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解,是谓学则。”随后,作者又详尽列举了一个弟子从早到晚应该如何对待老师,如何对待同学,以及如何对待学习等,其中包括:“先生已食,弟子乃撤。”“先生有命,弟子乃食。”“先生既息,各就其友。相切相磋,各长其仪。周则变始,是谓弟子之纪。”这显然是一份官办住宿学校的学生守则,其尊师重道的情况与儒家已经没有太大区别了。
李悝是战国时期协助魏文侯实行变法的法家政治家,他本是孔子的弟子子夏的学生。子夏是儒家中向法家转化的一派,他主张“君尊臣卑”,主张加强中央集权。魏文侯将他视为贤德之士,曾经跟随他学习过经艺。李悝出任魏相,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刑法法典——《法经》,在魏国普及法制教育。同时在经济上主张“尽地力之教”[174],在政治上主张“夺**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175]。对于李悝如何在魏国进行学校教育虽然史无明文,但李悝在魏国变法的成功、新法之深入人心,从一个侧面说明李悝是重视教育工作,重视知识分子的。
四、商鞅、韩非的教育主张
商鞅是战国中期著名的法家政治家。他出生于卫国,本名公孙鞅,又称卫鞅。年轻时曾在魏相公叔痤家当家臣。他总结了李悝、吴起等人的变法理论和变法实践,成为一名很有见地的年轻法家。公叔痤临死前将他推荐给魏王,魏王不肯任用。于是他在公元前361年来到秦国,由于主张变法取得成功,被封为商君,因此历史上称为商鞅。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变法的一次总结,是战国时期最全面最彻底的一次变法。它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从法律制度到风俗习惯都进行了深刻的变革。其中包括对文化教育政策的改革:公开提出要焚毁诗书,禁止游学。
商鞅认为,儒家所倡导的礼乐、诗书、孝悌、诚信、仁义、修善等不过是祸国殃民的“六虱”,儒学不过是一些“高谈伪议”,不切实际的“浮学”。因此他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176],主张“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177]。他认为,诗书“无益于治”。因此他主张:“为辨知者不贵,游宦者不任,文学私名不显”[178],“贱游学之人”[179]。他提出了“壹教”的教育纲领,即执行统一的教育政策,凡是不符合法家路线政策的做法坚决取缔。他说:“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破,锐者挫。”[180]这是与儒家教育思想针锋相对的教育政策,凡是儒家提倡的,商鞅就坚决禁止;凡是儒家拥护的,商鞅就坚决反对。他认为儒家摇唇鼓舌,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因此他们说得再漂亮,也不能允许他们富贵,不能让他们掌握法律大权,评说刑罚的得当与否,更不能允许他们著书立说向国君陈述。对那些顽固不化者、锋芒毕露者,都要坚决予以打击,要彻底挫败他们。
商鞅还主张:“言谈者必轨于法。”这实际上是要求普及法律教育,大家不仅要依法办事,而且要根据法律的要求去思考、去进行言谈交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商鞅最早提出了“以吏为师”的思想。他说:“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181]他主张从上到下都要设置“主法令之吏”,严格挑选那些通晓法令者来担任,由他们向人民进行法制教育。因此商鞅之法在秦国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这是商鞅死后其法未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韩非子是战国后期法家理论的集大成者。在哲学上,他对老子的“道”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批判了孔子的天命论。在认识论方面,他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著名论断,主张通过实践检验是非真伪。在历史观上,他认为历史在不断进步,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主张法先王是违背历史潮流的,人们应该“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在法治理论上,他将法、术、势三者结合在一起,建立了一套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学说。在教育思想上,他从性恶论出发,提出了一整套禁止私学、禁止思想自由、反对思想教育的主张,沿着商鞅的思想继续前进,走向了极端。
首先,韩非继承了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人生下来就是自私自利的,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去损害别人:做马车的人希望人们去做官,做棺材的人却希望人死,包括父母子女也是利害关系,生儿祝贺,生女溺死。为了利,人们甘愿去犯罪,因此刑法必不可少。他认为教育不起什么作用,父母溺爱孩子,孩子不听,刑法人员拿刀子、绳子来了,孩子就害怕了。由此他得出结论说:“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182]。又说:“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183]因此他主张“不务德而务法”,不要搞什么道德教化,而应严格实行法制。
其次,他明确地提出要禁止私学。他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184],诸子百家的私学正是导致社会混乱的一个主要因素。他说:“凡乱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学者也。”[185]他主张对各家私学都应当“禁其行”,“破其群”,“散其党”,即禁止办私学者的行动自由,不能让他们为所欲为;禁止他们结党营私,不允许他们私自集会结社。既不允许办二心私学,也不允许口是心非。为此他提出了一个文化专制主义的政策:“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
另外,韩非明确提出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教育思想。韩非子认为:儒家那一套礼、乐、诗、书的教条和仁、义、孝、悌的伦理说教,都是愚诬之学、亡国之言、贫国之教;那些朝秦暮楚的游客,上蹿下跳的学者不过是寄生在国家身上的五种蛀虫(五蠹)。因此国家不应该信用他们,人民也不应该尊敬他们,“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186]这种主张对普及法制教育曾经起过积极作用,但他从根本上否定其他文化知识,否定学校教育和老师的作用,这对于我国古代教育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都带来了不少消极的影响。
注释
[1] 《尸子》。
[2] 《易·系辞下》。
[3] 同上。
[4] 《世本》。
[5] 同上。
[6] 《大戴礼·用兵》。
[7] 《世本》。
[8] 《吕氏春秋·君守》。
[9] 《世本》。
[10] 同上。
[11] 《荀子·解蔽》。
[12] 《世本》。
[13] 《山海经·大荒东经》。
[14] 《礼记·礼运》。
[15] 参见《礼记·文王世子》郑玄注。
[16] 《礼记·礼运》。
[17] 《礼记·明堂位》郑玄注。
[18] 《孟子·梁惠王上》赵岐注。
[19] 《诗经·商颂·殷武》。
[20] 毛礼锐:《中国教育史简编》第1章。
[21] 《孟子·滕文公上》。
[22] 《易·革卦·彖》。
[23] 《尚书·周书·泰誓》。
[24] 同上。
[25] 《周礼·地官司徒》。
[26] 《礼记·学记》。
[27] 《周礼·地官司徒》。
[28] 《周礼·地官司徒》。
[29] 同上。
[30] 同上。
[31] 《礼记·曲礼上》。
[32] 《诗·郑风·子矜》郑玄注。
[33] 《庄子》。
[34] 《汉书·艺文志》。
[35] 《毛诗·郑风·子衿》序与郑玄注。
[36] 《左传·昭公十七年》。
[37] 《论语·为政》。
[38] 《史记·孔子世家》。
[39] 同上。
[40] 同上。
[41] 《论语·为政》。
[42] 《史记·孔子世家》。
[43] 《史记·孔子世家》。
[44] 同上。
[45] 同上。
[46] 同上。
[47] 《史记·孔子世家》。
[48] 同上。
[49] 《史记·孔子世家》。
[50] 同上。
[51] 同上。
[52] 《论语·雍也》。
[53] 《论语·里仁》。
[54] 《论语·学而》。
[55] 《韩非子·显学》。
[56] 《淮南子·俶真训》。
[57] 《吕氏春秋·有度》。
[58] 《淮南子·要略》。
[59] 《吕氏春秋·尊师》。
[60] 《墨子·鲁问》。
[61] 《墨子·法仪》。
[62] 《墨子·修身》。
[63] 《墨子·公孟》。
[64] 《墨子·公孟》。
[65] 《墨子·非命上》。
[66] 《孟子·公孙丑上》。
[67] 《孟子·尽心上》。
[68] 《孟子·滕文公上》。
[69] 《孟子·告子下》。
[70] 《孟子·尽心上》。
[71] 《孟子·滕文公下》。
[72] 赵岐:《孟子题辞》。
[73]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74] 《孟子·离娄上》。
[75] 同上。
[76] 同上。
[77] 《孟子·梁惠王上》。
[78] 《孟子·公孙丑上》。
[79] 《孟子·梁惠王上》。
[80] 《孟子·滕文公上》。
[81] 《孟子·梁惠王上》。
[82] 《孟子·滕文公上》。
[83] 《孟子·梁惠王上》。
[84] 《孟子·离娄上》。
[85] 同上。
[86] 《孟子·梁惠王上》。
[87] 《孟子·公孙丑上》。
[88] 《孟子·尽心下》。
[89] 同上。
[90] 《孟子·离娄下》。
[91] 《孟子·梁惠王下》。
[92] 《孟子·滕文公下》。
[93] 《孟子·滕文公上》。
[94] 同上。
[95] 《孟子·梁惠王上》。
[96] 《孟子·告子上》。
[97] 《孟子·尽心上》。
[98] 《孟子·离娄上》。
[99] 同上。
[100] 《孟子·公孙丑上》。
[101] 《孟子·告子下》。
[102] 《孟子·公孙丑上》。
[103] 同上。
[104] 《孟子·告子上》。
[105] 同上。
[106] 《孟子·尽心下》。
[107] 《孟子·尽心上》。
[108] 同上。
[109] 《孟子·离娄下》。
[110] 《孟子·尽心上》。
[111] 《孟子·公孙丑上》。
[112] 《孟子·尽心上》。
[113] 同上。
[114]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115] 同上。
[116] 《荀子·性恶》。
[117] 《荀子·劝学》。
[118] 《荀子·儒效》。
[119] 《荀子·劝学》。
[120] 同上。
[121] 同上。
[122] 《荀子·大略》。
[123] 《荀子·儒效》。
[124] 同上。
[125] 《荀子·劝学》。
[126] 皮锡瑞:《经学历史》,北京,中华书局,1959。
[127] 《荀子·大略》。
[128] 同上。
[129] 《荀子·劝学》。
[130] 同上。
[131] 《荀子·儒效》。
[132] 《荀子·解蔽》。
[133] 同上。
[134] 《荀子·修身》。
[135] 《荀子·大略》。
[136] 《荀子·儒效》。
[137] 《荀子·礼论》。
[138] 《荀子·大略》。
[139] 四书:指《大学》、《中庸》、《论语》、《孟子》。
[140] 《大学》。
[141] 《孟子·尽心上》。
[142] 同上。
[143] 《大学》。
[144] 同上。
[145] 同上。
[146] 同上。
[147] 《大学》。
[148] 同上。
[149] 王夫之:《礼记章句·大学》。
[150] 《史记·秦始皇本纪》。
[151] 同上。
[152] 《中论·亡国》。
[153]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154] 同上。
[155] 刘向:《别录》。
[156]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157] 《管子·心术上》。
[158] 同上。
[159]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160] 《慎子·威德》。
[161] 《慎子·佚文》。
[162] 《慎子·君臣》。
[163] 《慎子·佚文》。
[164] 《慎子·君人》。
[165] 《慎子·感德》。
[166] 《战国策·齐策四》。
[167]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168] 《毛诗·郑风·子衿》序。
[169] 《左传·昭公十八年》。
[170]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171] 《左传·襄公三十年》。
[172]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173] 《管子·小匡》。
[174]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175] 刘向:《说苑·政理》。
[176] 《韩非子·和氏》。
[177] 同上。
[178] 《商君书·外内》。
[179] 《商君书·壹言》。
[180] 《商君书·赏刑》。
[181] 《商君书·定分》。
[182] 《韩非子·显学》。
[183] 同上。
[184] 《韩非子·五蠹》。
[185] 《韩非子·诡使》。
[186] 《韩非子·五蠹》。